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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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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迥,富二代,独生子,家里十分有钱,父亲开了个全球500强里排得上名头的大公司。代迥既然是独生子,那他父亲的公司自然会落到他手上。
但坏就坏在,这个代迥整天游手好闲,开着跑车跟一群狐朋狗友去兜风,甚是潇洒,代父管不住,也不想管,反正公司迟早是这小兔崽子的,先不妨让他潇洒着,以后有他好受的。
某日,狐朋狗友们一个电话打过来叫代迥来酒吧快活,是家他没去过的酒吧。代迥有求必应爽快的应下后就开着他价值不菲的跑车奔至酒吧。
酒吧开在偏离市中心的地方,从外边儿看装修得极为奢靡,是让你一看就是那种有钱人才能进,穷人滚蛋的地儿。里边儿也确实奢侈。酒吧有个十分遭人诟病的名字,叫“清欲”。按理说,酒吧应该是重欲之地,但他却起个破名儿叫“清欲”。
代迥看了眼酒吧名,内心复杂。
倒不是因为觉得酒吧名奇怪,而是觉得老板甚是有趣,想交个朋友,认识认识。
代迥大大方方的走了进去,女DJ在热情的跳着舞,底下乌泱泱的人头跟着一起摆动。很闹,闹得代迥有点头疼。
他虽然爱玩,但是却不喜闹,比起酒吧,他更喜欢开着他跑车去兜风,炫富(不是
代迥进去后一眼就看到了他的狐朋狗友,最宽敞的地儿,最显眼的地方,加上整个酒吧就他们那桌最闹腾,男男女女混杂,嗨了他个底儿朝天。
代迥有点不想过去了,他在吧台找了个较为清净的位置坐下了。这位置正好能清楚地看见调酒师在调酒,纤长的手指摆弄着酒杯,一举一动如小电影般播放,赏心悦目。
调酒师是个男的,长得很硬朗,棱角分明,在这鱼龙混杂的酒吧很起眼,让人看一眼就挪不开眼,他的周围似乎都比别处要安静多。
代迥很小就知道自己喜欢男人了,但知道之后也没遇到过一个喜欢的,所以周围人也都不清楚他的性向,还总有些酒友给他送女人。
他这是第一次见长相这么对他胃口的男人,虽说他身边朋友也都是个顶个的好看,但那都不是代迥的菜,也不喜欢那样儿的。
代迥就那样直勾勾地盯着那男人,毫不避讳,也不需要避讳,他欣赏谁也从不憋着,明目张胆地表达。
代迥果断地换了个位置,挪到了离男人最近的地方。单手搁在吧台上,撑着下巴,扬起嘴角冲着低头认真调酒的男人道:“哥,你长得真不赖。”
代迥从来不吝惜自己的夸赞,也十分直爽,想说什么就说了,不扭捏,再怎么说他也是个男人,扭扭捏捏的多不爷们。
男人听了这话,微微一愣,本注视着手上摆弄的物件的眼睛挪到了他面前这人身上。
简翟没少被人夸过长得好看,毕竟他一有时间就来这人来人往的酒吧待着,来这儿的大多都是些爱玩的人。
但被男人这么夸还真少见,有是有,但那些个都是油腻青年,混迹各大gay吧的男人,这回确是个发型讲究衣着随性的帅气小男生。
其实代迥也不小了,22了都,只是他那副嬉笑无赖样儿让人总觉得还是个没多大的男孩。
简翟简单的看了一眼面前还扬着嘴角的小男生,随口一声“谢谢”就又低头做自己的事去了。
代迥眨了眨眼,本想继续盯着他,口袋里的手机微微震动了几下。代迥拿出来瞥了眼,是他朋友问他怎么还没来。
代迥轻“啧”了声,起身离开了座位,朝着那边闹得最起劲的一桌走了过去。
代迥刚走过去,一个寸头就将手臂搭上代迥的脖子,问:“你怎么才过来,大伙等你等了好久了,这必须得罚酒啊!”
寸头本名叫贺岁,嫌这名不酷,硬生生去改成了贺雷,周围人管他叫雷子,标准的直男,谈过几个女朋友都被甩了,说惨也是真惨。
贺雷是这群人中和代迥玩得最要好的,高中就是同学,然后就一直到了现在。
“我不喝酒啊,开车来的,我就在家闲得无聊,出来溜达溜达。”代迥摆了摆手,示意自己不喝。
“这桌上空酒瓶也不少啊,你们跳得也挺嗨的,我可没瞅见你们在等我。”代迥道。
贺雷拿下了搭在代迥肩上的手,笑了笑指着自己心口道:“我们心里边儿等着你呢!”
看着他们蹦迪,代迥就在一旁插科打诨,偶尔撇眼调酒师。
代迥这都瞥了好几次了,那男人却连头都没抬一下。然后代迥憋不住了,凑近贺雷耳边说:“我去下洗手间。”
贺雷显然是醉了,他这人明明酒量不好还偏偏喜欢喝酒,喝醉了就不省人事了,代迥在的时候就帮忙给他扛回去。
“去吧去吧。”贺雷闭着眼摆摆手。
代迥又坐到了他原来那个位置,拿起一个吧台上的空酒杯把玩着,笑着说:“哥,有兴趣认识一下吗?”
在酒吧里说这话,明显不是什么纯洁的认识一下。但代迥的意思还真就是单纯的认识认识,他也不常来这风月之地,不懂这些个明言暗语。
简翟对这些可是门清儿,他也确实被不少人这么搭讪过,通常他都没理,但这回确莫名想逗逗这个不知所谓的小男生。
简翟轻笑了声,戏谑道:“行啊,那就认识认识呗。”
代迥楞了一下,没想到他会这样回他,他还以为男人会冷酷无情的丢出一句“没兴趣”呢。
代迥拿出手机,打开微信在男人眼前晃了晃,说道:“那加个微信?”
代迥的手机的页面呈现的是一张二维码,扫一扫就能加好友一起聊天。
简翟扫了一眼,说:“微信吗?不玩那。”
“哦。”代迥又重新把手机塞回了口袋,收拾了下面部表情,让自己尽量显得真诚一点,“那我叫代迥,你呢,哥?”
简翟没回答他,而是问:“哪个jiǒng?”
代迥笑了笑,让他把手伸出来。等简翟伸出一只手后就用食指一笔一划的写着“迥”字,还故意写得很慢。
就像有人拿着羽毛在你手心划过,痒痒的,但又莫名的舒服,挠得简翟心里头也一阵酥麻。
这小孩儿真能撩拨。
简翟心想。
写完后代迥就收回手指,满脸笑嘻嘻地盯着简翟,一脸无害样。
“你还没说你叫什么呢,哥?”代迥这一口一个“哥”叫得可欢了。
“简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