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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正式分班,文理差距 或 ...

  •   或许别人心中早已排山倒海地羡慕不已,可宋苇杭还是风平浪静过着自己的平淡生活。倒不是日本名扬海外的犯罪推理小说家东野圭吾先生在其代表作《白夜行》中所写“世上怪人多得是,不必放在心上”那般潇洒,而是一种“曾经沧海难为水”的至高境界。

      考试成绩出来的第二天,班主任袁老师就通知学生接下来三天时间决定文理分科的事情。其实,老师们也是不愿意这么仓促的,事关重大又不是儿戏。但是校长这样做总有他的道理,有他的考量。

      作为全年级状元的宋苇杭在众多老师眼中简直就像国宝熊猫一样珍贵,这可能是所有老师的共性吧,总是可以在成绩优异的同学身上找到自己喜欢的闪光点。

      其实,在还没有考试之前他就已经知道自己一定会选择理科的。他拥有超越常人的数理逻辑思维,从初中开始就开始研究学习微积分。他是一个十足的厄多斯的信徒,喜欢用极简单的方法去推理证明计算。不同于一般的学霸埋头苦读,也不同于传说中不用认真学习就可以心领神会的学神。他有自己的学习方法,做事原则。

      每当听到父母的朋友夸赞自己,贬低自己家孩子成绩不行时,他总在想“世上没有无用的齿轮,只有齿轮自身可以决定自己的命运。”其实,社会生活中也是这样。只是处于学生时代时,身份是学生,唯一的重任就只有学习。然而,莘莘学子总有要面向社会的那一天。那时候,你只是一个普通的社会人,不再被别人特殊关照。成绩已经说明不了什么,不再是决定的因素。

      宋苇杭选择理科的事情一早就定下来了,老师正在着力劝说班里面其他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学习理科。A班班主任袁老师是一个不满三十岁的年轻女老师,教授语文。人长得极其标志,一看就觉得是小家碧玉的美人。穿上旗袍,简直就是从国画中走出来的美人儿,让人垂涎三尺。她是第一次当班主任,还是重点班的班主任,激情澎湃。

      沈清如是一个典型的文科女孩子,博学多识。可是,数学一直都是她的痛点。毫不犹豫,她选择文科,留在B班。B班的班主任杨睿是一个数学老师,A班班主任袁媛是他的女朋友,两人已经恋爱三年,只是一直都没有结婚。因为杨睿长相普通,而女朋友貌美如花,经常引得其他老师的嫉妒。

      中午回到宿舍休息时,沈清如跟好友马娆讨论起文理分班的事情。

      马娆虽然算不上学霸一级的人物,但成绩也是非常好。她不像沈清如那样文弱的像个淑女,有自己的小性子,甚至可以称得上叛逆。活泼开朗,阳光积极。班里面的同学都喜欢她那样的好性格,似乎她永远都不会有患抑郁症的可能。

      马娆的文理科发展得比较均衡,选文选理都可以。可是,当马娆打电话跟自己父母商量这件事时,他们都想让她选择理科。无非是因为理科的大学专业多,未来的发展趋势向好。马娆觉得父母说的在理,也决定选理。

      当她和沈清如说的时候,沈清如也赞同她的想法。就是有点舍不得她,才相处一个月就要分开,心中就像堵了一朵棉花。

      “清如,我舍不得你呀。”

      “没关系,反正你选理科就在A班,我的隔壁,怕什么?抬头不见低头见,害怕你厌烦我呢。”

      “你可是我的缪斯女神,欢喜还来不及呢。”

      同宿舍另外两个女生薄荷、韩雨琪也选择了理科,但她们俩的成绩没有马娆那么好,不能去A班。四个女孩子在寝室里面谈论着自己的想法,都不想分开。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就是在这种日常的相处之间培养起来的。

      在正式分班的前一天晚上,四个女孩子一起出钱去学校超市里面买了一些小零食告别。大晚上吃东西的她们这个时候是最单纯的,就像枝头挂着的炫白梨花,纯净而不然一丝灰尘。

      也是在这个时候,大家才意识到:原来,“前程似锦”看似美好,实则是告别。所有大张旗鼓的离开其实都是试探,只有真正的离开是不辞而别。

      这是九月渐入十月的日子。

      秋渐浓至寒冬,夜至深变黎明。

      早上起床铃声响起,大家都知道这是告别的号角。四个女孩子都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洗漱,去食堂吃早餐。不知道怎么了,就是觉得今早食堂的早餐丝毫没有美味可言,只是味同嚼蜡一般。

      四个女孩子一起走进教室晨读,朗朗书声遍布校园的每一个角落。不过是时常有人经过的大道,还是无人问津的羊肠小道。多年以后,当沈清如想起那个清早,还是觉得十分美好,就像天堂,不忍打扰。

      离别始终还是要说出口的,语文老师袁老师(也是隔壁A班的班主任)打断了大家的读书声。语文老师是个性情中人,懂得情调,在多媒体上给大家放了一首《起风了》。

      “这一路上走走停停,
      顺着少年漂流的痕迹,
      迈出车站的前一刻竟有些犹豫,
      不禁笑这近乡情怯。”

      “我曾将青春翻涌成她,
      也曾弹出盛夏,
      心之所动,且随缘去吧。”

      我们在盛夏相识,在近秋说告别。

      从前初识你笑颜安暖,共度年华,后来你随风而去,至今不见。我曾想与时间为敌,等你归来。可哪曾想到,你那达达的马蹄以及远去的背影,告诉我你只是过客一个。我错付终身,只以为那是归人。

      多少魂牵梦绕的夜晚,不敢想起游人远行的背影。

      每个有都有自己的旅途,都应该有自己生活的方式。歌曲结束,人也该散了,曲终人散。

      看着别人远去的背影,沈清如想起也是那个近秋的日子,妈妈收拾东西告诉她“她走了”。猝不及防,也防不胜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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