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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LETTER ...

  •   “哈嚏——!”

      天濛濛亮,清晨的风总是能钻的进你的四肢百骸让你头皮发麻。四点多的蓟城,从早餐店飘来的油烟味到路上来往车子的废气,混杂在一起点燃新的一天这城市的烟火气。

      地上的人扶着额爬了起来,天台上的风灌得他脑门突突得跳,把地上的瓶瓶罐罐和烟蒂收拾了下楼,然而一个踉跄,整个人滚到了最后一阶阶梯,刚刚手上提的袋子里面的东西也散落一地。突然想起前阵子搭电梯,同栋的有一对妇人在闲聊说最近有时听到楼顶有哭声不然就是窸窸窣窣的声音实在令人害怕,张若淳连忙站起来赶紧把所有拾掇,刚刚肯定弄出了很大声响,不管身上摔倒的疼直接往电梯口冲,他可不想小区的物业打给他爸说这件事。

      进了玄关看到门口一粉一蓝的拖鞋还在,爸妈昨晚根本没回来。客厅的柜子上摆着全家福,他瞥了一眼,呵,其实双亲家庭也没有比单亲家庭幸福多少。

      昨天一整晚在外面,手机早已没电自动关机了,张若淳把它充上电然后开机。

      一则消息跳了出来。

      上午03:08

      CHXR 73:[睡了吗?晚安]

      往上滑看到了对方昨晚发的语音条,自己昨晚应该是听完之后在天台的地上睡着了,便把荧幕熄掉,躺回床上。

      真可悲啊,微信一条回覆都没有,张若淳这样想。只有昨晚陪他说说话的那个女孩子的还算个好人,但估计那人过没几天会被自己拉黑,他在21grams上与人聊天基本上都是日抛,毕竟网路上的异性间的聊天本就容易升起旖旎暧昧的气氛,把对方想象成心目中最美好的样子,拉到现实结果见光死。昨天在他发的轨迹下面留言的人可多了,他一个一个点进轨迹墙里看大部分人除了自拍配上毫无关联的文案之外好像就没有其他有营养的东西好分享了,会去评论她的轨迹是因为她和这软件上其他女生不一样,版面上没有任何自拍照,而且跟他一样喜欢喝科罗娜,没想到她会先打招呼,也不是用“小哥哥,网恋吗”开始的,一开始本来想想敷衍快速结束对话的,却没想到会聊那么久。

      脑子昏昏沉沉的,张若淳想起今天还有早八,但又想到昨天和李羿榆那点破事估计现在人尽皆知,还是翘了吧,等会又会被别人问东问西,实在很烦;虽然自己并没有很喜欢回家,但是他这周都不打算回宿舍住了,避避风头。想着想着眼皮愈来愈重,刚刚身上摔的还没处理就先睡着了。

      ————

      虽然昨天睡的很晚,不过唐祎今天还是很早就爬起来了,她今天下午预约了一间沅城蛮知名的医美诊所。她打了一个哈欠,还是有点困,所以给自己泡了一杯黑咖啡还有煮了两个水煮蛋当做早餐,餐桌前面有一扇落地窗可以看到整个沅城,她穿着睡裙盘腿坐在餐桌上滑手机。

      “emmmmm……HD先生已读我呢。”,她打开了21grams自言自语道,不过这也没有让她有想删掉信息串的冲动,他让唐祎想起自己以前认识的一个人。

      叮——

      只有三个人的家族群,唐伟斌发了个消息:[这几天比较忙,我都会在公司没法回家,糖糖照顾好自己啊]

      老爸:【转账:2000】

      过没多久,老妈杨函姝也传了:[这周我要出差去蓟城,有个展,然后顺便看看你舅舅,有什么想要我带回来的吗?]

      老妈:【转账:2000】

      老妈:[不够用再跟我们说]

      唐祎嗒嗒嗒打了一大串蓟城特产的糕点,然后按着语音条,清了清嗓说:“谢谢妈妈,妈妈真好。”

      唐祎:【已领取:2000】

      唐祎:【已领取:2000】

      杨函姝是国内是国内有名的服装设计师,而唐伟斌是唐氏地产的第一把交椅,两人从高中就认识,后来也按着大家的期待顺利成章的结婚生子,是众人口中的恩爱夫妻,不过内里唐祎都知道。

      吃完早餐差不多十一点,唐祎换上黑色的细吊带裙外面套上一件灰色的棉质外套,把头发扎起来,穿上新买的黑色高跟的玛丽珍鞋,打算自己先去沅城的市中心逛逛,出门前在门口的全身镜照了一下总感觉身上好像缺了些什么,想起杨函姝的房间里有很多首饰,她走回去把梳妆台的抽屉拉开,拿了一副长链状的珍珠耳环戴在耳朵上,把首饰盒放回去的时候瞥见了了一封信,署名:Lawrence,她本能的往后退了几步,化妆椅被她撞到在地,站着出神了一会,下意识的拿起手机打给了杨函姝,电话嘟了一声,便马上掐掉;是啊,质问她又有什么用呢,唐祎苦笑了一下,把信放进包里就径直出了家门。

      走出小区唐祎大门招了一台计程车,直奔诊所,路程并不远大约三十分钟,整个人看起来像是被夺去了魂般,眼神木然,搞得司机也不敢和她话话家常。她比预约的时间提早了两小时,幸好今天是平日,刚好来看诊的人并没有那么多,她等了一小时便轮到她了。

      走进问诊室,医生问道:“唐小姐今天是想咨询激光洗纹身吗?”

      “是。”,唐祎回道。

      “那请问唐小姐的纹身在哪个部位?”

      唐祎转过身把外套脱了下来,吊带裙没覆盖的地方隐隐约约看得出痕迹,她把吊带往下褪,白皙的背上露出了一幅哭泣的圣母像,因为这个所以她每次学校游泳课,只好拿亲戚来了为由来挡掉下水的机会。

      医生沉思了一会:“唐小姐,您背上的面积比较大可能需要全身麻醉,要不改约过几天再来进行疗程。”,她把衣服穿好回过头,拿出一沓钞票放在桌上笑着问道:“今天可以吗?”

      ————

      张若淳是被杨佾的电话吵醒的,而且醒来的时候觉得头很痛全身发烫,加上刚刚摔的伤没及时处理现在动一下全身都痛。

      一道尖锐的女声直穿脑门:“若淳哥,都六点喽,你人呢?”,接着坏笑的说:“你该不会忘记今天要帮我补课了吧?”,他摸了一下自己的额头,确实很烫,嗓子也有点哑:“对不起,我忘记了,我今天有点不舒服,睡到刚刚,要不星期五晚上给你补回来?”,对面的人犹豫了一下说道:”星期五我姑姑要来,还是下周好了。”,对面的人话还没说完就被打断:“姑姑来关你什么事,数学给我考40还想推掉这周若淳的课,你星期五晚上给我好好上课,别给我丢人!”,他笑出声,电话里一直传来杨佾和他妈斗嘴的声音,最后她只能乖乖妥协:“唉,若淳哥,我们还是约星期五好了。注意好身体,然后也不要理网路上那些传闻,李羿榆她就是个bitch,天涯何处无芳草,哥你别太难过哈!”,她见对方没出声,说声再见就挂了。

      突然想起忘了回那个小姑娘信息,张若淳迷迷糊糊打开了21grams,发了一句:[在干嘛呢?],便退出来给自己用美团买了些退烧药和跌打损伤药,过了一阵子见对方还是没回,又补了一句:[不好意思啊,我今天发烧了所以没回你信息],发完了之后觉得自己何必解释那么多就马上撤回,结果此时。

      CHXR 73:[没关系的,你好好照顾好自己的身体。刚刚我去买了一些东西。]

      CHXR 73:[晚上的海边真的好黑呀]

      唐祎拿着一束白色的玫瑰还有一瓶Absolut Vodka走在沙滩上,背上的麻药还没退,痒痒麻麻的,她穿的有点少,海风吹的她冷。沅城临海,且面朝太平洋,所以她才会来海边,潮水一次一次袭来,盖过脚掌又褪去,她看着漆黑无光的大海然后拧开了手上的伏特加一鼓作气喝下去:“咳咳咳——明明就超难喝,跟酒精一样。”,呛的眼泪直流。她擦了擦嘴,往回走了几步,把酒倒在白玫瑰花上,再拿打火机点燃,因为度数高花很快就烧了起来,烫手便把花束丢在地上,接着从包包里把信拿出来读,之后也把信丢进花里付之一炬。

      她拍了一张白玫瑰燃烧的照片,本来想发在朋友圈上的,后来想想还是算了,她懒得屏蔽,就打开了21grams,发了一张轨迹。

      CHXR 73
      晚上08:00
      我也想你了
      [图片]

      张若淳回复到一半,手机突然响了,是那个姑娘打来的,百般犹豫之下还是接了。

      “喂?”,他没说话。

      唐祎坐在沙滩上怀里抱着酒瓶,哭着说:“不要挂电话,你可以不说话,我只是想找个人陪我而已。”,对面依旧没回应,她开始说起了故事。

      杨函姝在怀唐祎九个月的时候飞到了加拿大,所以她一出生便拥有了加拿大籍,每次想到这她就觉得爸妈十分狡猾,想利用属地主义,进而也让自己得到加籍。她出生之后过没多久唐伟斌也来了,不过到她十岁的时候,他就回沅城接手唐家的房地产产业,之后就剩杨函姝一个人和她留在这,对于身为一个设计师的杨函姝来说加拿大根本就是一个新的天堂,虽比不上意大利法国,对她仍是花花世界迷人眼。上初中的唐祎很少看到自己的妈妈,因为她热衷于各种秀场展览,即使国外也照飞不误,家里也因此请了一个白人老奶奶照顾唐祎。

      初中时期的唐祎成绩还不错,因为她觉得拿着A++多多少少能换得爸妈的注意也是好的。至于交友圈,她是华裔,所以在学校里的她就像电影《Mean girls》里的分组一样,很显然她并没有被分到“很酷的亚洲人”那组,而是“Asian Nerds”(亚裔书呆子),其实这样的情形在学校也没有多惨虽不至于被排挤,有还是些朋友,校园生活对她来说也没有到很充实,不过还算过得去。

      初三的时候,有一天回到家发现家门口多了一双男鞋,以为是爸爸回来了,高兴的推开主卧的房门,结果看到了不堪入目的一幕,杨函姝之后认真和她解释说她找到了真爱,叫她先不要和唐伟斌说,唐祎瞥了眼站在妈妈身边的男人看起来最多不过比她大了十岁,是个白人模特,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一个小鲜肉吧;但她那时十分为自己的爸爸抱不平,连看都不想看到他们,眼泪早已把理智蒙住了,一气之下冲出了门外,杨函姝拦都拦不住。

      她一个人故意走到了离家五六公里的地方,不希望有人找到她,晚上的公园很黑也没什么人,自己其实有点怕,不过还是壮着胆进去。荡秋千上坐了一个男生,唐祎认识他,是大一届的学长,算是学校的风云人物,高不可攀那种,她乜了他一眼便往前面的挡杆走去。

      “Nerd.”(书呆子),在她背后的人说道。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LE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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