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写到这里了,其他的自己脑补吧/捂脸
注1.郑重提示:此文纯属本人老作,如有雷同,实为巧合,请告知本人删改。
注2.由于本人对于公检法的无知,全文都属于本人瞎编老作,不存在现实意义,请不要代入现实,生活中如遇权益被侵害之类的问题请报案或者找正规的律所咨询律师,谢谢。
注3.本来想一百章结束,多出来几章,是我废话太多了。由于各种原因,这篇鬼东西写了两年多才完,写得不好我知道,有很多BUG,这是本人能力不够,但是也请尊重一下作者的努力。未经本人同意请勿转载,谢谢。
下一篇我要写个没有逻辑的大白文,而且一定要写完了再让存稿箱君定时发。
最后,感谢看到结局的各位看官,以后有缘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