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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 10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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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大学
这座坐落于马萨诸塞州波士顿都市区剑桥市的红砖建筑,是当今世界科研界的顶级大学,学校的教学风格是偏研究风格,注重学生自己的思维发散,而不像一些其他学校一样老师事必躬亲,在这所学校,有的选修专业甚至常年见不到老师,而只能将自己选择的课题通过自学结业。
2017年这个学校的一个学生通过自己的研究获得了当年的诺贝尔奖,在校园里引发轰动。
其实常人不知道的事情是,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这所学校并不是像大家所认为的那样,是个崇尚科学、重视研究的大学,在十八世纪,哈佛大学在美国最受推崇的专业其实是神学,那个时候,学校里的绿茵草地上,到处都是身穿长袍,手捧经典的神学研究者。
维德斯就是在那个时候进入神学院的,那个时候的维德斯在哈佛大学中是个偶像级别的存在,不仅精通教义,而且还温柔多情,很多忠诚于天父的小姑娘看见维德斯都会半掩这通红的脸庞,通过厚厚的卷宗看着路上走来的年轻男子。
但那个时候的维德斯总是微微的皱着硬挺的眉毛,似乎世界上又诸多他理解不了的事情等待着他来解决。
维德斯剩余剑桥市,小的时候就对这所充满神圣气息的大学心向往之,很多时候,父母出去工作了,维德斯自己就通过公共交通工具来到这所大学。维德斯家境很好,那个时候家里有佣人还有自己的马车。
维德斯小的时候就跟别的孩子不一样,总是格外的过愁善感,比如在街上看受伤的小猫都会难过的走不动路,非得抱回家去将小猫的伤给治好了才算罢休。因为这个原因,维德斯家里的小院子里满满当当的有几十只小动物。
这些动物也不咬人,救治好之后就像是来到自己家一样在满院子里撒欢。
维德斯父母看到孩子有这般善心,也都十分得意,觉得维德斯是上天赐给自己的好孩子。于是小的时候维德斯就被父母教导着接触神学,了解世界运行是由一个唯一的意志来主宰的。
小时候的维德斯是个神童,接触教义之后不久就能将教义的内容理解的十分透彻,并且通常还能够加上自己的观点引申讲解,后来别的小孩子都缠着父母买市面上新型的小玩具,维德斯就在家里研究经典,俨然一个小大人。
研究经典对维德斯的影响很大,原先的维德斯不光会解救大街上流浪的小动物,还会因为一些阴雨天气大事了蜘蛛网、大风天将蝴蝶卷上天而哭泣,那个时候无论管家怎么解释,维德斯就是不明白,为什么类似这种的事情总是会发生。
接触神学之后,那个多愁善感的维德斯转变了,对于一些小生灵的生死不在萦绕于怀,将动物救治之后,也不再执着于留在家中,而是找到一些朋友送人。小小的眉头终于舒展开了,通过神学,维德斯知道了,天命万物,总有归宿,自己也是不是无缘无故来的,而是至高无上的神通过大能创造的。
而自己的各种举动无外乎是替神在杞人忧天,完全没有必要。
别的小孩子生日的时候憋着向父母要一个大礼物,而维德斯不是没到生日的时候他都会去那座红砖建筑当中走一走,计算着日子,期望有一天自己能跟那些在长椅上坐着的人一样,在神学的殿堂里尽情徜徉。
二十岁的时候,维德斯如愿以偿,进入了哈佛,并且成为了学校理论课研究最好的一个学生。当时的维德斯在学校里极有号召力,所有人都不怀疑,下一任神学院的院长会是这个总是皱着眉头的年轻人。
没有人质疑维德斯为什么总是皱着眉头,一副总是在思考的样子,因为神选之子总是会有一些忧国忧民的气质,毕竟世界上这么多迷途的羔羊等待着神来解救,不皱眉反倒是不正常的。
很长一段时间,维德斯的皱着眉成为哈佛大学一个标志性动作,每个学生不断是不是真的在思考问题,都是眉头微皱,似乎对芸芸众生充满着悲悯的神色。
谁也不知道,维德斯皱眉不是因为他在为众生操心,而是自己本身就是一个迷途的羔羊,神学这个东西维德斯越研究,心中越是充满迷惑,特别是在神学院自己一个十分憧憬的老教授最后身患重疾而死的时候,那个时候维德斯每天都是虔诚祈祷,但是老教授还是死了。
这个事情在韦德斯的心中掀起了滔天的波澜,他不知道那一瞬间,似乎跟了自己一辈子的神,不站在自己这一边了?自己心中的神到底存不存在?从那以后维德斯的眉头才开始皱了起来。
后来维德斯顺利的当上了神学院的教务人员,然后当上了教导主任,但是在众人都以为他会接收神学院院长的那一天,维德斯忽然辞去一切职务消失不见了。
那个时候的维德斯回到家中拜别了睡得正酣的父母妻儿,一个人孤身去到了遥远的东方,将神的福祉传向那个蒙昧的国度。
就是在那段时间,传教一段时间之后,他认识了一个商人,这个商人姓胡,根据维德斯的观察,这个人跟普通商人又有一点不一样,这个商人做生意的时候背后似乎有个神秘而庞大的势力,总是能够在危急的时候伸出手来帮他一把。
所以同样的生意,当时盗匪盛行的中国,他偏偏能够靠着贩卖烟草茶叶,从小做起,渐渐成为一方巨富。
那个时候他经常随着这个胡姓商人在上商队中行走,向他们传递主的福音。而胡姓商人总是在他讲了一通之后拍着大手哈哈大笑,然后认真的说:讲的好,讲得好。但是维德斯能够在他的眼中看出来,他分明是不相信的。
后来维德斯跟这个胡姓商人成了莫逆之交,后来维德斯没有将自己心中的教义传递给这个商人,反倒是跟着这个商人接触到了一个更加接近于本质的组织,这个组织维德斯第一次接触的时候,就讶异于他那拗口的名字【苍云元术】,通过跟胡姓商人的接触,维德斯了解了不少东方的知识,知道苍者为天,云者善变,元为万物之本,术为一技之长。但是这四个字结合在一起,却始终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他曾经好几次将这个问题抛给胡姓商人,但是那个商人只是摆手,却一个字都不愿意多说,仿佛自己对这个词语妄加解释一个字,都是大大的不敬。
那是江南烟雨的梅子时节,维德斯每次想起来那个留着八字胡的商人,身后拖着长长的辫子,将带着翡翠戒指的手摇的像是拨浪鼓一般的样子,都会笑出声来。
其实维德斯十分熟悉的一招叫做欲扬先抑,也叫做欲擒故纵,说的是如果一个人想要让你知道一件事情,往往会压着保持一种神秘感,然后等到你被这件事情所吸引,自己经受不住主动了解,别人再慢慢的解释给你听,通常用这种办法能够将一个人牢牢地掌控在自己的手中,比自己巴巴的干讲,有意思的多。
开始的时候,维德斯以为这个商人就是通过这种自己常用的传教手段来反套路自己,也没有过多在意。
直到后来,维德斯通过自己的亲身接触才知道这个常被人叫做坤伯,本名胡洪坤的商人说的这个组织背后究竟有着怎样滔天的能力。
后来两人成为了过命的交情,维德斯跟胡洪坤结为了兄弟,后来两人分开,胡洪坤一直在世间做生意,而维德斯却被组织看重,进了组织总部,数十年间凭借自己超凡天资,在组织中发展的很好,成了苍云元术年青一代的代表人物。
民国时期,维德斯曾经从苍云元术出来,找到了早已不做贩卖烟草茶叶的转而成立了自己鸿坤字号的胡洪坤,两人进行了一番深入的交流,这个时候的维德斯,早就将以前神学的那一套弃如敝履。也是在那段时间维德斯结识了潦倒的陈昂,将陈昂带回苍云元术。
一百年间,沧海巨变,维德斯成为了苍云元术的长老,那个胖胖的商人成为了一个商业帝国的掌舵人,当年的鸿坤字号,成为了而今的鸿坤集团。源源不断地为组织贡献者大量的物质财富。
都说落叶归根,从将陈昂带到苍云元术之后,陈昂就几乎没有见过维德斯几次,就算偶然的见面间隔的时间也都很长,维德斯也只是跟陈昂做些简单的交谈而已,于功法上面倒是没有对陈昂做太多的干涉。
陈昂被下放到教育公司的时候,已经十年没有见过维德斯了,也不知道这个老家伙去了什么地方。
其实这个老家伙只是突然在一个下梅子雨的时节,跟着姓胡的商人在江南一个小镇详谈之后,心里想起了自己来时的地方,那个四季长满青色藤蔓,院子里都是美丽姑娘,谈笑之间都会向自己抛来一抹羞涩的眼神的地方,忽然在维德斯胸中热烈的灼烧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