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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后悔了 ...

  •   “挂断的手机被宋慈紧紧的握在手里。
      “金铃儿既然我得不到的,你也别想得到。”

      “肖宇轩原来十年情深,也可以走到相看两厌。”

      “忽然宋慈感觉心脏处传来一阵阵的绞痛,呼吸越来越急促,绷直坐着的身躯也越来越虚软。
      宋慈一手捂住胸口,一手慌乱的摸向自己上衣的右口袋 ,自己被诊断患有心脏病已经两年了,长久以往养成了只要外出都会在身上备药的习惯,苍白消瘦的手缓慢的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白色小药瓶,倒出两片,直接送入口中干吞了下去,直到口腔里弥漫出令人干呕苦味。心跳频率才慢慢平息下来。 为了肖宇轩,自己每天意志消沉,精神颓废,最后又染上了毒品,身体更是一天不如一天,最后又被确诊患上心脏病,近段时间发病越来越频繁,这幅躯壳撑不了几天了,除非找到一颗与自己匹配的心脏才可以 ,自己也拖过关系也与一些医院联系过但一直都没有人愿意捐献心脏的消息,这身体等不到了吧!  
      铃~铃~铃 ! ! !
      肖宇轩你到底还想干什么,摸到掉在座位下面的的手机,想关机屏蔽掉这烦人的声音。手机屏幕的来电显示闪烁着“华北医院。
      “接通后,传来的是个护士小姐的声音,请问你是宋慈小姐吗?”  “对 ,我是宋慈请问有什么事吗?”
      今天有个病人离世,生前签署了捐献了心脏的协议,你明天来医院做个检查,如果匹配,就可以立即安排手术了,  
      “真的吗?我真的有救了是吗?” 
      还要做一些后续检查,但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好! 我明天就去医院,任何检查我都配合,只要我能够活下去,这个消息无疑使宋慈很开心。
      “活下去 !宋慈你想的太容易了,既然古煜不在了,你就没有在世上活着的权利了。”一直默默坐在宋慈后面的琦朗薄唇紧抿噙着笑意。
      车依旧行驶在平坦的路上,窗外的白杨树一颗颗的倒流着。

      宋慈今天的心情犹如过山车一样从低沉到高抗。

      通过车窗意外看到一家婚庆店橱窗的婚纱,自己活了25岁虽然领过结婚证但没穿过婚纱,又把怀里的骨灰盒抱紧了一些。
      “你之前你一直说我会是最漂亮的新娘 ,那我今天穿婚纱给你看好不好。”  
      “司机停车!”声音清澈透亮,一直安静的车内,骚乱起来。五秒后轮胎与地面摩擦发出“嘎吱”一声后,车就被稳稳的停在路边。 ”
        我知道车上的各位没一个真心喜欢古煜的,大家那拙劣的演技,我也不想在配合了。各位心理都清楚这个葬礼不过只是个形式,走个过场而已,既然这样,大家早早散场,对谁都是解脱,剩下的路我陪着他就好。  
      今天在火葬场知道这个名义上的老公留个自己这么丰厚的遗产时,还是很感动的。觉得自己生前对他的亏欠,在她看到橱窗里的婚纱时,就想到好想穿给他看一看,没再理会车里杂音,直接抱着古煜的骨灰盒大步流星的下了车,当自己穿着婚纱,右手抱着古煜的骨灰盒时茫然了。
      “西山墓地在哪 ! ”

      墓地,想起三年前自己给过世的好友建立墓碑的地方,还是逃脱不了命运的摆布,最终选着带着古煜的骨灰盒去了央山墓地。

      “看我现在穿婚纱的样子漂亮吗?是不是要比明天那个被抛弃的新娘漂亮。不过想要看我穿婚纱的好像从头到位也只有你一人吧! ”
      “
      宋慈你现在是后悔了吗?一句辛辣嘲讽的声音让一直深陷自己回慈回归了清醒,感受到身后不知何时多出一个人的身影,转头一望,透过昏暗的月光,看清那人一身黑色西装,胸口处插着一朵菊花,眉目如画,挺直的鼻梁,形优美的唇形,挑着嘴角,懒洋洋的站着,一举一动都令人心悸。
      “琦 —朗 ”
      宋慈记得好像是古煜的朋友。古煜带自己去见过他的朋友一次,琦朗就在里面,因为琦朗长得确实很帅,是见过一次很难忘记的长相,还叫自己三嫂来着,当时自己一心扑在肖正宇身上,从没想过要进入古煜的圈子,之后便以身体不适,就先行离开了。
      “胡乱擦了擦脸上的是湿润,又整理一下微微褶皱的婚纱,疑惑的瞪着眼前的男人,大晚上的你怎么在这。”
      我怎么在这,那我还要问你,你穿着这么奇怪又抱着古煜的骨灰盒跑到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破墓地,还好意思问我为什么在这。
      我是怕你这名义上的妻子虽嘴上说带他去墓地,背地里不知又要随手就把那家伙的骨灰盒随便扔了,所以从你下车就一直跟着你,等你扔后,可以捡起来,我可不想古煜的衣冠冢空空如也。琦朗的话语虽然刺耳,但又回想自己之前做的蠢事,那次古煜和她的婚礼,她直接不参加丢他自己一人完成婚礼,又背地里把公司机密交给肖宇轩差点让华美公司一夜倒闭,还真不怪琦朗会跟着她。
      琦朗看着一直低着头沉默的宋慈,把手里的一封文件交到宋手里。
      “ 这是古煜留给你的”
      宋慈一脸震惊,古煜不是突发抑郁病死的吗?遗嘱都是早先订的,这文件又是他什么时候留下来呢!
      “好奇心的驱使下打开文件,是一份器官捐献书和一封信。”
      “心脏捐献”宋慈的脑袋轰轰隆隆的作响,又看到上面落下的签名,古煜二字,力透纸背。宋慈身体不知觉的发冷,双手哆嗦的打开另一封封信。
      再见了让我笑的最灿烂,伤我最透彻的人。我本身孤苦,但却想靠近阳光,宋慈我一直觉得如果我没有抑郁病如果我们两个的婚姻很简单是不是我门就有机会。我之前没想过要把你拽来我的世界,但是一不小心太喜欢了,所以一切都被搞砸了,宋慈有些话我一直想说,之前却从未开过口。我想告诉你我爱你,很久了,等你,很久了,我想问你,有没有那么一瞬你心疼过我的执着,看到过我的卑微,有没有那么一瞬间,喜欢过我,开始我认为即便你不爱我,其实,我也是可以坚持。但是我现在发现我错了,我不在强求了。宋慈这辈子我放过你了,下辈子一定要记得带我回家。

      宋慈古煜自杀所有人都认为是他精神病发作才做出来的,连你也是这么认为的吧 ! 如果我说是他发现你患有心脏病,又是RH阴性熊猫血,你急需要一颗健康匹配你的心脏才能活着,可你却不知道古煜也是RH阴性熊猫血,他偷偷做过检查,心脏跟你很匹配,拿到那张化验单时,他开心的像个傻子,他跟我说宋慈有救了,她还那么年轻,不应该躺在冰冷的棺材里。今天他之所以选着火葬,也是不想躺在冰冷的棺材里把,因为他这一生太凄冷了。
      看着骨灰盒照片上的长着一脸桃花面相男人,五官轮角分明,鼻梁高挺,眉峰似剑,眼尾狭长,薄唇上还挂着淡淡的笑容,夜晚的墓地还是往常一样的安静,阵阵阴风冲刷着宋慈,一直固装将强的身影再也忍不住的慢慢靠着墓碑蹲了下来,全身都在轻微地颤抖,终于“哇”地一声痛哭了起来,豆大的泪珠如流水一般在她的眼角滑落,滴在嘴角上,胸口上,地上,整个人显得孤单弱小又无助。古煜,你记得我很你,怨你,讨厌你。可为什么记不住我不喜欢你,拿着信的双手止不住的颤抖,
      自己爱了10年的男人,一直在利用自己,那个自己忽略三年的男人,竟然一直默默的深爱这自己。
      琦朗看着宋慈说:你现在的样子看着让我恶心,你刁钻蛮横,骄阳跋扈 ,你深爱肖宇轩,知道他想要新达那块地皮,就第一时间把华美的那份新达地皮的标书偷走送给他,你做这些的时候有没有想古煜会怎样,他为了新达那块地皮不分昼夜的忙了将近4个月,当竞标失败整个董事会都在借此机会想要拉他下台时,你又听取肖正宇的谗言,卖掉了古煜转在你名下华美的股份,可他从来没有怨过你,只是说是自己没能力,古煜做错了什么,他错就错在不该娶你,错在不该他想要去温暖你这个蛇蝎心肠歹毒的女人。他总说你没有朋友了,亲人也没了,他想要当你的朋友,家人 ,当爱你的人。他用最笨拙的方式守护着你,换你天天安宁直到最后他把那颗最纯白的心脏也要献给你。
      肖宇轩呢!只要他说的话你从来没曾怀疑过,他要什么你处心积虑的也要为他得到,现在他要和金铃儿结了婚,他抛弃了你了。
      除了古煜那个傻子,谁会要你这朝三暮四,水性杨花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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