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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血猎的自我修养 ...

  •   夜,深夜,月黑风高杀人夜。
      人,猎人,漫天星斗对孤人。
      这人身穿过膝的长风衣,倚着树站立,手中盘着一只石楠木根瘤的大烟斗,仰头对着天缓缓吐出烟气。这里并非市区中心,也没有不夜之城的充足光源,此刻周围尽是漆黑。
      远处一盏昏黄摇曳。提着马灯的警探缓步逼近,吃了一惊,暗暗拔出抢来,肃容道,“这位先生……不管你是以什么理由在此,请马上离开!这附近有怪物在夜晚出没伤人,今早刚刚下达了宵禁令。”
      那男子转向警探,缓缓叹息一声。他的身高约有一米八,鼻梁高挺、眼窝深陷,是纯正的圣特金人相貌。
      圣特金王国曾一度为罗兰洲霸主,毗邻国家大多曾受其奴役,因此多数罗兰人见了圣特金相貌的人,潜意识中已经先低一等;即便是那些死对头,也多有敬意。那警探的冰冷表情顿时收敛,男人表情平淡,刚刚张开嘴,忽地眼神飘向警探肩后,脸上惊惧之色慢慢出现。
      什么!回想起警署中那些死相惨烈的尸体,警探不由冷汗直冒,迅速回身端枪。
      他的面前是一片黑暗,吃人般的黑暗,马灯摇曳着,铜扣吱嘎作响。
      不好,被骗了。那警探本就训练有素,又将身一拧抬枪后指,却只见树影婆娑、满天星斗,哪里还有半个人影。

      相信诸位看客到此也有所猜测——没错,这个大半夜不睡觉在街上耍酷装福尔摩斯的人,就是我们此书的男主角——皮尔斯。此刻他正满脸苦笑地抱紧树枝,宛如一只手脚笨拙的树袋熊,观察着下方茫然的警探。
      而他的心中正快速地转着念头:真该向情报部要走警察巡逻路线和时间再来的,唉……难道要对他用“能力”吗?能不用,还是,不用吧。再等等,等他离开这里,应该很快就会忘记一个莫名其妙的过路人了……
      并不出他所料。这位警探四下里提灯乱照一通,不敢停留过长,惴惴不安地继续剩下的行程,而皮尔斯也终于得以解脱,从树上跳了下来,活动筋骨。他并不离开,就像是漫无目的地,在这里等待着缘分。
      嗒,嗒,嗒。鞋跟轻叩石板路的声音响起。荒郊野外是一片漆黑,皮尔斯望向来路,竟没有烛火灯光、也没有车灯照明,只听得由远及近、节奏清晰的脚步声,平静而优雅,嗒,嗒,嗒。
      皮尔斯转了转烟斗,垂下眼皮,忽地轻笑一声。这一声在黑夜中显得突兀又傲慢。只听一声铮鸣,一把银光如水的细剑出鞘,直指前方,剑锋所指之处是两点摄人心魄的鲜红。
      “利刃出鞘!”随着皮尔斯口中的单词,从树杈间直射出剧烈的灯光,周围被照亮。
      只见他面前站立着一个衣着复古、脸色苍白的年轻人,一头金发打理整齐,唇红似血,两只鲜红的眼正冰冷地注视着他。他却是长长叹了口气,用颓废的语气念道,“啊……真是的。我已经和后勤部说了多少回了,声控灯好歹也换个正常一点的词……喂,我真的不是在念咒语啊。”
      “跳梁小丑……”那面色苍白的男子一声冷笑,咧开了唇角。他的犬牙尖利,看上去轻易就能够刺破人的颈动脉。民间传闻也有记载,在夜晚,以人鲜血为食的不死生物纷纷苏醒,他们被称为“吸血鬼”——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血族”。这位血族用舌尖舔了舔獠牙,俊美的脸庞因为对血液的渴望而扭曲,“镀银的剑……你是血猎?呵,想要猎杀我布拉德·梵卓·金的血猎不知凡几,知道他们的下场都如何了吗?”
      不等皮尔斯回答,他便自顾自地开口,“他们都成为了我口中的美食!”
      “哦……这么说,你杀过人是吧?”皮尔斯若有所思,含笑问道。
      “话真多……不错,我杀过人。你怕了,嗯?”布拉德同样回以微笑。“可惜啊,就算是你现在求饶,我也不会放过你了。”
      “我还以为……你们卡玛利拉一向爱好和平。”皮尔斯平静地说,“看起来避世也改变不了你们的凶性。”
      “和平?哈哈哈哈哈……”布拉德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般仰天大笑,“我们只是保护自己,避世?对我们而言,把看见了我们的所有人杀掉,难道不就是避世吗?再说,血猎与吸血鬼,本就是不死不休的。你应该庆幸遇上的不是魔党那群人,否则你会生不如死,还不如让我吸干你,至少有个痛快。”
      “呼……看来没错了。不过,我还是要再核实一下啊。”皮尔斯道,“布拉德·梵卓·金,三天前来到此地,将红海街17号的史密斯一家杀害……”
      布拉德的脸色骤变。皮尔斯摇了摇头,手中的剑挽起一个璀璨剑花,“看起来的确是你了。具体的案情,还有劳你与我走一趟——嗯,还有以前犯下的案子,我相信情报部会有能力从你嘴里挖出来的。既然你杀过人,就算采取些过激手段,公会里那帮默守成规的老顽固也没话说了吧。”
      “……自说自话!”布拉德的双眼爆起红色的血芒,一股甚至超越了他本身实力的威压向着皮尔斯笼罩过去。对于天生的领导者梵卓而言,这是他们出奇制胜的手段。然而,他只觉眼前一花,人影便从旁侧掠过。三秒钟后,他的四肢才鲜血狂喷,一种奇妙的力量腐蚀着他的伤口,让他无法自愈!
      这是银的力量,也是血猎大多使用银器的理由。
      被挑断了手筋脚筋的布拉德颓然倒在地上,瞪大了双眼,大声喊叫着,“不可能,你……你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血猎,怎么可能打倒我布拉德·梵卓·金大人!”
      “所以说啊……”皮尔斯的剑已经归鞘,他端着烟斗畅快地吸了一口,懒洋洋地回应道,“你有什么勇气叫自己‘大人’呢?区区一个十三代的梵卓,恐怕连你的长亲都不敢这么与我说话,真是……无知者,无畏啊。”
      “唉,十三代的獠牙,也记不了多少功绩。聊胜于无吧。”皮尔斯掏出一把钢钳,捏起了布拉德的下巴,在对方惊恐的喊叫下,随着清脆的咔嚓两声,一对沾着血的獠牙被他包进手帕中收了起来。
      “喂,如果这就怕了,等会儿面对情报部的时候,可不要嘴硬啊……”皮尔斯微笑了一下,站起身来,拽住了布拉德的领子,像拖着一个大口袋那样,拖着他向黑夜中走去。
      “不要……不要啊!”吸血鬼的叫喊回荡在空旷的荒郊野外,渐行渐远,渐无声……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血猎的自我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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