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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春游(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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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瑞二月中旬才算是堪堪赶回宋府,站在大门口,有种自己离开已百年的感觉。
房檐上冒出青草的嫩芽,远距离观察,绿油油一片。门口堆尘,只有一条小路可见还是有人会进进出出。
老杨已经不敢想象院子里会是什么模样,想也知道当初把家交给水水、小佳那两个丫头片子就是一个天大的错误!
紧紧抓扯肩上的包袱带,老杨才勉强把满腔的怨气和怒气压了下去。
“下次,下次一定把老婆从乡下叫过来帮忙!”杨管家用干净的袖头擦了擦微红的眼睛,抽了抽微酸的鼻子,边伤心边想道。
“孩儿他爹,你可认得路?这是宋府吗?”
“那自然,顺着前面的巷口拐个弯,就是宋家后门了。嗯?咋这么荒?搬家啦!?”
管家杨瑞回头,看见身后站着一对老夫妇,两人手里皆是拎了好大一堆东西。仔细一瞧,那老头正是当天送水水来的老吴。
摇头叹了一口气,杨瑞知道水水只是吴老头好心捡来的女娃,怎么也怪不到人家身上。
回身一揖,算是客套,杨瑞清了清嗓子,回问道:“吴老可是来看水水的么?”
吴大叔定睛瞧了眼前胡子流光水亮的男人一眼,这才反应过来:“这不是杨管家吗?如何这身打扮啊?!莫不是刚刚回来?难道宋府真的搬了不成,还好还好?碰见您真真是我们好命!快些带我们前去新宅吧,我们老两口可把水水想的哦……”
“俄,宋家未搬,只是稍欠修整……已叫人来修理了……呵呵,呵呵呵呵……快请进快请进!”
为了掩饰自己尴尬的笑容,杨瑞闪身到了吴大叔身后,用力推着老吴一直走到大门口。
杨瑞接着用力敲了敲黑色的大门,发现无人应,然后又用力敲了敲,还是无人应……
杨瑞愤怒了,怎么连开门的人都没有!太放肆,太懒散,太没有规矩,太找打了!
鼓足了胸中的一口怒气,杨瑞冲着院子里就是一通震山吼般的大叫:“开门,快开门!!……”
同时,院子里传来了一阵颤抖的尖叫:“我爹回来了,我爹回来了,完啦完啦完啦……”
对于小佳来说,在看见带大自己的爹爹回来时,她的心情是极其复杂的。就像所有做错事而且知道一定会挨顿狠打的孩子一样,杨小佳明明清楚家训啊、罚跪啊、增加工作量啊之类的惩罚,已经不能平复老爸此时深深受到重创的心,但是依然抱着侥幸的心理希望可以躲过今天这一劫。
善良的小佳完全忽略,其实这一切明明是可以避免的。只要水水没到过宋府,或是杨瑞曾经能没有一时糊涂这个家交给水水负责打扫。
因为有贾音侬在的地方,就一定会是一个需要打扫的地方。
假设某地,贾音侬所在时间超过120分钟,那么以贾音侬为中心、3米为半径画圆,该圆内范围就会成为一片绝对与众不同的混乱地带。
地球人都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乱,而且连疑似火星人的掌门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乱。
如果评选人类最不适合居住的地区,掌门的生活地区的排名绝对是靠前的。
但是天使总会降临人间,虽然杨小佳的这个天使年纪大了些,但是面容绝对绝对是和蔼可亲的,语气绝对绝对是温柔和缓的,品性绝对绝对是纯良美好的(虽然很多人都在曾经,或是将来深深的怀疑过)。他就是吴希,吴大叔。
拎着一麻袋新鲜蔬菜的吴大叔挽着挎了一篮子笨鸡蛋的吴大婶,在杨管家带领下,在众目睽睽之中,如明星一般踏进了宋府的前厅。对于好几天没换菜样的宋府一干人等来说,吴大叔何止是天使,简直就是天神!
虽然有宋之问的厨艺,但奈何全家只有小佳一个人会挑菜买菜。水水曾经因为“内心愧疚”想过要帮小佳,不过对于贾音侬来说,挑选蔬菜的无聊程度甚至还要高于扫地,再加上对自己的眼神不是很自信(以前是近视眼,于是习惯了),所以在做好自我心理安慰工作之后,贾音侬决定将这项光荣的任务继续交给小佳完成。
而小佳,是个挑食的人。
初春的蔬菜种类本就不多,虽然还有其他食材,但是对于小佳来说,“那些是不会好吃的!”
水水曾经试着想劝说小佳买些应季蔬菜回来丰富菜谱,但是由于大少爷饭做得实在是太美味了,所以每次吃饱以后,掌门都会自动把这件事情忽略掉。
司马雯也曾列过菜单让小佳去买,不过这些“陌生的蔬菜”都被小佳找理由处决了,找不到理由的,也就被小佳自动忽略掉了。
司马雯这些天时不时的就会坐在厨房里用幽怨的眼神看着宋之问,因为她明白,要让宋之问这个翩翩佳公子挎着菜篮子上街买菜,那是更不可能的。
司马雯甚至曾经试着出府去买菜,可惜刚走到门口就虚弱的只能用爬的往回来。最后还是宋之问无可奈何的背了体弱的司马雯回房间,然后语重心长的跟小佳说,除了鸡蛋和白菜以外,他真的还想吃点其他的菜。
于是当天晚上的餐桌上,多了一条鱼。
不过这条鱼腥的几乎不能吃,炖成了鱼汤,也只能拿去当肥料。
宋大厨郁闷了好一阵:明明已经按照食谱加料了,怎么会这么难吃……最后还是吃多食广的掌门把事情吼了个明白,原来宋大厨收到鱼之后只是稍加清洗就扔进了锅里,鱼鳞没剃,内脏也没摘除。
带鳞鱼事件后没几天,杨管家就回来了。一屋子的人,除了小佳以外,其实都是很高兴的,毕竟不用再吃斋了。
其实有的时候水水真的真的很佩服那个喜欢教训人的杨管家,他这样一个睡得比狗晚,起得比鸡早的人,在包揽了木匠、瓦工、厨师、护院等一系列工作之后,居然还能精神抖擞,神采飞扬,把胡子梳得闪闪亮亮。
比方说现在,虽然只是站在座首大少爷的旁边,虽然赶了好多天的路,可是依然精精神神,目光烁烁,只是从眼神可以看得出还是有点疲倦的。反倒是坐着的宋之问昏昏欲睡,精神状态和年龄不成正比。
吴大叔坐在宋之问的对手处,端着个喝光的茶杯已经说了快有一个小时,内容无外乎今年年景有多好,菜苗长得有多快,两个老人家有多想来城里看水水。可是说着说着眼睛就不免瞟到院子里发了花苞的几棵桃树,于是话锋一变,改了主题。
“公子可知南山上的桃花开了么?我前几日听村里上山检柴火的人说,那南山向阳,气候温和,满坡的桃花开得一片红艳,真真好看的紧那!这几日正琢磨要不要去那儿看看呢。公子可要去吗?”
宋之问本被吴希说的魂飘千万里,突然一听见风景方面的言语,马上就振作起精神。
“吴老,我记得南山上长的是桂树啊?”
“不会不会,我还没老糊涂,砍柴的人说是桃树的!不过听说那山还是有点陡的,但爬上去可以远观风景,能把山上那一片桃花尽收眼底啊!”
“少爷,我们去吧!”水水本就在一旁候着,这一听有地方玩,立时兴奋地忘了规矩,在大厅里高兴的喊了出来。
“家训……”不远处,杨瑞低低地说了一声,“抄三遍。”
“呵呵,少年人,多教育是好的!”吴大叔很善良的附和着,吴大婶也微笑着点点头。
水水隐隐意识到,自己好像被人给卖了。
“可是,南山并没有什么高的坡地可观景啊?”宋之问继续怀疑着。
“那是公子不曾继续向南走远些过吧,就在正南,或许离公子熟识的地方并不远,按马程算,半个时辰也就到了,也不用带什么吃食,赏花看景而已,毕竟还要爬山,带得太多反倒会拖累!”
“哦。”宋之问也被说服,点了点头。
当天晚上,水水以最快的速度抄完三遍简体版家训,然后跑去宋之问的房里用茶叶蛋的配方换了第二天上街挑野餐食物的特权,然后又跑去账房提了钱和这个月的薪水,准备明天买东西的时候,顺便买件新衣服。
毕竟是要出去玩,毕竟还是如花貌美一姑娘,掌门可是非常在意衣着打扮的!
掌门的品味不说惊世骇俗,那也是十分有魄力的。穿越时随身穿的红衣绿裤,就是一个经典的例子。通常掌门上街都会成为女生们提前回寝室的理由,看掌门试穿新买的衣服既新鲜又刺激,为什么不早点回来先睹为快呢!
第二天一大早,掌门揣着五文钱的“野餐基金”和二十文月薪,走出了昨晚被杨瑞翻修一新的宋家大门,走向了好久不曾到过的汾州西市。
“卖猪蹄的在哪呢?”
这是目前掌门最关心的问题。
贾音侬对猪蹄的热爱,可以算是狂热的:从家回学校要吃,在学校过节要吃,放假回家也要吃。猪蹄在现在这个时代,对于没有收入的学生来说,其实是很昂贵的,毕竟一只猪只有四只脚,再加上还要有一道特殊的除毛工序,所以可食用的猪蹄售价都是很贵的。
更何况是在古代,唐朝的熟猪蹄在是不会随街卖的。
找着找着,掌门就看见了熟人——面摊老板。
面摊老板还是一如既往的一脸假笑,呵呵说道:
“呵呵,丫头,你找什么呢?”
“老板,你知不知道卖卤猪蹄的在哪啊?”
“呵呵,丫头,你怎么爱吃那种东西?别说是这街上根本就没有卖的,就是有卖,你送我我都不吃!”
掌门愣了,怎么有这么想不开的人呢?
面谈老板继续说道,“呵呵,你看,这猪是用什么刨土啊?!用蹄子不是!天天刨地,天天刨地,弄一脚泥,还一辈子不剪脚趾甲,你说恶不恶心?”
掌门无语了。
“老板,哪有买衣服的,我先去做件衣服再说买吃的的事儿吧。”
“呵呵,那成,你往东走到头,然后向北……哎?这不是王大少爷吗?!”
花外褂男子本来已经悄悄的走到水水的身后,眼看着就能吓掌门一大跳,结果还是被面摊老板给搅了局。失望地,王华收回了恶作剧的手,从怀里掏出扇子,用扇柄狠点了一下闻声转身过来的水水。
“哎呦,王华,你傻呀!”掌门边呼痛,边一手揉着被点痛的肩,另一手狠狠打了王华一个趔趄。
“诶呀,劲儿挺大呗!”被女人,而且还是一个女娃推的站不稳,实在是丢人丢到家。王华气气的挺胸抬头,眼睛瞪得好大,装出一副凶悍的表情,威胁说,“淑女点儿行不行?!”
掌门火了,她是书女啊!
“用你管!你,快点把说好的侦查费给我,我要去买衣服,买吃的!”
掌门向着王华摊出了白胖的小手,撅着小嘴,一脸的义正辞严。
王华看看这个可爱的姑娘,觉得有趣得很,微笑着说:“走,我请你吃东西去!”
意志不坚强,信念不坚定的侦查战士贾音侬,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跟着王华乖乖的来到了□□,挑了个靠街的座,然后左右手各拿起一根筷子,像用方便筷一样,开心的左右交叉磨了起来。
“吃什么,我请客!”王华很豪气的一说。
掌门双手啪的一声把筷子拍在桌上,小样,吃不死你们家酒楼!
“吃肉!吃猪肉!吃猪蹄!哦对,还有你们这儿的特色美食!”
“没问题!来份蜜炙蹄髈,熏猪手,还有……两份小碗凉拌!”
小碗凉拌吗?……掌门觉得好熟啊,好像食堂四楼啊……
吃过饭之后的掌门是最没有防御力的,手捧着上好的香茗,背靠着特设的椅靠,半躺着的掌门幸福的看着窗外的风景。
“宋之问他们家究竟藏了个什么人?”
“一个半死不活的病人,头发都白了,怎么样,失望了吧!”说完,掌门幸灾乐祸地瞅瞅王华。
“男人还是女人啊?”
“女的,才18岁,这些天总算是能站起来走走了。”
“叫什么?”
“司马雯。”
“司马雯……司马……可是郑州人么?”
“好像……好像是吧,这个我不太清楚。”掌门意识到工作做得有瑕疵,回去以后得补救一下。
“哦,那漂亮吗?”
切,还不是臭男人一个,这才是重点吧!
掌门鄙视的想象着王华的真实嘴脸,一脸不屑的说道,“刚开始病的跟鬼一样,这些日子养的蛮不错的,有些肉肉了嘛,但是好看了些。”
“那她和宋之问关系怎么样啊?”
“好,好得很!!”掌门一下子就联想到那个下着大雨的下午,两个人靠的在厨房里那么近。
幽怨地喝了口茶,掌门突然觉得自己吃饱了,不高兴地说,“我吃饱了,陪我逛街买衣服去吧!”
王华正在思考着怎么破坏司马雯和宋之问的关系,借以找点乐子,突然听水水这么一说,很是疑惑了一会儿,为什么自己一定要陪这个女人买衣服呢?!欠她钱吗?好像不欠啊,都请她吃饭啦!
不过,闲着也是闲着,反正现在书院还没开始上课,时间还是有的。
于是,王华领着水水来到了汾州城最大最有名气的成衣制品店。
掌门站在店里转了一圈,墙上就挂着三件样衣,有一件还是男装。
看看身边的花外褂,掌门说道,“你这衣服在哪里做的?”
“京城啊,怎么了?”
果然啊~首都就是好呢~
掌门郁郁的说道,“你给我挑一件吧,颜色素点儿就行,毕竟我只是一个丫鬟。”
这家店的伙计见王华领人来的,本来已经选了件丝绸的春装新款出来,听水水这么一说,失望地拿了一件水蓝的棉布衣裳出来。
“姑娘你看这件怎么样?”
水水看了看,虽然和小佳穿的款式几乎一致,但差不多已经是这里最漂亮的了。怎么说都比身上这件土黄色的外套好看。
“多少钱?”
“20文。”
“20文?抢钱啊!太贵了,10文我还得想想呢!”
“15文,不能再便宜了,姑娘!”
“不行,10文,不买的话我就去别的地方买!”
“姑娘,您看我们这儿的样子绝对是全城最好的,您再看这针脚、这做工,手艺一流,还有这布料,柔软细滑,看着好像不值钱,摸着绝对是好东西!”
店伙计耐心还价的同时,不时地用眼睛向掌门示意在店里看花布的王华。
掌门怎么会不明白,于是撇撇嘴冲着王华说
“太贵了,我买不起。”
“啊?!”
王华愣了一下,“借钱可不行啊,我爹给我的钱也不多。”
掌门今天再一次愤怒了,朝着王华的小腿就是一脚,“侦查费你还没给呢!”
“什么侦查费啊,不是请你吃饭了吗?!”
“王华,你耍臭无赖!说好了有报酬的!说好了看看人家姑娘长什么样……呣……”
王华赶忙捂住水水的嘴,无奈地说“把衣服包起来,我买了!”
掌门拿着王华给买的新衣服,愤愤的想,居然差点被这个小人给骗了!居然为了这么一个无耻的人背叛我们家帅帅的公子!
拿出包着衣服的油纸包,愤愤的拍了拍,掌门决定从今以后要成为一个反侦察战士,绝对帮里不帮外,为了公子跟王华战斗到底!
“15文,太便宜那个王八羔子了!”
嘴里碎碎念着,掌门回到了宋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