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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第四十四章 ...

  •    “反了天了!”两名官兵厉声呵斥,撞上萧景焕冷厉的眼神一哆嗦,随即握紧手中的刀,莫名获得了自信,跟着抬手对着萧景焕脑袋砍去!

      这一刀如果砍实了,管你什么身份地位,身体素质再好,那也是如同摔地上的西瓜,原形都无法拼凑。

      “噗咚——”

      趁其不注意,一脚将其踹倒在地,他甚至都没有拔剑,仅仅抬了下剑鞘,手臂用力一伸,“咚咚”两下,两人瞬间倒地!

      萧景焕垂着眼浅浅打量了两人下,不轻不重地吐出一个字:“滚!”

      两人互相搀扶着,踉跄起身,同时拿起刀后退两步,走的时候还不忘回头放狠话:“你们给我等着,在整个蜀中地界,还没人敢驳我们太守的面子!”

      “我们一没违法,二没乱纪,我倒要看看,你们能怎么教训我们。”

      “多谢公子多谢姑娘,若不是你们茉姐儿就被这些杀千刀的带走了,只是……这次他们没有得逞,一定不会善罢甘休呐!”妇人一边致谢,一边低着头抹了抹泪。

      “娘,你别哭,反正我是不会去参加什么选妃,如果他们再来,大不了我就逃走,我不信,他们这些人还能一手遮天。”田姑娘扶着妇人手臂,语气还带着未经世事的天真。

      “茉姐儿,你是不知道这些人的手段。”妇人语气担忧。

      妇人这一生虽然大多时间都待在村子里,但她亲眼见过这些所谓的官兵来村子里征税、征收徭役,这些父母官满口的仁义道德,其实从来没把他们这些诶人放在眼里,没把他们当人。

      叶瑾安抬眼看向萧景焕,以眼神示意萧景焕帮帮这对母子。

      “大娘放心。”萧景焕安慰道,“昨日外头大雨,我娘子受了风寒,多亏大娘收留,我在朝中有些关系,我保证,若是大娘女儿不愿,不管是谁,我都不会让他带走你女儿。”

      闻言,大娘眼里闪过希翼的光,很快,那束光又暗了下去,语气颤抖:“多谢公子多谢姑娘,这些人不是好相与的,你们还是快走吧,最好是直接离开蜀中,你们是外乡人不知道,整个蜀中都是王太守一个人说了算,惹了他,只要是在蜀中地界、就没有好果子吃啊!”

      “大娘别担心。”叶瑾安拿出一块玉佩放在大娘手里,轻声解释,“未免这些人在我们走后再来,大娘你不如先去隔壁渝州躲一躲,你拿着玉佩去当地一家叫锦衣坊的铺子,把玉佩给掌柜的看,他自会安排你们住下,到时候你们愿意留下可以留在锦衣坊做工,不想留掌柜的也会派人护送你们回来。

      大娘紧紧攥着玉佩,像是抓住一根救命稻草一样,不住低头感谢:“多谢二位,多谢二位。”

      *

      车轮滚滚碾过石子路,一路向西,越往西地势起伏越来越大、植被也有了很大改变。

      马车已经驶入锦官城地界,好不容易前面就快到城门,侍墨向车帘后问道:“王爷,前面就是锦官城,去太守府前,咱们要不要停下休整休整?”

      “已经到锦官城了。”

      萧景焕一边说一边掀帘向外看去,车外已不再是群山环绕,放眼看去一片片稻田相连,每块田里都是金灿灿、沉甸甸的麦穗。

      “这就是那个‘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的锦官城?”叶瑾安眸光一亮,顺着掀开的帘子看去,看过大山大河、江南水乡,蜀中平原这种独特风貌叶瑾安还是第一次见,提议道,“父亲不是来信说暂时还不会开战、前方粮草充足,王爷咱不如在锦官城住一日再走?”

      “侍墨,去找间好些的客栈。”萧景焕道。

      蜀中这两年由于连年丰收,整个蜀中百姓生活不错,锦官城作为蜀中重地,商业发展已经形成产业。

      放眼整个锦官城,大大小小客栈都有几十家,侍墨下车打听了一番,在锦官城官府附近挑了家最好的客栈。

      “主子、夫人到了。”侍墨轻勒缰绳,回身道。

      端是这辆通体柞木的马车,就能看出马车里的人非富即贵。

      马车停下后,周遭百姓忍不住放慢脚步,偷偷瞥向这边,想看看外边来的贵人到底长什么样,还带了这么多货物。

      只见一只葱白的手挑开车帘,露出一张面若桃花的脸,是个极其娇媚的女子。

      周遭之人停下脚步,目光落在叶瑾安脸上,久久无法挪开。

      蜀中之地,自古多美人。只是能把娇媚、貌美、英气集合于一人身上,属实少见。

      在众人目光下,叶瑾安垂下头,娇娇弱弱唤了声:“夫君,外面人好多,咱们还是快些进客栈吧。”

      听到“夫君”二字,萧景焕顿了顿,学着寻常夫妻那般,牵起叶瑾安的手,并肩走进客栈。

      “客官几位呢,是打尖还是住店?”小二迎上来问。

      侍墨掏出银子塞给小二,引着小二到侧旁,小声交代:“安排两件上房,再来十间客房,准备三桌酒菜,来一些你们蜀中的特色菜。”

      此番前往蜀中,为掩人耳目,叶瑾安和萧景焕扮作夫妻,萧景焕对外说是行商商贾,所有粮草都装在箱子里,充当行商货物。

      菜很快被端上来,正要动筷,旁边那桌穿浅蓝色衣袍的男子,忽然端着酒杯走过来,对着叶瑾安扬了扬酒杯:“这位姑娘,在下姓金,乃是蜀中最大商号金家少主,在下对姑娘一见如故,不知能否请姑娘喝一杯?”

      *

      叶瑾安愣住了,萧景焕也愣住了,侍墨瞅了这人一眼,惊讶到这地界民风开放,一个小小的商贾之子也敢明目张胆当着他家王爷的面,调戏他家王妃!!

      萧景焕脸色越来越冷,侍墨极有眼力见,起身上前拉开来人,呵道:“这位公子,这是王我家主子和夫人,我家夫人不喜同外男说话,还请公子自重。”

      “这样啊,真是可惜。”男人叹息道。

      这名金公子姓如其人,穿的是蜀锦、束发用的是金冠、手里拿的是名家题字作画的扇子,他依依不舍在侧旁偷偷看叶瑾安。

      有人看着吃饭着实别扭,叶瑾安搁下筷子,顺着视线看过去,冷冷横了金公子一眼,淡淡道:“滚。”

      只是这金公子不同于常人,被骂了也不恼,反而生出一种前所未有的新鲜感。

      金公子上赶着道:“既然姑娘已经嫁人了,在下也不强人所难,做不了夫妻,姑娘与我结拜也成呐。”

      “你要同我结拜?”叶瑾安轻哼了声,笑起来,“这话公子你该去和我几位兄长说,看他们谁能把位置让出来了。”

      萧景焕就没把这人放在眼里,听叶瑾安这么说,一想到叶瑾安那两位表哥、以及还没见过的两位亲哥,同情的看了这人一眼。

      金公子只当叶瑾安是寻常人家的姑娘,颇有自信:“这有何难,敢问姑娘家住何方,在下改日自当登门亲自拜访。”

      叶瑾安一时没答话,角落陷入了诡异的安静,叶瑾安站起身,凑近压低了声音道:“只是我家远在京都城,听说过摄政王吗,他是我表兄,只要他同意我几位亲兄长定然没有意见。”

      萧景焕掩唇挡住笑意,现在叶瑾安没法明着说她出自振国将军府,萧景焕原以为她会说自己出自许家,却是把他给拉下水。

      “姑娘,你不愿意也不用吓唬在下,在下还从么听过摄政王有义妹。”

      “不信?”叶瑾安朝侍墨招招手,“把本姑娘义兄给的信物拿出来,给这位公子瞧瞧。”

      要不是他们此行要低调,侍墨早动手赶人了,闻言,立马掏出摄政王府的令牌,怼到金公子脸上:“想要同我家夫人结拜,先去京都城摄政王府得到王爷同意再说吧!”

      金公子僵住了,看清令牌上摄政王几个大字,吓得大气不敢喘,足足过了半晌,才带着恐惧哆哆嗦嗦地说:“是在下有眼不识泰山,打扰姑娘了。”

      “王爷,你若是想追过去,揍这人一顿我没有意见。”

      叶瑾安顺着萧景焕视线看过去,金公子头也不回的慌忙跑出客栈,因为太着急,出门时甚至撞到了传菜的小二,一大盆蹄花汤稀里哗啦全洒在他身上,瞧着好不狼狈。

      萧景焕肯定地说:“本王确实想揍人,只是转念一想,阿瑾被很多人喜欢,不正说明本王眼光好吗2?”

      叶瑾安乘了一碗汤,塞萧景焕手里:“吃都堵不上你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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