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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见 ...

  •   上午第二节的大课间,一中的学生们本来是要集中在操场上做广播体操的,今天不知道怎么了,校园里的喇叭音响设备坏了。下课铃响起后,学生们没有听见往日里熟悉的音乐声之后,胆大的男生们还没等到不做操的通知下发,就一溜烟的跑到学校小卖部去买烤肠去了。
      几个女生站在走廊的窗前,允着彩色的冰棒,笑着闹着谈着天,叽叽喳喳的好不热闹。
      一个扎着马尾的女生一脸神秘地对着其他三人说,“你们听说了吗?三班转来一个超帅的男生,个子很高,腿超长的。”
      旁边一个短发戴着眼镜的女孩瞬间激动起来,“我知道!今早我执勤的时候看见了!他没穿校服,我拦着他问他为什么没穿校服,他告诉我他刚转来的。我的妈呀,他声音巨好听!”
      其他两个女生一脸好奇,鼓动着大家一起去看看。
      几个人悄悄摸摸的溜到高一三班的后门,短发女生往里一望,一眼就看见了她们几个议论的转学生。不是因为她视力好,实在是因为这个转校生太扎眼了。
      他坐在倒数第二排,靠着窗,上衣穿着深蓝色BAPE连帽鲨鱼迷彩卫衣,顶着一头栗色的短卷发,阳光照在他的头发上闪着微微的光泽。远远的看不清晰,只能依稀的看见他那线条干练完美的下颚线与白皙修长的脖颈,形容不上来初见他的感觉,只觉得他在一群穿着白蓝相间的校服、理着平头的高中生里格外耀目。
      “卧槽,看不清脸,但凭着我的直觉就能感受到他是个大帅哥!”梳着马尾的女生娇羞得捂住脸,几个女生顿时兴奋起来。
      “你们几个是哪个班的,怎么趴在我们班门口。”一道硬朗威严的声音在几人头顶响起。
      众人抬头一看,竟然是三班班主任刘灯泡,吓得大家低着头都跑了。
      刘灯泡站在后门处,几个打闹的男生看见他瞬时变了脸色,赶紧回到座位上乖乖做好。刘灯泡满意地走上讲台,向底下安静的学生们介绍新转来的男生。
      那个男生从座位上起来,迈开长腿快步走上讲台,他将微卷的额前碎发往后一揽,一副清爽干练的模样。
      “大家好,我叫林枫。”男孩不卑不亢,那张漂亮的脸洋溢着自信的笑容。金黄色的阳光穿过繁茂的枝丫洒在他的身上,俊秀挺拔的身材仿若林中松柏,形容姿态带着一种天生自然的贵气。他的眉眼修长舒朗,眸子里闪烁着琥珀色的光芒,他的双眼皮深深一道,皮肤雪白,一头栗色卷发,鼻梁亦是高挺立体,平添里几分异域风采。
      “你是混血儿吗?”第一排有个大胆的男生直接发出提问。
      “是的,我有1/4的意大利血统。”林枫回答得大大方方。
      “哇!”底下的学生们一下子就炸了锅,议论着这个不同寻常的男生。
      刘灯泡连喊几声安静,等班里又恢复了安静。刘灯泡拍了拍林枫的肩膀,带着慈祥的微笑,对着他说:“你暂时先坐那个位置,下个月月考后,全班重新调位。”
      林枫点了点头,回到倒数第二排靠窗的座位上。他不经意回头一看,最后一排只有一个座位,就在他后面,徐琰明白,这种座位一般都是个子太高的体育生或者是让老师头疼不已的捣蛋王的专属座位。
      一上午了,这个位子一直是空的,没有人。林枫以为这个座位没人,他的书包是纯牛皮的,林枫怕放在背后压出纹路来,就把书包放在了后排的桌子上,同桌看见了,戳了戳林枫的胳膊。
      林枫同桌是个皮肤黝黑,头发很短近乎光头的男生,名字叫做马珂。
      马珂凑到林枫耳边,一字一顿的说道:“别放他这,他、很、恶、心。”
      林枫将书包抽回来,小心的塞在桌洞里。巴牌的书包,他舍不得放在地上。
      林枫这人自来熟,没什么架子,性格阳光爽朗,很快就和周围几个活泼好动的男生打成一团。放学后,几个男生和林枫顺路,大家结伴一起走。
      “林枫,你吃过麻辣烫吗?”带头的男生姜城望着林枫,眼睛里带着点期待。
      林枫觉得有些好笑,“我当然吃过了,你当我土老帽儿啊。”
      马珂松了口气,憨憨地笑着说,“我以为像你这种混血儿,都很高贵,都不愿意吃麻辣烫这种的。”
      旁边一个戴眼镜的男生也跟着说,“对啊!我看着你这个气质打扮,还以为像你这种有钱人家的孩子,都不吃垃圾食品。”
      林枫摇摇头,和几个男孩一起去公交站牌后面的麻辣烫店,几人怕回家晚了,就打包了一些丸子,然后一起等公交车。
      林枫和姜城都是做k2路车,两个人一起上了车,有说有笑地聊着天。公交车在堵塞的街道艰难地行驶着,等过了5站,车就停在山城市最贵的楼盘豪城帝景旁,林枫摆了摆手,示意他到了,在姜城错愕又带着歆羡的目光中下了车。
      山城市对得起这个名字,四处环山,城于山中,鲜少有平原,所以山城市地构复杂,居民大多居住在依山而建的居民高层里。而豪城帝景,这处山城市无人不知晓的楼盘,就建在城中最繁华珍贵的平原上,不仅其地段繁华,并且设施全面,环境优美,楼盘一开,就是山城市前所未有的高价,普通百姓只能望之而咋舌,住户的不是达官就是显贵。
      果然这个林枫不一般啊!姜城啧啧嘴,收回了目光。
      林枫信步前行,驻停在那扇富丽堂皇的小区门口良久,都没有进去,门卫认出了他,以为他没带门禁卡,热情地招呼他进去。
      林枫摇了摇头,笑着对门卫说:“大爷,我搬家了。”
      是啊,他两个月前就搬走了。
      门卫不知道这个少年身上发生了那件事,以为他只是普通搬迁。
      还好,这个城市没有太多人知道,他的父亲是那个人,那个没给过他太多父爱却令他像过街老鼠一般的父亲。
      林枫又回到了那个公交车站,乘了另外一班车,向着山城市最古老破旧的旧城区驶去。
      林枫在临水街站下了车,与刚才的街景真是天差地别。没有豪华的购物商城,也没有高级的西餐厅,满目都是棋牌室,街头流动餐饮车,光着膀子的大爷们凑在一起下着象棋,条件脏乱差,发生在山城市的刑事案件10件有8件都是发生在这片儿,这里鱼龙混杂,小偷小摸也多,但是房价租房价格都是别的地方的一半甚至1/4,想想也是,要不是低廉的价格,谁会选择租住在这样的地方。
      林枫熟门熟路地穿过一片片晾晒衣物的架子,走过了几条拥窄的小街,拐进了23号楼3栋的单元门。
      打开201的门,屋内狭小拥挤不足40平方米,且因为背光,屋内晦暗一片,分不清是白天还是晚上。
      打开客厅昏黄的灯光,林枫摘下书包,放在沙发上,然后脱下卫衣,光着上身,露出里面白皙紧致的身材,暖黄的灯光勾勒出他的宽肩细腰和腹肌的完美线条。
      林枫打开衣柜,里面却是满满的名牌,巴宝莉、纪梵希、coach等潮牌名牌衣服塞了一衣柜。看针织和线脚,无疑都是正品。
      说实话,里面的衣服随便一件的原价,都能顶上这里租房半年的价格了。
      林枫打开手机里的咸鱼,里面有几个问二手衣服消息的,他一一回复,并附上了高清照片。
      忙完以后,他打开已经凉了的麻辣烫的包装盒,发现里面的汤汁早就被粉丝吸干了,麻汁酱一大坨干在几个甜不辣上,让人实在没有胃口,林枫心里嘲讽一笑,一年的自己一定想不到自己还会有今天。林枫还是麻木地拿起了一次性筷子,一口一口地吃了起来。
      吃完以后,麻辣烫的味道还是在狭小的房间里挥之不去,林枫受不了这么刺鼻的味道,就从衣柜里随便找了一件黑色卫衣,套了下去后准备下楼扔了。
      林枫将茶几上的打火机、香烟和钥匙一并揣进兜里,拎着垃圾下了楼。
      已经将近七点了,太阳早已落下,夜幕降临的临水街比白天要热闹得多,街边的小商贩推着车叫卖着了,饭菜混着地沟油的气味充盈了这片街区,说不上来是不是好闻。薄薄的炊烟一股股升起,笼罩在街边昏黄的路灯下,熙熙攘攘的人声鼎沸,十分热闹。
      所幸林枫住的街道离着主干道有些远,还没有那么嘈杂。他侧过头来,一手摁开打火机,一手挡住夏天潮热的风,点燃了一支烟,一股浓烈的尼古丁的气味迅速在口腔里散开,他的全身一下子得到了放松。
      他穿了一身黑,靠在巷口的墙上,巷子里灯光很弱,要不是香烟的火星,路过的人很难发现那里站着一个人。
      林枫掏出手机,正摆弄着,突然听见巷子的深处传来一阵吵闹的声音。他往里走了走,发现四、五个社会小青年正在围殴一个人。
      这里的混混很多,胆子也很大,除了杀人什么事情都干。
      林枫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本不想摊这趟浑水。
      但是林枫看见被打的那个人身躯弯曲着缩成一团,但他一声也不吭,旁边几个混混似乎是因为被打的人没有叫喊求饶,所以没有得到殴打别人的快感,便下手更狠了。
      带头的黄毛男人一脚踹在那个少年的肚腹上,少年疼得直缩,直接就吐了一口血。
      说实话,如果这个人被打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跪着求饶,林枫肯定直接转头走开,但是这人被打到吐血还不吭一声,而且万一自己走了,这个人恐怕会被直接打死。
      人生第一次,林枫管了件闲事。
      其实林枫从小学就开始学跆拳道,现在已经是黑带了,但从小到大一次实战经验都没有,所以他心里还是有些慌的。
      他瞄准了那个站在中间,最猖狂的染着黄毛的小混混,他应该是这群小混混的大哥。林枫悄悄在其背后直接一记飞腿正冲那人腰部。
      这几人因为太投入,并且灯光也暗,众人还没反应过来,黄毛小混混便被一脚踹中直接飞了出去,没错,林枫腿力极大,那个人是真的飞了出去。
      林枫看首袭成功,还没松一口气,旁边一个人就跳起来,一脚踹在他肋骨上。
      Md,疼死劳资了。林枫感觉胸部一闷剧痛,感觉胸腔都要碎了,果然实战就是不一样,他的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都很不足。
      林枫咬着嘴唇,忍着剧痛,直接用尽全力抡起手臂抓住那人还没落下的脚,一击勾拳上去打在那人面门上,那人被打得直接一股鼻血就喷了出来,洒在了地上。
      其他两个人一起上,林枫应付得很是吃力,几人缠斗在一起。这几个小混混在道上也混了挺久,打架方面也是有些能耐的。
      林枫在经历了被动挨打后,明显爆发出了跆拳道黑带的潜力,对方几人迅速就被压制住了,领头的黄毛更是被打得一蹶不起。
      几个混混见打不过这个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的小子,几人出道了那么久也没有被打成这样,吃那么大亏,就想溜了,于是三人扛着地上站不起来的黄毛老大就抓紧逃走了。
      林枫见几人的身影走出巷口时,终于支撑不下去了,直接单膝跪在地上,他也受了很重的伤,刚才是一直咬牙挺着才撑过去的。
      肋骨处一阵阵猛烈的疼袭来,他疼得都不敢呼吸,他看着地上被打倒昏迷的小子,觉得不能抛下他不管,万一死在了这里。
      林枫只能硬撑着将地上的人扶了起来,扛着对方的臂膀艰难地往家里走,短短的几十米,林枫感觉特别漫长,漫长得他都想骂娘。
      回到家后,林枫将昏迷的少年丢在沙发上,少年身上穿的衣服早就因为在地上摩擦而变得很脏了,林枫不想让脏衣服弄脏沙发套子,就把少年身上的衣服扒了,扔到一旁的脏衣篓里,给他盖上被子,林枫感觉自己对这个陌生人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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