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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清冷知青婚后宠 ...

  •   “老张!老张!快过来!”

      突然听到妻子的大喊,厨房里的张国忠手一抖,差点没把熬着鸡汤的瓦罐盖子丢出去,以为她出了什么事,赶紧放下东西跑出去。

      “怎么了?摔着了?”

      林淑秀好好地站在客厅,满脸放光地朝他招手,“我没事,是阿夜寄过来的信,他说他要结婚了!你快看。”

      张国忠接过她手中的信纸,分出一只手扶在妻子肩膀上,让她坐到一旁的椅子上。

      凌夜在信里问候了母亲安好,然后简要介绍了一下自己在乡下的情况,适应得很好,让家里放心,并告知了他们自己要结婚的消息。

      “我在这里认识了一个姑娘,她是本地人,今年二十岁,善良大方,曾经给予我许多帮助,是与我无比契合的灵魂伴侣,我迫不及待想要和她组成一个家庭,在经过慎重考虑之后,决定于十二月二十二结婚。”

      林淑秀等他看完了,兴奋道:“我本来还担心阿夜性子沉闷,等他下乡回来,年纪大了不好找媳妇儿,没想到他这么快就有了对象,那姑娘听起来不错,真是太好了。结婚这么重要的事,我想去那里看看,免得阿夜一个人在那里也没个长辈张罗。”

      “想什么呢!你这还不到三个月的身孕,哪能去那么远的地方,要是路上出了点事怎么办?”

      张国忠立刻反对,他对于凌夜这个继子没有特殊的感情,一来他感觉得到那个孩子一直在隐隐排斥他,他也懒得热脸贴冷屁股;二来凌夜下乡一年多,他妈给他寄了几回东西了,也没见他回一封信,每次看到妻子失落的表情,他都对那个孩子十分不满。

      好在他还有点良心,知道结婚前要通知家里一声,要是他妈等以后才知道,不知道多伤心。

      “而且,那孩子信里也说了,那里和S市距离太远,让你不要来回奔波,等以后回城,他再把媳妇儿带过来见你。你要是现在怀着孕过去,他才会觉得担心。”

      况且林淑秀现在是高龄产妇,更加危险。

      林淑秀冷静下来,也知道丈夫说得有理,只好打消亲自去的念头。

      “那我现在去收拾东西,结婚要花钱的地方可不少,缝纫机、手表、自行车这些彩礼都不能马虎,他爸出事之前给他准备的钱还在,都给他寄过去,还有儿媳妇儿,把我的两个金镯子送给她,我们人没到心意要到……”

      林淑秀一边说一边往卧室走,想去把藏好的东西找出来,张国忠随她去了,自己回厨房去看那蛊鸡汤熬得怎样了。

      和林淑秀没差几天,远在东北林场的凌正德也收到了儿子的邮件,御寒的衣物、干菜等塞了满满一大包,还有一封信。

      “老凌,你怎么看个信眼眶子都红了?家里出事了?”

      凌正德摘下眼镜抹了一下眼睛,笑道:“是好事,我儿子说他要结婚了。”

      “那感情好啊,孩子长大了,等你以后回去,说不定都可以抱孙子咯!”

      凌正德含笑点头,把信件来来回回又看了几遍。

      大抵天底下父母的幸福就是这么简单,孩子找到了相知相守的另一半,从此有人可以陪他一起面对生活,自己不必再担心他孤身一人。

      *
      林淑秀猜得不错,凌夜为了把婚礼办得好一点,确实花了不少钱,除了房子,还买了缝纫机、手表和自行车,该有的彩礼一点都没少,倒是让原本以为他很穷的其他人大吃了一惊,原本说凌夜吃软饭的声音也小了点。

      好在之前林淑秀就时不时地给原主寄东西,其中不乏钱和各种票,原主那时候心里生着气,都压在箱底没有用,被凌夜全都翻了出来——婚礼迫在眉睫,现在也只能先用原身父母的钱度过难关了。

      因此林淑秀寄来的这个包裹,确实给了凌夜很大的支持,尤其是其中据说是原身父亲留给他的存款和继父给的补贴,加起来有整整一千元,这在当时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凌夜把这些东西放好,心里默默叹息,可怜天下父母心,不说别的,就说原身母亲对他物质上的支持,对他不可谓是不用心,原身上辈子确实是钻了牛角尖。

      随着天气越来越冷,地里的甘蔗、红薯等该收的作物都收完了,大部分拿到供销社去卖,等年底按照工分给大家分红,留下的一部分分到各家各户,秋收最忙的一段时间过去,凌夜和顾明珠结婚的吉日也到了。

      这天天才刚蒙蒙亮,凌夜就带着请来帮忙的人开始布置酒席。

      地点自然是在他新买的房子了,这房子原本的屋主全家都搬到镇上去了,老家的房子就空了出来,原以为要荒废,正好凌夜要,就连着家具低价卖给了他。

      房子有点老旧,不过凌夜考虑到没几年就要带着明珠回城,也没介意,买下后请工匠重新修补,里里外外打扫了一遍,又把之前买回来的红被褥铺上,贴上大红双喜窗花,喜庆的氛围一下子就有了。

      院子里很快就摆满了桌椅,几个婶娘在厨房处理食材,吃酒的客人也陆陆续续来了,除了几个知青,其他都是顾家那边的亲朋好友,还有距离比较近的邻居。

      等一切都准备就绪,吉时将近,凌夜换上崭新的新郎服,在胸前别了一朵小红花,头发全部梳到脑后,抹上一层发蜡,露出饱满的额头,原本的黑框眼镜也换成了金丝边框的,对着镜子勾唇笑了笑,镜中男人眉眼中的清冷便顷刻化成了喜悦和期待。

      今天这个造型,应该可以让他的新娘子心动一点吧。

      凌夜哪里知道,何止是新娘子,今天看到他以后脸红心跳的女宾客可不少,尤其是二十岁左右少年慕艾的年轻小姑娘。

      “凌知青原来长得这么好看吗?之前都没有注意到。”

      “是啊,他以前头发太长了,又带着黑框眼镜,把脸遮了大半,现在抬头挺胸,感觉身高都高了不少。”

      “明珠可真幸福,要是知青都长得像凌知青这样,我也愿意试一试,光看着这样的脸也高兴啊。”

      “好看又不能当饭吃,真找对象,还是找勤劳踏实能干活的男人好些,你看看明珠,以前家里对她多好,现在凌知青结了婚,之后还不一样要下地?”

      不管其他人的想法如何,顾明珠确实被凌夜惊艳了一下,虽然早就知道他其实长得不错,但没想到认真打扮起来这么好看。

      凌夜看到新娘子被人拥着坐在床边,眼睛亮亮地看过来,就知道自己今天的这身造型不错。

      同样的,顾明珠穿着和他配套的新娘服,长发在脑后盘成一团,别着一朵红花,面上抹了腮红,唇上是大红的口脂,非常俗气的打扮,但她五官俏丽,美目流盼,生生让人移不开眼。

      “哎哟,这么多年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俊俏的新郎新娘,两个人实在太配了,大妹子,你这女婿找得好啊!”

      一个婶娘笑着对顾明珠旁边的田桂芳恭贺,其他人也纷纷附和,能到新娘房里的,基本都是关系很好的好友和长辈,这时自然都捡着喜庆的话说。

      田桂芳笑着点头,这一个多月凌夜对婚礼的重视他们顾家有目共睹,前天更是直接带着女儿去镇上扯了结婚证,给他们下了一道定心丸,现在她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

      凌夜在大家祝福的目光下,把手伸向顾明珠,一贯清冷的脸上,也带着柔和的笑意。

      “明珠,我们走吧。”

      两人在顾家这边和顾家人拜别,田桂芳上一秒还笑得欣慰,下一秒就红了眼眶,只是再不舍也不能耽误了女儿婚礼的吉时,于是凌夜便牵着顾明珠,在大家的前簇后拥下回了家。

      凌夜在这边没有长辈,所以主持婚礼的还是顾广荣和田桂芳,走完拜堂的婚礼仪式,开了酒席以后两人还要一桌桌敬酒,凌夜怕顾明珠难受,只让她稍稍抿了几口,其他都是他在喝。

      农村的酒烈,凌夜实打实地喝下来,等酒席散了,又把借来的桌椅送回去,把帮忙收拾完残局的顾家人送走,撑着的一股气散下来,头晕得便更厉害了。

      顾明珠见他神色倦怠,把他扶到了房里,让他躺到床上,“你先躺一会儿,我去烧点水给你洗一下,今天早点休息。”

      谁知她才刚刚直起身,原本躺下去的凌夜就突然坐起来,拉住她的一只手往怀里一带,把脸埋在她腰上。

      顾明珠手足无措地半举着双手,脸色爆红,他们之前虽然处了半年的对象,但一开始两人都很少有交集,就是一个多月前凌夜说要认真处对象,时不时地下了工来找她,帮忙做做家务,却也注意着分寸,连手都没有牵过。

      这还是第一次,他们之间隔得这么近!

      “你、你干什么?”

      凌夜其实意识还是清醒的,但此时显然“醉酒”更适合耍流氓,于是便做出迷迷糊糊的样子,在她腰上蹭了蹭:“我们终于结婚了,真好,明珠,我好高兴。”

      顾明珠干笑道:“我知道了,你先放手,我去烧水。”

      凌夜感觉到她身体的僵硬,知道不能一下子逗太狠了,便松开了她。

      两人虽然结了婚,但对于明珠来说,其实和凌夜的相处并不多,毕竟这个时候男女在结婚之前,大多还是要注意分寸,再加上凌夜穿过来也就一个多月的时间,更没有多少机会和她培养感情。

      好在现在已经有名正言顺的理由和她待在一起,凌夜并不着急于这一时。

      顾明珠等他一放手,就急急忙忙往门口走,在厨房灶台后面的小板凳上坐下,才捂着自己红彤彤的脸颊,暗自懊恼。

      之所以脸这么红,不单单是因为刚才那个拥抱,而是凌夜的靠近让她联想到了晚上会发生的事情。

      之前刻意被她遗忘的紧张又席卷而来,怎么办,待会儿要和他脱了衣服睡在一起吗?

      就算是结婚了,突然要她和一个其实不怎么熟悉的男人躺在一起,还是非常难为情。

      凌夜把顾明珠的不自在看在眼里,见她洗完身体僵硬地躲进被窝里,缩在床铺老里面,暗自叹了口气,从柜子里又找出了一床被子,想铺在床边的塌板上。

      顾明珠连忙制止他的动作,“你干什么?”

      “我在这里睡,这样你就不用怕了。”

      顾明珠嘴硬:“谁怕了?怕什么?”

      凌夜直直地看着她,眉梢微微挑了挑,“那我再把它放回去?”

      “别!”顾明珠连忙喊道,然后又意识到自己暴露了心声,不由得放低声音,“我是说,睡在塌板上容易冷,床很大,可以放两床被子,我们一人一半。”

      能同床就是一个好的开始,凌夜欣然接受了她的建议,铺好被子熄了煤油灯,和她并排躺在床上。

      过了好一会儿,黑暗中传来顾明珠迟疑的询问:“你会不会觉得我很奇怪?”

      “你是说不想和我睡在一起吗?”

      “嗯,我妈偷偷和我说过,结婚以后,两个人是要做、”顾明珠咽了咽口水,努力忍住自己的不好意思,接着说完,“做那种事的。”

      “那种事是要两个人都心甘情愿做才会开心,我希望你是开心的,所以在你愿意之前,我不能强迫你。”

      黑暗中,他一贯清润的声音里好像掺杂了许多温柔和暖意,顾明珠心里一松,不知道为什么,对他的承诺深信不疑。

      “谢谢。”

      从没有哪一刻像现在这样,让顾明珠庆幸,当初救了她的人是凌夜。

      凌夜感觉到她语气里的放松,微微勾了勾唇,“不做其他的事,但如果可以的话,我能不能牵你的手呢?”

      尽管还是很害羞,但这个请求并不让人觉得难受,顾明珠犹豫了一下,慢慢把靠凌夜那边的右手移到被褥外边,像小猫一样轻轻“嗯”了一声。

      凌夜没有错过她的回应,伸出左手往她那边探。

      顾明珠秉着呼吸,黑暗中,男人带着热度的皮肤突然碰到她的小拇指,像是被什么东西烫着了,顾明珠忍不住抖了一下,但她忍着没有动,下一秒,男人的手便缠上来,和她掌心相对交握在一起。

      “觉得难受吗?”

      “还好。”

      听到她的回答,凌夜用拇指轻轻摩擦了一下她的手背,闭着眼睛在心里无声地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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