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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3章 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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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命追查妖兽食人案已经十来天了。
早在一个多月前,就有商人向当地官府报案,道是他惯常收购禽类的村落不知为何一村老小尽皆失踪,村落里除了发黑的血迹,还有大型兽类留下的破坏痕迹。官府查看了现场之后,判断不是人类所为,便准备将这烂摊子请示上级告知庇护当地的仙门,巧的是天命恰好路过,察觉到了冲天的妖气,便将这事情揽在了身上。
原本当地的县令看他年纪不大,又是路过的散修,并不信任他,他一怒之下挥剑夷平了那座村落所依附的小山,又主动允诺了一月之内捉来那食人妖兽,方才得到那县令应允。
......若不是父王要他学习人间规矩,不得仗剑欺人,还封了他七成修为,何至于此。
想到临行前父王苦大仇深的那张脸,天命又是一阵郁郁。
要他说,追查食人妖兽这件事,只要捉到罪魁祸首,一剑了结了就是,最多再给被吃了的无辜凡人念几段往生经,再不济,还可以施法招地府的勾魂使者来带他们去投胎嘛,根本无需知会凡人官府,偏生父王耳提面命,要他学着点那些仙门行事,不许再莽撞闯出祸来。
越追查下去,天命却越是心惊。
他追着妖兽痕迹,每次堪堪追上,便会被突如其来的怪事绊住,待到解决之后,就又失去了妖兽踪迹,途中路经几处村庄,皆是被那妖兽屠戮殆尽,尸骨无存。按说人死之后都有魂魄,偏偏每次天命设下招魂法阵后,都无法招来任何魂魄。
那妖兽吃了那么多的无辜凡人,哪能那么快就有勾魂使者将魂魄勾走?就算勾走了,地府也要给他几分面子,将他要招的魂魄放来,偏偏天命招不来任何魂魄。
奇哉,怪哉。
如今好不容易有了些线索,天命自然不会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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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城是昴阳县内最大的城镇,县内大大小小的村落,基本都仰仗着杨城贸易往来,昴阳县官府也位于此处,在城中的东南方位。
要说杨城的衙门,那是真的忙,非常忙。当地百姓民风淳朴,从来没有什么大案是没错,但是家长里短鸡毛蒜皮却从来不少,衙门里的捕快衙役又和这些百姓沾亲带故,一个处理不好,那都是让县令头疼的事。
本地的县令姓曹,是两年前调任来的,即将三年期满,在任上不说有多大功劳,给百姓做了多少好事,最起码为官清廉,从不曾搜刮民脂民膏,也不曾有过冤假错案,屈打成招,所以当地的百姓提到曹县令,都是赞不绝口,夸一句好官,遇到没法解决的事,也都爱上衙门来,找曹县令评个理。
风黎找到当地县衙来的时候,便看到排了长长的队伍,都是些寻常百姓,有的提着篮子,满眼喜悦,有的和身边人横眉竖眼的,偏生不说一句话,见到风黎径直要进衙门,便有一位老大娘拉住了她。
“哎,瞧你挺标致的丫头,怎的不知道排队呢?”
风黎蹙了眉,反问她:“排队?”
“丫头新来的吧?要找曹大人的人那么多,一起说那不乱了套了,所以啊,现在要排队登记,到时候会挨个处理的,丫头你要有事情,得排队,放心,处理起来很快的,最多一个时辰就到你了。”
老大娘见她似乎是真的不清楚,便和缓了脸色,和颜悦色给她做了解释。
......原来人间还有这么个规矩。风黎抿唇,点了点头,排在了队末。
修仙之人耳聪目明,虽是排在了队末,但前方的声音却能够清清楚楚地听到,风黎有心学习凡人行事,便认真听着。
“小人东坊如意酒楼店小二栓子......”
原来如此,需要先说明自己来处身份。先记下了。
“小妇人前几日来报家中丢了银钱......”
咦,原来也可以直接说明事情?有些疑惑不解,但他们似乎都不在意,那么这样也是可以的吧。
......
事实证明曹县令的速度是真的很快,排队的长龙逐渐缩减,风黎也距离曹县令处理事务的案几越来越近了。
待到日暮,那曹县令有些疲惫地揉了揉肩,温和询问着案几前的白衣少女:“姑娘有什么事么?”
白衣少女神色淡淡:“东南方向五十里,小杨村已被妖兽灭村。”
“什么!”
一时间,曹县令手中的毛笔跌落在面前光洁的白纸上,落下了一大团脏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