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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初见楚暮 两人相见 ...

  •   两人刚刚进入操场,顿时周边围过一群少年,这群少年都穿着白色篮球服,头发稍长的戴着发带,不过相同的是,这群少年的脸上都洋溢着属于少年的恣意。

      “易哥,就差你了,快点,快点。”一个手托篮球的小眼睛男孩抹了抹汗,冲着萧易呲呲牙说道。

      “是啊,不仗义啊,成天都来这么慢。”“快点,别磨蹭,快换衣服。”其余的少年也跟着起哄。

      少年们闹哄哄地叫嚣着,萧易笑道:“最近有点事情耽搁了,再说了教练都批假了,你们有什么可说的。”

      随后萧易被群殴一翻后簇拥着推进换衣间,热情的过头,就差帮他亲自上手换了。

      萧易换好衣服,和篮球队员们一起向篮球场的方向走去,边走边笑闹着,好不活泼。

      “呦呵,有人砸场子啊,锦哥。”一个少年踮起脚,手掌放在眉毛的地方,向篮球场的方向望去。

      “砸什么场子,难不成我们是强盗,占山为王了?”封锦笑了笑,假装严肃的怒喝他。

      “我闹着玩呢。”那个少年灿灿的摸摸鼻头,意识到自己用词不当,连忙改口。

      “快走吧,本来训练的时间就不多,磨什么嘴皮子。”篮球队员们加快了步伐。

      一道人影伫立在篮球场的三分线外,那人轻拍了篮球,在篮球队员看不见的面容上扬起一抹笑,随即单手扔出篮球,篮球像长了翅膀似的稳稳入网。

      “啪啪啪,球艺不错,有没有兴趣和我切磋一下。”萧易拍拍手掌,谑笑着,望着面前穿着白色连帽运动服,手臂和腿部两侧都是红黄相间的条纹杠,将少年高挑的身姿凸显出来。

      那个少年缓缓转过身子,双手垂在身侧,衣袖有些长,只露出莹白的指节,大大的帽子罩着他的脸,一片阴影,看不清楚他的脸。随后他抬起手将帽子拽下露出他清冷的面容。

      狭长的眼睛,上翘的长睫,眼睛里似有光,很是漂亮,高挺的鼻梁,没有那么夸张,给人很舒服的感觉,薄唇没有一丝弧度,微长的头发长至耳根。极其俊美的外表冰冷面无表情,给人一种遥望而不可及的感觉。

      那张脸完全显露在篮球队员的面前,其余队员倒吸一口凉气,而萧易却浑身一僵,脸上的笑还没有收敛,凝固在脸上。

      那人只转了转眼球瞥了这些篮球队员们一眼,迈开步伐,戴上帽子遮着脸,手插裤兜,走到他们的面前。

      他盯着萧易,眼睛映在萧易的瞳孔中,扬扬唇角:“没兴趣,还有,萧易,我来了。”

      萧易听了他的话浑身一震,瞳孔猛缩,连呼吸都顾不过来。

      楚暮啊,这张脸就是楚暮的啊,自小就被印刻在眼中的人啊,养父的亲生儿子啊,这张脸他怎么能忘记啊。

      楚暮在他耳边轻笑一声,提步向出口方向走去。

      这声音在萧易听来讽刺至极,麻雀妄想变成凤凰。那人认为他是什么?企图夺走他父亲还有他的东西?他是来宣誓主权的?

      封锦回过神,他没注意到萧易的僵硬,急忙叫住楚暮,“嗨,哥们,球打得不错啊,加入我们篮球社怎么样啊?”

      “不怎么样。”楚暮头都没转,撂下四个字,离开了。

      “这谁啊?这么狂?”“完了,完了,这人虽然脾气古怪,但人长得好啊,本来只有一个易哥,就这么难了,还来一个,完了,哥要单身呐。”“你本来就找不到女朋友。”…………

      “那人有点眼熟啊,好像昨天才转来的心理系学生。叫什么,叫……楚……楚暮,对,叫楚暮。”“心理系啊,和易哥一个系呢。”……

      萧易此时浑浑噩噩的,只觉耳中一阵嗡鸣。其他人说什么都听不进去了。

      封锦撞他一下,萧易回神,:“嗯?怎,怎么了?”他有些茫然的看着其他人。

      “易哥,你难不成是被吓傻了。还是觉得你校草地位不保?”一个带发带的少年凑过去。

      “黄琦,你想死吧,小心易哥的暴脾气呐。”

      “好了,我只是有点不舒服,今天的训练……”萧易揉揉额头,满脸疲惫地说,“可能又去不了。”

      众人看他疲惫的模样,看起来不像是说谎。封锦拍拍萧易的肩膀:“行吧,你先回去休息。”萧易点点头,拿起自己的东西回家。

      萧易刚到家,电话响了,“喂,安姐,有什么事?”安姐正是萧易的编辑。

      “萧易,明天晚上,公司要举办作家宴会,邀请了当前炙手可热的作家,你作为公司的招牌,当然是一定要出席的,我明天晚上去接你。”

      “知道了,谢谢安姐。”萧易挂了电话,洗漱完之后,栽倒在床上,拿起他和院长的照片。

      “院长爷爷,我现在过得特别好,大家都很友好,我很开心,你是不是也开心。哈哈哈,爷爷,你放心吧,楚暮就算怎么样,我都不在乎。安心吧。”萧易仔细摩挲照片,然后将照片放回原处,缩进被子里睡觉。

      一天过得很快,那一天楚暮并没有出现,萧易安心多了,这一天像平时一样舒适惬意。

      下午安姐如约而至,接上萧易去了公司,路上安姐又开始长篇大论。

      作为美丽的白领女性,总要有一技之长,安姐最著名的就是她的三寸不烂之舌,催更之能,堪称一流。她手下的作者每日雷音贯耳,折磨的不成人形。

      因此安姐手下的作家都成出书快,效率高的良心。

      萧易因为他的《神魔的那点事》走红之后,与神阅集团签约,被分在了安姐手中。

      萧易虽然签约,但他可是随性作家,还不是因为萧易太火了,他的书红的发紫,令人叹为观止。诸多公司相与他签约,为此神阅签订了对萧易有利的合同。不按时更,不属于违约。

      正因为这不公平合同,安姐有苦说不出,催是能催,但人家听不听又是一码事了,况且萧易可是一个好学生,上课都是静音状态,她又不能去骚扰人家学习。

      靠着天马行空的想象力,编梦编成当红作家的萧易,一直被安姐逮住空叨扰的对象,即使在安姐的三寸不烂之舌下,萧易愣是没有推出一本新书。

      要不是目前网上还没有“萧易侵权”的类似报道,安姐都不相信萧易是原创作家。

      安姐把萧易带到公司之后,叫出造型师为他做造型,之后又递给他一张工作牌,上面是他的笔名和相片,背面印着神阅集团。安姐双手环在胸前说道:“我今天可是主持人,没有空来管你的事,记住啊,工作牌可别丢了,保安可不认识你,被赶出去的话,我可不捞你。”

      毕竟萧易还是个学生,还是要保护他的私生活,所以外界没有萧易的一张相片,没人知道“易想天开”竟是个连大学都没出的学生。也少了萧易不少的麻烦。

      萧易安静的坐在椅子上,任造型师摆布,乖巧的点头:“好的,安姐。”安姐点头,转身离开了。

      萧易坐在椅子上,被造型师折腾了几个小时,造型终于做好了。

      萧易此时身穿酒红色西装,头发微微卷起,刘海在额前拱成心形,萧易皮肤白皙,只是稍稍打些粉底,将脸上的毛孔遮去,点缀了眼角的黑痣,极其媚人。

      红色西装极难驾驭,一旦驾驭不好,就显老态。不过萧易身姿挺拔,浑身洋溢着少年气息,很好的驾驭了这件酒红西装,黑色的痣在红色西装的映衬下,诱人的很。

      萧易照照镜子,摆了几个pose,就出了门,想楼下大厅走去。

      大厅已经来了许多人,各各光鲜亮丽,穿着华丽的正装。三三两两聚成一团,靠在放置着食物的桌边。

      白色的桌布摆上了许多食物,看起来十分诱人,每张桌子上都放置了一大束的花,香气扑鼻。

      更令萧易觉得好笑的是公司还请了古典乐队,拉起了德里戈的《小夜曲》。

      用安姐的话来说:“装什么文人呢,还说营造文人气氛,分明是找事。”

      萧易不认识这里的人,他也不去主动寻人,拿过一杯香槟,慢慢的品尝着,还不是看看用来装饰的手表,推算着什么时候能结束。

      作为公司的招牌编辑,安姐自然需要上台客套几句和她的催人秘籍,安姐身穿蓝色拖地长裙,披着大波浪,款款上台。

      萧易才没有这种兴趣,与其来这个令人牙酸的什么宴会,不如回去睡觉更文。萧易环顾四周,发现这些作家大多都在遭遇中年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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