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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 5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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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可是,他该怎么告诉迟柯?
现在的他意识到迟柯存在于三年前,那迟柯那个时空的他是否意识到?
他们究竟是处于怎样的时空?是点和点,还是面和面?
如果改变这件事,会不会引发蝴蝶效应?
不知道,简笙什么都不知道,他甚至不知道该从哪里想起。
——反正不能从现实的角度,这一整件事都不现实。
他开始列举。
类似的事件只发生在动漫小说中,他换了个角度。
比方说《你的名字》,处于两个时空的泷是怎么找到三叶的?
口嚼酒。泷喝了口嚼酒,于是他见到了三叶。
如果把连接两个时空需要一个介质,电影中,口嚼酒就是这个介质。
那连接他和迟柯的介质是什么?
书签?他们是通过书签认识的。
可是简笙觉得不对,书签换过,他们依旧能联系上。
是什么让他看到书签?
《活着》。
那本突兀的在一群外国名著中的《活着》。
简笙从床上一跃而起,奔向图书馆。
就是那本《活着》!
简笙家离图书馆不远,但他仍然选择打车过去,他生怕晚到一秒,这本书就会被借走,也许是书一直都在同一个位置的缘故,简笙从来没有想过它会丢,或者消失不见——
幸好,到达图书馆时,这本书依旧在书架上。
他拿给管理员,询问能不能直接买走这一本,管理员不解:“想买的话,可以拿后面全新的。”
简笙摇摇头:“我喜欢旧书,旧书读起来有感觉,可以吗?”
虽然不理解,但是管理员很快点点头,正好他们也打算换一本新的上架,卖出去也并无不可。
当晚,简笙看着这本书发愣。
迟柯会遇到车祸,是因为他约了简笙6月10号在学校见面。他会约,是因为他们认识,并且保持联系半年多。
该怎么办?
其实很简单。
简笙深深吸气。
——那如果他们没有认识,迟柯就不会提出要见面,就不会去学校,也不会发生车祸。
——如果没有这本书,那他们就不会认识。
简笙把书签和书放在一起。
也许时空只是一条直线,但是直线中间断了一本书的长度,正好由这本书连上。
又也许是两个位面,也就是平行世界,因为这一本书而扭曲。
没有这本书,一切会不会发生变化?这只是一个猜测,简笙不知道有没有用,但这是目前为止唯一可能改变的办法。
在点燃书页时,简笙想,没了这本书,他们以后不会再有联系,如果结局没有改变,那就维持现状;如果改变了,那迟柯就不会记得他,但是没关系,因为他会记得迟柯。
比起活着,记忆一点也不重要。
出现在生活里的,他从来没见过的人。
迟柯,是他的南柯一梦。
火苗燃烧,书页化为黑灰,仿佛想要立马验证他的猜测的,书签也燃起来了。
没有介质,就没有这些书签。
简笙的眼睛好像湿了,是湿了吧,不然他怎么会觉得视线模糊。
书签上是迟柯的字,他喜欢简单纯粹的方式思考问题,他有很多孩子气的话语,他也喜欢毫不保留的表达自己的感情。
——哥,今天天气真的好好呀,我好想给你拍张照,这是我见过最好看的天。
——你在做什么?今天我们老师要我们填志愿,我说我想留在F州,我同桌问为什么,我说,有位哥,我想见见。
——你别说这种见见不重要的话了,我认为很重要,哥,你很重要,你要知道的。
——好奇怪啊,我为什么会想你啊?不是很久没见的那种想,对朋友的感觉我是知道的,哥,我是不是被你掰弯了呀。
——会幸福的,我们都会幸福的。认识哥,我就很幸福了。
没了,都没了。
简笙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睡着的,好像哭着哭着就睡着了。
他有多久没哭过?
哦,前几周得知迟柯死讯时哭过,那再之前呢?
不记得了。连分手的时候也没哭,好聚好散,他和前男友拥抱了下,互相祝福对方未来可期。
可是,迟柯,你还没祝我未来可期。
就好像做了一场梦,梦醒来没有书,没有书签,曾经的通话记录怎么也找不到,图书管理员说没有总是被拿到另一个地方去的书。
朋友……他不敢问朋友,生怕还是从他们口中听到迟柯的死讯。
简笙不知道他当初烧掉那本书,是让一条劈叉的线条回归原位,还是让两个位面重合。
一切好像改变了,一切又好像没有改变。
没有蝴蝶效应,没有时间悖论,他还是策划,不过从小策划变成大策划。他可以决定漫展究竟要干什么,他有拍板的权利,那迟柯呢,他考上想去的学校吗?他去了他想去的漫展吗?他出了他计划了一系列的角色吗?
迟柯这个人,真的存在吗?
简笙不知道。
如果真的是梦,那他还想再做一次,这次他会在梦里告诉自己这是梦,给自己一个Happy Ending。
后来简笙买了一本新的《活着》,他花了好几个晚上,仔仔细细的读了一遍这本书。
这个故事其实很简单,结局只有福贵一个人还活着。
如果说这本书是对现实的叙述,简笙更趋向于这是对生活的讽刺。
序言中,余华说:“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简笙想,他或许没那么认同这句话。
为活着本身而活着好像没那么有意思,他是向往自由的人。
迟柯是他见过最自由的人。
天真烂漫的人最自由。
之后的生活变得按部就班,他是Gay,身边的朋友圈也大都是同类的人,有人向他告白过,他没有答应,前男友回头找过他,他也没有同意,接下来的三年他参加过很多同学朋友的婚礼,有一位甚至参加了两场,但他的身边始终没有伴。
朋友问他为什么,他说想找个能让自己心跳加速的人。
朋友就笑他幼稚:“你都二十七八快三十的年纪,又怎么会不知道,能让自己心跳加速的人只在校园生活。”
简笙只笑,没回答,他当然不会说三年前他心动过,虽然他还是个小鬼,比他小六岁,虽然他没见过他。
“我先走了。”简笙和朋友告别,“漫展嘉宾提前到了,我去接下他。”
朋友说好。
关于嘉宾事宜,之前都是另一个同事在联系,今天临时有事,拜托简笙帮忙。同事说这次的嘉宾叫LATE,大三学生,二次元圈子很少叫真名,大多都是叫CN。
简笙先到的机场,飞机没有延误,很快,他看到接机通道走出来一个少年,一米八,黑色卫衣,灰色围巾,拖着行李箱。
简笙愣住了。他见过他。
准确的说,见过他的照片,是那个有小虎牙的少年,笑起来就像春暖花开的少年。
他有很好看的眼睛,就像嵌在灯座上的宝石,会发光。
没人上前,少年四处张望,在看到简笙的瞬间,眸子一亮,带着行李箱蹿到他面前。
“你是来接我的吗?我是LATE。”
“是我。”简笙的声音在颤抖,“你……为什么你会一眼就确定我是来接你的?”
少年不好意思的挠挠头:“虽然第一次见面就说这种话很不好意思,但我觉得我们应该认识,而且认识了很久。”
“LATE?”
“你可以不要叫我CN。”他弯弯眼睫,“迟柯,你叫我的名字,好不好?哥。”
作者有话说
第5章 第 5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