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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一】

      简笙走进市立图书馆。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到这里,他不是个爱来图书馆的人。可他得给自己找点事做,不然这个周末他会闷疯的。

      他刚和在一起三年的男朋友分手。

      没什么特殊理由,就是在一起久了,生活太过忙碌。

      ——他们刚毕业,都需要为生活奔波。

      渐渐的说话变少,为彼此留下的时间变少,在同时忘记三周年纪念日的那天,他们分手了。

      一开始好像也没什么,但是渐渐的,简笙发现,生活都是他的影子。

      ——去图书馆吧,他们都不喜欢图书馆。

      因为他们同样觉得图书馆太安静,不是说这安静不好,就是莫名觉得这里不够自由。他们曾经都是向往自由的人。

      周末的市立图书馆人很多,没有空余的桌子,不少人都盘腿坐在地上,简笙到人稍微少点的书架前,他想在这里写写下周的案子。

      他往书架上随意瞥了一眼。

      就是这一眼。

      他发现在一堆外国名著里,夹杂一本《活着》。

      余华的《活着》,其实是个相当悲惨的故事,余华说过,人类是无法接受太多真实的。

      这倒是,平常他逃避事实的时候就喜欢看些很甜的小说。

      简笙突如其来的想看看这本书,却发现里面夹了一枚书签。

      绝对不是和这本书配套的,因为这个书签很独特,是初音未来的形象,估计是上一个借走这本书的人忘了取出来。

      简笙下意识想翻到封面。

      ——他对于图书馆的记忆仍然留在小学,封面会贴个小牛皮袋子,里面写借阅的名字。

      他自嘲的笑笑。

      书签背面写了一行字。

      ——啊啊啊我真的看不下去啊!

      看起来像是男孩子被逼无奈时的呐喊。简笙笑笑,从包里掏出铅笔。就像还在学校上课的时候,有人在课桌上写字,他会忍不住回复,虽然这种行为很幼稚,但在回复那刹那简笙觉得自己非常开心。

      开心就很好,他很喜欢自己这点小幼稚,并且不打算改变。

      于是他也回复了这枚书签。

      ——看不下去为什么还要借呢?

      他写的很轻,他想,如果书签的主人看到了也可以将字迹擦掉。他将书本放回原处,盘腿坐下,将电脑架在腿上写策划案。

      他只是一个小小的漫展策划,他生活的F州是漫展文化荒漠,不过近几年这类的展子最近开始慢慢变多,但是千篇一律,玩不出新花样。

      简笙很苦恼,漫展若是想要人多,必然要请足够大牌的嘉宾。

      ——但是贵。

      这就说明其他部分的预算会被减少,对嘉宾没兴趣的游客便会觉得无聊,或许下次不会再来,但若是没有嘉宾,宣传力度便会小很多,宣传不出去,人来得依旧很少……

      这是一个死循环,他得想办法解决,毕竟每个主办方都不想让自己有亏损。

      他有些烦躁,周围实在太安静了,他开始后悔来图书馆,或许去咖啡厅会更好一些,这里安静得让他觉得自己很不真实。

      他静下心憋了一会,实在憋不出东西,关上电脑,离开图书馆。

      周一,下班回家的路上,简笙路过了图书馆,他鬼使神差的想看看那本书那枚书签会有没有回复,虽然他知道大概率是不会有的,但他还是进去了。

      刷身份证,找到文学名著区域,那本《活着》还在哪里,夹在一堆外国名著中,很显眼。

      打开,书签上居然真的有回复,和之前的字迹一样。

      ——?
      ——我没想到有人会回?
      ——你好无聊。

      简笙笑了。

      ——被发现了。
      ——我确实有点无聊。

      很奇妙的,他们居然靠书签联系上了。
      在这个即使在同一层办公室里低头不见抬头见也还要用微信沟通的时代,居然有人会靠书签来保持联系。

      从那天以后,简笙下班的第一件事就是拐到图书馆。

      他们总会说一两句话,书签也只能说一两句话。

      简笙没问对面男孩子的名字,但他会在在最后署名一个简,他的姓,这样就算有别的无聊的人在书签上回应他也能看出来哪条是他得回复。后来对面也在书签上留署名,迟。

      迟说他正在读高中,高考,每天面对试卷,非常疲惫。

      简笙让他珍惜这段时光,因为一辈子,或许是一辈子吧,毕竟简笙还年轻,才刚出社会。

      他说,人的一生很少有能那么一段时间,一往无前,什么也不用想,什么也不用担心,全身心只投入一件事里。
      他说,高考是很纯粹很纯粹的一件事。

      他用了两个“很纯粹”。
      没有阶级,不用勾心斗角,不用害怕,充满希望。

      迟问他:为什么?

      为什么?

      因为再之后,你就是个大人,你要负担起自己的生活,直到那时候你才会发现,生活很累,哪里都需要钱,人生很迷茫,在日复一日同样的工作中看不到未来。

      简笙说:“因为,未来会迷茫啊。”

      迟说:“不会啊,有了梦想就不会,我喜欢COS嘛,所以以后也许会做一个职业COSER,你也是啦,一定会有自己想做的事。”

      梦想吗?简笙以前也有过,后来没了,当偶尔旁人聊起这个词,他只是笑,问到他的梦想,简笙会摇摇头,说“我忘了”。

      社畜没有梦想。
      社畜不配拥有梦想。

      简笙想,迟一定是个阳光开朗的男孩子,就像每个人的高中时代,都有一个会穿着篮球服在操场打篮球的少年,他很高,很显眼,笑起来时很阳光。

      迟一定就是这个少年。

      他一定有一颗小虎牙,因为他很自恋的说自己笑起来很好看。

      简笙觉得缘分这两个字真的很匪夷所思,他二十四,大学毕业,迟十八,正还在读高中,他们居然因为一枚书签认识了。

      简笙一开始担心书签会被别人拿走,但是很奇怪,管理员并没有发现这枚书签,管理员甚至没有发现这本书一直放错了书架。

      简笙问迟:“你说为什么没人把这枚书签拿走。”

      迟说:“也许因为图书管理员是个可爱的人。”

      “他不想打断我们两个人的联系。”

      和这个年纪的男孩子说话非常轻松,他们眼中的世界明亮又干净,直来直往,不会有太多弯弯绕绕。就像简笙想到的就不是这些,他会想,是不是因为管理员的失职,或者他会不会因为这个而被扣工资?

      简笙喜欢和这个可爱的男生说话,即使他们每天只能说一两句话。

      迟很简单,连烦恼也很简单。

      比如某天有女孩向迟告白,迟便很为难的问简笙,他说他不喜欢这个女孩,该怎么拒绝?简笙回复了很多,虽然他觉得等迟看到书签的时候应该已经解决完了。

      果然第二天再看到的时候,迟非常懊恼。

      ——天哪,我看到得太晚了。
      ——我不知道怎么办,后来那女孩又来找我,我直接说我有喜欢的人,然后她哭了。
      ——也许用你的方法会更委婉一点。

      迟很绅士,绅士不会让任何一个女孩掉眼泪。

      简笙曾笑过他的这个言论,他问他:你是不是很喜欢《海贼王》,尤其是里面的山治?

      迟回复:你怎么知道!

      简笙笑笑。

      于是他在书签上写道:迟,你是个很温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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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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