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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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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维琛对是路漫漫是真爱。
他那些嘴欠的兄弟,平时什么脏话都敢说出口,就是不敢开漫漫的玩笑。
以前在学校的时候,下晚自习,哥几个还有漫漫一起去撸串,邻桌有个社会哥,说漫漫身材好,维琛直接抄了酒瓶子给人头给开了。
兄弟们个个挂彩,他自己也不好过,在医院躺了两个月,高三休学半年。
所以漫漫比他早一年去了大学。
在漫漫开学前,他在她家门口转悠了好几圈。
他准备了挺多告白的话,但无一付诸行动。
大一新生报到,他和漫漫同一所城市却不是同一所大学,漫漫欢迎他入学,带他去吃了顿红烧排骨。
后来的岁月里,维琛哪怕再难过,只要吃一顿红烧排骨就可以满血复活。
毕业后第二年,他接到第一笔投资款的时候,开心的整晚睡不着,一直电话骚扰漫漫,她在电话那端耐心的听,不时为他拍手叫好。
他在规划生命蓝图时,一直把漫漫放在最重要的位置。
新公司的地址就在漫漫读研时租的房子对面,他下了班十分钟就可以走过去。
他每次站在大楼下,总要等漫漫的房间熄了灯才离开。
但他一次也没有上去过,也没有跟漫漫说过这件事。
若干年后,漫漫躺在病床上,眼窝深凹,满面憔悴,但灵动的眼睛看着他,等待他后话。
“……那段时间出过一条新闻,还挺轰动的,就是那个女研究生遇害案,当时警方说如果早一天发现那个女生失踪了,她就不会死。”
他的手揪着雪白的床单,在漫漫短暂懵神的空档,小声说着:“你看,我都这么喜欢你了,你就不能给我个机会吗?”
漫漫沉默了很久,很淡的语气说着:“可是维琛,我不喜欢你呀……宋维琛,我不能因为感动而接受你,那样对你不公平。”
维琛知道她有一个暗恋的人,那个人叫林阅。
每次化疗结束,漫漫睡下没多久就会疼的说梦话,提到最多的名字就是他。
大约少女在学生时代都会有一个念念不忘的学长,他谦谦君子英俊潇洒,或是才华横溢天赋过人,而林阅就是漫漫的那个学长。
漫漫是在他怀里走的,从她生病以来,知道她病情的只有维琛,漫漫的父母从外地赶过来的时候,漫漫已经很虚弱了,她挣扎着靠到床头,很想像以前一样跟维琛嬉皮笑脸,可是她太累了,手抬起来再放下,都已经做不到。
漫漫过世一年后,维琛才出这个打击中走出来。
他开始像往常一样去上班,做着正常人会做的事情。
得空的时候参加下哥们的聚会或是婚宴满月酒。
逢年过节的时候去漫漫的父母家聊天喝茶。
和时不时的出席公司的新品发布会。
再过两年,或许会接受家里的安排,和某一个漂亮的姑娘相亲,相处的不错的话,就会结婚,生子,做个安于家室的好丈夫。
他通常不会主动和别人谈论漫漫,当别人提到漫漫的时候,他会有短暂的停顿,然后若无其事的参与到谈话中。
路漫漫去世的第二年,06届大学同学聚会,漫漫以前的闺蜜问维琛要不要参加,维琛欣然答应。
那天下了小雨,宋维琛从外地赶回来,仍然迟到了半个小时,他掸了掸身上的雨滴,坐到席位上。
说是同会聚会,但实质上只有这些年混得不错的那些人在发言。
零零星星的几个美女坐在一起,聊到最近遇到的奇葩同事和老板,不时的龇牙咧嘴。
宋维琛点了烟坐在原位,聚会差不多结束的时候,那些聊八卦的女士们讨论到一个名字。
林阅。
宋维琛的烟缓慢的燃着,他滴酒未沾,但头脑发热起来。
“林阅……”坐在卡座上,浓妆艳抹的那位在说,“没他消息很久了,他大学毕业后……对了,他后来到底毕业没有?”
“应该是毕业了吧,我也不清楚,但是听说他混的不好,一直没他消息。”
“我见过他,有次在宜家,我感觉那个人很像他,就去打招呼,你们不知道,他完全变了一个人一样,邋遢的要命,一抬头给我吓的。”
“我当年特迷他,他现在怎么变成这个样子?”
“天晓得。”
某位文艺气息的美女做总结:“真真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殷桃,绿了芭蕉。”
她们聊的累了,开始转移视线,意外看见宋维琛一直望着她们的方向。
还是浓妆的那位:“那是谁,长的真俊。”
“我也没见过,你们谁认识,不是我们班的吧?”
宋维琛掐了烟,抱上外套,先行离场。
……
易拉罐、零食袋、泡面袋、垃圾场的一样的出租屋,弥漫着一股腐烂的气息。
如果不是林阅还知道抬头看看来人是谁,维琛还以为这人是死了。
同学会那天,某位的形容是已经美化了不少的,眼前的这个人,已经完全看不出从前天之骄子的样子了。
林阅现在就是个废人。
他步步小心的走到这堆活物跟前,仔细辨认稻草一样的乱发后面那副容貌。
他自信没有认错人。
林阅的手机屏幕像是被摔过,但丝毫不影响他在游戏里驰骋。
不知道为什么,他看着烂泥一样的这个人,心里直窝火。
他使劲踹了林阅两脚。
领维琛过来的房东紧忙过来拉住他:“有什么事情好好说,别动手呀。”
说着转过身想把林阅扶起来,但林阅身上的异味太重,他讪讪收回手,改为口头安慰:“小伙子你没事吧。”
林阅感受到疼,但没还手,直到游戏结束的提示音响起,他才终于把手机暂时放了下来。
林阅的声音很冷,他缓缓站起身,“干嘛踢我?”
维琛冷笑:“老子想踢就踢了,不爽你踢回来。”
林阅并未动手,只死死盯着他。
维琛掏出皮夹,抽了十几张钞票递给房东,“麻烦你领路,现在我想跟他单独谈谈。”
“那你们别再动手了啊。”房东接过钱,不放心的嘱咐了两句,然后快速离开了气味浓重的房间。
维琛没想到瘦的皮包骨头的林阅力气这么大。
他费了大劲才把人拉进盥洗室,他看得出林阅很紧张,他的脖颈在他的按压下紧紧的绷着。
维琛给他洗了头,狠狠搓揉着一堆乱发,期间两人都不言语,只有流水的声音不断。
“你自己洗还是我给你洗。”维琛卷了袖子,不耐的问话。
“你到底要干嘛。”林阅的声音给人的感觉很冷,但目光却似乎要把人杀了似的死盯着维琛。
“我不想接下来跟个臭虫对话。”
林阅看着他,面无表情:“我不洗。”
“真金贵。”维琛嗤笑了声,把他死死按到了地上,像剥粽子似的剥了干净。
天气转凉以后,水有点凉,林阅受着冷水,打了个冷颤。
宋维琛注意到以后,把水调热了点。
他只是想把人打理干净,没想杀人。
只是把林阅洗干净以后,他在衣柜里翻找,好半天才能找出一套能上身的衣服。
林阅仍是紧紧盯着他,不发一言。
宋维琛没找人来打扫,他一直觉得干家务可以让他冷静下来。
等他把林阅的家里收拾完,一堆垃圾扔出门口,天色已经全黑——他是早上来的。
橙黄的灯光底下,林阅仍是同一个姿势的看着他。
宋维琛洗了好几遍手,直到确认再没有半点异味。
维琛拉了把椅子坐到林阅对面,点了支烟:“我叫宋维琛。”
“我知道。”洗干净了的林阅完全变了个人一样,过长的头发反而显得整个人很清美白皙。
他的声音带着冷:“你想干嘛?”
宋维琛吞吐着烟雾,微皱着眉:“漫漫死了,癌症,两年前走了。”
林阅“噢”了声,又补充了句,“节哀顺变。”
他的一支烟抽的飞快,不一会又点了根:“我……”
他想说,漫漫死了,他不想有天别人提起漫漫的时候,说她喜欢的人那么不堪,这太埋汰人了。
但他纠结了半天,仍是无法完整的说出这句话。
他无法冷静,仿佛下一刻就会哽咽出声。
林阅皱眉看着他:“你今天闯进我家,踹了我两脚,把我像死狗一样按进水池里,扔了我大半家当,现在扮受害者?”
维琛叼着烟,利落的穿上外套,夺门而出了。
盥洗室的水龙头还在不停的流淌着,林阅支着瘦狗一样的两条腿,关了水龙头。
他的被褥是新换的,旧的那些,有的扔了,有的洗了晾在阳台,他望向窗外,月光被晾晒着的衣物遮住大半,错漏的光打进来,让他有种恍惚感。
第二天早上,他是饿醒的。
维琛熬了一锅粥,他闻着香味寻过去,自己给自己盛了一大碗,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维琛看着他的吃相,不由得想,漫漫家的家教最严了,漫漫他妈要是看见他这副吃相,肯定死活不让漫漫跟他在一起。
“待会跟我出去。”
维琛收拾了碗筷,就丢下这句话。
但是林阅没什么反应,他就呆呆的坐在椅子上,对他说的话如同放屁。
维琛感慨自己也是眼瞅着快三十的人了,平常很修身养性,尽量少发脾气,极力的显着斯文和气。
可是对上林阅不知怎么的,就是一团无名火朝上冒,他走出厨房,看见林阅还在原模原样的坐着,顿时就拉了脸。
“你聋了还是我讲的不够清楚。”维琛两手环着靠着门,冷笑,“多久没出去了?不敢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