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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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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慧**
到纽约工作快三个月了,已经适应了这里的生活。我的适应能力绝非凡人能及。这和我的人生经历有关。我虽然只有22岁,却饱经世事,居住地多次变迁。生下来没几天,我便被送进了孤儿院,长到两岁,被养父母看中领回了家。他们都是受过良好中医教育的医生。
我随养父姓花,取名单字一个“慧”。这几乎是他们夫妇留给我的唯一的遗产。收养我的第二年,他们便出了车祸,匆匆离世而去。之后,我被养父的老父亲,即我的爷爷带回了乡下。那里山势险峻,但空气清新,景色清丽如在天境。我在那里度过了六年无忧无虑的童年时光。爷爷不仅是位慈爱的长辈,还是位医术高明的老中医兼勤劳的园丁。他每天除了照顾我,给附近的山里人看病,还在他亲手栽种的草药园内辛勤工作。
我在爷爷的谆谆教导和潜移默化的影响下,学到了丰富的医术,也迷恋上它的博大精深。正在我憧憬着努力学习医术,将来继承爷爷的衣钵,做一个山村医生时,他老人家因为一个势力强大的医药公司夺走了他的草药园一病不起,联想起晚年丧子,更加痛不欲生,最后抑郁而终。
害死爷爷的医药公司的老总本是爷爷的老朋友,他一时利欲熏心,强取豪夺,但并未想到会令爷爷气愤而死。因而对我百般抚恤,以弥补对爷爷犯下的错误。而且我天生丽质,聪明过人,他也非常喜爱。但我岂能轻易就原谅他呢?无论他对我怎样呵护有加,我对他和他的全家只有仇恨。名义上,我是他的孙女,但他满堂儿孙,我只视若陌生人。也从未如他所愿叫他一声“爷爷”。
我在深山里时没有读书,下了山到了城里依然反对读书。只是跟着公司里德高望众,医术高明的老医师们学习医术。我觉得一本《汉语词典》能够认得差不多,加减乘除的运算做起来也没有障碍,就足够了。念那么多白书做什么?我要真正的医术。因而任凭他的儿孙满世界飞去渡金,我只埋头我的医术,并很早开始单独给人看病了。不过,由于近视,我戴了幅眼镜,从外表看起来,我比谁都像读书人。
他的公司每天都在发展壮大,后来便不限于卖药,开始经营中医诊所了,而且,十几年的时间,公司的诊所达到了跨国连锁的规模。他打算让我负责这一部分,我倒还真不反对。不过,这次我到纽约来,一部分是为巡视这里的诊所的而来,另一部分原因,则是他的小儿子,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垂涎我的美色,欲对我做禽兽行,却被我事先识破,在他酒里下了药,不但使他奸计流产,还让他半昏半醒,不死不活地在医院躺了几个月下不了床,老爷子知道后,暴跳如雷,骂他儿子禽兽不如,但事后也求我配出解药,救他儿子下床,我却不肯让步。哼,一家子没一个好东西。我才不会轻易结束惩罚。他反正死不了。多在床上躺些日子,也少做些恶。因此,我到纽约来了。老爷子不愿见到我,我也不想看到他。把我打发出来,双方都安心,也许过些日子,我心情好了,就会医好他的幼子。
在国内,我去过的城市不在少数。但到外国的城市还是第一次。刚开始的时候,我有点看不惯美国人的长相。我是说他们的鼻子,中国人的鼻子如泰山起平原,美国人的鼻子简直就像喜玛拉雅山高高耸立,直冲云霄。有时候,我走在一个高鼻子的旁边,都有点担心他的喜玛拉雅山会掉下石头,砸到我。不过,现在已经习惯了。不然,我怎么敢在往来如潮的高鼻子中间散步呢?
除了杭州方言,我只会说普通话。也就是说,我对外语一窍不通。诊所里的员工,每天兢兢业业的工作,勤劳到有点神精惜惜的地步。他们没有时间和我说话,我也讨厌和他们交谈,他们太呆板了,和他们说话,一点乐趣也没有。这样的生活令我郁闷。因此,我出来散散步,也散散心。
我在街头碰到一群中国人模样的女孩,兴匆匆地上前和她们打招呼,却被她们满口的“叽哩嘎啦”扫了兴致,只好垂头丧气地离开。她们是日本人。没想到,在这异国他乡找个人说话也这么难。
走到广场上的时候,我觉得很累,想找个地方坐下来,放眼四顾,周围的长椅上坐满了人,只有一个长椅很过份地被一个女生独霸着,她竟然躺在上面睡觉。不过,看着她那样放松和悠闲自得,我又禁不住对她产生好感。她有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但这并不足以判断她的民族,直到走的近了,才从她的五官轮廓看出,她可能是个中国人。这让我觉得兴奋。
她的脸上长满了大大小小的红色疙瘩,整个面色有些发青。看起来很是吓人。但是做为医生,我并没有这样的感觉。这只是短暂的皮肤过敏的症状。绝非她正常相貌。她好像睡着了,我弯下腰细瞧了一下她的面容,她骨骼清秀,病好了,其实是个美女。我终于明白她为何要这样躺在这里,人们害怕她的样子,没人愿于她同坐,她这种行为,其实也算是遮羞性的吧?呵呵。
她的身材修长,把长椅占了个满。看着她带着笑容的睡相,我突然有了恶作剧的冲动。我在她大腿上坐了下来,然后俯下身去看她的脸。这样既可以把她弄醒,又可以吓她一吓。应该没有人会醒来后发现身上坐了个陌生人而不感到惊讶的吧?呵呵。
果然,就在我把脸凑到她的脸边时,她醒来了,缓缓睁开双眼。她的双眸明亮幽深,看得我有点失神。她是很好看的双眼皮,睫毛浓密修长,很迷人。她的眉毛既浓且黑,但并不失女生的味道,反而为她平白增添了一些英气。她一定是我喜欢的那种走起路来大步流星,英姿飒爽的女生。
睁开眼来看到我,她显然受到不小的惊吓。我在心里暗笑。但一想到,她有可能是日本人或韩国人,不会说中文,无法和她交流,我便难过不已。我依然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的脸,如果我当即退缩,一定会暴露我对她的好感。我才不会轻易显露内心世界给别人呢。一不做,二不休,我干脆抬手托起她的下巴,这是医生出进常做的动作,我做的优雅娴熟。就算语言不通无法交流,碰她一碰也是好的。对于喜欢的人,不能什么也不做就放走。
她惊呆了,目瞪口呆,甚至不知反抗。我把她的脸看了又看,如果不幸就此成为陌路,再也无缘相见,我想记住她的样子,让她成为我的美好回忆。最后,我放开她的脸,转过头去,不再看她。暗里做了几个深呼吸,才鼓起勇气,问她“皮肤过敏几天了?”
真是苍天有眼。她竟然能听懂我说话。我无法掩饰内心的喜悦,对她笑了起来。她也笑了。随后,我带她到了公司的诊所,给她开了药。她连一声谢谢都没说就匆匆走了。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远处,我的内心失落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