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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师不利 遇到克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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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孩子,想到哪去了,为师的意思是如今你身上的毒也已完全清除了,是时候出谷寻你的亲人了,小薇啊,难道你就不想他们吗?想必你的家人也一定很担心你。”药仙耐心解释道。
“可是师父您知道的,除了自己的名字我已经什么都不记得了,让我怎么找到他们啊,师父您就是我的亲人啊。”杨小薇急了,她还不想就这样和师父分别。
杨小薇不是没有想过要出谷,之前留下来是为了解毒,可现在确是因为舍不得师父,她知道师父一定也是舍不得她的,要不然她的毒早在一个月前就已经解了,可两人谁也没提出谷的事。
杨小薇想出谷去外面的世界,可绝不是现在。
药仙看向远方,目光温柔,意味深长地说道:“会的,一定会找到的,亲人间的血脉相连是怎么都斩不断的,无论何时,无论你身在何方,你的亲人也一定会找到你的。”
“可是……”杨小薇眼眶微红,“师父,我舍不得您,我还没有好好报答您,要不……要不您和我一起走吧。”
药仙轻轻摇了摇头:“为师早已立过誓此生再不踏出药王谷一步,你还年轻,还有很多人在等着你,还有许多事等着你去做,不该在这陪着我这老头子浪费时光,如今,为师也已没什么好教你的了,只愿你出谷后能与家人团聚,共享天伦。”
“可是,师父,我……”
“你若真觉得亏欠为师,就帮为师一个忙如何?”
杨小薇忙不迭地点头,拍着胸脯保证道:“师父您说,无论什么事,徒儿一定会帮您做到。”
“你出谷后替为师去寻一个人。”
“什么人?”
“他就是为师的另一个徒弟,你的师兄——叶怀秋。”
杨小薇这才想起来,说起来自己刚来这边时穿的衣服还都是这个师兄留下的,以前隐约听师父提过自己还有一个师兄,但对这个大徒弟的态度确很奇怪,每次无意间提起这个大徒弟,师父却总是不愿多说,师父不提,她便也不问。
“叶怀秋……叶怀秋……”杨小薇口中反复念叨着这个名字,然后不确定地问道:“师兄也姓叶,师父,他……是您的……亲人吗?”
其实杨小薇想问的是他是您的儿子吗,这也不能怪她,以前电视剧里有很多这样的剧情,而师父又对这个徒弟讳莫如深,让人不得不怀疑,只是终究这是师父的私事,自己也不好多问。
药仙一愣,脸色有些许的不自然:“你师兄从小便是孤儿,是由为师一手抚养他长大,为师自是视他如己出。”
“原来如此。”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自己刚刚看到师父脸上有一瞬间的慌乱与无措。
“你师兄在你来到此地的一年前出谷历练,至今未归,为师很是担心,日后你若是见到他,便让他回谷看看我老人家。”
杨小薇想了想,问道:“可我也没有见过师兄,只知道他的名字,我要如何确定他是我师兄呢?”
只见药师从怀中取出半块玉佩,递予杨小薇:“为师这里有一半玉佩,这原本是一块完整的玉佩,而另一半便在你师兄手中,他日你若看到另一半玉佩,便知那人是你师兄了。”
杨小薇收下玉佩,用手绢细心地包好,然后妥帖的放入怀中,仿佛对待一件稀释珍宝般小心翼翼。
杨小薇斩钉截铁地说道:“师父您放心,我一定会把师兄带回来。”
一夜无眠,终于到了出谷的日子。
药王谷口,杨小薇抱着师父,终是忍不住哭了出来:“师父,我一定会回来看您的,您要好好保重身体,照顾好自己。”
五年的相依为命,悉心照料以及谆谆教导让杨小薇对这个师父有了很深厚的感情。
“好了好了,为师知道了,都这么大的人了还哭鼻子,会让人笑话的。”药仙为她轻轻拭去眼泪,递给她一瓶药丸,“你先服下一颗药丸,谷外有为师布下的迷雾,会让人丧失神智,迷失方向,吃了它便可无恙。”
杨小薇吞下一粒药丸,最后抱了抱自己的师父,背着包袱一步三回头地走向谷外。
饶是药仙这见惯了大风大浪的人物,也不免有些伤感,眼底也隐隐泛起泪意,默默目送着杨小薇,直至她的身影消失于迷雾之中。
“丫头,愿你此行一切顺利。”
杨小薇在迷雾中不断前行,冷不丁的眼前一亮,终于来到了谷外,原来谷外是一片树林,而药王谷的入口就隐藏在树林之中,再加上师父布下的迷雾,难怪这么久了都没人进的了药王谷。
又在茂密的树林中磕磕碰碰行走了将近一个时辰,杨小薇终于出了林子来到了大路上,走了这许多路,出了一身汗,感觉整个人都黏糊糊的,衣服也被树枝划破了好几处,当务之急是要先找到可以落脚的地方。
临走前,师父塞给了她一大袋银子,按她对这个时代的了解来看,这些钱完全够她一个人生活好久了,和师父一起生活了那么久,一切吃穿皆是自给自足,她都不知道原来师父这么有钱。
可紧接着杨小薇发现,自己特么根本不认识路啊,看这四周荒无人烟的,连个可以问路的人都没有。
算啦,条条大路通罗马,自己沿着这条路一直走,总会看到人家的。
然而,杨小薇又走了两个多时辰,却还是连半个人影都没有看见,更别说什么农舍人家了。
杨小薇发誓自己这辈子加上上辈子,都没有在一天之内走过这么多路。
神啊,救救我吧,杨小薇恨不得仰天长啸。
也许是神真的听到了她的祷告,也或许是天无绝人之路,从身后隐隐传来了马蹄声。
杨小薇转身望去,发现自己身后不远处尘土飞扬,隐约可见有人正骑着马往这边赶来,嘿嘿,机会来了。
杨小薇随即在路边躺好,一边假装晕倒一边想着,荒郊野岭,落难少女,卿卿佳人,昏迷不醒,只要稍微有点同情心的人都不可能见死不救吧。
此番出谷,杨小薇并没有刻意隐藏自己女儿家的身份,因为内里是男人的他觉得在这英雄主义以及大男子主义泛滥的古代,以一名弱女子的形象示人,或许更能激起他们的怜爱之心,这对于自己来说还是很方便的,再者,若是真有人对自己起了歹意,她杨小薇也绝不是吃素的,光是身上带着的各种毒药就够人喝一壶了。
其实,以前看电视的时候杨小薇就吐槽过无数遍了,女主角就这样简单的换上一身男人行头出门,一路上也没变声或者刻意伪装,可怕的是上至男主下至平民百姓竟无一人识破她的女儿身,拜托,傻子才看不出来好嘛,所以杨小薇决定就不做这种侮辱观众智商的事了。
“踢踏踢踏”的马蹄声越来越近,杨小薇的心也跟着“扑通扑通”跳个不停,其实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紧张,难道是这就是所谓的又期待又怕受伤害吗。
来了来了,证明自己魅力的时候到了,杨小薇赶紧用力闭紧双眼,摆出自认为最柔美的姿态,努力晕成最美的样子,就如等待王子亲吻的公主般,静等来人发现自己。
然而下一秒马蹄声却越过自己而去,只扬起一片灰尘。
“呸……呸……”杨小薇一边吐着飞入口中的尘土,一边忍不住破口大骂道:“卧槽,什么人啊,懂不懂怜香惜玉啊,我一个柔弱的小姑娘俏生生地倒在路边,眼瞅着就要不行了,你也不知道下马看一看,一点同情心都没有,所作所为真是令人发指啊,小心遭雷劈啊。”
就在杨小薇不管不顾骂着人的时候,那人却又调转马头回来了,刚好把杨小薇骂人的话一字不落的听了个遍。
“柔弱?要不行了?令人发指?”来人坐在高头大马上俯视着杨小薇,一脸戏谑:“我瞧着姑娘你倒是声若洪钟,生龙活虎,强悍的很呐。”
杨小薇细细打量着来人,嗯,不错,是个帅哥,还是个超级大帅哥,比起现代的那些偶像小生也不遑多让啊,可惜了,白瞎了这么一张脸,人品不行啊,哪有人这么和美女说话的。
杨小薇朝他福了福身子,开口道:“多谢公子救命之恩。”
马上之人显然没有反应过来,疑惑地看着身前的女子,这又是唱的哪一出?
杨小薇不急不缓的说道:“公子有所不知,小女子不慎迷路,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整整走了三天三夜,不眠不休,不吃不喝的,终是因为体力不支而晕倒,正当小女子以为自己将不久于人世之际,是公子您路过的马蹄声给了我活下去的动力,那哒哒的马蹄声仿佛在告诉我‘孩子,站起来,孩子,站起来’,于是乎我便又活过来了,公子对于小女子简直恩同再造啊,您好人做到底,不知可否顺带送我到最近的县城呢。”
所以为什么说人不要脸天下无敌,杨小薇这个时候把这句至理名言发挥的是淋漓尽致,无论如何也要和这个男子攀上关系,要不然就没人可以带自己一程了。
沐春风审视着这位言行举止怪异的女子,低笑了一声:“哦?如此说来,你不该谢我,该谢我的马才是,毕竟是它救了你呢。”
谢你的马?我还要谢谢你妈呢,兄弟你这是逗我玩呢,这个时候你不该是顺杆往上爬,然后把小美人一起带回家吗。
“应该的,应该的。”虽然心中不悦,但表面工作还是要做到位的,于是杨小薇便挪步到马前,正待行礼,突然那匹马喷了两口气。
顿时,杨小薇欣喜若狂地说道:“公子,您听,您的马说不用谢他,要谢就谢你好了,谢你就是谢它。”
瞧瞧,这就是智慧,这就叫说话的艺术,不仅不用向马行礼了,还暗暗反将了对方一军,杨小薇得意的想着。
“……”
“公子,您的马还说了,这位姑娘一个人在这荒郊野岭的实在太可怜了,不如带她一起回去吧。”
“……”
“既然我的马都这么说了,那我也只好恭敬不如从命了。”话音刚落,便弯下身子一把抱起杨小薇,丢在了马背上。
杨小薇还没来得及反应,便被人拦腰抱起,然后整个人像货物一样脸朝下的横着趴在马背上。
杨小薇在马背上挥舞着四肢,扭动着身子:“喂喂,你怎么这个亚子,这亚子我怎么骑马啊,你倒是让我换个姿势啊。”
“闭嘴!”沐春风貌低喝一声,旋即又笑吟吟地说道:“不好意思啊姑娘,我的马说了,它不喜欢被两个人骑,所以只好委屈你充当一回货物了,不过你大可放心,安淳县离此处不远,大约半个时辰便能到了,你忍一忍啊。”
“……”我特么一点都不放心,这回轮到杨小薇无语了,他这是自己挖坑给自己跳啊,还有鹌鹑县又是什么鬼啦?
“姑娘,坐稳了,驾!”沐春风策马狂奔,一路往安淳县赶去,而此时的杨小薇心中仿佛有一万头草泥马奔腾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