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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3节、夜归人(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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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
焦旸一抬手,露出手心中的证物袋,“我们只是在案发现场,找到了两根不同颜色的长发,其中一根是假发。大概也就只有在中国,才能找到用真人头发所做的假发的流通商品,这根明显就是塑料丝。所以,推测可能有人男扮女装而已。”
布兰科看着焦旸手中,带有天蓝色卡槽的双层透明证物袋,惊讶道:“你们不是刚下飞机吗?为什么还随身带着这么专业的证据袋?!”
陆沅离一本正经道:“因为他是经常与死神同行的男人,哪天出门没有碰到死人,才是蹊跷事。布兰科警官,你最好离他远点。”
见布兰科跟凯文都露出惊讶的神情,陆沅离才笑道:“我开玩笑的。”
焦旸只好咳嗽一声道:“其实只是因为这种精巧坚固的小东西,在我们那里,就像吃小龙虾戴的一次性手套一样,随处可见,任意取用,且不收费。布兰科警官,我们什么时候能见到目击证人?”
布兰科道:“今天上午,我跟同事赶到这里,把几位目击者送到医院,经过检查并无大碍,现在都回家去了。你们要见证人的话,我需要跟上级申请,走一下手续。”
“所以,昨晚11:00以前有人报案,这里发生命案,你们今天早上,才赶到现场?”
焦旸说一半,见凯文和布兰科一起看着自己,马上点头道:“哦,我想起来了,昨天晚上有大雨。这是资本主义的优越性,警察也只是一份普通工作,你们不必冒着疾风骤雨加班出现场。”
因为陆沅离和焦旸是他带来的,凯文倒还好。
布兰科本来就对CBI自作主张插手他们的案子很不满,这一会儿,简直就有点忍无可忍。这两个中国人真是,哪来这满满的优越感?他从来没见过第三世界的人在m国人面前这样!
陆沅离道:“那我们先看一下卷宗吧。”
但是,都到这时候了,布兰科也不能说不必了。几个人就驱车来到了加州州立警察局。
焦旸看了卷宗,倒是有点意外,“竟然有四个幸存者。”
陆沅离道:“这说明,凶手不太可能是无差别攻击的连环变态杀手。通常情况下,连环杀手不会选择,在这样糟杂混乱的环境里来下手。所以,绝大部分偶遇连环变态杀手现场的目击证人,都只有1~2名。”
凯文好奇道:“为什么?”
陆沅离道:“马斯洛的生存层次需求都知道吧?对大多数连环变态杀手来说,杀人就像吃饭喝水一样,是满足他们某种心理或者生理需求的必需品。杀人不是最终目的,也不是结果。他们非常需要,慢慢享受这个过程,才能充分的获得愉悦感,获得某种满足。
而这个案子,在众多人员中,精准的杀掉他们想要杀的人,更像是一个任务。杀人便是最终目的与结果,出发点完全不同。”
布兰科忍不住道:“真是变态!”
凯文却摊了摊手,有点佩服的望着陆沅离,不愧是犯罪心理专家!
四个幸存的目击证人,分别是一对到教堂做礼拜的夫妻,一个背包客,和教堂中的一位修女。
按照几名目击证人的口述,外来的人都是因为这场大雨,被留在了教堂里。于是,他们一起动手做吃的,准备举行一场小型的聚会。这时,又来了一位漂亮的妙龄女郎来躲雨,一起加入了他们。
大家吃菜喝酒,聊天唱歌,渐渐的好像人们就都喝醉了。直到今天早上警察赶来,把他们都叫醒,这几个人才知道,昨晚教堂里发生了可怕的命案。
除了死者,昨晚来教堂的人都在,只少了那位漂亮的红衣女郎。
这名红衣女郎自称叫凯茜,今年24岁,是一位教师。现在加州州警已经将她列为头号嫌疑人。
因为现场的惨不忍睹,加州州警在做询问笔录时,也曾经问过目击证人,是否感觉这名红衣女郎,为男扮女装或是变性人。
可几个目击证人都说,这名女孩看起来漂亮开朗,身姿曼妙,没什么不妥的地方。
但是,即使如此,焦旸和陆沅离,还是坚持认为凶手是男性。
焦旸道:“通过死者来看,凶手的力气很大。虽然不是绝对的,但要灵活的运用这种伐木斧,对女性来说,确实有些困难。”
陆沅离道:“当然,现在这个女孩只是失踪,还没有证据证明,她就是凶手。也许她只是进来下药,在所有人都被迷晕之后,凶手再进入教堂杀人。
还有,虽然可能性很小,但的确还是有另外一个可能。那就是,因为种种原因,比如她意外提前醒来,看见了凶手的真面目。所以,这位女孩儿被真正的凶手挟持带走了。
而且,以目前的形势来看,成功迷晕这么多人,现场其他幸存者中,很可能有凶手的内应。”
“除此之外,”布兰科问道:“现在报案人是不是就是第二顺位的嫌疑人?”
那名报案的护林员名叫罗根,虽然工作记录仪,记录下了他案发当天工作当中的情形。但是,在他准备离开工作的林地,汽车抛锚之后,他就没有时间证明了。而这一两个小时,非常倒霉的,恰恰也就是案发时间。虽然罗根的手机能够查到,他当晚的行动轨迹,但是在警方怀疑疑犯有多名同伙的情况下,这基本证明不了什么。而在对案发现场进行详细侦查,确认杀害其中两名执事的凶器,是伐木斧之后,护林员罗根的嫌疑,反而上升了。
焦旸道:“如果是在我们那里的话,第一步是查证附近监控,然后理清报案人与几名死者跟目击证人的社会关系。虽然我感觉跟这个报案人有关的可能性不大,但还是建议你们扣留他48小时。”
布兰科不由得皱眉道:“刚才不是你们提出来的伐木斧这一点吗?为什么现在又说跟罗根关系不大?!”
焦旸笑道:“不知道你能不能理解我们中国有一句话,或者说一种语法用法,叫做‘双重否定’等于肯定,比如……‘不得不’,就是‘是’的意思。
的确有很多报案人贼喊捉贼,他就是凶手。但如果这样的话,好像不该留下伐木斧这个显著的特征。如果凶手真的这么蠢的话,似乎又不会选择这么复杂精巧,具有仪式感的方法杀人。这几点是两两互相矛盾的。而且你看这里,”
焦旸翻看着报案人的口供道:“罗根说,神父死了,死在供桌上,到处都是血,有盘肉,他身上有个洞……我看到七八具尸体躺在地下,都被切碎了,神父死在后面,跟墙一样白……
他对现场的描述乱七八糟,颠三倒四,逻辑关系比较混乱,似乎就是按照他无意中进入现场,所看到当时的情景,那些恐怖的画面,对他造成心理冲击力的强弱来排序的。
我们都知道,除非是受过专业训练的特工,普通人如果要说谎,会事先把它编圆,显得逻辑通顺而流畅。所以,罗根的口供看起来,其实比较真实。”
这时,办公室外响起了舒缓的敲门声。
布兰科随口道:“请进。”
门一开,响起高跟鞋划过地面的响声,走进来一位女警,是个年轻漂亮、身材火辣的金发女郎。
金发女郎将一沓文件递给布兰科,“警长,我们查到了三位死者的一些资料。三人都曾经在18年、19年的风暴中被人揭发,多年前曾经性.侵过幼童。但也都受到教会的保护,没有被提起诉讼,只是从其它教区,降级转到了这家小教堂而已。”
“谢谢你,朱迪!”
布兰科给几人分别传阅了朱迪送来的资料。
陆沅离看完后道:“我想现在比较清楚了,应该可以整个梳理案情了。凶手是当年三名神职人员性.侵受害者的家属或者本人。因为教区对三人的庇护而愤恨不平,想要亲自动手复仇。
一,凶手应为25~30岁的年轻男性。我以前经常说,变态需要时间养成,通常需要在35岁左右,才达到能称为变态的程度。而这名凶手目的明确,应该还相对年轻。案发现场出现的红衣女郎,自称的年龄是24岁。凶手实际应该比这个年龄还要大一点。
二,凶手的智力与体力都不错,基本可以认为处于一个人的巅峰状态。他杀人时所表现出来的力气很大。现场也没有提取到凶手的毛发指纹、皮屑体.液等证据。凶手不一定接受过高等教育,但是具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对刑侦有所了解,也许是个侦探小说爱好者。
三,领导力较强,也许是一个家庭中的长子,有多个弟妹。很可能他被伤害的亲人人数,正好是三人。
四,以烹饪为工作,或者是中餐的爱好者。与此同时,也许伐木斧,对他具有特殊的意义。比如亲人中,有人从事这个工作。
五,最后这一点仅供参考。凯茜对他来说,也许是个具有特殊意义的名字,比如他受到伤害的亲人,某一个妹妹,是叫这个名字。
当然,这些推测,是以凶手,就是这位红衣女郎做出的。如果她是被挟持或其他情况,侧写要重新做。但是我感觉,除了最后一点,影响不太大。”
“这不都是从现场推断出来的吗?”
布兰科有些不屑道:“如果只是这个程度的话,我觉得我也可以做侧写!”
“自信当然是优点。”
焦旸笑道:“不过布兰科警长,如果你觉得现场有人是内应的话,应该是哪一个目击证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