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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狗头军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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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萧洛,是这个少年正义团的军师。
虽然我比他们都小,今年只有8岁,但自从那次一战成名,这帮小子就不敢再来招惹我了。但不幸的是被他们看到,那次,我故意把自己弄得很凌乱,扑到那个欺负过妈妈的男人怀里,让“正巧”路过的警察叔叔看到,然后泪眼汪汪,委屈地跟警察叔叔说:“我不想这个叔叔脱我的裤子,叔叔的棒棒好吓人!”然后那个男人当然被警察叔叔带走了,看着他被警察带走时不可置信的眼神,我笑了。谁让他不但老是扣妈妈的工资,而且还总想吃妈妈的豆腐!不喜欢!超不喜欢!所以,我一定会保护妈妈的!
那个男人应该会被以猥亵儿童罪被起诉吧?哦,忘了说了,貌似我还是个挺聪明的小孩,看过的东西基本过目不忘,每天无聊就会看看旧报纸,“猥亵”这个词对一个当时只有7岁的小孩好像是深奥了点哦(小狼:这是一点吗……)
当我转过身,就看到这帮孩子在后面看得一脸崇拜!顿时有种不祥的预感……转身我就想跑,但谁让咱人小腿短,没几步就被堵上了!
“干嘛!上次还没打够啊!”我认命地停住了脚步。
他们都是这附近菜场小摊贩的孩子,放学后基本就处于无政府状态了,所以现在都还在外面游荡。我和妈妈刚搬来不久时,他们看我人小,就老变着法儿地找我麻烦。妈妈出门上班前总是叮嘱我,要乖乖的等她回来,要和别的小朋友友好相处,我很听妈妈的话,所以,我忍~~~~
但是人家洪熙官说过一句名言——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当他们再次将我的衣服弄脏时,我终于扑了上去!有没有搞错!妈妈洗衣服很辛苦的好不好,这件衣服我还想再穿3天呢!
据他们后来叙述这段恐怖的回忆,说我当时就像匹发疯的野狼一般,手脚都用上不算,只要不是自己的身体都往上咬!愣是把两个高我一个头的男孩子给压在地上,打得他们求饶!自此,他们都知道了,这里有个小女孩是匹小野狼,不能惹!嘿嘿~咱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当然,也有人就是不信这个理儿,还想来找我的麻烦!既然他诚心诚意地上门讨教,我当然要言传身教地让他知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得他黄河决口这个道理!
所以那次我就故意往他爸妈摆摊的地方逃,让他们看到他欺负我这个无辜弱女子的全过程,结果当然是他被他爸揍得三天下了床。而且从那以后,我妈每次去买菜,他妈总会半卖半送的,这倒是我没想到的。我一直在想,如果他家是卖肉的,那该多好啊!
不过奇了怪了!本以为他会挺记恨我的,毕竟我让他在那么多兄弟面前丢了面子。别看他人黑不拉几的,屁股倒是白得像豆腐一样!他爸啪啪得往上打,声音那个脆啊——其实就是那个白萝卜!我的小心肝也跟着那个颤啊~恩,回去记得跟妈妈说,最近几天咱不吃豆腐——还有白萝卜了,联想~有时候真的不是人能控制的~
可没想到,过了几天,他能下床了,却主动来找我,说要和我做朋友!
当时吓得我差点拔腿就跑!但仔细想想,在那么多人面前,咱不能失了这个份儿!不然不和他一样,要被大家笑话了嘛!所以我故作镇定地看着他,却没想到他说的是这个话!
这小子心胸还是挺宽阔的,倒不是个记仇的主,将来必成大器啊!哈哈,电台里说书的不是都这么说的嘛~所以当时我也就爽气地答应了!
那时才知道,他叫小虎,算是这一带小孩的头头了吧,所以当时才会明知山有狼,偏向狼窝行!我后来问他怎么想到要和我做朋友,他说:“我就觉得你揍人时特狠,看我被我爸揍时笑得特贼!跟我妈很像……”我当时就有被雷劈的感觉!当然,被我劈的是小虎……
虽说是遇人不淑,但是好歹从此以后没有人会来欺负我了,而且大家一是有点怕我,二是看到小虎特把我当兄弟,所以反倒对我和气多了,可我一直不太想和他们混一块儿,妈妈说过,女孩子要有女孩子的样子!要可爱,要文气!我可不想看到妈妈失望的眼神,她一个人要养活我已经够累了。再说我还乐得一个人清闲呢,谁跟那群小屁孩儿似的!(小狼:貌似你比他们还小吧,还说人家是小屁孩儿!洛洛:人家说的是心理年龄,你不懂!)
可是现在看着眼前的阵势,估计是在劫难逃了,这一个个小眼儿可都在放着光呢!
………………
在他们的威逼利诱下,我终于还是向恶势力低头了!我愧对这里的父老乡亲啊~谁让其中一个无齿之徒(他在换门牙……)拿出了小孩儿的天敌,任谁一见它绝对是只有点头的份!估计当年抗战时,日本人要是有这东西,那就没有咱英勇的民族小英雄潘冬子等前辈了,那绝对是倒豆子般的全招啊!这宝贝当然就是红艳艳、亮晶晶、甜到心坎里、酸到骨子里的——冰糖葫芦!
我愧对党和人民对我的信任!我辜负了大家对我的厚望!好像昨天在收音机里那个被抓的什么省长就是这么说的,大概就是他很后悔的意思吧,我现在也是啊!
于是,我成了他们那个什么少年正义团的狗头军师!因为他们居然一致说我很贼!绝对衬得上“狗头”这两个字!算了,看在小虎平日里对我也挺照顾的,还有虎子妈那些菜的份上,就帮帮他们吧,省得他们老是乱来,整天横冲直撞的!
我每次“出外勤”时总会把自己的脸弄得脏脏的,虽然有些掩耳盗铃,但只要别人一下子认不出来,我就有办法赖掉!这样妈妈也不会发现,看我多聪明呐!嘿嘿~谁让咱和诸葛亮是一个职业的呢!(小狼:……这能比吗……)
后来,他们的阿爸阿妈就惊奇地发现,自家混小子在外面瞎混的时间少了,饭点前知道自己回来,不用一次次扯着他们的耳朵,把他们揪回来了。更值得高兴的事,他们现在还懂得听听收音机,看看报纸,要学习了!这真是开天辟地,求都求不来的事啊!而且这也直接导致了菜场难得的、长时间的、大面积的和谐共处!你想啊,他们看到自己孩子能安生下来自然是欣慰的,自己本来就没文化,为了生活只能靠卖卖菜为生,当然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再和他们一样过这种苦日子啊!于是,他们心情好了,脾气就好,脾气好了,菜场里的争吵也就少了。这导致的另一个后果就是少年正义团的业务量的明显减少!他们因此更加无所事事了,还不如早点回家呢……这——也算是个良心循环吧,就是过程扭曲了点~
其实事实很简单……我要早点回去帮着妈妈做饭,所以他们也散得早了;至于努力学习,则是基于对我“渊博”学识的滔滔敬仰之情,毕竟一帮男孩子经常被我这个小不点说得脸红波粗地却回不了嘴,也是件挺没面子的事……
当那些大叔大妈们知道那帮臭小子的变化都是因为我的贡献时,对我那就更加殷情啦!经常没事就塞些个小零嘴给我吃,加上周围女孩子又不多,所以那时,我的小日子过得别提有多滋润了!
可这舒坦日子过多了,总会起些波折。这是小说赋予我们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