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3、童年的我们(3) 我的那些发 ...

  •   我的那些发小

      家里的小孩中最大的是姐姐,然后是哥哥,排在我后面的是妹妹。相差都是两、三岁。年龄是区分玩伴的重要标准。那些大孩子总是不屑于和我们这些稍小的孩子玩唯恐降低他们的身份。所以姐姐总是和她的同学走在一起,哥哥与大伯的三个儿子及三叔的大儿子走得近。而其他年纪相仿的孩子就玩成了一堆,三叔的两个小女儿丽和庆。我,妹妹。四叔的儿子林,五叔的儿子亮和健。小叔的儿子贵发(这是我觉得最了不起的名字,用客家话叫“最萨”也就是最厉害的意思,多么神气!)而这一堆孩子中属我、丽和亮最大,个头也最高,丽比我大半岁,我比亮又大半岁。这就不可避免的有了我们的“孩子王”之争。亮因为做事犹豫,总拖着两条大鼻涕又很爱哭,首先被我们踢出了领帅之位。而我和丽的争夺之战到最后也没有分出个胜负,因儿时的我们争着争着便会被一些更新奇的小玩意儿所吸引而忘却了争斗这回事。

      游戏

      爱玩的游戏有很多,打搏就是其中之一,搏是一种纸片,把两张张分别折几下后拼在一起他们就成了正方形的搏,里面可以放很多的其他料(纸啊,铁片什么的)增加它的重量。做好后开始打搏,对准另一个用力的一甩,打到另一个翻过来就算胜利,一个搏如果能战胜所有的其他搏,那它就是当之无愧的“搏王”,而它的拥有者理所应当的会被其他孩子仰慕,我在这个游戏上总是缺乏天斌,往往在学期初就把上学期的所有作业本输个精光,很是惨淡。最通于此道的莫过于亮了,他做的搏总是很厉害,轻易的就能打败我们,他总爱战胜一个后就吸吸他的长鼻涕,一甩头说“哼,再来!看我的搏王!”而我们也是屡败屡战,每个学期等待着作业本早点写完,好进入又一轮的战争.

      还有一种叫“不老”的追逐游戏在孩子中也很受欢迎。大家猜拳决定,输的孩子要追赶其他小朋友,跑得慢的伙伴在快被追到时可以叫声“不老”,然后就只能站在原地不许动直到有其他伙伴拿手碰到他才可以解禁。一不小心被抓住的话你就要替代上一个孩子来抓其他小朋友直到捕到下一个来接手。这对训练我们的速度是很有帮助的。

      每天傍晚我们这帮孩子团必做的一件事便是听从父母的吩咐去“钓□□”,备好一根小竹棍 ,上面緾好线,母亲们都用破衣服扯下的布为孩子缝好了□□袋。在南方的乡下,这大概是每一个孩子最难忘的事之一。傍晚的时候沿着田缘,在有草的地方,放上诱誀,一般最开始是南瓜花心,截出一段,绑在绳子的末端,小幅度的晃棍子,让诱誀在草地上跳啊跳啊,等贪吃的□□们被跳动的诱誀吸引呑下花心,这时候就把它钓起来放过袋里。运气好的时候还可以钓到很大的青蛙,把每天钓到的大青蛙存起来,够数量时母亲们就会做一顿美味的青蛙肉了。虽然现在已不提倡这样做,可青蛙肉确实是很美味的食物,长大后偶而还会怀念这种味道。一群孩子就这样从黄昏钓□□到天黑,当然也有意外的时候。有时候会钓到蛇或者癞蛤蟆,这些都是让我们很恐惧的东西,每每扯上线看到是这些便甩了杆子马上跑,因为父母们都说癞蛤蟆在遇到危险的时候会乱撒尿,而这些尿液要是一不小心到了眼睛里便会失明!失明!多么可怕的事情!而如果钓起的是“百步蛇”据说被它咬了走上百步就会七窍流血而死,死状可怕。而我最害怕的还是钓到“狗尾蛇”,它的学名是什么我一直不知道,甚至于不知应把它归入蛇类还是蜥蜴类,它长相似蛇却有四条腿,身上疙疙瘩瘩,既不咬人也无其他害处,可我就是害怕这种长相怪异、归属不明、目的不明、毒性不明的未知异类,而这也每每引起其他孩子的嘲笑。任务结束后我们就各自攀比下数量与质量然后回家交差。看着母亲把自己的劳动成果喂给鸭子们吃,想象它们吃完后明天就会长大。

      大人们还常要我们做的便是挖田里长出的一种野菜给小兔子们吃,而我们在这么枯燥的任务中学会的乐趣就是每个人挖好一篮子后放在田地旁,在田中央挖上个洞,每个人抓一把野菜围着那个洞。一人做一个泥团站在很远的地方往洞的方向扔一次,投中了的那一堆就都归他,要是有两人一起投中,那两人便接着比,这种不劳而获的事我们都很喜欢。

      觅食

      童年的故事,觅食占了很大的一部分。

      时间空闲的时候大家便会一起去住在我家山下的“毛毛虫”家,他家有一颗长得很高的板栗树,我们一大堆孩子围在树下,坐在凳子上,有作业的搬张桌子边写作业。一阵风吹来,噼里啪啦破壳而出几颗板栗,耳力好的,一下就能分辨落在哪个位置,然后等着其他孩子羡慕的看着他把板栗送到嘴里,很是得意。过了几年,他家分家了,长子再也受不了一群小毛头在他家门口闹,便把他家的板栗树给砍了,而我家那两颗板栗树也慢慢慢慢的长大了,祖母把树下的杂草清了清,总能吸引很多孩子,只是树下的孩子再也不是我、亮和丽了,我们都成了淘淘口袋就能买到一把板栗的大人,只是味道却怎样也比不过曾经痴心等过的那一、两颗板栗了。

      在各个季节总有不同的食物等待我们发掘:地茄子、树莓、杨梅、桑椹、茶片、鸡盒子、鸡脚叉、酸枣(很多不知学名是什么,就用了方言的音谐过来了)。因贪嘴而偷窃的经历有过两次。一次是大家玩得无聊想去烤地瓜,就洗劫了大伯家的红署地,当时并不是收红署的季节,土里的红署都是用来做种的,刚发嫩芽。大伯母赶到案发现场时已是一片狼藉,而我们才吃完一半,正准备用另一半烤着吃。她看完后欲哭无泪,想骂又不忍。为了让我们长教训,便说,这是洒了特殊农药的红薯,吃完必须站立半个小时才可以动,否则毒素一发散肚子就会疼一天。而我们由于心虚就在那站了十分钟,庆没有憋住去上了下趟厕所,回来后安然无恙才知道原来只是虚惊一场。不过后来我们再也不敢有这么大规模的偷窃行为了。而另一次是我和亮去钓□□的时候看到一户人家的田地里居然还留着一根大大的黄瓜,我们一致认为大的就是最好的,于是偷偷摸摸的把它塞到□□袋里,跑到很远的河边洗好分来吃,才发觉味道居然是酸的,酸里甚至透着苦味儿,咬了两口便不约而同的把它扔了。再长大些才知道,那么大的黄瓜一般都是用来留种子的,很是酸涩,黄瓜越嫩才越可口、清脆。

      结盟

      与大伙伴也就是哥哥他们那批大男孩的结伴做过的事情也只有两件。
      一件是一回一起捉田鼠吃,当时是健发现了一只田鼠钻到了草垛旁的洞里,大家很兴奋,商量着怎样把它抓住玩。大孩子往这边路过,看到了就说要加入我们,还蛊惑着我们田鼠肉有多么的鲜嫩,抓到后大家可以一起把它烤了吃。达成协议后便一同去找鼠洞的出口,果然在不远的田缘上发现了。几个孩子把一个洞口用塑料袋堵上,用干了的禾苗支烧火去熏另一个洞口,没一会儿工夫田鼠就从洞口窜了出来,塑料袋口一绑,就把它捸住了。大家很是开心,田鼠烤成金黄色时飘散出来的香味让所有人垂涎三尺。大孩子们说他们拿去河边洗,要不吃了该拉肚子了,于是小孩子们排排坐在原地等着,等了好半天好不容易见他们。只听到大孩子们说:“为了怕你们吃了中毒,我们先尝了一下,味道难吃极了!你们愿意吃的这还有一点儿,可以尝一下。”看着那骨头上仅剩的一点远远不够塞我们小牙缝的肉沫子,我们也只好叹叹气各自散了。

      另一次结盟的事说来还有些后怕。

      一回周末哥哥说昨天晚上放学回来的时候(被老师留下做作业,所以比旁的孩子回来得晚了)看到两个男人鬼鬼祟祟的把几个黑袋子扔进了我家后山斜背面的一个洞里。大孩子们觉得兹事体大,应该让所有孩子一起商量一下,大家发挥完所有想象力后得出的一致结论就是这两人一定是小偷,他们把偷的东西先藏好,等风声过了便会回来取走。所有人都对这个结论深信不疑,甚至于商量好了一切的善后事宜,如财物如何分配等等。接着便带着装备(铅笔刀、弹弓之类)浩浩荡荡的去了那个洞口,大孩子走在前面,小孩子们紧跟在后面放风。云和胜是最大的孩子肯定不能打前锋要做总指挥,哥哥已经是发现它的大功臣,再做了前锋功劳太大就不好“发赃”了,小孩子更是不可能在这种重大事件中扮演前锋这么重大的角色,于是探入洞口扒开黑袋子的艰巨任务就交给了峰和良,我们紧贴其后。等待了漫长的几分钟,当我们以为他们会拉着财宝出来时,却听到“啊”的一声,他们二人连滚带爬的扒了出来,附在云和胜耳旁说了几句话,“呸!呸!呸!”大孩子们让我们跟着他们学,一人在远处撒了一泡尿才走了(亮居然因为紧张没有尿出来,还是健在他边上吹了一阵口哨,我们这群小孩子才得以走成)。回去了大孩子才把谜底揭开,黑袋子里的居然是死婴!真是越想越害怕!孩提时认为唾液和尿液都有避秽驱鬼的功效,才知道大孩子们让我们撒的那泡尿的意思。

      妹妹

      妹妹雯是个招人喜欢的女孩儿,我六、七岁时,妹妹四、五岁,是最招人喜欢的时候,父亲总是对这个年龄段的小孩儿特别喜欢,刚开始明世事,又不特别精通。所以总爱开车带着妹妹到处兜风,让她叫“疤子,好疤子,烂疤子。”让我很是反感,觉得她造作。也或许有一部分忌妒与羡慕的成分,父亲对我的爱从来都是隐忍,不会表现得这么白露。因此我总是刻意的孤立她,让其他孩子不要和她一起玩,如果有人胆敢违逆,下场便同她一样。所以妹妹在那个时期的玩伴就只有寡言又不合群的林,直到我九岁那年的暑假。父亲母亲都去了邻省的姑姑家做客,我刚学会骑自行车,一开始只是在家门口打转遛车,技术不错了就说可以带着妹妹也在院子里转几圈。越骑越得意后就建议妹妹说可以骑车带她去镇上的初中玩,妹妹很开心的答应了。我便跨着步子自豪的载着妹妹往下冲,我家下面是一段很长的铺满鹅卵石的下坡路,当时的我甚至于连刹力都还握不住,便这样自行的往前冲。结果可想而知,自行车跑得太快卡在了一块石头上,翻了个个儿,我没事儿人似的拍了拍身上的灰,抬头看了看旁边的妹妹已经躺在了一块大石头旁,头上的血把石头整个都染红了,我惊恐的大叫:“救命!救命!”唤来了隔壁的邻居,他抱着妹妹拔腿便往医院跑,我战战兢兢的顺着那些血迹跌跌撞撞的跟着爬去,害怕的跪在地上,第一次如此虔诚的希望这个世界真的有神明,我愿意用自己的一切去换回完好无损的妹妹,妹妹在医院鏠了11针,所幸没有留下什么后遗症,只是头上那道长长的疤再也没有长出过头发。每回看到我都很是心疼,在后来的几年里我都再没骑过自行车。而妹妹的回忆里,那段时光却没有什么阴影。她说那是我对她最好的时候,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让我做什么便做什么,可是我的傻妹妹,你怎么能体会我当时绝望的心情,我宁愿,宁愿倒在血泊里的是自己而不是她。只是这些,我从未开口对她说过。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