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4、喜欢你•变成你1 ...
-
如果过去是一朵怒放的花,何不在残香未却之际,摘采入怀,然后小心地,轻轻放进这本厚厚的书中?这样,等老去的那天再摊开来嗅,必然幽香尚存!
十年了,痛失爱女的姑父姑妈加倍地老了许多,他们额头上的皱纹里沦陷了无数沧桑。姑妈的眼睛显得尤为失神,仿佛蒙了灰一般,可她看我的眼睛里却清晰地映着芬芬姐的影子。她常唠叨似的问我:“晨光那孩子怎么一直没再来了?你们是不是分手了?”
“是的。”我揪心地回答,转头间,还能听到姑妈一如既往的叹息:“唉,晨光那孩子其实很不错……”
这么多年来,姑妈一直无法接受丧女之痛,一不留神就会将我认为是芬芬姐,时常还挂着十年前的事情,只当看到十岁的付忆满屋子调皮地乱跑时,她才如梦初醒般的看看我,然后不吭声地离开。
医生说过,这是长期忧郁症所致。
其实,不止是姑妈,我也常常想起十年前的事情,芬芬姐的事如同昨日才发生的悲剧,一幕一幕像电影般不停地在脑海里回放着。相比之下,那豪华的私家别墅、名扬全国的父母、有钱有势的亲人、众多的仆人,似乎都离我遥远得很,恍若隔世般,似梦非梦。
我喜欢芬芬姐,喜欢她的一切,包括她的痛苦!
人说,太喜欢或是太羡慕一个人,就会被那个人同化。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同化,但是我很清楚一件事,那就是天下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两个人始终是两个人,谁也不能成为谁……
和她一样,我也长了肿瘤,不过只是一颗很小的良性肿瘤,小得我可以放心地留它在胃里;和她一样,我也以全市最优异的成绩考进了离家很近的同一所名牌大学;和她一样,我也在大一时就交上了一位温文尔雅的男朋友。更重要的是,他和晨光哥一样,同为浙江人,在他左边眉毛里和晨光哥同样的位置也藏着一颗小小的富贵痣,他也很高大英俊,是我以晨光哥的轮廓勾勒出来的最完美的男人!我第一眼看见他就决定要和他恋爱,而他当时也好像正有此意……
他叫戴文曦,一听名字就知道是个温柔的男人,而且还是个才华横溢的文学院高才生。他写过很多书,对于我这个一见文字头就犯晕的人来说,和他完全不是同一世界的人。认识他,纯粹是因为我的好姐妹关潇妹迷恋上了他的文字,非要我一起去签名售书会找他签名。
谁知这一去,我也不自觉地变成了他的书迷——不,准确的说,是先迷上了他本人!
尽管以前有人曾用塔罗牌为我算过一命,说爱情对于我将会是一场灾难,但我还是毫不犹豫地一脚踏了进去。为了能和他走得更近,我在一个月之内收集齐了他的所有书籍,甚至还强迫自己看了许多让人头痛的文字,而他写的,我一个字也没敢漏过去。
潇妹说过,文曦的文字很奇妙,乍一看,像颗棉花糖一样柔美、甜蜜,如经受不住诱惑跌了进去,你便会立刻成为蜘蛛网上那只可怜的甲虫,无法自拔!那时你才发现,原来甜甜的棉花糖里还有苦涩和刚毅!
当我掉进他的文字堆时,我也变成了一只甲虫,再后来,便顺利晋升为他的女友。至于他为什么会从众多的女孩子中独独挑出我来,这对我来说永远都是个迷。也许,正如他所说的“因为缘,才能牵手”。
文曦送我回家,分别时,我也会闭上眼静静地等待他能像晨光哥那样在我的额头上轻轻一吻,然而他却偏好吻我的鼻尖,笑着对我说:“明天见!”
每每那时,我总有一点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