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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引子(2) ...
你有过喜欢的人吗?
我最近好像喜欢上了一个男孩……
暮春三月的早晨,阳光明媚,万物可爱,一切似乎都在往好的方面发展。
大树下零星的光斑中站着的是个清瘦的少年,小麦色的皮肤透着少年人的朝气,目光低垂。白色的里衣搭上有些褪色了的浅蓝色牛仔外套,再配上一双白色运动鞋,整个人看着倒是舒爽,只是这样的搭配对于这个季节来说莫不是太过单薄?
少年枯黄的头发已经快要盖住耳朵,显然好些天没打理了,五官虽说不上出众,但至少也是干净利落的,挺拔的山根更是为他加分不少,整个人透露出一股慵懒的气息。手里拿着一叠厚厚的广告单,不时递给身旁经过的路人,看来是在打工——
我也确实是在打工,不为别的,只是柴米油盐的驱使。
眨眼间也快两年了啊,当年连跳两级,考中了市一中学,整理行李时老爷子却突然病发。没有钱医院不给治,我让出了名额,换来老爷子的一次手术费,然而依然没能根治,手术后遗症更是严重……
术后一周老爷子就嚷着要回去,死活要回到他的小破屋,我犟不过他,医生检查确认短期内无大碍后我便带他回了去。
老爷子后来也没少问我是否为带着他这么个拖油瓶而感到难过,扪心自问,难过?怎么没有。只是至始至终,都不是觉得他累赘才难过的,我只是遗憾当年意气风发,蹭伙伴家的电视看喜欢的动漫人物说,“人的梦想是不会灭绝的”,看的我热血澎湃,几年过去了,我却依然在生活的漩涡浑浑噩噩,虚度年华。
初中时的班主任曾告诉我,高中是竞赛的天堂,务必多去闯荡闯荡,可为了照顾老爷子,我最终没有选择复读……罢了罢了,至少老爷子还在,世界还没塌。
我轻轻地摇了摇头,抬眼看到一个穿着浅灰色小西装的男孩,皮肤如初生的婴儿般白皙,在阳光的照耀下面上添了几摸粉红,乌黑的头发,灵动的眸子,唇红齿白,精致得堪比洋娃娃。诺说天女下凡历练,大概就是这副模样吧,尽管这是一个男孩子。
我呆呆地看着他一步步走进,又悄悄的点了点头。当我注意到他用疑惑而略带几分惶恐的目光看着我时,我连忙收回了视线,顺手将手里的传单递了出去。我本以为他不会接,没想到他伸手接过了传单,并笑着对我微微颔首。
“砰——”
我想那应该是被丘比特之箭射中的声音。
我从未想过有那么一天我会喜欢上一个男孩子,但是很奇怪,从小到大,我也未曾喜欢过任何一个女孩,也许这就是命吧,我情愿相信我们的相遇是命中注定。
这天的工作完成的出奇得快,我连跑带跳地回到家中,老爷子问我怎么这么开心,我只答工作超预期完成了。老爷子又愣愣地说,开心就好,开心……就好,不过我并没有在意。晚上睡前,我脑子里仍是一次又一次地回放着白天的那一幕,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晃的老床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
明天,还会不会遇到他呢?
真是令人期待啊。
第二天,我又在发传单时发现了他,他坐在公园的长椅喂鸟,风儿吹散了他额前的短发,他随手一抓,化作我眼里的风情万种。如果他知道了我内心对他的评价,想必他会恨不得把我千刀万剐。
我脑子一热,又上前递了张传单给他,顺带吓跑了周围的鸟。
他一脸诧异地盯着我,显然已经有些不悦,我被他盯得有些无所适从,犹豫着要不要收回传单…
正当我决定要收回之时,他却抬手接过了传单,“孟泽,你呢?”
“我,我,我……”我实在不好意思说我叫郑英雄,这名字大概是我上学时老爷子临时想的,因为它我可没少被笑过。
我最终没有接孟泽的话茬,转身就跑回了家,进门第一句话,“阿爷,给我再取个名字吧。”
郑老头呆呆地看着手里那块只有一半的玉佩,不停地用手搓揉,似乎没有注意到我的靠近。
“阿爷,我想要个好听点儿的名字。”
老乞丐的目光依然呆滞,只是嘴里换词了,“名字,好…名字,雨沫,雨沫…叫殷雨沫,雨沫,最好!”老乞丐抓起炉灶旁一小块烧过的焦炭,用颤抖的右手在水泥地上写下“殷—雨—沫”,末了,便不再说话。
我瞅了眼地上老爷子写下的歪歪扭扭的字,“不要,太娘气了,一看就是女孩子。”我翻翻手里的传单,不再理他,转身离去了。
破旧的屋子里,只剩下老乞丐独自攥着手里的半边玉佩,空洞地望着远方……
翌日,老爷子被电动车撞到进了医院,我慌忙赶去,医生说还好只是轻微的擦伤,不过病人本身有轻微的老年痴呆,要多加看护。
那之后,我没再出去打工,而是定期去三流工厂拿一些货,在家里做好送去。虽然比起一天打三份工挣得少了多,但能好好照顾老爷子,也是知足的。可惜没能再见到那个少年。
时间的流逝总是飞快的,流水之间,又是两年。我们那片区的房子要收购作第二商务大楼,作为赔偿,会得到新建小区里的一套房。这对于我们这种郊区的贫民而言无疑是稳赚不赔的一笔交易,周围的居民很快搬走了,我也打算搬走,当我收拾好了准备带老爷子离开时,老爷子却像是感受到了什么,说什么也不肯走。我无奈,只能先拖着,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去了……
将近半个月后,包工头又来催了,老爷子还是不肯走。正巧此时,我看见了四下游走的他,他长高了许多,穿着浅黄色的毛呢外套,无法言喻的气质,与周围的环境显得格格不入。我怔怔地看着,包工头却开口了:“唉小少爷,您怎么跑这里来了?快回去吧,这儿又脏又危险,老爷会担心的。”他顺带讨好地弯了弯腰,好像丝毫不在意他此时的动作是多么的滑稽可笑。
我收回了目光,大概是意识到了我和他之间无法逾越的鸿沟。他是高高在上的少爷,随地一站,便泛着金光,而我却像是地沟里的老鼠,在又脏又臭的下水道里隐藏着我对他的爱慕,惶惶不得终日。
不久后包工头走了,再来时表示如果我们把这块地皮让出来,除了套房外还给我在这栋大楼中找一份职务。
这是多么大的诱惑啊!对我一个没学识没背景的二流子来说,能得到一份正式的工作已是不胜感激,我犹豫之下答应了下来,并在晚上老爷子睡着之时将他带到了新房子中。
那个晚上我想了很多,我今年十八了,大楼建好后大概可以得到一份相对体面的工作,有了这套房子白天可以把东西锁好后出去工作,这可比之前破旧的小木屋安全多了,也可以不用担心老爷子走丢,如果可以的话,说不定还可以娶上一个温柔的太太,过上正常人的生活……至于少爷,我想也不敢想。
这一觉睡得很畅快,醒来后感到全身一轻,似乎把多年来堆积的怨气都发泄光了。我起身走到隔壁房间“阿爷!”没有回应,不过这也是正常的,他现在已经认不得我是谁了,只记得他在雪天捡了一个娃儿,哈哈!
然而当我看到床上空无一人时,我呼吸一窒——抄起手表,一看,坏了,九点了!不好的幻想在我脑中一闪而过,我穿着拖鞋冲出了房门,拦下了生平第一辆出租车。一路上,我不停地祈祷:或许阿爷找不到呢?这段路平时不常走,应该是找不到的。只要迷路,就还有希望,阿爷一定没事……
我赶到时已经九点四十了,拆迁八点钟就开始了,我大喊着:“等等!等一下——”重金属的味道在我的喉咙中迸发开来,可是依然没人听到我的声音。
就这样,老房子附近的几栋居民楼都在我眼前被推倒,最后只剩下一片废墟。我感到眼前一黑,倒在了地上,嘴边好像还有什么液体留下,然后我就是去意识了……
醒来是白色的天花板,白色的床单和白色的被子,还有我身上蓝白条纹的病服——是医院。我想要去解手,走到门口隐约听到什么死了……废墟……,我附在门上仔细地听,倒是听出个大概,老爷子真的死了,被埋在了废墟里,事情被压了下来,为了稳住股市要把我解决掉!
我感到虚脱,老爷子不在了,再也见不着那个脾气臭臭的老头了……我诺是死了,大概就真的没人会记得老爷子了……
晚上下起了大暴雨,我趁他们不注意逃了出去,一路头也不回地狂奔,不知何时逃到了一座桥上,那是一座从未见过的古老吊桥,铁索已经生锈了,摸得我一手。我想着他们大概是没有追上来,就弯下腰来歇口气。雨还是一样的大,朦胧之中我看到了他——还是那件毛呢外套,打着一把素色的油纸伞。
我大概是太累了出现幻觉了吧……
我伸手想要摸摸他的脸,他却一把把我推下了吊桥——我没有防备更没有力气,就这样被他推了下去,一股浓重的失重感向我袭来,他的身影离我越来越远,接着雨水模糊了我的视线……
隐约之间,我好像听见了一句:“有劳了。”
哈?!我的第一段兼最后一段恋情大概就这么结束了吧……
只是……
老爷子,对不起啊……
作者有话说:完了,太久没更新,看不懂自己写的东西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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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引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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