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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君初相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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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后都五点半了,我就毫不犹豫地骑着那辆破自行车去了。顺便说一下,那是2002年的秋天,作为刚毕业的农民子弟,我的通讯手段是大哥淘汰的传呼机,交通工具是二手市场买来的自行车,当然有时候要劳我双腿大驾。包包里随时放着IC卡和福州交通地图,因为我是标准的路痴,无数次成功的南辕北辙之后,李让终于忍无可忍给我买了张地图。
果然是四星级饭店,我实在找不到地方停放我那N手的自行车,只好停到对面的好又多超市门口了。等我匆匆忙忙地赶到酒店门口,都快七点了。真是良辰吉日啊,因为远远看过去就看到好几对新人站在门口,一样的春风满面一样的小鸟依人,再加上有四年不见吴静了,一下子我还真认不出来。好在我看到了来凤,那个色女正左顾右盼地站在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孩旁边,有必要交代一下,那个男孩胸前戴了朵红花。
我走了过去,无比亲密地把来凤架到墙角:“来凤,从小到大我是怎么教育你的?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难道不是该出手时就出手吗?”来凤一脸惊讶的神情。
“你你你!”我作痛心疾首状,“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你怎么可以打朋友夫君的主意?”
“朋友的夫君?拉倒吧,你那美丽的眼睛只是修饰用的?人家是伴郎!”
“哦,伴郎也要戴花啊,真是吃饱了撑着。”
“但是安心,你勾起我辛酸的回忆,从小到大,你扼杀了我多少美丽的故事,你这个屠夫!”
“来凤,你摸摸你的良心说句公道话,哪一次不是你逼着我把纸条退还给人家。那时你多纯洁啊,说什么学习才是你的天职,瞧你现在这德性!”
“可惜我并没有考上清华北大,我现在事业平平,所以后悔辜负了那段青葱岁月。”
“嘿,说到底是我枉做小人了,好人不长命……”
“如果这话是真的,我保证你一定能活上一千零一年。”
“安心,你好!”
那个胸带红花的伴郎走了过来,打断了我和来凤的话。不过,这个吃饱撑着的家伙居然认识我,真是新鲜啊。
估计我这个友邦人士莫名惊诧的表情太过明显,所以那个冒牌新郎只好接着自我介绍:“我叫刘剑乔,也是一中的,只不过高你们两届罢了。”
追忆似水年华,姑娘我既不是校花也不是太妹,没理由如此的名声在外啊!不过那个刚假冒完新郎又伪装成剑桥大学毕业生的家伙很快回答了我的疑惑:
“我曾在校刊读过安心的大作,所以很有印象。”
嘿嘿,没想到少女时期的无病呻吟居然也为我打造出一点名气,无心插柳柳成荫这句老话终于得到证实。
“剑乔,时间到了,你去安排一下,就要进场了!”矮墩墩的新郎一路小跑过来,不知是因为天气太热还是他太激动,豆大的汗珠顺着额头不停地流下来,看上去像极了刚从水里捞出来的西红柿。
“对不起,先过去一下。”刘剑乔朝我点点头,就去找服务员了。
我和来凤相拥走进大厅,才想起我从头到尾都没有说过一句话,这又是一件新鲜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