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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 5 章 ...

  •   顾长衣用糯米捣成浆糊,剪了一点头发,精心制作了一片大胡子,还在原主柜子深处,找到一套藏起来的普通男装。

      钻狗洞这天,风和日丽,他耳朵贴墙听了一阵,确保没有任何脚步声靠近之后,一骨碌从狗洞钻了出去,然后拿树枝掩好洞口,迅疾往城门奔去。

      两名暗卫跳入院中,帮顾长衣把狗洞善后,跟了上去。

      “顾小姐男装也像模像样的。”

      “确实。”

      顾长衣想走水路去江南富庶之地从商,便去了南门的码头。

      可能是他来得不巧,时间近黄昏,码头几乎没有客船出发,全都靠岸补给过夜。

      暗卫都替他着急,商量了一下,分出一个人去打点客船,砸钱说服船家马上出发。

      顾长衣原地踱步,他不能逗留太久,以免引人注意,既然水路不通,他还是走陆路吧。

      他顺着码头的斜坡闷头往上,突然迎面走来两个青年男子,一主一仆的打扮,两人都拎着包袱。

      顾长衣停住脚步,客船不开,这两人难道有其他法子?

      他眯起眼睛,看见一个戴着斗笠的中年男子从小馄饨摊上起身,两步走到水边,解开一条无人的小船,招呼那两人上船:“来咯!”

      原来是私人包的小船,船篷矮小,只能坐三四个人。

      顾长衣簌簌跟上,对三人中明显气场比较强的那人,商量道:“大人,能否拼个船?”

      他现场编故事:“中午老母来信,说父亲时日无多,我急着回去,恰逢客船不开,若非心急如焚,我断不会如此冒犯大人……”

      青年闻声一愣,从船板下来,靠近一步:“长衣?”

      “……”

      顾长衣猛地停住卖惨,卧槽,这又是哪号人物?

      他眯缝着眼睛打量,试图将他与记忆里的那些面孔对上。

      最后隐隐约约觉得,好像某个备胎之一。

      具体哪个备胎他脸盲真的认不出来。

      青年:“你不是要嫁入侯府了么?”

      顾长衣的婚事已经在京城传开了,有人赌他什么时候去世,有人议论傻子到底能不能发现自己被戴绿帽,说他们绝配。

      顾长衣挤出两滴眼泪:“我爹逼我的,我不愿意。”

      “当真不愿意?”

      “嗯。”

      协助女子逃婚容易被打成私奔,青年仕途刚刚起步,实在没必要冒风险。但是青年想到顾长衣同他高谈阔论的那些日子,这样自由不羁的女子若是嫁给一个傻子蹉跎后半生,青年于心不忍,道:“我正要去江州赴任,捎你一程。”

      一提赴任,顾长衣立刻在脑子里对上号了。

      备胎三号,穆兴文,年轻官员。原主在他面前的人设是“恨不为男儿身,参加科举,为民请命”。

      科举放榜的时候,原主在榜下捉的备胎。穆兴文有理想有抱负,对于原主这样的人设毫无抵抗之力,引为知己。

      顾长衣:“谢谢穆大哥了!”

      青年摆摆手:“当官者为民请命,女子也是民。”

      顾长衣钻进船篷里坐好,拉上草帘,心想原主勾搭的这些人都不坏,难怪不会翻车。

      穆兴文要去江州,他干脆也去江州,帮他提高政绩,以报救命之恩。

      穆兴文见顾长衣坐在里面,自己便避嫌坐在船头,船夫一撸摇开,小船倏地离岸,消失在视野中。

      两暗卫:“……”

      “还用跟着吗?”

      “……不用了吧。”

      两人彻底死心,二小姐跟主子真的没缘分了。

      城内顾家人发现了二小姐失踪,立刻禀报了老爷,派人全力寻找。

      暗卫在里面捣乱放假消息,说看见一个骑马的跑西边去了,又安排一个女暗卫假装顾长衣,带着顾家护卫满城瞎跑。

      顾韦昌气疯了,大骂罗风英管不好后宅,愧对他这些年的信任。

      罗风英第一次被顾韦昌指着鼻子骂,心里想把顾长衣掐死,面上还得赔笑:“当务之急,是怎么跟侯府交代,顾长衣这白眼狼……”

      “老爷!老爷,侯府派人来了!”

      “什么——”顾韦昌面色一白,完了,他的官场恐怕止步于此了。

      侯爷来的是管家,态度却出乎所有人意料。

      “顾二小姐的事,侯爷知道了,咱侯爷宅心仁厚,很是喜欢这个儿媳,特派我来跟您商量——这样,咱现对外称二小姐重病,押后婚事,等找到二小姐了,马上成亲。”

      管家笑眯眯道:“京城里边儿,可没有人敢这样耍承平侯府。”

      言下之意是,顾韦昌要是找不到女儿,全家一起滚出京城。

      顾韦昌摸了摸额头上的汗:“我一定找到,请侯爷放心。”

      管家拍了拍手,小厮牵着一条狼狗进来,“城防营的天狼将军,它能识气味追千里,希望能帮得上顾大人。”

      罗风英被它幽暗深绿的眸子盯着,吓得往顾韦昌后面躲了躲。

      管家:“请顾大人拿一件二小姐的衣服,给天狼将军闻一闻。”

      顾韦昌支吾:“呃……”

      管家脸色一放:“怎么?”

      罗风英小声解释:“长衣把衣服都带走了。”

      一件不剩。

      管家暗暗骂这对黑心夫妇,换成任何一家千金,柜子里衣服的数量怕是都带不走十分之一。

      顾韦昌察觉管家的鄙视,顿时就把怒气转移到罗风英头上:“看你干的好事!”

      罗风英:“……”

      管家:“罢了,罢了,带天狼将军去二小姐的闺房。”

      管家走后,顾韦昌有些郁闷:“你说侯府怎么就看上长衣了?”

      按理说,出了风言风语和逃婚丑闻后,承平侯应该不愿意再接纳顾长衣了。

      罗风英咬碎一口银牙:“看她命大吧。”

      她可讨厌死顾长衣了,长得比她两个女儿好看,唇红齿白的,也不知偷吃了什么东西长大。

      罗风英几次想给顾长衣那张脸一点颜色看看,都被他逃过去了。

      现在还靠这张脸勾引了承平侯!

      在罗风英心里,什么“命大”都是随口说的,她笃定是承平侯借儿子的名义给自己纳妾。

      毕竟傻子又能懂什么呢。

      不然她想不通承平侯为什么非要顾长衣嫁过去。

      当然,这个念头她没跟顾韦昌提过,她不知道顾韦昌能不能想到,但这一切都不重要了,反正顾长衣必须嫁。

      罗风英召来一个小厮,对他耳语一番,眼里闪过冷漠的精光。

      ……

      顾长衣一路随穆兴文抵达江州,路上用时八天,到了码头,顾长衣便同穆兴文分别。

      穆兴文挽留无果,给了他一些盘缠:“好好照顾自己,有事情就来找我。”

      顾长衣想了想,创业初期确实很缺钱,便不推辞:“就当我借的,以后一定还。”

      穆兴文:“不用不用,你以前也没还。”

      顾长衣:“……”

      穆兴文:一不小心说了真话。

      顾长衣挠了挠脑袋,想起原主的一些事。原主跟穆兴文抱怨自己身为女子,空有抱负,没机会接受男子的教育,穆兴文十分同情,给了原主许多钱买书。

      古代书籍都不便宜。

      原主对备胎们的银子来者不拒,书没买上,很快花光了。

      原主留下的记忆并不完整,只有一些重要的事件,像他从各个备胎那里拿了多少钱,都是随风吹散的鸡毛蒜皮。

      顾长衣不好说到底多少钱,尴尬地脚尖碾地:“会还的。”

      穆兴文笑而不语。

      “我走了。”

      顾长衣不想跟穆兴文离得太近,以免连累到他,所以顺着官道赶路去往别处。

      一个时辰后。

      顾长衣被淋了个落汤鸡。

      倾盆大雨,电闪雷响,他正好在一片树林里,怕被雷劈,四处找山上的破庙。

      狂奔一刻钟后,顾长衣终于看见一个土房子,门窗破败,看着像守林人废弃的屋子。

      顾长衣推门而入,拿树枝卷掉屋内的蜘蛛网,从无涯境里拿了一套干净的衣服换上。

      只有女装了,哎。

      他用湿衣服当抹布擦了擦炕,把抹布扔进无涯境,顺手摸了一个肉包出来。

      这雨什么时候停?

      荒山老林的,顾长衣有些害怕,特别是从小窗户往外看,正对上一座孤坟。

      艰难地移回视线,顾长衣狠狠咬了一口包子。

      顾长衣开始反省,他应该留在州府,先赚点小钱,招两个小厮一起上路。

      有点想念京城,龙气旺盛的地方总比孤坟野鬼亲切。

      一道黑影忽然冲了进来,速度快得只剩残影,裹挟着森寒的阴气。

      “啊!”顾长衣吓得包子都掉了!

      真的有鬼!

      二十一世纪的青年绝对不能被鬼神打倒,顾长衣闭着眼睛,抓起一旁的树枝,对着黑影刺了过去。

      老子都死过一次了怕你个毛!

      沈磡闪躲了一下,把树枝从顾长衣手里截了过来,扔到外面。

      顾长衣倏地碰到对方温热的手背,瞬间从吓疯了的状态清醒,下意识握住了他的手,真的是活人。

      沈磡想抽出手,被握得死紧。

      轻浮!

      沈磡心想,他过了三天才得知父亲派了狼狗过来追顾长衣,沈磡跟它交过手,那条狗鼻子极灵,生性凶猛,找到猎物心情不好就扑上去一口锁喉。

      顾长衣到底是因为跟他的婚事才逃婚的,他怕顾长衣应付不来,亲自过来护送。找顾长衣实在太简单了,暗卫说她跟着穆兴文坐船离开,再从穆兴文嘴里套出顾长衣的方向,一下子就找到了。

      沈磡脸上作了伪装,不怕被认出来:“放手。”

      顾长衣放下树枝,“对不起啊,我以为你是鬼来着。”

      他弯腰捡起地上的半个包子,吹了吹,借着揣进兜里的动作扔进无涯境,不能吃了以后喂狗也好。

      沈磡一言不发地坐到另一头。

      顾长衣察觉到这人十分冷漠,不愿自讨没趣,安静地盘腿坐在炕上。

      山里蚊虫多,顾长衣换衣服的时候被咬了好几个包,隔着衣服总搔不到痒处。

      他干脆撸起裤腿,难以忍受地在膝盖侧边抓了抓,恨不得抓出血。

      一旁的沈磡:“……”

      修长匀称的脚踝不盈一握,在昏暗的土房子里像莹润的珍珠。

      顾长衣恰好穿得是湖边那件红裙,沈磡眼前顿时浮现似曾相识的一幕。

      沈磡抱臂看着窗外,冷酷无情地吓唬道:“京城那边有人逃婚,家里人带了十九条狼狗来追,沿途闻到荤腥就垂涎三尺,聚而攻之,你一个人赶路,肉包要么吃了,要么扔了,别带身上。”

      “十九、九条……?”

      “嗯。”

      顾长衣无心再抓痒痒,放下裙子,握住脚腕子坐着,小脸凝重。

      沈磡:“出门别带肉包就行。”

      沈磡也不算骗人,荒郊野岭的,顾长衣一个人搁这啃肉包,味道指不定引来什么猛兽。

      顾长衣欲哭无泪,那是肉包子的事吗!

      我他妈就是那个肉包子!

      狗鼻子那么灵,他还能逃得过吗?不行,他得马上走得远远的。

      顾长衣慌忙中想起这个人鬼魅般的身影,这可能就是传说中的绝顶轻功?

      “他刚才提醒我不要带肉包,应该不是坏人,如果他愿意帮忙带一程……”顾长衣脑子转得飞起,看向沈磡的眼神就像看活菩萨。

      “兄台贵姓?”

      沈磡:“李。”

      顾长衣顿时潸然泪下,抱住沈磡的大腿哭泣:“我那死鬼未婚夫也姓李,出门谋生两年了,前天同伙来信,说他被狗咬了发狂犬病,我要是再赶不到杭州,就见不到最后一面了……”

      沈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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