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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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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是古镇。
      边远山区的小镇,历史大概同镇外的那条江一样源远流长。
      镇上人口稀落,日出而作日落而居,闲暇时,三五成群的便去酒馆来几口烧刀子。

      方圆几十里只有一个酒馆,名“归”,木门木匾木桌木椅子,走近了还可闻到木香味,下雨时节,便是一阵潮味伴著淡淡霉味。好在,这地偏,天也作怪,一年中少有雨季。因此,这酒馆的掌柜从未为诸如此类的问题困扰过。
      掌柜的是个年轻男子,眉眼舒展,朗朗然,镇上很多姑娘家喜欢他,他也常回以温柔的笑,但,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姑娘们一个个出阁,却没有一个落脚到归。

      归其实不大,客多时节,便有镇民立於柜台前,喝酒闲侃,彼时,掌柜的便下了柜台帮衬一二。
      掌柜的其实很抠,唯一的店小二曾说过,掌柜的抠门是与笑容成反比的,而掌柜的笑容一年四季从未褪下过,小二曾怀疑他梦中也是笑的。由此可见,即使在睡梦中,掌柜的依然很抠门。
      也许是店中只一名小二,所以,小二便成了小二的名字,就象厨子成了厨房里那唯一厨师的名字般。掌柜的也顺理成章的成了掌柜的名字,所以,归,其实是个很传统的店,有掌柜小二与厨子。

      很抠的掌柜爱钓鱼,一次钓鱼回来时,带回了一个年轻人。令小二与厨子著实掉了一地的眼珠子,因为,那年轻人衣衫破烂,血迹斑斑,即使没看清楚,也知道是命悬一线。
      掌柜的这次出其意外的慷慨,延医求药,费尽周章,几日後,年轻人终於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年轻人其实长得很清俊,尤其是那一头卷发,散落枕间仿如落花逶地般,说不出的好看。

      掌柜的终究是抠,年轻人醒来後,他便拿起了算盘拨弄,手指翻飞,劈劈啪啪得出一个数目。年轻人转著点漆般的黑瞳说:“我没有钱。”

      年轻人失忆了,掌柜的仰天长叹:麻烦才刚刚开始。原指望从他家或是亲戚朋友中得到一笔钱,现在不仅计划落空,还得安置这一大个累赘,真是亏大了。好在年轻人也不多话,很快接受了自己失忆的事实,也收起了掌柜的帐单:“我会还的!”这样说话时,年轻人的表情很淡漠,口气很平常,仿佛再天经地义不过。

      就这样,伤一好,年轻人成了名夥计,按掌柜的算法,未来三十年内,他都要做白工抵债。於是,夥计便成了年轻人的名字。

      夥计手脚很勤快,虽然眼光犀利了些,表情冷漠了些,但是,相貌堂堂,仪表不凡弥补了这些个缺陷,所以,一时间很受欢迎。更何况,他出口成章,实在是一个“人才”。
      掌柜的这样说的时候,手肘支柜,做个美人托,笑得不见眼,眼中那一闪而过的精光也就无人见到。

      小二觉得夥计一定不是寻常人,同样的端盘洗碗跑堂,夥计做得特别好看,就连那神情也是高人一等的骄傲。那种骄傲是骨子里发出来的,随著岁月的流逝弥坚,没有人觉得突兀,即使是最挑剔的客人。所以,小二觉得夥计肯定是那说书先生口中的落难贵公子,掌柜的有忒不厚道了些。日子久了,和夥计熟了些後,便将这想法透露一二,哪知夥计微微一笑:“无妨,做夥计也是件挺有趣的事。”

      小二觉得夥计果然是个见识卓绝的人,所以没有发现夥计说完话後有一刹那的怔忡。夥计不记得前尘凡事,但说这句话时,心中忽然产生一种以前在什麽地方也曾这样说过。只是,是什麽时候呢?跟谁说呢?又或者,以前真的做过夥计?
      诸多念头一一闪过,稍顷,夥计眼中又恢复清明,他,其实对於自己找回以前的记忆便没有太大的兴趣,现在的生活,与他,足矣。

      地偏人稀,但,该传的话还是风一般的神速。一段日子後,归夥计(汗,这名字)的名声隐隐有盖过掌柜的趋势,成了镇里姑娘新的竞逐对象。夥计对姑娘虽不象掌柜的那般谈笑风生,却也是温和的,谦谦有礼,很快便有了良人如玉的称号。

      冬去春来,夥计在归已三年有余,那掌柜的因为钓鱼钓回了个麻烦後,一时对钓鱼也兴致缺缺。可,听说,今年江中的鳜鱼特别肥,一时又蠢蠢欲动,一边念叨著鳜鱼的鲜美,一边整理著钓具。
      夥计的说不记得鳜鱼的味道了,他只知道有道杜鹃醉鱼是天下美味。

      “杜鹃醉鱼?”掌柜的停下动作,“你知道杜鹃醉鱼?”
      夥计眼中闪过一丝迷茫,点点头复又摇摇头:“不记得了。”然後转身出去,他确实不记得了,杜鹃醉鱼也只是脱口而出,细想,反而找不到痕迹,越发的迷茫。

      掌柜的眼中闪过一道精光,慢悠悠的开口:“连云山脚有家棋亭酒肆,那儿只有一种菜杜鹃醉鱼,一种酒炮打灯。”
      夥计脚步滞了下,复又往前走,掌柜的也没有拦他,继续道:“可惜,酒肆毁了後,世上便没有人再会做杜鹃醉鱼了。”

      没人吗?夥计心里冷冷一笑,可这又关他什麽事?
      掌柜的没有去钓鱼,当然两人也不再提杜鹃醉鱼,只是,夥计觉得他看自己的眼神怪怪的,说不出什麽感觉,让人心里直发毛。

      春去秋来,古镇一片萧瑟,来归的食客日趋减少,便是来的人也皆惶惶然。原来说是边关要开战了,小镇离得近,战火一蔓延便会烧到,因此,人心浮动,更有甚者已举家搬迁。掌柜的一边漫不经的支肘听话,另一手毫不含糊的拨弄著算盘。
      风声越来越紧,话也传得越来越玄,食客越来越少,归里的几位倒稳若泰山般,仍是早开门,晚关店,店门前的灯笼竞夜不熄。
      冬天来得特别早,也特别冷,但是,却阻挡不住外出人们蠢蠢欲动的心,听说,这战不打了,朝廷已派大官员出来议和了……话未说完,店内已欢腾一片。

      其实人很容易满足,夥计模模糊糊的想,至少这种状况他也很满足,无需多想也不用算计。偶尔还可看看掌柜的与在众多姑娘间游戏,挑一出百演不腻的“打情骂俏”戏码,过日子,这般也是极好的。他一连在心中说了几个好,那神情却不见得有多愉悦,让人看著却更象是为了说服自己般。

      那是一个普通的黄昏,残阳如血,落在店门上,那陈旧的木门便笼上一层红色光晕,流转开来让人有种温润的错觉。此时,走来一行人,踏著斜阳的光线,披一身的残红,夥计将毛巾一甩,腰板一挺,头微垂,道声里面请。这姿势小二学不会,便是学了也自觉得别扭,但夥计做来极是养眼,用掌柜的话便是“卓尔不群”。

      所以,每每食客都会目不错睛的看了夥计一瞬才转身入店,这次的客人也一样。夥计正要转身入内,却觉得一股大力袭来,手腕一痛,已落入来人钳制中,抬眼,跃入眼帘的是双燃烧著的大眼和纠结成团的眉心。

      夥计心里一震,那双墨凝成般的眸中风起云涌,有太多的情绪重重叠叠,错杂交替,明灭不定。
      “顾惜朝!”那人一字一句的叫道,似要将牙咬断般,可偏偏又让他敏感的捕捉到字里行间无声的叹悠。

      夥计眨了眨眼,眼角余光刚刚扫到那人拽著他手腕的手上,风沙侵蚀的手青筋毕露,皮肤裂开交错成纹,但,这些都不在夥计理睬的范围。而是,夥计看到了他手上蒙著的沙尘,指缝间的不明物体,当下,身子一僵,立马觉得被握的地方沙砾粗砥,皮肤便感觉痒痒的,不由大喝一声:“放手!”夥计其实有小小的洁癖。

      “顾惜朝!”那人闻言非但不放越发抓得紧了,却也没有再说出别的话,顾惜朝三字几乎被念成咒语。
      夥计手上又痛又痒一时杀人的心都有了,鹰眼一睁,戾气顿现,一字一句道:“我说放手!”
      话音未落,眼前乌光一闪,还未反应过来,手上的力道一失,身子趔趄了下,忙扶住店门支撑住。细看却是掌柜的,手执算盘,对著那个人:“不许骚扰我店夥计,就算你是名捕也不行!”

      夥计从未看到掌柜的如此气势十足的样子,如果,那算盘换做刀或剑,效果会更好。夥计心里有小小的遗憾,那边厢那个人已拱手行礼:“原来是曲兄,失礼了。”眼睛仍是直直看向夥计,灼灼然。
      “夥计,去忙你的!”掌柜的头也不回的吩咐道。
      夥计应一声拔腿便走,那人身子动了动,叫道:“等一下。”

      “戚捕头,他叫夥计。”掌柜的冷冷看著他道。
      夥计闻言并没有停步,象平常般走到店内,不疾不徐,这个人,也许曾经认识,但是,已成陌路,他想,没有必要制造无谓的麻烦。

      “你知道这些年我在找他。”
      “戚捕头,我退出江湖好多年了。”掌柜的声音波澜不惊,脸上笑容依旧。哗啦一声,算盘珠子一阵鸣响,掌柜的转身回店。戚少商,你找到他又能怎麽样?

      夥计依然穿梭在店堂内,象往常任何时候一样,即使是为戚少商一桌人服务。人群中有两道视线紧紧相随如芒刺在背,依然乱不了他的脚步,这视线不能用友好与否来表示,具体的,他却不愿想了。好在戚少商没有做出实质的行动,他身边的那群人身分似乎非同小可,至少,右首那个中年人,戚少商的神情是尊敬的。

      夥计收拾完回房时,夜已深,不出意外的在走廊上看到了抱剑徘徊的戚少商。
      “顾惜朝!”戚少商看到他精神一振,剑一伸拦住他,“为什麽不认我?”

      夥计站住脚,一脸的迷茫,看著他问:“我以前认识你吗?”
      戚少商当即愣住,夥计眨巴了下眼,神情极是无辜,推开了他的剑,继续朝房门进去。戚少商身子一晃再次拦住他:“你又搞什麽?”

      “没什麽,只是,我已失忆了。”夥计袖子一抖,双手负於背後,淡淡然。
      一阵夜风吹过,森冷森冷,戚少商当即石化,夥计绕过他,翩然离去。
      “你竟然忘了我!”一声大叫,惊天地泣鬼神,戚少商扑了上去,回应的是!地一声关门声。

      夥计第二天起床时,顶著俩黑眼圈,一夜梦频繁,反反复复总是那张苦大仇深的包子脸,瞪著俩眼,叫顾惜朝,质问:“是谁说棋亭酒肆弹琴论剑一夜,惜朝永生难忘的?”声咄咄,让他硬是从梦中汗涔涔的醒来。心里越发烦躁起来,那戚少商在门外絮絮叨叨的话,彼时未曾细听,此时却一字一字在脑中反复回响,清晰的就象戚少商将话一字一字嵌入他脑中般,让他彻夜辗转。真是个厌烦的人。

      打开门,却看到戚少商站在门前,一动不动,一时有种错觉他是站了一宿般。
      “顾惜朝,不管你承不承认,你都是顾惜朝!”戚少商沈声道,“逃避是没有用的。”说完转身离去。
      夥计从他复杂的眼神中知道他其实是不信自己失忆的,不过,这一切与他无关了,忘了前尘旧事,这些纷挠也再无干系。

      早饭过後,戚少商一行人便上路,夥计有些恍神,上错了一个菜。接下来,一切正常。
      此後的日子,夥计一切如常,只是,有时会下错菜单端错盘子,偶尔失手打碎盘子。掌柜的将算盘打得吧嗒响,扣工钱扣工钱,然後漫不经心的道:“若再这样下去,你的工期将无限期延长。”
      夥计只是轻哼一声没有回答。

      “喝酒吧!”在一个难得风清月明的晚上,难得大方的掌柜将珍藏好酒搬出来与他共享,然後才发现夥计的酒量实在糟。没几杯,便双颊飞红,薰薰然。

      掌柜的当下大叹伤脑筋,他其实也有些醉了,两人卧在高高屋顶上,看月看云看风,掌柜的说:他在等一个人,终其一生的等。
      归,原来是盼归的意思,夥计摇晃著满头雾蒙蒙,恍恍惚惚的想。

      “你醉了吧?”掌柜的忽然道。
      夥计冷哼一声:“我才不会装醉,这碗谁洗还不知道呢。”然後,摇晃了下酒壶,再眯起眼往壶口凑,“这酒不够烈!”他喝过更烈的酒,镪水般,那劲头赛过过年过节时的爆竹。这是谁说的?夥计甩甩头,觉得有些模糊,记忆里似乎有个谁,但是,一时又想不起了。

      “不管你装不装,这碗都得你洗!”掌柜的灌了口酒,颇有些不平的道,“你喝高了吧,都忘了自己的职责?”一边不以为然摇头,就这酒量还烈酒?

      “哦,是吗?”夥计转头看他,醉眼迷离,刚刚好象谁说谁先醉了谁洗碗的。想著,眼睛渐渐亮起来,掌柜的心一跳,感情他这越醉眼倒越清……

      第二天起床,夥计揉了揉头,宿醉引起的头痛,这麽多年还是第一次。掌柜的表情有些怪,难道醉酒时,他说了什麽胡话了。
      掌柜的神情严肃,说要给他讲个故事,夥计便知道这故事与他有关,只是,那故事太逊了,千里追杀!坏人与大侠,掌柜的刚起了个开头,他便知道结局,就象说书先生说的般:天理昭昭,报应不爽。

      但听著听著,夥计便觉得不对劲了,截过话题道:“你不会告诉我,我追杀了戚少商千里吧?”
      掌柜的点点头,夥计觉得那脸上的笑特别刺眼,於是,也冷笑一声,眼中却精光暴长。
      “胡说,凭那白痴,也需要我千里追杀?”而且还是杀不死的那种,夥计越想越怒,怫然道,“那什麽顾惜朝绝对不是我!”他才不会如此失败,尽管顾惜朝三字听来还是挺顺耳的。

      掌柜的眉不可自抑的抖了下,但笑容未曾御下,这个顾惜朝的反应果然很“与众不同”。
      “你真的失忆了吗?”
      夥计斜了他一眼:“我记得夥计所有的事。”

      掌柜的是个话痨,一个故事竟被他絮絮叨叨讲了月余,才到收尾时间。
      夥计终於相信他是顾惜朝了,因为他听到了晚晴,然後,他想起他曾经有个妻子,仙女般的妻子,有个好听的名字便是晚晴。他记起了他就著茶水在桌面上倒著写的惜朝两字。往事,便断断续续的闪过皆是那美丽的女子,他依然想不起与戚少商之间的恩怨纠缠。
      “晚晴!”顾惜朝喃喃念道,神情皆是痛。

      掌柜的暗叹一声,晚晴无论在什麽时候对顾惜朝的影响都是颠覆性的。
      “戚少商若是真正大侠,就应该杀了顾惜朝!”顾惜朝念了会晚晴後忽然开口道。
      掌柜的一愣,万年不变的笑容迅速分崩离析,反射性的问道:“为什麽?”江湖上都传戚少商大仁大义,以德报怨,他倒好,全颠倒了。

      顾惜朝冷哼一声,有时候杀比不杀要仁慈,戚少商应该成全他与晚晴的一片情,应试成全他的尊严,应该……

      “你说得对,我不是真正的大侠!”一个声音突兀的插入,两人皆吃了一惊,抬头,却是戚少商,风尘仆仆的站在眼前。

      掌柜的随即便恢复笑容,站起来掸了掸衣襟行了一礼後施施然离开。戚少商颔首微笑相送。然後一步跨到顾惜朝面前道:“真正的大侠不会徇情枉法,不会出尔反尔,不会…但是,我不杀你,并不是这个原因。”

      顾惜朝眼波一闪,随即挑衅的看著他:“哦?”
      戚少商没有回避他的挑衅,平静了下胸中惊涛骇浪般的情感,道:
      “我当你是知音,一直没有变。”所以,即使历经了惨绝人寰的千里追杀後,依然,“只是想你活著,怎麽样,活著便好!”

      黑阗阗眸中满是真诚,没有他想象中的痛与仇恨,顾惜朝一时怔忡,似乎很久以前,这个人也是如此真挚而单纯的注视著他。於是,紧紧皱著眉,努力的想著,可,记忆始终隔著层雾般,模糊难明。良久,方开口,一字一句道:“你错了,顾惜朝已死,现在在你面前的是夥计。”只是蜗居一隅,端盘跑腿的店小二。

      戚少商看著他,很认真的看著,然後轻轻笑了,露出一深一浅的酒涡道:“我心里知道你是顾惜朝就是了。”
      顾惜朝闻言微眯起眼扫视了他一眼,忽尔轻轻笑起来:“大侠果然是种奇怪的生物。”说完拔腿就走。

      戚少商忙尾随其後,一边走一边叫惜朝,没有回应也自说得热络。
      顾惜朝嘴角微微上翘,眼中的笑意越来越浓,迎著徐来的轻风,他忽然觉得就这样也不错,至於记忆,那便交给过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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