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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中插番外(刘砚的感情) ...

  •   注:采用第一视角叙事()
      我是刘砚,在这里想跟大家谈一谈我的一些事。可能在之前的小说里我的行为会让大家有些不太理解,对于山荞的感情,刚开始我其实自己也不明白。
      我曾在英国读过书,家底,可以用殷实来表达,或者用很富裕这样浅显易懂的词来表示也可以,总之,很有钱。所以我有很多种选择,比如,我完全可以继承家里的公司,说到这里可能有人会说,这年头公司都实行继承制了吗?嗯,我家确实有足够的资本让我,继承!
      但是我并不喜欢经商,虽然我长得不像是个书呆子,但我绝对是个文化人。小时候受到爷爷的熏陶喜欢看书,包括我爸爸,他们比较想让我看一些贸易、经济方面的书,你们也懂得,小孩子都喜欢有趣的,谁愿意天天看那些枯燥的知识?于是,养成了我喜欢看故事的性格。
      当时出国留学,其实就是为了离开家里,因为一旦在家,我就要每天听家人唠叨一遍继承家产的事情,最起码我出国了,就可以一阵时间才听一回......
      终于有一天,我不用听那些话了,因为小了我10岁的弟弟有天跟我爸爸说他对经商很有兴趣!天助我也,那些家产就让他去继承吧!可能是因为后继有人了,所以我爸只会偶尔唠叨一下当年劝我学经济的事情,至于让我继承公司就没再提过了。我回国后就如愿以偿的当了出版社的主编。正如你们知道的,刘墨现在可是经济学院里的尖子生,继承家产,我看好他。
      说完我的身世就要转回山荞这件事了,山荞是我招进出版社的,当时我第一次见她时就觉得,这个小姑娘很老实。我大了她五岁了,用小姑娘这个词应该是可以的。
      我第一次注意到她其实是在面试之后,当时我从楼里出来,刚出来就看到她准备弯腰捡起地上被风吹到她脚边的塑料瓶。当时这个动作就让我对她有了非一般的见识,因为毕竟现在的年轻人很多都会抱着“和我无关,不关我事”的态度做事,如果人人都那么想,放在工作之上岂不是就会变成“我的工作都做完了,其他的就不关我事了,我就可以该干嘛干嘛了”的情况了?
      不,我的出版社里不需要这样的人!
      她的专业和我们出版社几乎是没什么关系的,除了一点,那就是——她是个网文作者。你们一定想知道我是怎么知道的对吧?因为在她面试交上来的简历里有写出来。那为什么别人都不知道只有我知道呢?
      我后来翻看她简历的时侯偶然发现在中间夹着一张和首页第一张简历不同的另一张简历,这有可能是她整理错了吧,而两张简历唯一的区别就是,一张写着写过网文并写出了笔名,另一张则是在同样的部分属于空白,也就是她删除了。
      你们肯定也想知道我为什么没有拆穿这件事,或者为何没提过,其实我提过,就是文章开始时那句:“等等,你认识这部书的作者吗?山荞,山竹乔......”还记得她当时怎么回答我的吗,总之她说自己不认识,嗯,所以此后我一句也没提过。
      她后来在我们出版社里出版的那本《晃眼》还是我最后通过的,当然,在工作上我必须严谨又公正而且我确实做到了严谨又公正,所以她的书是真的还不错才有机会的,毕竟我试着去看了几篇她之前的网文,她的进步不是一点半点。
      总之当时那一幕确实让我对她印象深刻,后来工作空隙我偶然注意到她有很多小习惯,比如,她总是会把垃圾准确的放进垃圾桶,用完的纸或者喝完的饮料瓶,抑或是在休息时间吃完的蛋糕盒子,她每样都会丢在垃圾桶里,从不在办公区吃东西,的桌子每天都会收拾的很干净,工作之后乱了走之前机会再收拾干净,以至于使我每天早晨到达和晚上走前都能看到出版社里还有除了我办公室和图书室以外唯一干净又亮洁的地方,这些着实能使我心情大好。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她学习的劲头真的很让人喜欢,作为领导肯定喜欢勤快,能做好工作又爱学习的员工,山荞就是一个,我总能在她刚进公司那会儿为了尽快掌握工作内容积极和同事了解工作沟通工作的样子。
      以上这些是我我对她的感情一点一点的发生了变化。
      后来,出现了一个叫做梁云声的男生,这个男生似乎很喜欢山荞,并且能讨她欢心,自从我后来从刘墨那里知道他喜欢山荞之后我就有些后悔,不,在我知道自己喜欢上了山荞之后我肠子都悔青了......想起拍摄书封那天我居然让她和那个小子一起拍摄还以至于发生那样的事情我肠子二度悔青!
      记得过年后我曾去过一次时城吗?去之前我还给她打过电话,我之所以去时城,还是因为听刘墨说梁云声去了时城,这家伙为什么大过年的还要跑人家家里?嗯?看来他真的是要对山荞下手无疑了。但可恨的我那时,还不知道自己已经喜欢上了山荞,只是以为自己对她有些不一样的感觉。
      说到这里,还记得那个当时叫走我的朋友吗?那就是今天我带她去见的孙作家孙承叶,我对山荞的感情还是这个人帮我点播透的。今天在车上山荞说看他很眼熟没错了,他们确实就过年时见过那一次。
      孙承叶和我是在英国认识的,说来也巧,他就是个花花公子流连于国外的各个酒吧,我总是能看见他把女人带回我们国外的公寓里,用“渣男”这样的词语以及“换女人比换衣服还勤快“这样的句子形容他一点也不过分”,我现在十分怀疑自己开始时不明白自己对山荞的感情完全是受了他的影响!他的行为真的让人很难相信爱情!
      不过他好像是个天生当作家的料,用山荞之前跟我说过的一句话就是:恰当的色情与激情是一个每个作家独有的燃料。
      我认可这句话。
      这句话何解呢?你们有看过日本文学家们的作品吗?例如东野圭吾、村上春树、川端康成、渡边淳一等等,他们的文学作品无一例外的都包含着性xing与爱love,但却能在这些因素得影响下生成更饱满而真实的人物形象。
      他有自己的世界,这就是我依然和孙某人继续做朋友的原因。
      今天我开车带着山荞去的那栋别墅,那栋堪比高尔夫球场的别墅,坐落于北城郊区,就是孙承叶家的资产,至于我,我就在他的“苦苦哀求”之下“勉为其难”的住在那里陪他。所以,其实,那里就算是我的公寓了,但是今天我没说,而且没点破和孙承叶的关系,是不想让她想的太多,也是觉得其实没必要说。其余的私心就是,孙承叶让我带她回去给他看看,我起初是不愿意的,但是后来为了让他帮我参谋感情之事就带她过去了,只不过条件就是装作不认识。
      结果后来这小子居然说“一般”。
      呵!她才不一般,最起码比他交往过的那些女人都好的多得多!不过他那句:还算干净,看起来很单纯倒是中肯且深得我心。转个话题,孙承叶改性子了,最近几年都没有交往过女人了!
      突然想起那件事,山荞假期被我叫回社里的事儿,嗯,我是故意的。其实在她假期第一天刘墨非要趁着我的车去上班的时候我就知道了,(问我住在孙承叶的豪宅怎么从家里和刘墨一起的吗?难道我是不回家了吗?)但是考虑到她还没到家我就叫她回来那就太奇怪了,而且她回家看望亲人,我用什么理由叫她回来,难道就是用我昨天说的那个工作的小技俩,no!那个真的是我犹豫了好几天,拿起手机放下手机拿起手机放下手机拿起手机放下手机......好多天之后才终于干出来的事情。
      先说到这里吧,反正我觉得刘墨可真是我的好弟弟,我好喜欢他偶尔的大嘴巴,亏得我没白疼他。还有孙承叶这尊佛我也得供着,我的感情之事还得让他操心。
      最近从刘墨那儿得到的消息是,梁云声已经开始行动了,尽管还没有得到山荞的回应。
      对了,忘记提那个我不认识的李禾语了,不过既然他已经放弃了就不说了。
      最后,我是时候行动了,再不行动我是不是就晚了?不过行动不行动,怎么行动还得听听孙承叶怎么说,毕竟我一直都是被追的从来没追过别人不太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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