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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遇 ...

  •   北风呼啸,街上的吆喝声不断,这是每个清晨的青峰镇。

      青峰镇是位于远离京城的偏远小镇,在阿忆看来,青峰镇风水虽好,但没有京都的金山银山好。

      “唉!什么时候要是能去京城就好了,你说是吧……阿忆?”赵二踢了踢快睡着的阿忆。

      “是是是,咱不是没钱吗,有钱谁还呆在这种地方,吃不饱睡不暖。”阿忆同意的给她使使眼色,到时间去上街乞讨了。

      别看这个职业不光鲜,但小小年纪的阿忆也知道这个职业在镇上也是有神秘色彩的。

      “阿忆,你说为什么江湖上的杀手小时候也是乞丐,他们也是没父没母的吗?不过幸好我们遇上了师父,听说别的镇的乞丐被打得都死了,太吓人哪有我们这么幸运了。”她们二人相依为命,直至遇到师父,才摆脱了过街老鼠的生活。

      此时镇上里的大街上,一辆马车在阳光下闪着金光缓缓驶来,街边的妇女纷纷侧首围观,想着这马车的人又是哪个财主出来游玩。

      “暗夜,今晚就宿在这镇上。”马车里传来冷冷有点沙哑的声音,“好的,主子”驾驶着马车的人应道。

      这边阿忆和赵二虽瘦小,但挤进这人流也是不容易,“赵二,怎么今天人怎么多,”阿忆刚说完,赵二便拍了拍阿忆的头,她比阿忆高,阿忆只能用脚回踹踢她,不过踢得轻,她没发现。
       阿忆伸长了脖子看到有辆马车,原来马车周围这么多人。“傻子,好像是财主,走!我们去跟前跪着说不定有赏钱。”赵二一把拉着阿忆往前冲,“咚”的一声,跪在了马车前。

      阿忆害怕的抓着泛黄卷边的衣角,依稀记得上次这个情形的讨赏的结果不是很好。只听见上面的车夫朝马车里的人说了句话,马车里传出好听的声音“小乞儿,给他们些银子罢了。”

      这是阿忆活这么多年听过最好听的声音,比白花花的碎银子落在地板上还好听的声音了。

      “诺,这是我家主子给你们的,快走吧!”车夫的语气里带着些许嫌弃。

      话音刚落,赵二捡起了地上白花花的银子,走之前还顺手拉了一把阿忆这个失神的傻子。

      赵二回头对阿忆说:“阿忆,咱们有钱了,这钱够我们吃好几顿了,不过还要买袄子入冬呢,是买一件还是两件呢?”语气里带着欣喜若狂的纠结。

      “赵二,你先回去,我还有事”话说完,也不等赵二有所回应,阿忆就往回跑。

      “哎!这傻姑娘又咋了?”赵二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但也管不了这么多,她将银子小心的揣在心口处,捂着它,喜不自禁。

      阿忆跑了好久好久,才追上那辆马车“运来客栈,太好了!”阿忆喘着气脚刚踏进去,“出去!出去!!小乞儿,别影响我做生意!”店内老板一脸晦气。

      “老板,我……我是前面公子的小厮”阿忆紧张说道。

      老板狐疑的看着阿忆,阿忆又挺正腰杆,“你不信?外面那辆就是我家公子的”阿忆指着那辆价值不低的马车说。

      老板嫌弃的摆了摆手,示意她滚远点。

      阿忆趁他不注意撒腿就跑上二楼,在哪呢?她心想。陡然间听见了有谈话声,在左边。刚走近房门,门就从里面打开了。

      “你干嘛,又是什么人?”一声呵斥从头劈下,阿忆偷偷打量面前这个人,应该也有十六七岁大瞧着应是刚过束发的年纪,却高出她许多,她可不是他的对手。

      暗夜防备地看着盯着阿忆。

      “我,我,你别打我。你刚刚给我们钱,在街上。”阿忆磕磕碰碰的把话说完。

      “然后呢?钱不够吗?做人不要太贪了小兄弟。”

      “不是不是,是我们忘了道谢,我只是过来谢谢你们的。”话说完阿忆躬身把腰一弯,也未曾看见他愣住的表情。

      里面传来了笑声,“谢从何而来?”

      听闻此语,阿忆的眼睛不自觉的往里边张望,“我们乞丐也是有感激之心的,就算只是几个铜板,也算是施舍之恩,但您刚刚赏了好几十倍,这不可不谓是恩重如山。”说完,她心里一阵突突跳,生怕得罪了贵人。

      话刚说完,里面又传来了笑声“暗夜,把人带进来。”

      “是!”

      阿忆心想,面前这人原来叫暗夜呀,和师傅名字有点像,莫不是非也是江湖人。

      她进去后看到的是一个披着黑色貂裘的男子,此人未到及冠之年,剑眉入鬓,那副超然出尘的模样像极了山上的道士,更是阿忆见过最好看的男子。阿忆瞧着他像说书里的潘安,估计再过几年就像说书里的美人一样了。想着想着她不自觉说出了往后不堪回想的话,“唉!长的如此倾城貌美,你该不会是红颜祸水吧?”

      对面的顾清风愣了愣,青葱白皙的手指指着自己“你说我?”

      阿忆还不怕死的点了点头“说书的都这么讲的。”

      “小孩,这话可不能随便和男子说,你今年多大?”

      “九岁,我叫阿忆,你叫什么?”

      “阿忆?年纪小小说话倒厉害!你这名字有趣,忆昔么?”

      “不知道,师父起的。”

      “你有师父,为什么还做乞丐呢?”

      “要是靠师父,恐怕早就饿死了。”阿忆瘪了瘪嘴。

      顾清风笑了笑,“你的道谢我收下了,快回去吧!”

      “可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阿忆有些执著地问道。

      “不说也罢,我们以后我们也不会见面,说了无用。”他看着阿忆。

      阿忆能看到他的眼睫毛很长,但眼神带着几分倦意,“你是要去京城吗?”

      他有些诧异,但还是点了点头点了点头。

      “那你可以告诉我,我长大后也是要去京城的,我阿忆要成为京城里最大的官,住金子做的房子。”

      阿忆这话刚说完,旁边的暗夜居然“噗嗤”笑了一声,还可恶的说地补了句,“小小年纪,也不怕咬到舌头了。”

      阿忆鼓起了嘴,对他说,“像你这种鸟儿怎么可能知道红狐的痣在哪里?阿忆都不知道自己的痣在哪,你怎么可能知道,你又不是阿忆?”

      刚说完,对面的美男捂了捂嘴,“是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吧。”

      “小小年纪,不学好。”暗夜凶狠狠说道。

      “对。”反正就是这个意思,”阿忆答完话呆呆看着他的笑容,当时的阿忆第一次知道害羞是什么感觉。阿忆想,师父要是看到,肯定要抱着美男的大腿,感激他激发了她的女子性特征,他再也不用喝着酒和老天忏悔,说什么“徒弟学的再好,但徒弟不男不女是师门不幸啊!”

      “罢了,我明天就走了。小孩,记住了,我叫顾清风,以后你要是能上京城,报我的名应该就能找到我了……”男子突然顿住,抬手揉了揉眉心,心想自己大概是疯了,竟然真觉得这个小乞儿能入京。

      “好。”阿忆顾不上顾清风的心绪,自顾自开心的点了点头,“那你记得等我去找你,我带你一起做大官,我会保护你。”

      顾清风觉得有些好笑,他比她大五岁,他也不计较,没在意地问“为什么想做官?”

      “因为可以住很大的房子,还有很多金子。”

      “谁说的?做官没你想的好,伴君如伴虎,罢了,说了你也不懂,快回去吧”

      “好。”阿忆不知道这个人在日后会成为她生命里最重要的人,也更不知道此人是当今皇帝刚定下的太子太傅。顾清风年仅十二岁,接到父亲的信后便匆匆回京,这途中他不得不接受命运的改变,他虽年幼但无心为官,只想读书为伴,烹茶为乐,逍遥一生,但估计往后再不会有这等惬意之事了。

      钦天监曾观天象后,上书陛下,当朝太子虽是孩提之年,但顾家嫡子日后能帮太子定国安邦,是国运昌盛之象。

      于是第二天圣旨便急急送到了顾府,父亲也不得不写信告知他回来。那时顾清风人在千里之外的江南,在外祖母家煮茶品书。

      自此,京城里流传着这样的话,“顾家子,天命子。及冠时,极人臣。”

  • 作者有话要说:
    佩服女主的勇气!!各种爆笑助攻正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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