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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   乐居场
      引子
      乐居场,九十年代末西安城中村的缩影,如今已被现代化城市湮没,当年那青葱岁月,五味杂陈,在这里留下了抹不去的回忆,那些传奇过往,形形色色各个阶层的人,那些往日熙来攘往的市井“小香港”一去不复返,但那些旧事,依稀可见。
      尘封了二十年了,早就有这个打算,把这些写出来,不为别的,就只为记录当年的点滴生活,成长蜕变。
      (一)
      乐居场,在西安交大的西边,当年这里有很多上门女婿,也叫“姑娘村”(四巷有姑娘楼),关于“乐居场”的名字,这应该是后来雅化的称呼,在当时总听老人们叫做“落居场”,陕西方言“落”读二声。此地追溯到盛唐时期,应是唐朝的东市,遥想那个以农耕文明,商贾不绝,八方来朝著称的大唐,亦或是“落车场”(“车”也做“居”的读音)车马运输交易落脚、集散地,类似于现在的物流配货点。无以考证,也不再追溯,只是演变成“乐居场”这个寓意温绵的名字也定是人们对舒适宜居生活的一种期愿吧。
      那时候,这里有一条南北主街道,北口对着东关南街,往南至乐居场小学,东西杂乱分布着一巷至六巷,巷子里全是八十年代砖混小楼房,都是老祖宗留下的宅基,这些农转非的乐居场人就靠出租收房钱生活。城中村村民不懂得规划,肆意加盖,等政府拆迁,采光,消防,格局,美观全然不顾,好一点的外墙粉刷或贴瓷片,一般都是红砖墙,刚开始都是两三层,后来因东家遮了西家的阳,西家挡住了东家的光,攀比加盖,四五层五六层,从高处看楼顶高低不同,此起彼伏,乱搭乱建,毛毡瓦房,种花养鸟,晾衣晒被,一片杂乱无章。进到家里,阴暗不见阳光,基本上都是窄窄的楼梯道,随意堆放的自行车,蜂窝煤,租住户经营用的三轮车,摆摊柜子,房间格局各种样式,拥挤狭窄,窗户相对有不到一米,一家吵架整个楼都知道,晚上鼾声能听见好几家,相连的几家共用一个仅二尺宽过道进出,“曲径幽深”,外面人进来七拐八拐还不好走出去。但即使这样,在这个拥挤狭窄的地方,饮食,娱乐,贸易,生活家居应有尽有,人气旺的程度不亚于当时的小寨商业圈,有各种流动小吃摊点,几乎二十四小时运转,小型中型饭馆,餐饮,川湘粤陕各个菜系,融合搭配,五金杂货,衣服鞋帽,琳琅满目,网吧照相,练歌房,麻将馆,就连修鞋修锁换个拉链,也几乎是足不出户,再加上一个月八十到二三百左右的房租,这就吸引了南来北往的各阶层人们寄居在这里,三教九流,鱼龙混杂,过着与外界几乎隔绝的散漫生活,以各种各样的方言口音交流着。他们中有能吃苦的打工仔,有来大城市淘金的年轻男女,有穿着另类的古惑仔,有租住在此的大学生,有每天泡在麻将馆的闲人,还有一些落魄的八九十年代的暴发户,他们混迹在这里,回忆着彼时的辉煌,憧憬着美好梦想,每个人都有曾经,每个人都有故事。
      (二)
      那年,失意的我住进了乐居场。
      九月的天,阴雨连连,坑坑洼洼的巷道,水泥地面剥落,不时有大小水坑,得跳着通过。雨雾蒙蒙,但却阻挡不住这里的热闹,人头攒动,灯火摇曳,红男绿女相拥在伞下,穿梭在雨中。我在二巷一座二楼的窗户前,燃起一支烟,静静地、迷茫地欣赏着这一切。在这个节奏缓慢,消费低廉,慵懒散漫的地方,人人把自己肆意放松、放纵成另一个自己。雨雾中的乐居场,包容着这里的一切,包容着底层人辛苦的谋生,生意人寻找着商机,包容着小混混混迹于市井,□□的好勇斗狠,也包容着风情女人的寻觅,老板们纸醉金迷的潇洒。
      我有点厌倦赖以生存的职校的工作了。一个教音乐的在职业学校是不受重视的。学生需要的是汽车修理技术,烹饪美食技巧,酒店服务本领,而我所教的跟他们不搭边。
      我叼起一支烟,摆弄起我那部有点老的雅马哈kb系列电子琴,耳机里响起忧伤的《相思风雨中》,我即兴地二度创作,渲染旋律,变换音色。手指在白色键盘上飞舞,我脑海里一遍一遍浮现着“难解百般愁相知爱意浓……当霜雪飘时,但愿花亦艳红,未惧路上烟雨蒙”。
      日子平淡无奇,每天早出晚归,基本上跟邻居们没啥照面,他们只是好奇地瞄上一眼这个白净面庞,长发飘飘,与他们有点格格不入的邻居。
      老天终于放晴,心情就莫名的有点好起来。我夹着几本电脑音乐制作的书,肩上搭着我那件夹克,开门钥匙刚拿出来,就听见身后“回来了!”我一回头,是对面的一个四十多岁的男子,个子足有一米八五,黑瘦黑瘦,瘦得看起来有点营养不良,但脸上堆满善意的微笑。(这是我在乐居场的第一个老哥,最善良的老哥,我写此文的七八年前老哥已经不在人世了,关于他的传奇与悲惨命运我会在后面续写)“是啊,天晴了,你没出去转?”我也客气的搭着话。“没有,没事来坐坐么,兄弟!”住了这一个月了,不入流也总该跟邻居们聊聊吧。我爽快地来到他家。他租住的是一个足有二十平米的房子,比我那七八平方的房子大多了,楼梯道的拐角围起来了两个平方的地方做灶房,屋子里摆得满满的,几乎无下脚的地方,这是一个家的应有配置。家里一个女人,一个孩子也算热情,只是女人看起来比他的年龄小很多。我跟老哥互相寒暄着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也就到了吃饭时间,那嫂子热情的端上饭菜,老哥硬是留我吃饭,“一个人么,这儿也就是家常便饭,就在这凑活一吃,走啥呢,都是邻居的,客气很,别走!”我是拗不过他们一家的热情啊,索性从我那提了几瓶啤酒去蹭饭了。
      世界有时候真的很小,命中有缘,即便是人海茫茫老天也会安排你们聚缘的。原来老哥曾是知青,七十年代末在渭北平原一个大队插队,而那个大队也就是我的家乡,留下我童年印记的地方。在我的记忆中七八岁的时候我们村小队里来了好几个年轻的知青,有男有女,跟我们这些好奇、淘气的小孩子一起玩过几次,我印象中确实有一个个子很高的男知青。在攀谈中老哥竟能说出来他插队时大队书记名字、大队及村小队,正是我的家所在小队,我讲起当时我们队上一个疯子追着一个黑黑的矮小个子的小知青,要打他,小知青又爬树又钻鸡窝的事,老哥记忆犹新地说出那个小青年叫黑子,事情原委还说得详详细细。
      人海茫茫,七十年代的渭北农村一个青年一个孩童仅有的几面之缘,二十多年后奇迹般得在一个城市里续上了,“有缘遇见事难料,再见却是人中年”。已经四十岁的老哥激动不已,拉住我的手,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纵使不能算“人生得意须尽欢”这种跨越二十年的机缘巧遇也让人万分感慨,共同的艰苦经历让彼此一下子拉近了距离。不知不觉夜已深,孩子睡着,嫂子打盹,我才离开。畅聊中我才知道老哥小名叫刚子,我就习惯性的叫刚哥。我们相差十三岁,刚哥习惯地叫我的姓“程儿”,省去我的名“越”,我倒觉得一种很亲切的感觉,我俩成了忘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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