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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与文章情节无关 ...

  •   谢谢誓约与制约小可爱和我说这件事,因为这篇文我已经完结好久,很久没看过评论了,还是小可爱到另一篇文下留言评论我才看到的,非常非常感谢小可爱对文章的喜欢,我想一定是很喜欢这篇文才会对我这个作者有这么大的善意,特地跑来告诉我,我感觉非常的荣幸。比心。

      再说说这件事,我去下载了这个APP看了一下,那篇文已经坑了,好多章节点开都没有了,设定也看不到了,但从可以看到的章节里的确可以看到主角名字是一样的,剧情有相似也有不同,比如唐三的感情方面就不一样,怎么说呢,就毕竟文学创作这方面,就很难说,我只能说说我自己的看法哈

      我知道这件事的第一感觉是很震惊的,具体可以概括为同人也会有这样的事吗?这样的事也会发生在我身上吗?的震惊。

      因为写的是同人呀,而且我之前觉得只有那种写的很好很好的原创作者才会遇到这样的事,虽然我写这篇文的时候努力想完善,我也很爱我的崽,但我不得不承认,因为文笔啊,时间啊等等问题,他说不完美的,甚至我还有那么点点心虚,我觉得自己烂尾了,所以一直不敢看这篇文的评论来着。

      咳咳,说回这件事,我觉得作者是很神奇的职业与存在,我看了快十年的小说了吧,我开始动笔写的时候简直豪情万丈,觉得自己肯定能行,快十年的阅文经验诶,但写的时候发现,看和写真不是一回事,原创作者他是在搭建一个世界,同人作者是在别人的世界里写自己的故事。

      要是只是转载这个问题就很简单了,就是没经过同意转载的问题,但复杂就复杂在这个相似上,我之前也看到过其他的作者遇到这个问题,就是很难搞,因为文学创作的相似度高低的问题就很难界定,而且也衍伸出很多争执,比如说“你抄袭了谁谁谁”“空口鉴抄,脸大如盆”之类的,我相信这些话大家多多少少都见过,我只能说说我的看法。

      有的作者对相似这些容忍度低,有很多原因比如作者性格,比如是V文,那就很不合适了,人家靠这个赚钱啊,对吧,但不管是什么原因,这是原作的权利,是人家的创意,也是知识产权、著作权意识的体现。

      但就我个人而言,我发现对于大部分创作初期的人来说,仿是创的必要途径,就像练习写作文需要先仿写一样,仿与抄袭之间的界限的确不好界定,而且我也不靠这个赚钱,所以只要可以注明一下灵感来源再进行创作或者转载前标明出处就可以。

      但不要用这个标准去对标其他作者哈,只是我不介意,别的作者有介意的权利的,是很正常的,在不违法的情况下,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标准啦。

      人家也坑啦,也看不到之前的那些章节,所以就这样吧,这件事情说实话也没有让我生气,诧异和震惊更多一点,因为就我看到的哪几章里,我还是能看到创作部分的存在的,我只希望这件事不要影响大家看文的心情。

      无论是我还是其他作者,还是我的读者,我都希望大家有自己喜欢的事情,有创作的热情,开开心心的写文看文。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可以自觉地尊重和维护知识产权,这是一个好现象,毕竟当创意被尊重,才会有更多更好的作品出现。

      本来想直接回复小可爱的,后来发现我话太多了,就直接在这里说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10章 与文章情节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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