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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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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宁愿要一把王杖。”
华多微微一笑,欠身颔首,季妙然微微屈身,对他伸出手,华多接过,两人一起走出了化妆室。
一路默默无言,在到了幕布后,隐藏在黑暗中的两人彼此都没有说话,季妙然看着幕布外流光溢彩的大厅,下面有很多人,他们抬着头,望着舞台,就像以前的电竞粉丝仰望着战队···就像自己还在电竞舞台上一样。
华多突然问:“紧张吗?”
“不。”季妙然目不转睛的看着外面,和黑暗狭窄的过道相比就是两个世界:“明星喜欢的到底是这个舞台,还是那些人看着你们的目光呢?”
华多平静的说:“也许我们自己都不明白。”
华多是第一个上场的。
“啊啊啊啊啊!”
华多走到舞台中间时,引起了不间断的尖叫和欢呼,喝彩声过了几分钟才停,粉丝们声嘶力竭的喊着,手里唯一被允许带进剧院的小旗子挥舞成了一道洪流,巨大的声音让整个穹顶都在颤抖。
“一路繁华,愿君多情,生死相依,不离不弃!”
华多的应援口号足足响了四遍还不停下,华多抬手轻轻压在唇上一嘘,立时堂内一静,只见他微微一笑,拱手谢过,微微一抖手,长袖向上一颠落回手腕中,颇有美感,下面的王老师见了点点头:“京剧的单抖袖,干脆利落,小伙子有功底。”
“今日风光正好,正该我练习。”华多右手捻袖,一开口便让人惊艳:“听薛良一语来相告,满腹骄种顿雪消。人情冷暖凭天造,谁能移动他半分毫。我正富足她正少,她为饥寒我为娇。分我一枝珊瑚宝,安她半世凤凰巢!”
“锁麟囊!”本正襟危坐的周老爷子一下就坐不住了:“这个年轻小子倒有点意思。”
粉丝们也有有见识的,压低了声音小声给不解的同伴解惑:“锁麟囊是‘四大名旦’之一的程砚秋先生的代表作,是非常出名的京剧,小说地位非常高,多多唱的是春秋亭-流水那一段,唱腔稳啊!”
“忙把梅香低声叫——”
正唱到这,后面的幕布突然钻出一个毛绒绒的脑袋,观众一哄而笑:“梅香来了!”
冯孝思头上顶了几片白羽,压了满头的珠链,穿着缀满白绒羽毛的纱衣翩翩飞出,跑到华多面前,惊讶道:“错了错了!”
华多下意识低头扫过自己的衣衫,见身上没什么疏漏,方一拱手:“这位小姐,不知在下哪里有错?”
“你本来是个女子,如何成了个男人?”
耳听冯孝思语出惊人,华多愣住:“在下怎会是女子?”
冯孝思急的团团转,绕着他看了两圈,居然踮起脚直接伸手去摸了摸他的胸口,在满堂骤然响起的尖叫声中郁闷的说:“平的,果然是男的。”
华多无奈:“这位小姑娘,在下自然是男子。”
“你不该是!”
“为何不该!”
“本就不该!”
华多掩面挥袖,退一步道:“无需不该!”
冯孝思理直气壮的往前追了一步:“就是不该!”
“哈哈哈哈哈!”观众被华多那郁闷又荒谬的眼神逗笑了,只见华多一退再退,而冯孝思一逼再逼,他只得顿住怒道:“这位小姑娘莫不是看轻我是戏子,便如此戏弄在下!”
“哼!你这人好生无情,本与我家小姐有来生之约,本该今世功德圆满百年好合,你却成了个大男人,你如何对得起我家小姐!”
观众带笑的脸突然发觉哪里不对:等等,小姐???
华多一脸惊诧:“小姑娘,你莫不是得了失心疯,怎么胡言乱语?素来是男女为眷侣,女人与女人···那不成了磨镜吗!”
观众羞羞脸:怎么回事?这就开、开车了?我还没准备好呢。
有纯洁的孩子一脸茫然:“什么叫磨镜?”
“···你还是别知道的好。”
冯孝思气道:“你这人真是没了心肝,杀千刀的居然连我家小姐都忘了,都说男儿薄幸,你成了男人,便真忘了往事,我只替我家小姐不值!”
华多晃晃袖子,已不打算再理会她了:“罢了罢了,你不过一不懂事的小孩,我堂堂七尺男儿,倒也不必与你计较。”
说罢他回身往幕后走,冯孝思大怒:“不准走!”
“我就走。”
冯孝思叉腰:“你敢!”
华多停步回头,扬唇一笑就乱了众人心绪:“我就敢。”
“啊啊啊啊不准走!”冯孝思气得跑过去拽他衣衫,两个人在原地糊里糊涂的转了两三圈,你拉我扯十分搞笑,最后一圈时冯孝思突然大叫一声:“好!你既然忘了,你便重新看一回吧!”
她话音才落,舞台的灯光忽然大亮,观众都被这刺眼的光芒吓了一跳,再睁眼就见到顶部降落下一面镜子。
那镜子十分大,足足占了大半个舞台,它竖着缓缓降落,落地时如水波般缓缓荡开涟漪。
“这是投影?”
“不,这是全息投影,看地板!”
观众瞠目结舌的看着原本的木地板幻化成无边夜色,有云烟自两侧慢慢涌起,惊叹的技术让观众都无暇顾及突然消失的华多和冯孝思,只听镜子后有歌乐正隐隐传来——
“维鹊有巢,维鸠居之。
之子于归,百两御之。”
跟着歌声一起自远而近的是船破江的水声,观众看着镜子后有一汪望不尽的大江,江水下有云雾飘摇,远处山峰隐于层层雾霭后,只见连绵不断的起伏,一人独站小舟上,手中持一竹笛,横在口前,手指轻颤按滑,清音竹调,入耳销魂。
“是我家甜甜!”
“是南瓜!”
“明烛天南是真的!!!”
“CP粉滚粗!”
“卧槽胡南的古装好帅我他妈疯了!”
一身黑色劲装的胡南独立于小舟上,他扎着高马尾,额前刘海被风吹的微微飘荡,半闭着眼吹奏竹笛,贺恬坐在舟内,她穿了一身纯白的长裙,黑发披散,几缕青丝落入水中,纤细的手指探入水中轻轻撩拨,口中唱道:“维鹊有巢,维鸠方之。之子于归,百两将之···”
她不愧是能从皇冠之巅成功出道的solo歌手,声音华丽沙哑,自带混响,与竹笛一起配合的天衣无缝:“···维鸠盈之。之子于归,百两成之。”
“好好听啊,这是甜甜的新歌?竹笛太棒了,我以前怎么没有发现笛子这么好听!”有观众赞叹:“你知道吗?”
“不知道,闭嘴,认真听。”显然这位已经入迷了。
这时忽然有乐声相和,如珠玉相击,清脆明丽,有人低低道:“是琵琶!”
周老爷子早在琵琶声响时目露激动,抿着唇死死盯着舞台。
只见不远处有一华丽的画舫正缓缓驶来,闻泊东穿着素白锦衣,发半束冠,手中抱着一具镶宝嵌珠的琵琶,手中轻轻一轮,便是玉珠走盘,悦耳之极。
他长得真的挺好看,让众人深刻怀疑《与idol的一天》是不是凭脸选的人,清俊的容貌和白衣华服竟然奇妙的融为了一体,他有种书生气质,不说话的时气质清冷,他低头拨弄琵琶,聚精会神的和竹笛合奏,贺恬则在吟唱《诗经-鹊巢》,动人的韵律如缥缈的云鹤,轻灵出尘 ,即便是再不会欣赏的观众也觉得好听。
歌至末尾,竹笛和琵琶同时停奏。
胡南手中竹笛一转,惹得众人又发出一阵被帅到的惊呼,在众人的目光下,胡南兴致勃勃的对着那边叫道:“高山流水遇知音,人生一大快事,今日得与兄台合奏,不枉我走这一遭。”
闻泊东默不作声的将琵琶抱在怀中,冷淡道:“你的笛,很好。”
“你的琵琶也很好。”胡南笑的阳光灿烂,他又转了转手中的笛子:“笛子是我的珍爱,悠长婉转,独自成曲,乐器之中,我独爱它。”
粉丝:骗子,你明明上次说的是你最喜欢钢琴。
安淑语微笑,自豪挺胸,小声道:“笛子是吹的不错。”
周老爷子也知道那个弹琵琶的小子弹得不怎么样,就是面上唬得不错,倒是不介意,反而说:“白衣服小子态度是端正的。”
在西北角有一个人与兴致勃勃的观众不同,他从头到尾都低着头打着什么,只在听到几段惊艳的唱腔时抬起头看了看,其余时候大部分都用电脑打字。
有人注意到,小声说:“这人谁啊?不是不准带任何摄录设备进来吗?”
同伴瞄了一眼,见他穿的西装笔挺,耸耸肩:“是工作人员吧,别管了,快看我家甜甜这一身好美啊,什么时候能演古装就好了。”
那人很快也就没在意了,扯回注意力看着舞台上面目清冷的闻泊东,小声道:“这人也很帅啊,我吃这一卦啊。”
不好意思,音乐什么的,听听就好,主要是来舔颜的,颜狗就是这么真实。
舞台上,简陋的小舟和华丽琳琅的画舫擦身而过,舞台四周的光忽然一暗,一束灯光打在画舫的窗户上,其余的人全数停止不动,只见一张脸自画舫窗口后露了出来——
剑眉星目向来是形容男子,女儿家大多都是眉如弯月,远山含黛,可这人却将锋锐的眉压的理所应当的妥帖,仿佛这剑眉是为她量身定做。
在观众的吸气声中,一直埋头打字的西装男人顿了顿,修长精悍的手指压住了电脑屏幕,抬起了头。
她的唇红若涂丹,一双眼似乎带着无尽深意和威势,她是如此高高在上,锐目扫过这简陋的小舟,眼神在看见船上一袭白衣的贺恬时微微一顿。
这是一束光芒打在了贺恬身上,她抬起弧度优美的下颔,美丽的眼回视这高高在上的女子。
“你叫什么名字?”季妙然咬字清晰,轻缓从容,甚至语带笑意,这简单的几个字却给人端庄威严的感觉,虽然没有一句话解释自己身份,观众却都直观的觉得:哦,这是个大人物。
有的人是真的天生适合舞台,就像是当初FCC的公关总监所说的,季妙然身上有股奇妙的气场,哪怕是一群人挤在你面前,最先抓住你眼睛的一定是季妙然。
就像现在,她才出场,就将所有观众的注意力都集中了起来,只是一个照面就抓住了观众的视野,哪怕你其实不喜欢,她的存在感也强烈的让人不得不注意。
“我叫折柳。”
“笛中闻折柳,春色未曾看。”季妙然微微一笑:“好名字。”
贺恬垂目复抬首,一袭白衣显出楚楚风情:“那么你呢。”
“我是静君。”
折柳浅笑:“新忧他日荣名后,难得幽栖事静君。也是好名字。”
两人对视,彼此看着对方的眼都像是痴了一般停滞不动,此时笛声又起,笛声缠绵悱恻,观众窃窃私语:“这是胡南写给他初恋的‘紫鸢尾’啊。”
部分心态诡异的观众:怎么感觉到了莫名的姬情?噫~~我开始兴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