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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疯 发疯 ...

  •   (1)
      今天放假了。
      熬夜把论文写完,我终于离开了我龟缩了整整一个星期的宿舍。
      很健气地和舍友们打了个招呼:“我出去一下午啦!”这样,转手锁上了门。
      我至今没有想好怎么和她们说——
      我有了男友,这件事情。

      (2)
      我伸手推开了咖啡店的镂空木门。
      头顶极其轻微地穿来叮当声,我抬头一看,是一个小风铃,被挂了门顶上,因为被绿萝投射的淡绿色块掩盖了,我一时没注意到。
      我走进去。
      店内装潢偏西式,主古铜色,偶尔有银色的挂灯和独具匠心的小装饰。我听着舒缓低回的钢琴曲,同样音量很小,这家店里仿佛所有声音都是低低的。
      除了那个人。
      他是例外。
      男人在咖啡台边松散地站着,还拿着摩根庄园的瑰夏端详。
      我知道他并不能欣赏所有咖啡,这种混杂了热带水果风情的咖啡豆虽然独具风味,但绝不是他的菜。他十有八九是随手磨了一杯,喝了一口踩雷了。
      果然,才过了几秒,他就蹙了蹙眉。
      我心里直发笑,于是略微提高下声音:“————”
      他立刻闪电般转过头。
      然后,他说——
      “——!”
      明明声音很小,却响彻了我的耳中。
      这个咖啡店的所有声音很小。
      除了这个人
      你是例外。
      我的……男友。
      (3)

      “等了很久了?”
      我坐在咖啡台的小卡座上,手肘轻撑着台面,带着我自己明显能察觉的紧张而快乐地问。
      “没有,我也才刚到。”
      胡说。
      他是真的很喜欢我,我是知道的。他看到我时,仿佛是干枯的花遇到了水,刹那间绽放,眼睛盈满了光。
      “一杯拉瓦萨。”
      他依依不舍地把视线从我身上挪开,转身去磨咖啡豆。
      看着他从容熟稔的动作,我局促地理了理今早折腾了半个小时的发丝。
      我无时无刻在想。
      我在他面前装得像个假人,完全不是我自己。比如这杯拉瓦萨,还是我专门上网查的资料,本来想叫原名LAVAZZA的,但在宿舍练了好几天,口音仍然不纯正。
      最后只好作罢,我自己都觉得窘迫的不标准发音,在英国留过学的男人难道察觉不出来吗?
      在他面前丢人现眼,未免过于残酷了。

      (4)
      说好了要一杯拉瓦萨,结果他却施施然端给我一杯——
      酒。
      矮的玻璃杯,盛着流光般的金色酒液,卡住杯口的球状冰块被从窗边遥遥投射进来的阳光染成了暖色。
      我只看一眼这杯酒就知道他在打什么主意,我哭笑不得地揉了揉太阳穴。
      “想把我灌醉是行不通的哦?”
      先不提我那冠绝群雄的酒量,这种“不良居心”未免太光明磊落了。
      比起说打坏主意,还不如是故意逗我开心的小桥段。
      “你喝点酒更放开一些嘛。”
      我知道他说的对。因为不喝酒的我永远清醒,只要我清醒着,我就无时无刻在想——
      我们之间的差距,宛如天堑。

      他是知名的电视主持人,百度百科洋洋洒洒有好几万字,这家店也是他投资的,得闲过来休息一下。
      他长相俊美,气质优雅,永远是人群的中心……就像是繁星,或者月亮,追逐他不是理所当然么?
      在他面前自惭形秽不是很正常么?
      毕竟,我只是个普通女孩子啊。
      就是这样的人,先向我告白了。
      只要一想到这点,我满怀不安。当我约会时只想着差距时,又怎么可能放的开呢?
      (5)
      我和他结识于一家书吧。
      那时我伸手去拿放在上几层架的《飘》,刚好和他的手撞在了一块。
      我不好意思地道了歉,因为太匆忙,我连他的脸都没看,只依稀记得他的手。
      骨节分明,修长有力。连腕骨的弧度都很漂亮。
      真好看啊。
      我一边抱着书急走回学校,一边这样感慨。
      我并没有把这个小插曲放在心上,毕竟那时我忙于pr的制作。

      第二天,我又遇上了他。
      那时我正坐在书吧内的椅子上看《雪国》。
      他走了过来,而我察觉到他投下的影子,抬起了头。
      于是我瞪大了眼睛。
      我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人。优雅而知性,完美诠释了“东方英伦”的人。
      “介意我坐这吗?”
      当然介意,你一来,我都坐立不安到窒息了。
      但是。
      我还是点了点头,卡了卡,又补了一句:“请随意。”

      ()
      虽然一开始有些不自在,但渐渐我就开始忽视掉眼前这个优秀得过分的男人,全身心投入到书本中。
      我们都很安静,只有轻微的翻书声。
      不知不觉看了一个下午,就在我要离开时,这个一直保持缄默的男人突然开口。
      “方便和我讨论一下么?关于《飘》。”
      大概是“和我”这两个字触动了我的心弦,我僵了僵,迟缓地点点头。
      然后再补了一句:“当然,我的荣幸。”
      …………是我的错觉么,今天的我也太慌张了吧。
      似乎是因为初见时的《飘》,他误认为我偏好西方文学,谈论的也多是西方的名著。
      但其实,我无法理解西方的文学,大概是东方思维的局限。我可以看懂东方文明——确切来说是汉文化圈、的晦涩不明的,足称奇形怪状的东西,但就是看不懂西方的。
      所以,我极少看西方的名著。
      那本《飘》不过是个意外罢了。

      ()
      第三天,我又遇见他了。
      他似乎察觉到了我对西方名著并无涉猎,所以这次谈论的多为东方的小说。
      令我惊奇的是,我们所见大多相同,偶有不同时的讨论争辩也很有意思。
      我们独自霸占了一整层楼——一层楼只有五个卡座。
      我们聊了十几分钟,他突然截断话头,说:“在书店聊天不太好,我们加微信吧。”
      我认为他所言极是,然后开开心心地加了微信。

      ()
      第四天。
      我又一不小心地碰到了他的手。
      我诶了一声,抬头。
      奇怪的是,他似乎略微偏过了头,察觉到我在看他,才又如梦初醒般又扭回了头,面向我。
      我只得迷茫地从书吧老板手中接过illy咖啡,完全不知道是什么状况,因为刚才我的注意力集中于书吧上贴的方白羽新作宣传海报上,完全没留意发生了什么。
      老板的表情很奇怪,他看看我,又看看他。
      我感觉场面有些胶着,便问男人:“想喝什么?”
      他低低地说:“LAVAZZA。”
      标准英伦腔,音色低沉而圆润。
      ()
      第五天。
      他问我是不是喜欢喝咖啡。
      我的回答是:“还行吧。”6
      ()
      第六天。
      第七天。
      …………
      第八十七天,他告诉我他开了一家咖啡厅。
      于是,我成为了他常客。

      第八十八天。
      第八十九天。
      …………
      第一百三十二天。
      他邀请我去了书展。
      我全程奔波于各种新书展览,无暇顾及其他。
      他似乎很无奈。

      第一百三十三天。
      第一百三十四天。
      ………………
      第一百八十二天。
      我去电视台探班去了,因为他感冒,冲我闹说想喝姜茶。

      第一百八十三天
      第一百八十四天
      …………
      第200天
      他和我告白了。
      我们在一起了,我成了他的恋人。
      (5)
      我被他搂着走出咖啡厅。
      他的手臂不算灼热,但些许的暖意一直透过皮肤,像丝线一般在身体蔓延开来。
      不容忽视的存在感,像若有若无的火焰轻微地,试探地舔砥。
      我感觉我都快熟了,于是窘迫地打开话题:“阿姜呢我好久没见过他了。”
      他应了一声。
      “他是不是忙着做调研报告”
      他顿下脚步,无奈地,带着些许恼地用头撞了一下我的脑袋:“小小姐……”
      我乖乖闭嘴了。
      他很讨厌在我们约会时提到别的人或事,他甚至会任性地把工作用的手机关机扔在家里。
      我只好放弃用聊天来转移注意力了。
      我侧头枕在他肩膀上,抵着他的颈窝。
      这下子,我的视线都被他的黑色布料遮盖,可即使如此,我也看到了他的几缕发丝。
      ……我只要看他一眼,甚至不用脸,只是发丝,我的心都要被快乐占满。
      正像他深爱我,我也喜欢着他。
      就像喜欢着光辉的朝霞,喜欢着温润的春风一样,喜欢他,也是无可逆转的。
      我剧烈跳动的心逐渐平静下来。
      (2)
      今天吃的是意大利菜,为此我特地换了件压箱底的长裙。
      餐厅的内部设计很有中世纪的罗马教堂风格,穹顶高悬,华丽的巨型水晶灯点缀其间,彩色玻璃窗将暮色切割成无数小块,也一并反射着室内的灯火通明。
      “扎马格龙沙拉,鱼茸螺丝粉、鸡蛋肉末沙司。”
      我刚按着菜单点完餐,一抬头就看见他看着我,带着和煦的笑。
      我不自在地抿抿嘴,但比起初相识的坐立不安却好了不少——我已经习惯了,无论什么时候,他都在注视着我,目光追随着我。
      就像上次吃法国菜,即使他在帮我切蜗牛,在察觉到我的目光落在他身上的同时,瞬间便抬头对上我的目光。
      他绝不会让我的视线落空。
      这是细微的,温和的尊重。
      (3)
      吃完晚饭也快6点了。
      他是主持人,我是忙于考公务员的大三学生,两人都称不上闲,能在周六日聚一个下午,也算心满意足了。
      等他送我回学校,我就要继续面对那些策论和作文……
      我抿了抿嘴,半挽着他的手臂略微收紧了,抬头去望他。
      似乎是察觉到我的小动作,他安抚地握住我的手。
      ……更重要的是,我又一周都见不到他了。
      就在我胡思乱想之际,伴随着开锁的响声,我看着他修长的手勾着摇晃的车钥匙,拉开副驾驶的车门让我进去。
      我调整好坐姿系好安全带,他就在驾驶位上准备启动。
      就在这时,他看了我一眼,蹙了蹙眉。
      “嘴唇沾上果酱了。”
      我诶了一声,后知后觉地想大概是被刚才的餐后甜点粘上的,椰香果酱软酥饼里的果酱太多了,并不像传统的意饼。
      我刚想用手擦掉,只听到一声叹息,他便附身过来——
      他挡住了清冷月光,投下来阴影,伸手在我唇边磨蹭,直到他的指尖然满了樱桃的甜蜜香气。
      “可以了。”
      他微妙地停顿两秒,才打算把手收回。
      就在这时,我抓住了他的手。
      我用右手抵住他大衣胸前的口袋,从里面抽出了手帕,仔仔细细地把他的手擦干净。
      然后把它重新叠好,放回他的口袋里。
      我抬头说:“这样好多了,对
      吧”
      “……嗯。”
      他收回手,搭在了方向盘上,打开了引擎。
      过了快一分钟。
      毫无动静。
      我探究地转头,刚好看到他挫败地把头砸在方向盘上。
      他发出了含糊不清的,几乎可以算是呻吟的抱怨。
      “你不脸红的话,完全不知道你是开心还是不满啊。”
      这句话有着神奇的力量。
      这仿佛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我终于扛不住了,慢慢低下了头。
      樱桃香气和他身上的松柏清香混杂一起,变质成了甜蜜的,微醺的软香,不断地浸入我的心底。
      带着半醉的心情,我小声地说——
      “不用脸红,我很开心。”

      (6)
      我的大学其实离餐厅并不远。
      到达一个比较隐蔽的拐角后,我们都下了车,面对面站着一时无言。
      我抬起头看他。
      他也在看着我。
      他的眼睛带着我所不能理解的暗沉,我的心跳越来越快,破碎的心
      跳声似乎大到能让对方听到的程度,让我据紧了嘴唇,企图自己能稍微镇静
      一点儿,这究竟是面对着危险的预报,还是对于爱慕之人的心动,就连我都不知道。
      似乎发现了我的紧张,他露出了和平常一样的,温润而优雅的的柔和笑意。
      有意向你展现出自己的温柔,就像是肉食动物为了吸引猎物故作无害一般。
      这让我不安,却又让我从脊骨升起令人发麻的兴奋。
      明白这个道理后,我却骤得冷静下来。
      我深吸一口气,急促地小碎步两下扑到他面前搂住了他——
      然后,唇齿想接。
      我们接吻了。
      极近的距离,不够我们融为一体,但足够让我们看清对方。
      我们都看清了对方突然扩大的瞳孔,看清了对方眼中自己的倒影,看清了随即涌上的浓烈的,爆发的爱意。
      一切都水落石出,浮出水面的是我们早知的真相——
      我们相爱。
      沸腾的热度烧着我的脸颊。
      “小小姐……接下来会粗暴些……”
      他一边低喘着一边按着我的肩转身扣在了墙上。
      ……的确蛮粗暴的。
      从唇到脸颊,再到脖颈,锁骨,还有被微微拉开的裙子。
      他的吻细细密密,绵软而又坚硬的触感不断从他那传来。绵软在于他的唇,坚硬来自他的衣角,还有捁住我的部位,他仿佛是随时都能把我封喉的蛇,那是一种柔情混合强势的浓烈观感。他压制着我,喘息间散在我脖颈上的热气熏红了我的脸。
      路灯的白色光逐渐模糊。
      我微睁着迷蒙的眼,双手拽紧了他身上的红色长围巾。
      这个冬天的夜晚,太热了。

      (6)
      我们磨磨蹭蹭地亲昵了半个小时才停下来。
      他默默地帮我把裙子整理好,然后一言不发地收回手退后了两步。
      我感受到他指尖的温度从我身上划过,撤离,一瞬间觉得有些冷。
      他在整理自己的衣服,其实没什么凌乱的,只是围巾被我抓得有点皱。
      然后我们默默对视着。
      沸腾的一触即发的氛围逐渐消散,我们略带混乱的表情也逐渐平和下来。
      一种温馨在我们之间弥漫开来。
      我们享受着这段安宁的时间,谁都没说话。

      直到过了两三分钟。
      他说:“那……我先走了”
      我点点头,停留在原地,看着他向轿车走去。

      ()
      我看着他的背影。
      黑色的大衣,还有肩上的随夜风微扬的红色长围巾,还有削瘦的身形。
      我盯着他,右脚的鞋跟摩擦着水泥地面。
      背影越来越小,似乎要就此远去。
      我实在受不了了。
      我这样想,也付诸了行动,我叫住了他。
      “你好啊,李银河。”
      这是一句没头没脑的话,我想,但是他一定能理解的。
      果然。
      他猛地转过身,眼睛亮得惊人,在我眼里,就像神裁下来的半幕天空,连他身后的满天繁星都沦为陪衬。
      他回应——
      “你无需开口,我和天地万物便通通奔向你。”
      在这个夜晚中,我们疯狂地笑了起来。

      (8)
      我回了宿舍。
      站着阳台上,手枕着白色的瓷砖,遥遥眺望着校门口,他远去的地方。
      我知道这什么都看不到,但这并不能阻碍我犯蠢,恋爱中的人总是不讲道理的。
      我刚刚问的,是《爱你就像爱生命》里的节段。
      我向他问:“你好啊,李银河。”其实是在问他,你准备好了吗和我克服所有艰难相爱一辈子。
      意料之中的,我得到了肯定的回答。
      这是默契吗?这是默契吧。

      在这寂静的夜中,开门锁的声音传来,我转过身,对进门的几个舍友说——
      “我恋爱了。”
      对,不是脱单,不是找到了男朋友,而是恋爱了。

      (6)
      笑着一一应对完舍友欣慰的逼问,我坐在了床桌前。
      这时她们也已经睡了,我就着暖黄色的小灯,拨开堆成山的策论资料,翻出了自己的小笔记本。
      这个本子,记录着我和他相识以来的全部心路历程。
      从一开始在书店交流的紧张,到遇到知音的快乐,再到后来他告白时的惊喜与慌乱,以及对两人过大差距的不安和失落——这种不安从初相识一直持续到昨天。
      而今天,一切都不同了。
      我翻开新的一页,在上面工工整整地写上——
      “我们是彼此的贝尔克海滩,蝴蝶终会飞出潜水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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