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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你是不是喜欢凌庭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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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换了新班主任以后,孟知了的学习生活肉眼可见的美好了很多。
新来的班主任没有整天抓着成绩逼迫他们学习以及考试必须考出一个好成绩,他更像是一个大朋友...能很快的融入到这个班级里去,同学们很喜欢他,自然什么事情都愿意和他分享。
总之,他带给了这个班许多之前并不具备的轻松感和欢乐。
昔日的小胖墩孟知了在她六年级的时候终于被接回了爸爸妈妈家,每天过着车接车送的生活,好不安逸。
除了这件事还有一件让她暗自开心的事就是她终于开始变瘦了!
十一岁的她终于开始抽条长个,这个时候的小姑娘就像一棵春天的小树苗一样秀丽柔弱,她也逐渐变成了一个瘦弱羞涩的小姑娘,又因为比同龄人高出那么一截,排排队的时候总是站在最后,自然也吸引了一些小男生的目光。
这天放学的时候,她在自己的桌子上发现了一封情书。
她惊讶的看着那封粉红色的小信封,刚想把它偷偷塞进自己的书包里,从后面就有一只手猛地夺走了这封信。
她回头,一身牛仔服的凌庭正卯足了劲儿向教室外冲去。
那是她的信啊!仙女孟收到的第一封情书啊!
她恨恨的跺了跺脚,又气又急,背上书包连忙追了出去。
.....
气势汹汹的凌庭和羞羞答答的孟知了一起并肩坐在校外的秋千上,他的手里拿着叠成桃心形状的信封,这就孟知了刚才收到的情书。
“亲爱的孟知了,你好。我是一个在暗地里偷偷爱慕你的人。我们现在已经六年级了.....再也不是三岁小孩了,我深深地知道还有不到一年的时间我们就要分开了,也不知道以后能不能分到一个学校。唉,如果不巧,就只能通过电话的方式相互联系了,得知此事的我万分伤感,就只能给你写一封信祝你好运!还希望你....可以同意当我的女朋友!”
那信封通篇粉红,小男孩的字写的工整又认真,有阳光掠过树叶缝隙星星点点的洒在信封上,有光斑打在纸上,眼见着两个灰褐色的小光斑相叠就要变成心形,伏城冷笑一声,微微一挪让那个光斑瞬间打在地上,接着他再狠狠一脚踩上去。
跺——
洋洋洒洒的灰尘扬起,他成功的扑了自己一脚灰,心也看不清了。
......
凌庭此刻正在大声朗读着里面的内容,信封上还歪歪扭扭地画了一个被一箭射穿的两颗心。两颗心下面的字倒是格外工整,写着“致孟知了,我心中的女神。”
“呦,这是谁写的呀!我瞅瞅名字哈——沈平,哦,就是隔壁班那个老考第一的小胖子嘛!”
凌庭欠揍的在孟知了面前甩了甩信封,惹得孟知了一阵气恼——伸手去抢那封信,可是力气终究没有凌庭大,被他紧紧把双手摁在秋千上,只能眼睁睁的怒视着他一字一句的读完信里的内容。
十二岁的小男孩最喜欢的运动就是打篮球,因此手劲也格外大。
没一会儿,孟知了的手腕就被捏红了,可是现在她满心都是对面前人的愤怒,以及内心那属于少女的虚荣心被打破后的羞耻感。
看着她越来越红的眼眶,凌庭终于意识到了事件的严重性,连忙松开摁着她的手。
“啊....对不起对不起,我真的没想笑你的意思。我就是笑隔壁班的那个小胖子,他竟然想泡你!你可是我同桌诶!再说了,他成绩也没我好,长得也没我帅,你看上他什么了?”
凌庭颇为不屑的甩了甩手上的信封,想了想又小心翼翼的看着孟知了,言语中不自觉的夹杂了几分对沈平的不屑。
“你凭什么瞧不起人家沈平啊!人家成绩好性格好!长得又可爱!总比你优秀吧!”
孟知了叉腰冲凌庭大吼了一句。
“喂!你这个人说话可要讲良心的好吧!我就算为人再差!对你还是不错的吧!你哪道不会的题我没给你讲!你饿的时候我牛奶没给你喝吗!我就算对别人苛刻对你还是很好的吧!”
解释不成反被怼,凌庭生气的从秋千上跳下来,一把将信封塞进了孟知了怀里。
“....那你就拿着这封信!和你的小男朋友双宿双飞去吧!”
说完转身拿着书包气冲冲的离开了。
而孟知了此刻正目瞪口呆的盯着凌庭百年难得一见的撒泼场面,惊讶的嘴都张成了一个O形。等凌庭离开后,她看着被塞在怀里皱皱巴巴的信,心中的怒火才后知后觉的爆发出来。
可是凌庭已经消失的连影子都看不见了。
14.
“晶晶!你说!他是不是很不讲道理!我说什么了!他就冲我凶!”孟知了此时正坐在施晶家里的床上,满脸怒气的向她控诉凌庭的“罪行”。
施晶是她小学时候最好的朋友,二人都是吃货——由于都对学校门口的炸串特别喜欢,因此每天放学都会在固定的地方相遇一次。
之后两人看对方越看越熟悉,终于有一天在班级里认出了彼此,于是二人快乐的决定一起去吃炸串,由此结交下了深刻的友谊。
施晶此刻一手拿着个苹果大口啃着,另一只空余的手还摸了摸她的脑袋。
“我觉得你们俩的这种情况非常特殊,应该就是电视剧里经常发生的....吃醋了,所以我觉得凌庭应该是吃你和沈平的醋了!”
“....吃醋了?真的吗!”孟知了从床上猛的跳起来,几乎不敢相信自己刚才听见了什么。
施晶吃完了一个苹果,对面人还是开心的原地转圈圈。
“那就是他喜欢我喽!”
“电视剧里都是这么演的,没错!”施晶笃定地点了点头。
“那既然是这样的话,我就原谅他吧。毕竟这可是他脆弱的少男心。”孟知了得意洋洋。
...
“唉.....孟知了,你是不是喜欢凌庭呀!”
施晶吃完苹果胡觉得有点累,仰躺在床上看着在房间里到处蹦跶的孟知了,毫无预兆的问了一句。
.....
“..你.....你怎么忽然问这个问题!我哪里有!啊....我怎么知道,我不能谈恋爱的!哎呀!说不清楚!算了!我....我是挺喜欢凌庭的。”
我喜欢凌庭。
少女的心思像是初生的青橘,涩涩的味道下是诱人的果酸,说出来的话却甜到心坎。
孟知了吓得口齿不清,一顿结巴后终于说出了实话,脸红的跟猴屁股的模样终于把施晶给逗乐了。
....
第二天在去学校的路上孟知了心情格外舒适。
昨天晚上回家后她左思右想,想了半天觉得施晶说的非常有道理。
这些话让她看透了凌庭那颗藏在心里的少男心,真是让人又羞涩又愉悦的一件事。
孟爸爸的车刚开到学校门口,后排的孟知了就看见背着书包刚刚进校门的凌庭,她连忙从车上冲下去,头也不回的说了一句“爸爸再见”就朝着凌庭跑去。
在很小年纪就已经显露出了重色轻父基因的孟知了此刻悄悄跟在凌庭身后,她自以为藏的非常好,结果刚从楼梯那里偷偷摸摸出来的时候就一把被躲在楼梯后方的凌庭抓住了红领巾。
被发现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凌庭对她的钳制已经从抓后脖领变成了抓红领巾——而憋屈孟知了觉得这一切侮辱了她身为少先队员的荣誉感。
她很愤怒,但她不敢说。
她怂。
“你干嘛呢?偷偷摸摸的跟着我干嘛!”凌庭一脸“你终于被我抓包了的表情”瞅着孟知了,不顾孟知了对他的一脸谄笑示意放开她的样子,抓着她就往教室走去。
“我那不是想吓你一跳嘛!谁知道被你发现了,嘻嘻嘻。”孟知了往凌庭跟前凑了凑,“你怎么心事重重的,想什么呢?”
凌庭幽幽的叹了一口气,看着孟知了傻笑的样子讽刺道。
“我可真羡慕你的傻啊,我爸昨晚问我想去哪里读书,你知道的啊,咱们学校的校本部初中不怎么样,他想让我去试试考十七中的初中部——到时候就可以直升十七中...可是我不太想去,唉....你呢,你想去哪里读书?”
孟知了这几年的学习成绩已经逐渐转好,再也没有小时候那样的惨不忍睹,尤其是上个学期——在凌庭和补课老师的帮助下,她也能考进班级前十了。
所以这个问题也是她父母最近一直在考虑的,要不要去试试十七中的考试,还是保险起见直升校本部初中。
“我也不知道诶,我爸妈让我自己决定。可是我不太想去十七中,我的好多同学她们都要去校本部,我也不想自己一个人去考十七中。”孟知了一脸苦恼。
“那咱俩一起,咱们一起去试试十七中。要是都考进去了咱们初中的时候再一起做同桌!”凌庭鼓励的朝她握了握拳。
“行!一起做同桌哇!”
孟知了笑弯了眼睛。
15.
十七中的招生考试在夏天最热的时候轰轰烈烈的开始了。
考试当天,孟母孟父一大早就起来收拾书包做早餐,对待这次的考试,他们可是做足了十二分的准备,光铅笔和钢笔就各准备了三只,一切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孟知了起床。
而孟知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养成的习惯,一到重要考试的前一天晚上就失眠,所以直到早上被孟母叫醒的时候她还是睡眼惺忪一脸惺忪。
“快起床吧,赶紧去吃早餐,清醒一下——要考试了!”
孟母看到孟知了磨磨唧唧的样子气就不打一处来。狠狠一掐孟知了的屁股,孟知了才“嗷”的一声清醒了过来。
孟爸爸开车带着母女二人来到了十七中。
站在市重点的门口,孟知了忽然觉得自己真是见识短浅。
别的不说,就光看着十七中的占地面积,就足以体现出了它重点高中的特征,它最起码有孟知了的小学面积三个大,操场是真儿八经的四百米塑胶跑道,漂亮干净,不像是他们小学的那个尘土飞扬的两百米沙子水泥跑道,并且小学那个跑道还只有每年的运动会举办时才能开放,平时都牢牢的被铁锁锁着。
十七中的教学楼是几栋高高的白色大楼,大楼上印着“诚实勤劳博学 守信 ”的校训。
一进入学校,左右两边各有一个不大不小的花园,花园棚顶是密密麻麻的紫藤萝,顺着石子路往里走还有石桌子石凳子,大多数学生都坐在这里读书,石子路旁边开满了各类鲜花,再往里走,竟然还有喷泉和秋千。
这哪里是初中呀...这是园林吧!
孟知了忽然懂了电视剧里刘姥姥进大观园的那个情节。现在的她就仿佛是一个孟姥姥,对周围的一切事物都充满了好奇以及兴奋。
可是她要压抑自己,因为她还要考试,并且必须考好。
——这是她唯一一个能够踏进这个校园学习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