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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番外:苏和独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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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喜欢看到人类的背叛、堕落和绝望,互相欺骗、自相残杀?】
小时我总喜欢养宠物,死了买,买了死,像消耗品一般招之即来挥之即去。我还喜欢虫子,把它们腿一根根折断,拔掉翅膀,那光秃秃的虫彘还未死去,滑稽地蠕动着,于是我用尺子把它们碾碎。每次我吃水果时,都会想到虫子那些,或黄或绿的内脏揉搓在一起时的模样。
但我还是更喜欢猫,并且曾经有过一只几月大的可爱白猫,独自一人时,我便拿食物诱哄他过来,看一团小毛球蜷缩着窝在手心里,胡子抖啊抖的——直到我猛然缩紧了手,小猫无力地挣扎起来,发出刺耳的哀鸣,哭声像是夜鬼的哀鸣,那么刺耳凄惶。我轻而易举地控制住它,让那鼓点般心跳在掌心偃旗息鼓。
看着那具渐渐软下去的毛绒,我意识到很难解释,于是就把它从楼上甩了下去。真是摔得碎极了,小小的一团粘稠在地上,原本雪白的毛又脏又红。眼和嘴都还张着,以极度痉挛恐惧的姿势无声呐喊。我看到一直很喜欢这只猫的邻居小孩,在玩闹时跑到了尸体边上,看到那团死去多时的——就像是看到了虫子,身体猛地一耸,哇的一声逃开了。
是吧,真的好恶心。
【为什么念念不忘三年的小羊排?】
小时候觉得好玩,用手去碰含羞草,看它缩成小小的一卷。可从来没真正想过,要多久它才能打开。
我知道什么叫做责任时,就再没有养过宠物,而是喜欢吃羊排,不是因为羊肉比其它鸡鸭鱼肉好吃,而是因为羊是白色的,像云朵一样在草地上撒欢的,如此美好。
当我在飨宴上大块垛墩时,也如此美好。
【为什么叫做这个名字?】
“苏和”,这个名字的“和”字,简单来说是寓意和谐,复杂来说——中国文化崇尚“和”,有关“和”的思想源远流长、丰富多彩。“和”既被视为诞育万物的本原,也被看作修德养性的关键,还被认为是社会交往的准绳,更被尊奉为国家共处的原则:故宫的三大殿被命名为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商人们常说和气生财,贺人新婚要讲和和美美、琴瑟谐和,而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我也达到了父母所期望的,做了一个讨老师同学家人欢心的、从小就是个会察言观色的乖孩子:语文老师喜欢爱学习的孩子,我在他的课上总是规规矩矩的,总会认真听课、认真地把笔记做好,默默把答题字数写多,作文写的优雅而繁琐;英语老师喜欢话跃的学生、所以,我在英语课上踊跃发,对老师的活动积极响应,和同学讨论问题热火朝天;上数学课时,我表现出认真思考状,因为数学老师喜欢这样的学生。
每位老师都喜欢我,得到了他们一个个赞赏地微笑,而他们殊不知自己内心惊人的成见——这种感觉就像历久弥新的陈年佳酿一样让我欲罢不能。
我喜欢上了运动,青春期的荷尔蒙让我有时差点暴露出本性,学校到处都是监控。于是我爱上了跑步,去打她们最喜欢的篮球。随意接过一名女生的水,很习惯的对她礼貌一笑,然后放任流言绯闻肆虐纷飞。
真是好无聊。
【为什么对付杀人狂、伊莎贝尔的姐姐、梦魇魔女时都用上了火?】
我喜欢玩火。把那一本被同学父母肆无忌惮翻看的、写着满篇该有的虚情假意、有恰到好处愤世嫉俗的——日记本投入火中。听着那种难以形容的、蓬勃而极具侵略性的声音,渐渐地在耳朵里泛开了。它又像是潮水,又像是风声,弥漫所及之处,时不时地会让什么东西爆开似的发出一声低低脆响。
是火舌舔舐侵吞着周围物件时,那种特殊的、灼热的宁静安好。就像是接吻时一下又一下试探性的舔舐。
【喜欢黄昏吗?】
高考结束,我走在回住所的路上,黄昏的一抹缱绻在四角天空里抹开,渡红尘时化开,纵它野火干里也烧不殆尽。天空显得有些苍苍然,碧空破洞,阳光落了下来,酒调撒得很淡,却很醇,浅浅地酌印在身上,暖洋洋的。路边的树,黄叶子往下掉,缓缓地经过风,经过清淡的天,以及阳的刀光,黄灰楼房的尘梦。
有些人劳碌一生,奔走他乡,杳无音讯。有的人宛如枯木,在死亡的边绿线徘徊,苟且活着。
我看人们在黄昏的大道上踽踽独行,一步,一步,泛着灿光,那么渺小,那么可爱。他们带着梦想和热爱,脚踩在地上,无声却也震撼。我知道,那是在扎根。
我伸手朝那暮色抚去,指尖镀上金色的热量。那些藏在高楼大厦后不小心露出小尾巴的软绵的云,软了多少人间的凄冷,又带了多少宫阙的曙光。云层醉倒在层层涟漪里,又被温柔的光辉揽在怀里顺着脊背,惹得於了於小鼻子。指隙间是高楼耸入云端,玻璃印影,万光几点。
我不出声地走入鳞次栉比的大厦投下的阴凉,规避着什么,又不舍地顿住脚步。站在光与影的分割线,一半灿烂如懿,一半晦暗如翳。
黄昏站在西方一角,对着东方留下了最后敬礼。直到最后一抹残黄被黑暗吞噬,阑珊的暮色裹着我些许单薄的衣肩,带着些许決绝地悲凉。撇过头,我稳步拥抱向黑暗,拥抱向那罪恶的夜晚,如此的瑰丽繁华。
光芒霎时间无声地消弭,黑暗不可抗拒地笼罩下来,夜晚便立刻降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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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现实世界的很多事我已经不记得了,只能模糊地想起大概情况,比如曾经实行过的夏令时。但那时我多大年纪、做些什么、喜欢什么、性格如何……这些关于自我的东西已经淡忘了。这种自我的泯灭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大概当我领悟本源力量时开始的吧,但是有某些习惯潜移默化地遗留至今。
我这样想着,最后又终止了继续下去的念头。夜色已然褪去,看着黎明之乡的天际,蒙蒙的、又灰又蓝。
太阳从未升起,就如救赎曾未降临。
“早上好,迷途的小羊羔。”属于色.欲的沙哑妩媚从露台传来,她在朝齐乐人打招呼。
主角登场了,反派也该出场了——我一身骑装,啜了一口魔女倒的红茶后放下瓷杯,一如既往温柔地、微笑着对坐立不安的齐乐人说:
“一个美好的夜晚,有兴趣和我做个交易吗?”
黑夜沉淀得愈来愈久,酝酿着雷霆万钧。
【为什么喜欢看到人类的背叛、堕落和绝望,互相欺骗、自相残杀?】
小时我总喜欢养宠物,死了买,买了死,像消耗品一般招之即来挥之即去。我还喜欢虫子,把它们腿一根根折断,拔掉翅膀,那光秃秃的虫彘还未死去,滑稽地蠕动着,于是我用尺子把它们碾碎。每次我吃水果时,都会想到虫子那些,或黄或绿的内脏揉搓在一起时的模样。
但我还是更喜欢猫,并且曾经有过一只几月大的可爱白猫,独自一人时,我便拿食物诱哄他过来,看一团小毛球蜷缩着窝在手心里,胡子抖啊抖的——直到我猛然缩紧了手,小猫无力地挣扎起来,发出刺耳的哀鸣,哭声像是夜鬼的哀鸣,那么刺耳凄惶。我轻而易举地控制住它,让那鼓点般心跳在掌心偃旗息鼓。
看着那具渐渐软下去的毛绒,我意识到很难解释,于是就把它从楼上甩了下去。真是摔得碎极了,小小的一团粘稠在地上,原本雪白的毛又脏又红。眼和嘴都还张着,以极度痉挛恐惧的姿势无声呐喊。我看到一直很喜欢这只猫的邻居小孩,在玩闹时跑到了尸体边上,看到那团死去多时的——就像是看到了虫子,身体猛地一耸,哇的一声逃开了。
是吧,真的好恶心。
【为什么念念不忘三年的小羊排?】
小时候觉得好玩,用手去碰含羞草,看它缩成小小的一卷。可从来没真正想过,要多久它才能打开。
我知道什么叫做责任时,就再没有养过宠物,而是喜欢吃羊排,不是因为羊肉比其它鸡鸭鱼肉好吃,而是因为羊是白色的,像云朵一样在草地上撒欢的,如此美好。
当我在飨宴上大块垛墩时,也如此美好。
【为什么叫做这个名字?】
“苏和”,这个名字的“和”字,简单来说是寓意和谐,复杂来说——中国文化崇尚“和”,有关“和”的思想源远流长、丰富多彩。“和”既被视为诞育万物的本原,也被看作修德养性的关键,还被认为是社会交往的准绳,更被尊奉为国家共处的原则:故宫的三大殿被命名为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商人们常说和气生财,贺人新婚要讲和和美美、琴瑟谐和,而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我也达到了父母所期望的,做了一个讨老师同学家人欢心的、从小就是个会察言观色的乖孩子:语文老师喜欢爱学习的孩子,我在他的课上总是规规矩矩的,总会认真听课、认真地把笔记做好,默默把答题字数写多,作文写的优雅而繁琐;英语老师喜欢话跃的学生、所以,我在英语课上踊跃发,对老师的活动积极响应,和同学讨论问题热火朝天;上数学课时,我表现出认真思考状,因为数学老师喜欢这样的学生。
每位老师都喜欢我,得到了他们一个个赞赏地微笑,而他们殊不知自己内心惊人的成见——这种感觉就像历久弥新的陈年佳酿一样让我欲罢不能。
我喜欢上了运动,青春期的荷尔蒙让我有时差点暴露出本性,学校到处都是监控。于是我爱上了跑步,去打她们最喜欢的篮球。随意接过一名女生的水,很习惯的对她礼貌一笑,然后放任流言绯闻肆虐纷飞。
真是好无聊。
【为什么对付杀人狂、伊莎贝尔的姐姐、梦魇魔女时都用上了火?】
我喜欢玩火。把那一本被同学父母肆无忌惮翻看的、写着满篇该有的虚情假意、有恰到好处愤世嫉俗的——日记本投入火中。听着那种难以形容的、蓬勃而极具侵略性的声音,渐渐地在耳朵里泛开了。它又像是潮水,又像是风声,弥漫所及之处,时不时地会让什么东西爆开似的发出一声低低脆响。
是火舌舔舐侵吞着周围物件时,那种特殊的、灼热的宁静安好。就像是接吻时一下又一下试探性的舔舐。
【喜欢黄昏吗?】
高考结束,我走在回住所的路上,黄昏的一抹缱绻在四角天空里抹开,渡红尘时化开,纵它野火干里也烧不殆尽。天空显得有些苍苍然,碧空破洞,阳光落了下来,酒调撒得很淡,却很醇,浅浅地酌印在身上,暖洋洋的。路边的树,黄叶子往下掉,缓缓地经过风,经过清淡的天,以及阳的刀光,黄灰楼房的尘梦。
有些人劳碌一生,奔走他乡,杳无音讯。有的人宛如枯木,在死亡的边绿线徘徊,苟且活着。
我看人们在黄昏的大道上踽踽独行,一步,一步,泛着灿光,那么渺小,那么可爱。他们带着梦想和热爱,脚踩在地上,无声却也震撼。我知道,那是在扎根。
我伸手朝那暮色抚去,指尖镀上金色的热量。那些藏在高楼大厦后不小心露出小尾巴的软绵的云,软了多少人间的凄冷,又带了多少宫阙的曙光。云层醉倒在层层涟漪里,又被温柔的光辉揽在怀里顺着脊背,惹得於了於小鼻子。指隙间是高楼耸入云端,玻璃印影,万光几点。
我不出声地走入鳞次栉比的大厦投下的阴凉,规避着什么,又不舍地顿住脚步。站在光与影的分割线,一半灿烂如懿,一半晦暗如翳。
黄昏站在西方一角,对着东方留下了最后敬礼。直到最后一抹残黄被黑暗吞噬,阑珊的暮色裹着我些许单薄的衣肩,带着些许決绝地悲凉。撇过头,我稳步拥抱向黑暗,拥抱向那罪恶的夜晚,如此的瑰丽繁华。
光芒霎时间无声地消弭,黑暗不可抗拒地笼罩下来,夜晚便立刻降临了。
&
其实,现实世界的很多事我已经不记得了,只能模糊地想起大概情况,比如曾经实行过的夏令时。但那时我多大年纪、做些什么、喜欢什么、性格如何……这些关于自我的东西已经淡忘了。这种自我的泯灭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大概当我领悟本源力量时开始的吧,但是有某些习惯潜移默化地遗留至今。
我这样想着,最后又终止了继续下去的念头。夜色已然褪去,看着黎明之乡的天际,蒙蒙的、又灰又蓝。
太阳从未升起,就如救赎曾未降临。
“早上好,迷途的小羊羔。”属于色.欲的沙哑妩媚从露台传来,她在朝齐乐人打招呼。
主角登场了,反派也该出场了——我一身骑装,啜了一口魔女倒的红茶后放下瓷杯,一如既往温柔地、微笑着对坐立不安的齐乐人说:
“一个美好的夜晚,有兴趣和我做个交易吗?”
黑夜沉淀得愈来愈久,酝酿着雷霆万钧。
黎明,为什么那么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