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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 杀人需要通过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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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小便随师父学习如何杀人,但师父说,这杀人需先掌握基础知识,通过笔试后而实践,方能成一大家。然而我识字无能,竟然一十六年来无一次通过笔试,自然也未能顺利实践。杀人的道理虽是讲的明白,却始终无法正确的实施。
比如在茶馆里怒斩二胖,事实上我当真是想杀了他,可刀到他脖子上却立时转了方向,最终只斩下只耳朵来。
眼下我站在北静王府,手里捧这新发下来的青布衫,忽然觉得自己与刺客再无什么关系。须知刺客的职业宗旨是杀人,而护卫却是护人。这二者完全相反,我果真是自找麻烦。
我寻了处好看的屋子,脱了自己的衣衫来,将青布衫穿上。这时忽然内急,便将苍天挂在脖子上,急急开始寻找茅厕。
“哎哟。”
我大叫起来,立即护住自己柔软的小胸脯。这是谁家不长眼的,竟然当街袭胸。
“你是何人!”对方长得颇黑,额上一小弯月牙痕迹,身上一件墨色长褂子,半分似个师爷,半分似个厨子。
我看了他半晌,始终觉得眼熟,却又想不起来是谁。
“你,你是何人!”他又叫喊起来。
我被他吼的头痛,便随手拔出苍天,指着他吓唬倒,“噤声。”
这黑人立即双手捂嘴,一双牛眼瞪的好比铜铃,几番眨动竟涌出一些泪水来,但声音仍从指头缝里传出来,好像没关严实的老门,“你——是——何——人?”
“莫怕。”我已是护卫,便不能再做那刺客的行当,既然不能杀人,又吓唬不住他,便只好回答了他。
这黑人立时热泪滚滚,一张脸的表情狰狞成小媳妇模样,“你,你用刀指的人家,又何来莫怕之说,要我莫怕,便将那刀放下吧。之后要杀要奸,我都随你了,绝不声张!”
我脚下一崴,竟几乎跌倒。
这黑人倒是想的实在,只是本姑娘眼光放在头顶,又怎会看上他。
他见我无反应,犹豫半晌,竟开始畏畏缩缩脱起衣服。只是那日阳光灿烂,将他脸上照出黑里透红的光彩,我居然开始害怕他下一个动作是扑上来。
“你......你走吧。”我艰难的收回苍天,冲他摆手。
黑人一愣,转而一脸失落,“大侠,不,英雄,你放过我了?”
我不知应当如何面对,只得点头。
“英雄,我对你的印象已经有所改变,”他忽然激动起来,“来吧,请不要因为我是娇花而怜惜我!”
他赤裸的胸膛反射出耀眼的阳光,我骤然一阵晕眩,脑海里闪回出刺客联盟排在黑名单榜首的工作地点——北静王府。原来是这样,我总以为是刺客联盟的老头们为了骗取会员们缴纳的会费,才瞎编出来这等事情。可眼下,北静王府的师爷又或者是厨子的黑人,都可以将我轻松击倒。
高,静王府,实在是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