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官员父亲去世后,“停灵”(即灵柩停放待葬)并无统一法定天数,通常为3天至49天不等,依家境、地域和择吉而定;但官员须离职守“丁忧”27个月(约2年3个月),这是服丧期,非停灵期。
停灵:属丧葬仪式环节,一般最少3天(“三朝”),富宦或需择风水吉地/吉时,可延至49天甚至数年(如清代“浮厝”),无官阶强制统一天数。
丁忧守制:明清沿袭古礼,官员父母丧须解职守孝27个月(实约2年3个月),属服丧义务,与停灵无关。
停灵时间由家族、堪舆、习俗决定;丁忧时长才由礼法(《大明会典》《大清会典》)明定为27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