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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我爱玫瑰园 不用青瑶与 ...

  •   不用青瑶与君子大肆宣传,单单就是印之每天上学放学必要伴我左右,便让我与印之“恋爱”的消息长了翅膀一样传遍了校园的各个角落。然而几乎没有人表现出意外,因为所有人都是如此判断:“再续前缘”么。
      宁然见了我,表达了对当时未能在现场亲眼目睹“一吻定江山”的巨大遗憾,而后笑嘻嘻道:平常都教导我们不要早恋,嘻嘻,我们倒忘性大,阿漓10岁就已经和印之好上了的嘛。
      不等我一番花拳绣腿,宁然一溜烟跑掉了。唉,本校女子百米跑记录的保持者宁然。
      回想其时与印之的相处,我是多么被动与不自然。
      原来每天我步行上学,5分钟的路程有叶子相伴,说说笑笑便到了学校。现在——无论印之怎样邀约,叶子是决计不做电灯泡的。“有碍观瞻。”她说。
      我无奈,每日里拘谨的坐在印之单车的后座,晃晃悠悠的上学放学。印之,他是不避人的,看到老师,一本正经的说:湘漓脚摔到了。
      我眼珠子差点掉下来,却只得配合他的表演:是的老师。
      班主任将眼镜推一推:哪里?哎呀,湘漓你怎么这样不小心,开学第一天就摔到了。印之,你好好照顾同学呀,嗯,好人好事,值得表扬。
      等那个老花眼镜的老好人走过去,我一双眼睛已是白多黑少,印之一张脸已经笑得烂掉,与朝霞、清风、白衣黑裙的少女等等美丽景色不能合拍。
      然而无可否认印之是一个体贴周到的男友。平日相伴形影不离,五花八门的节日也记得极为清楚——情人节以玫瑰、愚人节以丑小鸭、七夕以相思豆、圣诞节以羊毛围巾赠我,更为夸张的是“一吻定情”的一周年纪念日,一大清早我便听到妈妈的一声惊叫,一骨碌爬起来看到我的窗外我们家荒芜的菜地里已遍植玫瑰。错愕和本能令我也只能依样画葫芦惊叫一声,以掩盖某人的惊天杰作。这一切也许只缘于我头天夜里“我爱玫瑰园”的憧憬。印之在小区门口接到我,只管帅气的跟我说:你是住在玫瑰园里的公主。可是这片美景的维护却耗费了我整整一个周末的时间,我和爸爸为此终于启动酝酿已久的菜园子工程——现在是花园工程,围栅栏、开小路、修院门,我是挥汗如雨的劳动者,哪里是什么公主?
      可是,劳动者慢慢学会将玫瑰花骨朵晒干,给肇事者泡花茶;将花瓣夹在书页里,待它变成透明的杏色时用来写情书。我说“年年岁岁花相似”,印之接以“人面玫瑰相映红”,直把肉麻当有趣。我们16岁的夏日,是充盈着玫瑰花香的夏日,是“能否将汝比作一个夏日”的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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