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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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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写青春的校园故事,因为那时候的感情是那么纯洁。
还在小学的时候,我就开始给自己取所谓的笔名,现在记得最清楚的有两个,一个叫风信子,一个叫浅浅。前者曾在某本小说里给我新奇的感觉,我直到26岁那年的春天里才在一处山谷见到这种花朵,粉色的、紫色的都有,像谷穗一样绽放,花期很短,初见时我有隐隐的失望,转念一想还觉得挺别致。后者与我的一个好朋友以及一段心情联系在一起。
是初中一年级还是二年级?我还是那么轻狂的一个小姑娘。我的同桌叫慧,是一个大眼睛、弯下巴的女孩子,我一直觉得她长得天然的一种美,可是她自己老是觉得自己胖,存着心结。
十三四岁的初中生,其实该是多么容易快活的。可是我们不。当然,课间依然打打闹闹,可是心里是有忧郁的小秘密的。当然啦,是因为男孩子。1993年夏天,是“十七岁那年的雨季”,当我还不晓得林志颖的时候,我就已听到这首好听的歌。
哈哈,那当然是在学校的文艺晚会上面。小小年纪,已经拒绝不了脂粉的诱惑,趁着表演节目的机会,打扮得像穿花的蝴蝶,只希望在台上翩翩起舞,眼睛里是瞧不起底下一众小男生的。然而当我兴致勃勃地坐在台底下,看到高中部的学长轻轻唱起这支忧郁的歌,却忍不住怦然心动。哈哈,当然,怦然心动的是台下一众小姑娘。
晚会后我们心照不宣的开始打听关于这个学长的个人信息,互相交换心得体会,诸如“他的女朋友该是多么幸运,天天可以听他唱好听的歌”;我们已经晓得他的女朋友是我们一位小学同学的姐姐,一个标致的女郎。心里面酸酸涩涩的,不晓得叫不叫嫉妒。
那个时候,谁会想到生活中不仅仅是歌声。
我和慧会在各种场合遇到那位学长,多么遗憾,现在我已经记不得他的名字,我们权且称他为“琛”吧(这个字很是漂亮呢)。琛在操场上打羽毛球的时候,我们会在一边默默地看着,不说话;遇到的次数多了,琛偶尔会朝我们微笑。几年后读到张爱玲描写她见到胡兰成的感觉的那句话,真象极了我们当时的情怀。我和慧从此相约,她叫“清清”,我叫“浅浅”,寓意我们的友谊像溪水一样清浅,没有负担。我想慧是清纯的,当得起这个名字;我呢,轻狂的我已经懂得放低姿态。
青春期的时光和心情一如清浅的小溪流过,当我和慧都升到初三,琛高考已经结束了。他落了榜,准备复读。我们都很伤感。情歌王子挡不住失意,那个背影就像当年他唱的那支歌一样忧郁。再后来,他放弃了复读,在繁华的闹市接手了一家音像店。我成了那个小店的忠实顾客,他给我录了几盒磁带,推荐诸如刘德华《谁人知》、《口琴别恋》一类的歌给我。渐渐熟识起来。我终于造次,在找不到任何理由一天三次的往他的店里跑的时候,我塞给他一封情书。哈哈,本姑娘年少的时候情书写得可真是不少。据人称文笔优美,颇能打动人心。信里边无非是劝他重新振作,外加自己乱七八糟的心情描述。
没有回音。我也再不敢踏入音像店一步。
后来店子关门了。慧说好像琛到广东打工去了。
多年以后,我的一位小学同学问我,是不是给琛写过情书。我大窘。那个女孩子说她见到过这封情书,说琛其时是有那么一些得意的。哈哈,本姑娘年少的时候(啊哈,这样的口头禅只能意味着我已老了),在当地颇有一些名气,在琛失意的时候,这样的一封情书或者起到一些安慰的作用吧。虽然这封信叫别的人都看到了,未免使人发窘,我还是不会怪他,那个曾经得意和失意的琛。
因为琛,我和慧拥有了相连的笔名,我懂得了谦虚,成就一段清清浅浅的青春故事。
青春,如此美好。哈哈,在我还未年老的时候,已经深深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