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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潘静的番外(上) 凌晨。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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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实在受不了那个自以为是、自我感觉非常优越的死胖子对别人的鄙视和晃动的白眼,冲过去直接一拳给在了他左眼上,看着他捂着眼睛在地上哀嚎的样子,我心里的恶气终于抒发了出来。心情大好的我也不去在乎周围那群已经傻掉的少爷小姐们,还有急急赶过来的幼儿园老师,趁着混乱,我头也不回的从幼儿园的大门走了出去。人和人之间,从来都是平等的,所谓的区分,只是人们自以为而已,那个死胖子凭什么以父母的地位来提高自己,贬低他人。虽然,我不知道一拳出去后,接下来会面对些什么,但是我毫不后悔今天所做的事,能给那个死胖子一点教训,我认为值得。
漫不经心的在厂区内乱逛着,我忽然被前面推着小车的两个人吸引住目光。一个阿姨和一个小女孩艰难地推着小车,小车上摆满了蒸笼,他们应该就是死胖子经常说到的卖早餐的贫困母女吧!平常我家餐桌上摆的白白嫩嫩的小笼包,我的最爱,应该就是出自她们之手。不过,那个小女孩应该和我差不多大,但是这个时候都应该在幼儿园,她怎么会一个人在路上推车?我好奇的跟了过去。
她们进入到了厂里的宿舍区,那是被死胖子称为“贫民窟”的地方,平常他们从来不屑于到这个地方来,甚至连周边的路都很少踏入,好像会对他们高贵的身份造成侮辱一样。这群自以为是的人,我不屑地撇了撇嘴。眼看那对母女已经进入,我忙悄悄跟了上去。
将小车停了在院子里,那个阿姨伸手整理了一下小女孩的短发,然后说了些什么,那个小女孩摇了摇头,阿姨叹了口气,转身走到一间宿舍前,掏出钥匙开门进屋。小女孩低头站了一会,也跟着进去了。不一会,小女孩拿着一张小板凳走了出来,靠着墙壁坐在院子里,她抬起小脸闭着眼静静地感受着阳光。那张小小的脸庞在阳光下发出柔和的色泽,全身上下透出一种特别的亲切感,让人忍不住想靠近。轻轻地走近她,我终于看清楚了她的模样。一张小小的脸庞有点偏瘦,越发显得下巴小巧地令人心疼;粉色的嘴唇边噙着微微的笑意,虽然略显苍白,但那抹笑容却让我倍觉愉悦;一双尾处略弯的眉毛下是紧闭着的双眼,长长的睫毛在阳光的照射下,在脸上投出扇形的影子;因为笑意而弯弯如新月的眼睛,眼角微微上挑着,让我禁不住想象睁开后的双眼是什么样子。散碎的短发有几缕垂到眼前,乌黑发亮的色泽。你留长发一定很好看!我轻轻地说。
忽然,长长的睫毛动了几动,她似乎要睁眼了。我像是做错事偷窥的小偷,心虚的转身就跑走了。
第二天,我开始加入到宿舍区孩子们的团队,渴望能再见到那个小小的身影,但是似乎一直没有看到那个小女孩。我有点失望,因为我不知道她的名字,死胖子从来不屑于说,而院子里的孩子们则是不知道。她似乎是被遗忘在一个冰冷的角落,没有同伴、没有朋友、甚至连幼儿园都不上,但是还能在温暖的阳光下露出比阳光更温暖的笑容。她,究竟是怎样一个女孩子?
那天,我鼓起勇气来到了她的摊位前,假装没有带钱,硬是把我外公送给我作为最喜欢的一对发饰送了一个给她。我想进入到她的世界当中,我想知道,为什么她能在如此逆境的情况下,还能拥有这么坚强,这么淡然的心态。
她果然很意外,一双带着惊诧的深栗色清澈眼眸愣愣地看着我,虽然是在发呆,但是眼中已经没有了那层冰冷淡然的神色。呵呵,在心里偷偷笑了笑她露出的可爱表情,假装她是怕我反悔,伸手拉过她纤细的手指,立起我人生的第一个誓言。
从那以后,我终于知道她的名字——凌晨。很好听的名字,但是却让人感觉到一种与世隔绝的落寞,就像她不说话的时候,淡然中带着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之外的冰凉,散发着不食人间烟火一般的气质。但是我不管!既然我决心要和她成为朋友,那么,就算她是天上的仙女,我也要让她和我一起体会成长,体会人生中的酸甜苦辣。
我开始加入早点摊,帮着凌晨卖早点,虽然笨手笨脚的经常帮倒忙,但是她们从来没有责怪过我,而凌晨的眼睛在和我对视时,始终带着那温暖人心的笑意。而凌晨也终于肯和我一起在户外与其他同龄人一起游戏,虽然她加入的很少,但是运动过后,她瘦瘦的小脸上泛起了健康的红晕。我最喜欢这时的她,因为让我觉得她开始变得真实,不再是一个美丽的虚弱幻影。
那天,我无意间听到了凌晨的身世。
自从我打了死胖子以后,我们这个班的人开始集体排挤我,我无所谓,反正和这群虚伪的人交往也没有什么必要!但是,那个死胖子竟然敢取消凌晨,我直接冲了上去拿着死胖子狠狠打了一吨!老师终于生气了,要我到幼儿园门口罚站,走到门口,我径直走了出去,不理会身后老师要叫家长的气急败坏和死胖子恶心的嚎哭声!
因为打架,我的裙子变得又脏又破,不想让凌晨看到担心,我直接回到家中。刚想掏出钥匙开门,忽然听到家里传来爸爸和外公的声音,是外公?!哈哈,外公过来了!我高兴的就想喊,但是却听到一个熟悉的名字,我咽下了到嘴边的呼喊,竖起耳朵听里面谈话的内容。
“是给了凌晨那个孩子吗?”
“是的。”
“恩,凌寂捡到的那个女孩儿……”
“是的。”
凌寂?这不是凌晨爸爸的名字吗?捡到?难道凌晨是……
“哎,凌寂是个人才,如果性格不那么……哎,可惜了……”
“他都是为了救我,才会……”
“真不知道你们厂的领导是怎么想的,那么严重的锅炉渗漏事故,早就应该听凌寂的好好预防一下。结果……哼!”
“现在厂领导已经意识到了,也做了相应的调整和改善。”
“……”
我呆住了,这么说来,凌晨的爸爸是为了救爸爸才牺牲的吗?
“哎,还是别提这些不开心的事吧!对了,静儿是把阴阳天珠都给了她吗?”
“不,只给了阴珠,阳珠还在静儿这里。”
“既然给了,就算了吧。天珠本来就是那孩子的,凌寂托我们保管也是出于对孩子的保护。毕竟,凌寂暂时只能保住孩子,天珠对于他那种家境来说,被有心人看到,可能会引起灾难。本来想做成孩子们经常扎的发饰,会减少别人对天珠的注意力,没有想到静儿这性子。哎,我怕哪天她会连阳珠都送了出去。”
“呵呵,从她们认识后,静儿对阳珠非常珍惜,她托凌晨帮她制成了项链,天天戴在身上,洗澡都不曾拿下。现在,静儿和凌晨的关系非常密切,前两天静儿还和我说要同凌晨一起上学,否则就不读书了。”
“呵呵,这两个娃娃,还真是有点意思啊!呵呵~~!天珠认主,既然现在都还没有丢失,那就说明凌晨和静儿都可以驾驭天珠。就让这两个孩子去吧!至于上学的事情……我去和厂长谈。”
“可能是因为副厂长的缘故,我和厂长提过很多次,但是每次都被转移话题。呵呵,这次爸爸你亲自出马,肯定能成功了。”
“哼,这些个鬼头子,人都已经去了,还在这卡着捏着做什么呢?!明天看我这个老头子的!对了,静儿也该放学了吧?!走,走,今天和你一起去接她,给娃娃一个惊喜!”
“呵呵,好的。”
我楞在门外,脑子里乱成一片,全是一些我无法理解的东西。爸爸和外公开门后,就看到我在门外狼狈的样子。
当晚,爸爸难得的给我讲了一夜的故事。我才知道,原来爸爸和凌晨的爸爸凌叔叔是同学,大学毕业后都分配到建华厂里当工程师。凌叔叔很有才华,但是性格过于耿直,看出厂里的锅炉需要进行整改,于是写了一份详细的整改计划交给了厂领导,但是不懂交流的他和副厂长之间屡次起过争吵,最后计划被搁置了下来,而凌叔叔也被降级当工人了。后来,爸爸和妈妈结婚走到了一起,不久凌叔叔也和阿姨结了婚。那次,厂里组织去A市郊区群山春游,在山中,凌叔叔发现了一个婴儿,在早春清冷的晨风中赤裸着小小的身子,竟然不哭不闹,深栗色的眼眸纯净清澈地如同上好的琉璃,正静静地看着林间渗漏的阳光。凌叔叔忙脱下外衣把婴儿包裹着抱起来,逗弄时发现婴儿紧握着的两只小手分别抓着一颗深蓝色的珠子,那珠子晶莹剔透,似水晶却没有水晶透彻,似宝石却不像宝石光芒四射,透出的光线柔和,却又冰冷,就像蓝天的颜色和质地。凌叔叔将婴儿取名叫晨,象征希望、清新、充沛的生命力,将珠子取名叫天珠。当然,凌叔叔自己也没有想到,他所起的天珠,误打误撞的竟然是珠子使用了几千年的名字。
后来,凌叔叔发现了天珠的不平凡,每当凌晨生病或者情绪非常低落的时候,天珠就会发出淡蓝色的光芒。知道自己的家境无法保护这非凡的物品,为了避免引起有心人的觊觎,凌叔叔将天珠委托给我爸爸保管,并且一再叮嘱千万不要告诉任何人知晓。谁知外公偶然一次发现了天珠,并看出了珠子的不平凡,不停的逼问下,爸爸向外公坦诚了凌叔叔的事情。外公沉默许久,将两颗珠子带走制成发饰又送了回来。我出生之后,天珠竟然也发出了淡蓝色的光泽,第二天,爸爸就把天珠一左一右带到了我小小的手臂上。
过了一年,厂里就发生了一次事故,为了加紧完成年底的任务,所有的锅炉都是超负荷工作,一个不堪重负的锅炉忽然泄露,炽热的钢水倾泻而出,当时还在巡视厂房的爸爸就站在裂缝的下面,在旁边的凌叔叔不顾自身的安危,奋力将爸爸推开,结果自己被滚烫的钢水浇了一身。那年,凌晨3岁,我1岁。
我假装睡着骗过了爸爸,但是却辗转反侧了一个晚上,知道了凌晨的身世后,我已经无法平复心情。凌晨原来是个孤儿,而那两颗神奇的天珠竟然是凌晨的所有物。而我,为什么也能让天珠发光呢?我不懂,也不想懂。
只要能和凌晨继续做朋友,其他的,我什么都不想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