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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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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晒也该晒死了。
顾往双手抱怀,坐在树荫下的磨盘上以俯视的视角看着昏迷在土路上还暴晒在阳光下的女孩。
她躺在那里少说有半个时辰了,就是顾往静坐在磨盘上看热闹,也不得不为了躲太阳好歹挪了些位置。而那姑娘却硬气地继续在地上躺着。
顾往啧了一声。
能躺倒现在也挺让人佩服的。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顾往没有什么见义勇为的优良品质,也不稀罕别人落他的好。
他就只是来看个热闹,顺便偷个懒。
他刚刚背着筐上了山路,就看见老远处的地上躺着一片红。好赛在路上杀了只牛。
顾往越走越近,这才看出来是个人。穿着红衣服,还是个女的。
樊城是个不入流的小城,经济不发达,没什么商人经商,也没有美景。这个皇帝不怎么瞧得上眼的小城就是靠着邻着敌国这一方面刷着存在感。但现在看来,敌国对这个小镇子也没什么兴趣。
要山没山要水没水的,还交通不发达,山路不止十八弯,一座山你能绕一天然后回到半山腰。
但也就是因此,偷渡的家伙基本上就从这转来转去,小城的人也大多靠着这群人来推动经济发展。
最近偷渡的家伙少了不少,不少人家的米桶居然开始告急了。
而现在,他平时上山捡柴火的破路上躺着个人。没见过,偷渡者的几率大得很。
而他守着她,也是个可能让他赚点小钱的方法。这人面生,想来是第一次来樊城,缺个引路的。一身红衣,他过去摸过,料子挺好,胯上还有个牛皮的小腰包,上头深深浅浅地刺着些小花,想来是个有钱的家伙。所以,他就在这等着,等她醒了就给她引个路,引完跟她要点人情费。
主意不错。
顾往没有趁人不备的想法,目前也没有走空门的准备,所以,假使这姑娘死过去了,那她身上就算明晃晃带着金首饰,他也绝不会看一眼。不义之财,还容易引火烧身,他没兴趣。
但她没死,还带着个腰包。
那他就有钱可挣。
顾往的如意算盘在心里打得噼里啪啦地响着。但是,噼里啪啦了一阵,就没劲了。
这死丫头怎么还不醒?!
这都一个半个时辰了!
照平常他柴火都捡完现在正屁颠屁颠回雇主家那呢!
要不是顾往刚刚摸过她的脉,否则说她死了他也信。
而现在,不管她死没死,顾往都不准备和她耗下去了。他还要回去交差,不能把整个下午都浪费在这个来历不明的家伙身上。
顾往下了主意,跳下了磨盘,拍拍身上的土,又背起了竹筐。临走时,他还看了眼地上的一摊红衣。
还以为会在最后关头醒过来。看来想多了。想多就想多吧,现在也不关他的事了。
但当顾往背着柴火回来时,再看见地上的一摊红,他就没办法不管了。
那不再是一摊蜷缩在地面上的红衣,而是一摊新鲜的血迹。新鲜到还有些粘稠。
顾往皱了一下眉头。那姑娘呢?
顾往把筐靠在中午时他坐的磨盘旁,开始人肉地毯式搜索。血迹新鲜,应该刚流出来不久,如果是那小姑娘流出来的,如果不是被人带走,那她一定就在这附近。
想到被人带走的可能,顾往又仔细地检查了下地面。没有纷乱的脚印,也没有马蹄印,姑且可以判断不是被人强行带走的。
不是被人带走,那能去哪呢?附近这片的树林已经被找过了,再远也不太可能,要想离开,要么上山,要么下山,而他自己刚从山上下来,所以她不会在山上。
那就是下山了。
想到这,顾往便放心了。山下就是樊城,只要她下山便可以进城。樊城没有宵禁,是官老爷管不着的地方,地痞流氓虽多,却不主动招惹是非,所以她很是安全。
既然她是安全的,那就不关自己事了,自己算是个事外人,这些事他也没什么心思掺和,他为人处世的基本原则就是事不关己就不多加注意。人命什么的算特殊情况处置。
顾往再次背起竹筐,往山下走去。上路时还不忘把带血的沙土给埋住。
这血在这摆一摊,迟早得闹出事来,倒是不如让它没出现过。
顾往吹着口哨往山下走去。身后榕树上,坐着一个婀娜的身姿。
衣红如枫,肤白如雪,衣角卷着些许泥沙,却不显半分狼狈。
“多事。”单轻澄微皱眉头,好看的眼睛露着不满与心疼,言毕,一卷红衣,跃下树来。
树后走出一个穿着白衣的女子,穿着件素色斗篷,戴着帽子,看不清脸。
“阿澄。”白衣女子轻声呼唤着。
单轻澄闻言,僵硬地站在树下,回头,憋了好久才翻了个白眼,道:“尚艺漪,说实话,这么恶心人的叫法是不是从师叔那学来的。”
尚艺漪浅笑,摘下斗篷帽子来,欣然回答道:“是。阿澄。叫法挺好听的,有意见?有意见憋回去跟师叔说。”
单轻澄转过身,对着尚艺漪好笑道:“诶尚艺漪我说你这个人,老大不小了,跟师叔学个什么劲呢?”
尚艺漪绕过她,径直走到原本有着血迹的地方,背对回答道:“好玩,不行吗?”
单轻澄勾了勾嘴角,又翻身上了树:“好玩?好玩也要有个度啊。你在这繁华人世间玩了得有十三年了,打算什么时候回天庭?别是玩上瘾不舍得回去了。”
“十三天。”尚艺漪踢了踢地上的石块,“天上不到半个月的时间,玩得久吗?”
“对于师父他老人家而言,你下凡一天他就如隔三秋,自己好好算算,你下凡十三天,他老人家过了几个春秋了。”单轻澄摆弄着榕树叶,半调笑半认真道。
尚艺漪轻笑出声,不作回答。
“你看看你,聊天都聊不过三个来回。这都无趣成这样了,真不知道是怎么在这么热闹的地方活下去的。”单轻澄百无聊赖地数落着。
尚艺漪俯下身,用手扒拉开血迹上面的沙子,好一会儿,才回应道:“四个来回。”
“啊?”单轻澄诧异道。
“五个来回了”尚艺漪低着头,目不转睛地看着猩红的沙土,“还有,我是靠着吃饭喝水活下来的。”
“……”这种情况下,单轻澄只能不理睬了。
这终结话题的能力……
真不愧是静世真君的亲传。
比不了,真心比不了。
“老实说吧,”尚艺漪拍掉手上的沙土,走到树下,“这假人偶做了几天,用了我几支血胶?”
单轻澄咧开嘴,灿烂而看似单纯地对她笑了笑:“八天,血胶用了……不多,只用了一坛。”
“一坛?不止吧。”尚艺漪右臂一伸,把树上红影拽了下来,“说,是一坛还是一潭?”说着,还用手比划了两个截然不同的大小。
“……后者……”单轻澄忙不迭地转到尚艺漪身后,伸手锁住尚艺漪的双臂,“好师姐,我知道,为了你最最最亲爱的阿澄,你是舍得的……”
尚艺漪挑眉:“您老人家能告诉我您哪里值得我舍得吗?”,说着,反手把住了单轻澄的双臂,面对她:“一潭,哈?把你的血放干净也做不出来这么多吧。”
“师姐……我错了……”单轻澄眨巴着眼,撅着小嘴,“我错了……”
“给我一个不打你的理由。”尚艺漪星眸中透着寒意。
“我回去……帮你把落日子找到,您安生地呆在人间快活撩汉,你看如何?”单轻澄说完话,又感到双臂一麻,“我错了,不是撩汉,是享……享受人生……”
接着,单轻澄顿时感到放松,双臂毫无知觉,好像先行回了天庭。
“记住你说的话吧。”尚艺漪瞥了她一眼,“落日子的事,你只需给我查个眉目便可,剩下的事,我自己玩。”
“得嘞!”单轻澄话不多说,放出红绫踏上,三两下升入空中不见,想来是直接去了灵信那里。
尚艺漪不禁笑出声来,她给单轻澄安排的任务,其实都不算任务,顶多只算是帮忙传个信给灵信,最后查资料什么的,还是要落在灵信身上的。灵信专司人间之事和消息什么的,天庭上从天君到仙侍,有事都问他,最后被人间称为“灵信真君”供起来,有什么不解之事便都去问他灵信,在人间也算是香火不错的了。
但至于这落日子……着实难寻。单轻澄之所以会做假人偶放在樊城,其实就是为了引出落日子的手下。早在半个月前,尚艺漪的师父,也就是静世真君,将寻找落日子的工作交付于尚艺漪,而单轻澄则被分配给尚艺漪做助手。
而尚艺漪在此之前分配给单轻澄的工作,便是想尽一切办法引出落日子的手下或同党。单轻澄在灵信手下的小文官那里了解到令众神闻之恶寒的淫鬼卸戒便是落日子的手下,便当机立断,要以着自己的模样做假人偶,故作昏迷柔弱惨状,引之。
至于为什么尚艺漪不赞成她做假人偶,其实单轻澄心里是明白的。
假若假人偶当真被卸戒盯上,而又发现此物并非真人,那必定会发怒且会想尽办法让人偶主人万劫不复,而人偶主人又与假人偶模样长相如出一辙的美貌,那又一定会让卸戒起淫心,所以,尚艺漪不赞同她做假人偶引卸戒,更不允许她以自己的模样做人偶。
让自己师妹为了自己的任务而去堕落门前走一趟,不值得,她也不希望如此。
所以她才使出灵力融了假人偶。单轻澄也知道是尚艺漪融的,所以没有多说什么。
但是……尚艺漪叹了一口气,一般的假人偶融了之后,至少会反出来其十六分之一的血胶,可再次利用的那种,但是吧,她刚刚融了人偶,还没容她去回收了血胶,就叫那捡柴火的小子看见了,然后,他就把价值连城的血胶给埋了……
这件事能让尚艺漪郁闷个把月的。
她只能权当那些血胶是为了任务牺牲的了。
一潭血胶,她炼了至少八年。就这么全部牺牲了。
尚艺漪忍不住啧了一声。
她留恋地回望了那片原本有着血迹的土地一眼,嘴里捏了个诀,四周风沙骤起,白色身影消失在了满天风沙中。
树丛里,顾往呆滞地看着尚艺漪的离开。
刚刚他下山后回雇主家,雇主训斥他效率太低,被罚再回来捡一筐。雇主家的小院后面有条山路能直接通到这里,很省时间,从那里出发到山顶都用不了一柱香,是方才雇主夫人的小侄女告诉他的。
他满心欢喜地走着这条路,想着捡完柴火还有时间去吃碗面,然后,就看见了尚艺漪一个人,又看见了尚艺漪离开。
他今年才十五岁,就看见这么骇人听闻的一幕。正常的孩子就会直接尖叫逃跑了,但顾往心底的声音告诉他:你绝对不能这么做!
他也不知道哪来的信念,但他真的撑到了尚艺漪离开后才开始大喘气。
他想大喊一声,但是发不出声音来,只能感觉到嗓子里呼呼地通气。
他好像哑了,看到仙女以后哑了。但他不敢确定,究竟是自己看到仙女以后哑的,还是被仙女发现自己偷窥而施仙术给弄哑的。
但他确实哑了,而且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
他一声不吭地回了雇主家,面也没吃——说不出话来,人家都不知道他要干嘛,只当他是个长相俊美的疯哑巴,给轰了出来。
回了雇主家也不消停,雇主夫人发现他说不出话来,便想把他给解雇,雇主看在他可怜,好歹劝了劝,雇主夫人才没有在当晚就把他扫地出门。但第二天,顾往一早起来就看见自己睡觉的谷房里平放着一份信件,大意是说雇主给他点工钱,再让他离开。压着信件的是两块碎银和三挂铜板。顾往轻笑,信件留在原地,拿了钱离开了。
他很穷,要另找活计。
顾往读过学堂,沦落到现在是因为参加了个复国的活动,被扔到这小樊城。这里只认力气和钱,什么墨水文化在这里连屁都算不上,顶多就是记个账写个“赤”字。
所以,他要离开樊城,去大城市,认文化墨水的城市。顾往在学堂时就被先生夸赞“神来之笔,落笔成章”,写个文章弄个风流雅士当当,好歹比卖体力的强。
他花尽了身上的钱,到了江州。
这是文人墨客聚集的地方,天天都会有人来这里写个文章题首诗词的,还有不少数的有赏诗词赛,取得榜首的可以得点银两奖励的那种。
好地方啊。顾往心想。
他对自己的文采并不抱太大希望,只是想找个不劳动的饭碗。来这里的人不少数都是来装装样子的,写几首打油诗就把自己当白居易,搞几首童谣就敢和辛弃疾比较的家伙数不胜数。真正有文采的还没多少。
所以他有信心在这群乌合之众中拿点名次。不求大富大贵,只为安身立命。
果不其然,到了晚上,不少各式各样的词赋比赛就出来了,顾往穿着叫花子的衣服,在宣纸上挥毫几句就轻易夺得榜首,没几个时辰,便腰包鼓囊,满手的礼品了。
他身上现在少说有一二两的银子,手里还有剩下一挂钱,住个驿站没问题了。
他还要换身衣服。也是,总穿着身破烂去被万众瞩目不怎么好看——好歹要穿正常衣服被万人瞩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