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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讨厌(捉虫) ...

  •   五点半的时候,一块儿打球的游手好闲三人组各回各家吃饭去,留下顾青书等三人还坐在篮球场边儿上看刚下班的工人叔叔们打球。

      顾青书吃东西很慢,捏着的一根橘子味小冰棒,基本三分之二都化成水流到他手上去,只有三分之一入了他的嘴里,把他颜色原本浅粉的唇瓣冻得绯红微肿。

      金潜瞧了瞧,评价道:“都是吃雪糕,怎么就你吃得满手都是?”

      顾青书一双狐狸眼冷冷地瞪过去,金家少爷便笑:“自己去把手洗了,洗完过来我这里有卫生纸。”

      顾青书立即乖乖抿了抿唇,跑去小卖部找杨婶子借用一下水龙头,洗了个手后回来,就被金潜拉着手擦水。

      高醒吃东西很快,雪糕用牙咬,几下就咔嚓了个干净,看金潜照顾顾青书跟照顾老婆似的无微不至,眸色都暗了几分,却又笑着调侃说:“怎么感觉青书才是金潜你弟弟呢?”

      金潜毫不客气地占青书便宜:“那是,我可不正就是他哥么?每天操心他有没有被他家二叔那群势利眼虐待,真是愁得头发都要白了。青书弟弟,怎么办,以后你可要孝敬你金哥知道么?”

      顾青书还未回答,就听高醒摆了摆手,笑道:“我是说金毛毛吃得满身都是,你好像不咋管的样子。”

      顾青书和金潜这才齐齐看向坐在小车车上面跟其他同龄小朋友们疯玩儿的金毛毛,只见金毛毛小朋友白色的小体恤前胸上糊了一片冰糕水,都硬了结成一片,汗水和在地上打滚弄来的灰尘混在一起,整个儿就跟小叫花子一样,还在那儿跟朋友傻笑。

      顾青书跟金潜当场愣住,金潜更是头大不已,走上去就把金毛毛提溜回来,一巴掌不轻不重地打在小朋友屁股上,说:“小混蛋,你是狗吗?成天在地上打滚,看回去老妈不收拾你!”

      金毛毛被打了个懵逼,呆呆站在原地,委屈巴巴地看着顾青书那用漂亮手指头撑着的脸颊,但顾青书却假装没有看见金毛毛的求救信号,扭开了脸去,隐晦地告诉毛毛小朋友这回自求多福吧。

      高醒旁观这一切,想着昨天金毛毛还跟他说讨厌顾青书的话,现在看来只是小朋友的一时气话,这哪里是讨厌呢?明明很喜欢,才会找顾青书撒娇。

      “看什么看,我告诉你,你看青书也没用,老子回去都要因为你被骂了。”金潜叹了口气,着急带金毛毛回去提前洗澡换一身衣裳,偷梁换柱,不然真是要被老妈教训连个弟弟都看不好。

      “对了,这里是电影票。”金潜脱下的衬衫口袋里摸出十六张电影票,拿在手里也很是有些厚度,就这么很平常随意地递给青书,然后捏了捏顾青书微微发汗,被夕阳映照得软得不得了的脸颊,“电影是六点半开始,青书你先自己过去卖着,我把毛毛送回去洗了个澡就出来。”

      高醒看着那一叠电影票,右手摸去了自己的裤子右边的口袋,那口袋里装着二十多张电影票……昨天听胖子说要拿电影票卖,赚点儿零花钱,今天上午立即就去剧院门口排队把剩下的票子全部包圆儿。

      “哦,还有,要是遇到姜力,别跟他废话太多,我不在的时候离他远点。”金家公子只是要跟顾青书分开一小会儿,便好似要分开几十年一样,有一堆的吩咐要说给顾青书听,“这样,高醒你没事儿的话跟青书先过去,要是碰到个染着黄头发的瘦竹竿,拉着青书去影剧院里面就行了,你们两个直接进去,躲着点儿。”

      高醒心脏猛烈得跳动着,大概是意识到再过几分钟,就是自己与顾青书的独处时间,但却表现得很正常,问道:“怎么了?那个叫姜力的是谁?”

      “嗐,反正跟青书没有关系,是他们上辈人的事情,青书他爸造的孽,姜力的爸被青书他老子打死了,还一分钱没赔,姜力初中没读完就辍了学,在外面瞎混。每次喜欢堵青书的路,不过白天他们一般不出来,就晚上出来去迪厅玩儿。”金潜简短的解释了一下,再三叮嘱高醒,“总之帮我盯着点儿青书,我很快就过去。”

      高醒不喜欢金潜说的‘帮我’二字,明明是顾青书的事情,这两个字就显得领地意识太强了,这两人应当还不是那样的关系才对……

      “放心吧,怎么能说是帮呢,朋友之间不需要说这个。”高醒微笑。

      金潜也笑,拍了拍高醒的肩膀,紧接着又蹲下来摸了摸顾青书的额头,检查完毕顾青书没有哪里不舒服,便对顾青书和还坐在那里的高醒摆了摆手,抓着小弟金毛毛就一块儿飞驰回家去。

      蓉城茶厂的篮球场上,运动的男青年们越来越多,周围刚下班准备回家吃饭的同志们三五成群地推着自行车,在不远处的小学街上买菜。

      小卖部更是热闹,一连串的小朋友接到了刚下班的父母,就闹着要买零食,于是纷纷被打了一顿,哭声此起彼伏。

      高醒在这里生活了四个多月,早就习惯了这样的傍晚,这样平凡又温馨的傍晚。

      可今天的傍晚于他而言依旧非比寻常。

      他的右手还放在自己的裤子口袋里,迟迟没能将那被他握得大概都被汗浸透的电影票拿出来。左边坐着的是他忽地不敢正面凝视的顾青书。

      傍晚的风带着丝丝凉意从顾青书那边徐徐而来,其中夹杂着无法言说的香气,像是橘子汽水的淡淡甜味,又像是硕大的紫葡萄散发的清香。

      “高醒。”

      突然,身边的少年声音甜甜地喊他的名字。

      高醒呼吸都为之一窒,心跳声大的像是全世界都能听见那样,让他紧张。

      他努力告诉自己,让自己正常一点,平静一些,于是偏头去看对方。

      却见上辈子看一眼都是奢望的顾青书正在夏日通红的晚霞下,眸色温柔地望着他,漂亮地狐狸眼中不是陌生与排斥,干净地像是一池星星,在幽幽发光。

      少年不知什么时候把短发后面的小马尾散开,蓬松的长发柔软着,随着晚风落在胸前,几缕不安分地被风吹拂到顾青书瓷□□致的面上,甚至有一根胆大妄为的夹在少年绯红冰凉还带有雪糕甜味的软唇上。

      夏日火红夕阳下的少年吐出那同心脏一样猩红的舌,推出那根黑发,然后慵懒随意地将落在胸前的长发撩去背后,细白的手指头便被黑发依依不舍地缠绵了几秒,手腕上因为挽起袖子才露出来的红绳铃铛在此刻细细作响,叮铃铃地,唤醒对面眸色逐渐加深的高醒。

      高醒还光着膀子,汗水蒸发地差不多了,身上明明冰凉凉的,他却又觉得自己正在燃烧。

      “嗯?”他听见自己声音该死的古怪,一定很古怪,像是粗粝的石头互相摩擦发出的声音。

      “第一次见面就麻烦你,真的很不好意思,金哥就是太小心了,其实我一个人去也没有关系,那片儿我很熟。”狐狸眼的少年笑起来即便没有勾人的意思,也迷人得惊心动魄,“不过既然你答应金哥了,今天就只好委屈你陪我去一趟影剧院大门口卖票了。可能对你这种从北京来的有钱人来说,或许有点丢脸哦,现在逃跑还来得及……”

      逃跑?

      高醒摇了摇头,黑发落在额前,些许碎发遮住眉眼,想说一句他不会逃,却半天找不到自己的声音,只是看着顾青书的笑,第一次感受到蓉城的美,他想他将永远爱这座小城,热爱这片土地,和这个盛夏。

      他在此刻才终于有重活一回的战栗激动。

      他知道顾青书的一切,知道顾青书和金潜高中毕业后才一块儿白手起家;知道顾青书有心脏病,后来用的人工心脏;知道顾青书厌恶喝酒的男人;知道顾青书喜欢绘画读书;知道未来的顾青书除了金潜没有任何亲人;知道现在活色生香的少年没有活过二零一四年的冬夜。

      他上辈子其实能找到的资料并不多,金潜将所有关于顾青书的资料都保护得很好,好像就连名字都不愿意被其他人念在唇间。不过只知道这些事情就够了,足够他来改变这一切,来篡夺一切。他要用救顾青书姐姐的命来换取信任,要从现在就带着青书创业来获得真心,要把他确信是他生命意义的顾青书抢过来!他会比金潜更好更有钱更爱眼前人!

      不过在此之前,高醒表示自己可能需要克服一下一面对顾青书就说话不利索的局面。

      与此同时在察觉到高醒看自己的眼神又变得非常危险的时候,顾青书笑容都淡了一些:果然,这个人,有点讨厌。

  • 作者有话要说:  青书不是能够被强取豪夺的类型呢,既吃软不吃硬,又很恋旧重感情,哈哈~等金哥开窍后,老高的追妻之路就更难了呢~爽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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