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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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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喜欢隔壁班的一个男生,却只敢在经过他们班教室的时候快速的往里瞄一眼他的座位,或者在广播操的时候偷偷扭过头找寻他的身影。他喜欢打篮球,于是擦窗户就成了每次正大光明看他的好机会。嘿嘿,傻丫头一个。其实,过去的自己,虽然是个胆小鬼,但喜欢一个人心情却是这么的纯真。反而长大了,工作了,却不懂得如何去单纯的喜欢一个人。
不知道那个男生在不在,我努力踮起抬起头,向篮球场张望,哇塞,果然在呢。虽然事隔十几年,可是他穿着校服打球的样子还是一眼就能认出来,一点都没变哦。(作者:拜托,人家当然没变了,是你穿越了好不好。。)。不过,我开始怀疑我当年的省美观,这分明就是个小鬼头,目测身高也比我高不了多少嘛,少男式冬菇头,肤色也不够健康,还架了副眼镜。充其量也就笑的时候略为可爱吧。我到底喜欢他什么啊?难道是喜欢他功课好?那次收到他交给我的情书,心脏好像快要蹦出来一样,可是后来才知道那封情书不是给我的,只是让我帮忙转交给朱安娜而已。
小鬼,你不合我胃口。再见。我对着窗外他打球的身影吐了吐舌头。
“苏茉儿,你又在偷看人家打球啊。。。”背后被人一拍。
又是朱安娜,我没好气的翻了翻白眼,扭过头。“拜托,我在擦窗户好不好,谁有那闲功夫偷看那些小鬼打球啊。”
“小鬼?苏茉儿,你以为自己多大哦。行啦,我不妨碍你咯,我要去倒垃圾了,你呀,你慢慢看吧。”朱安娜一个华丽的小转身,拎着垃圾桶走出教室。
我把头扭回来,视线又飘到了球场,真的不合我的STYLE嘛,所以说人的品味是不断提高变化的。
我的第一个男朋友,是在念大学时候认识的,高我两届的学长,戴着一副眼睛,很斯文,我们的相识源于某次我在图书馆看书,出来时把手机忘在了桌上,是他捡到了我的手机,并送还给了我。所以,觉得他是个很善良,又正直的人。在之后的相处中,也一直觉得自己没有看错人,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一切都是安稳而又平静,而且,打算等我毕业后就结婚。他毕业以后找到一份在外资企业的工作,由于他的努力跟上进,才一年的时间就升了经理,收入也一路高涨,于是应酬多了,陪我的时间却少了。人总是会变的,因为周围的环境在发生着变化,某个周末,我想给他个惊喜,没有通知他就去了他家,却让我看到他跟别的女人在床上,这个女人是他的助理,而且他们有染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我,真是后知后觉的可以。当时的我,用伤心欲绝四个字来形容,也不为过。
“啊,安生。啊!!!!”
“安生来了,快看啊。”
一阵阵此起彼伏的尖叫声把我的思绪拉了回来。
我看到周围的女生都朝一个方向涌去,谁啊,这么大排场,怎么个个都跟花痴一样,我朝着她们走过去的方向看,一个瘦瘦高高身影从走廊那头走过来,身后围了很多女生,都是一脸含羞,眼冒桃心。
原来是他啊,安生,anson。安源中学高中部二年级。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他应该是上学期刚从曼哈顿转校过来。才来一个学期,就已经是学校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风云人物了。为什么我们学校会有这么一号人物,说来话长了,呃,对了,忘记介绍了,安源中学,也就是我的初中,是市里数一数二的重点中学,每年都有很多人挤破头想进来,那为什么像我这么平庸的小孩子也能来这念书呢。那就要感学国家的9年制义务教育了,安源初中部有20%的入学名额是来自于住宅划分区域的。我家正好属于安源中学的区域,所以小学毕业后,我很走运的被直接分到了安源。
安源中学是在20年前由亚洲知名的安氏集团出资所创办的学校,因为安氏创始人安庭先生的祖籍就是我所在的这个城市,所谓发家不忘本。所以学校的名字就叫安源。而安生就是现任安氏集团总裁的儿子,之前一直在美国曼哈顿念书,而在上学期,突然转校过来。根据当时的小道消息称,他是被曼哈顿的学校开除,原因不明。不过这些小道消息丝毫不影响他身上所套的光环。有钱人家的公子,又是美国来的,178公分的身高,英挺的五官,这对学校里的这些十几岁无知少女来说,简直就是致命的吸引力。
是不是有人要问,那我有没有也受他吸引呢,真抱歉,答案只有两个字,没有。人都是有自知之明的。像我这样默默无闻,无脸无胸又不聪明的类型,和那位大公子,是不可能有任何交集的。别说是喜欢他,就连想,都不敢去想。所以在当时关于他的一切,我也并未多加关注,只知道他高中毕业后又回了美国。不过他的妹妹安芸当时倒是跟我同班,他们两兄妹是一同转学过来的。只是安芸平时很少来学校上课,听说是身体不太好。所以我对她的印象也不深,同班了两年半,也没说上过几句话。
看安生走的方向,似乎是朝我们教室来的,莫非来找安芸?今天安芸有来么,刚才坐在教室的时候我也没有留意到她。
尖叫声由远及近,哇塞,太夸张了吧,以前我怎么没觉得这些小丫头们如此花痴,跟见到F4一样,受不了。果然是来我们班的,他径直走进了教室。
终于见到一个不是少男冬菇头的了,微长的头发,有点凌乱,白色衬衫加黑色的高中部制服,一双NIKE的纯白帆布鞋,我想这大概是我第一次这么仔细的观察他,并看清楚他到底长什么样子,一双狭长的丹凤眼,鼻子很挺,脸有些消瘦,肤色有些不健康的苍白,却不影响他的帅气。他手上拎了一只粉红色的书包,走到第三排第三桌,放下书包然后扭头走出教室,从到到尾没有看过在场任何一个人一眼。
冷冰冰的,这小孩,一点都不可爱。不过长的还算符合我的审美观。突然发现自己居然一路盯着他,目送他离开,呃,29岁的我,应该已经对校园美男免疫了,此举未免有点失态。继续擦窗,卖力擦窗。我挽起袖子,拼命在窗上哈了一大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