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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三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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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居走出大门,发现今天的阳光不错,暖洋洋的,有种可以驱散心中阴霾的力量,他的嘴角不自觉地上扬,今天我要做好每一件事,唐居迫不及待地和邻居小毛打了个招呼,朝公车站走去。这时,他突然觉得左脚被绊了一下,低头发现鞋带正松松垮垮地塌在地上。
唐居蹲下身去,把鞋带系好,然后站起身来,拍了拍衣角上的灰尘。
这些动作,一共用了三秒。
当唐居抬起头时,他发现不远处201刚好要起步,便想也不想就冲了上去,可还是慢了一步。气喘吁吁的他,还来不及喊出“等一下”,车门就他离他两米的时候稳稳地关上,发出并不巨大的机械的声响。
车子10分钟一班,唐居看了看手表,时间还很充裕,只好把心里的懊恼收起来,继续等下一班车。
唐居顺利地坐上了下一辆201,也顺利地在站点下了车。只是他心里慢慢生出了几分焦急。
他朝码头的方向望去,发现一艘大轮船刚好停靠着,太好了,他买了船票,飞也似地往上船的入口冲,一定可以赶上这趟船的,他想。
轮船10分钟一班,如果唐居赶上了这班船,他就只是被耽误了10分钟,时间仍然很充裕。
突然传来的汽笛的声音很是刺耳,通道那一端的大门,在唐居离它还有四米的时候关上了。关门的大叔满脸的抱歉。
唐居停了下来,跑动的剧烈让忽然停下来的他开始浑身发热,他甚至可以清清楚楚地听到或者说是感觉到自己的心跳,那么急促。他看着轮船渐渐开远,心里生出了一种悲哀,,其实即使迟了20分钟,他仍然可能不迟到,这就是提前出门的好处,可是错过一辆公车或是轮渡,还是让他有一丝无力,这是怎么了?自己平时也不是这么敏感的人啊,唐居深呼吸了几次,平常心,平常心,他在心里默念。
刚踏进办公室,就看见同事胖子愁眉苦脸地看着他,“唐居你个倒霉蛋。”
“咋了?”
“刚才李总来了,说是要找人陪他去C城跟项目,谁不知道你最合适啊,李总也是摸准了你平时都在,可那个小细,平时都是揣着闹钟抠着时间来的,今天居然破天荒地来了个大早,还自告奋勇要陪李总去,怎么说他也是王总的外甥,李总也不好意思拒绝。”胖子讲得是义愤填膺、唾沫横飞。
“哦。”唐居轻轻地应了一声,说不失落时骗人的。
“我说唐居,你怎么就这么笨啊,平日里就数你来得最早,那个小细是不是从哪儿听来什么风声,才故意来得那么早的啊,都不知道是从哪儿蹦出来的。”
胖子平日里对唐居很是照顾,有种护犊的感觉。唐居勉强地朝他笑笑。
“喏,他还把去A城的烂差事留给你了!”胖子忿忿地把文件砸在桌子上。
C城,A城,不知情的人是不知道这两者之间的差别的,一个是公司的重点项目,一个事公司的鸡肋,更何况,C城的项目能跟着李总……
去A城的车上,唐居有一点儿恍惚,其实这,也不过是一点儿小事,可是其实每个成功的人士不是都是这样一点儿一点儿抓住每个机遇,然后站得越来越高吗?
唐居也不是那么看不开人,可是总觉得自己今天有些怪怪的,甚至开始回想自己以前错过的那些机遇,错过的人,错过的事。
唐居陷入了无边的回忆中,直到被一个凶狠的声音惊醒时,还有些晕乎乎的。
“看什么看!”男子的面目狰狞,“我说你呢!”他恶狠狠地盯着唐居,“快把钱都拿出来!”
打劫,原来是打劫。
两个很壮的青年,冲唐居大喊的青年负责拿乘客的现金和贵重物品,另外一个握着刀的青年,留着长发,居然在笑着的,正在车厢前方监视着。
车厢里其实乘客并不少,好几个也都是人高马壮的年轻人。可是,大家都只是乖乖地摸出钱财,只希望能够消灾,唐居发现自己在微微地颤抖,像之前赶船时一样,可以清晰地听到自己的心跳声,他心里有种冲动,可还是被恐惧压下了,刀子明晃晃的,闪着寒光,阳光灿烂的天气,唐居却觉得冷。
“行行好吧,这是给我儿子治病的。”一个老头的嘴唇哆嗦着,并不清冽的眼里还闪着泪花,他的双手因为恐惧正剧烈地颤抖,却死死地抓着有些破旧的包,不肯放开。
“啪!”青年打了老人一个耳光,那个年龄可以做他父亲的老人,一把扯过布包,“少罗嗦!”
耳光的声音那么响亮,唐居都能感觉到那火辣辣的,虽然不是打在他脸上,可他甚至开始有了耳鸣的感觉。
车子一个急转,开上了另外一条岔路。
“你往哪儿开!”那个长发青年把刀顶在司机的脖子上。
“不是这条路!妈的,你是要往哪儿开?”长发青年开始变得狂躁,“停车!停车!”
短发青年往车窗外打量,“这是往派出所的路!”
“再不停车我捅死你!”司机的脖子已经被划破了皮,往外渗血。
车厢里其它的年轻人,眼神中似乎也有种热烈的冲动,可没有,还是没有任何人站出来。唐居觉得耳鸣更加严重了,而且口渴得不行。他似乎看见了自己英勇地冲向持刀歹徒,将他制服,可他明白,自己正恐惧地坐在座位上,一动不动,只是祈祷司机可以识相地停车。
司机没有停车。
从长发青年一刀捅进司机的身体,到车子失控翻到在路边,到唐居撞上车窗晕过去,一共花了三秒。
唐居很幸运,轻微的脑震荡,轻微的擦伤,几天后,便一点儿问题都没有了,司机却没有这么幸运,唐居只是在电视节目中,见到了司机的照片,在那张幸福的合照中,男主人的脸很是陌生,唐居在上车时根本没有注意到司机师傅的模样,在他被长发青年用搞挟持时,也没有看到他的脸,可那刀上鲜红的血,却像被电烙铁深深地焊在唐居的脑海里,挥之不去,睁眼、闭眼,挥之不去。他无数次在醉意朦胧时臆想,自己是如何奋不顾身制服歹徒,如何挽回局势,可他心却一直喝不醉,一直清醒得不行。
后来唐居酗酒、失业、失恋、在精神病院住了三个月。
“故事讲完了?”坐在路灯上的精灵,歪头问身旁漂浮在空中的炎翅使者,一副对结局并不满意的神情。
“喂”!精灵得不到回应,无聊地挥手把路过的一只乌鸦变成了白鸽。
“也许吧。”使者低头看车来车往,缓缓落到了了路灯的长杆上,和精灵并排坐着,神情有些落寞。
后来,唐居戒了酒,恢复了正常。他出院的那天早上,阳光也很灿烂。
“他终于开始了正常的生活?”
他在十字路口等绿灯时,在车流中救了一个站在马路中央哭泣的走丢的小男孩。
“他也成了英雄了?他可以原谅自己了吗?”白鸽忿忿地在精灵面前扑腾着翅膀,精灵只好把它变回乌鸦。
唐居救了小男孩,却没能救得了自己,当灵魂升空,看着小男孩哇哇哭着晃着倒在地上的叔叔,唐居突然明白为什么这个小男孩这么眼熟了,小男孩的笑脸曾经出现在那张幸福而温馨的合照上。
那一刻,唐居觉得,终于,自己得到了救赎。
“他死了?”精灵的脸上写着不快乐。
“也许吧。”使者向西沉的太阳的方向飞去,精灵没有看到,使者脸上的如释重负。
从他看到哭泣的小男孩,到冲向小男孩,到被撞飞后重重地落在地上,直至闭上眼睛,一共花了三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