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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故事我忘了 ...


  •   钱钟书曾写给杨绛一段很美的文字:“遇到你之前,我没想过结婚,遇见你,结婚这事我没想过和别人。”

      我叫陶慕,一个二十五上政法学院的毕业生。相貌平平,家境一般,没有出色的才艺,没有出色的口才。是那种即使站在最高点也没有人会去注意的路人甲。唯一的优点就是我爱他。

      他叫叶旭南,一个二十七岁的上政法学院的毕业生。相貌出众,家境富裕,会弹钢琴,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是那种即使丢在贫民窟也会吸引人目光的主角。唯一的缺点就是他不爱我。哦,错了,他爱我,只是不够爱我而已。

      和叶旭南认识的那年,我十九岁,一个稚气未脱的大一新生。

      是在一个朋友的生日聚会上,他们喝完酒之后开始轮流唱歌,到我时,我不知道怎么想的,念了一段钱钟书老先生的文章。然后光荣的被他们集体丢了出去。

      他们都在笑我,叶旭南也在笑。可是他的笑真好看啊,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笑容。很好看啊。

      在我不要脸的持续了长达六个月的追夫之路中,他答应了我。

      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我蠢萌蠢萌的。怕我被不良人士拐跑,然后xx/oo…

      额,能不能友好的相处了,你可是伦家老公的说…

      和他的第一次牵手,第一次约会,第一次接吻。我都记得。

      大学整整四年,这段时间是我最幸福的。

      毕业后,他进了他父亲的公司,而我,留在一家律师事务所里工作。

      我和他依旧住在一起,这种相处模式对于我来说,好像已经习惯,可是,这几天我们总是吵架,每次他都摔门离去。

      我知道,我这辈子的运气都拿来遇见他了,所以,再也没有运气来和他在一起。

      直到那天,在大街上,他对我说:“陶慕,我家里逼我结婚,所以,我们分开吧。”

      你看,他说的是分开,不是分手…

      我手里的提拉米苏掉了,有些心疼,这个是我最喜欢的点心啊。

      我说:“再陪我去买吧。”

      他拉住我,怕我没听见似的又重复了一遍,真残忍。

      这回,我呆呆的看着他,哭了。不用想我也知道自己没有骨气。

      我能说什么呢?像一个小女生一样给他撒娇,叫他别离开我?可是我什么也没做错啊。你都决定要走了,我还能留得住你麽。

      他一脸愧疚的看着我,还流了泪。可我当时,已分不清那到底是不是为我而流的了。

      “叶旭南,你别哭,我答应你分开好了,你这样。我看着难受。”

      “陶慕,对不起。”

      “你没有对不起我,你很好,当初我叫你不要骗我,没想到,你真的不会骗我。”

      “陶慕,我们两个是不可能在一起的,是结不了婚的。”

      “我知道,叶旭南,所以…答应我好麽,我是这个世上唯一能在你身上放肆的男人……”

      我转身离开,没看清他点没点头,风吹在我身上,真他妈冷啊。

      原来,我们在一起六年了。

      我还以为我已经百毒不侵了呢,没想到,心还是会疼。不止是心,我整个身体都觉得疼,像是要把我给吞噬了一样。

      不知道我是怎么回家的,躺在床上,回想起这几年的经过,苦笑了一下,明明从一开始就知道会有那么一天,所以,陶慕,你特麽矫情什么,难过给谁看。明明都没有人在乎……

      可为什么,为什么我就是舍不得,舍不得这份偷来的爱情。

      第二天买了车票回老家,并没有发生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有男主追来。我还期待的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就是为了能一眼看到他。

      等到火车都驶出站的时候,我才自嘲的笑笑。笑的有些悲凉。

      爱情这东西,即使捂着嘴巴,也还是会从眼睛里出来。

      老家已经没有人了,我去父母的坟头扫了扫墓。回到家里。

      四合院早已没人住,亏得二叔隔三差五的来收拾。这回,真要长住了。

      这几天精神不是很好,总是睡不着,索性吃了几片安眠药。以至于醒来时都分不清楚白天黑夜。

      我在这里呆了两个月,没开手机,足不出户。过上了原始人的生活。

      神智越发不清醒了,总感觉他还在我身边,就像梦醒时喊的都是他的名字一样。

      今天是他生日,我特意起了个大早,在家里做了一桌子的菜。

      等我做完时,才猛然发现,这些都是他爱吃的。

      想到他回来时表情,我开心的笑了,他一定很喜欢吃。恩,会的,他说过:“陶慕做的的菜最好吃了。”

      所以,我会每天给他做他喜欢的菜。做一辈子,不,一辈子怎么会够?我要把他所有的前世今生都给预订了。

      我就这么坐在饭桌前,手里拿着给他准备的生日礼物――钱钟书老先生的《围城》

      一直很喜欢这个故事,所以,我想把书送给他。

      可是…我等了好久,鼓楼里十二点的钟声都响了,他还没有回来。

      怎么回事?他以前不会不回家的啊。

      我开始害怕,怕他出什么事,拿起手机换了鞋,就往外跑。

      我也不知道我要去那里找他,可是,我就是害怕,我就是想找到他。我怕,再一次把他弄丢了。

      可是这个街道好陌生啊,我不知该往那里走。

      远远的有灯光照来,我看不清楚。却想起以前,在大学的时候,有一次我半夜胃疼,疼得在床上打滚。他急得赶紧送我去医院,可是打不到车,他就背着我去医院。路上的街灯很亮,照在他渗出汗的脸上。我紧紧的抱住他,原来,他这么好看。

      我疯了似的朝着那灯光跑去,我想抱住他。

      我听到很大的响声,好像是有物体撞击的声音,我抬手揉了揉眼睛,感觉到一些凉意,我以为,我又没骨气的哭了。

      耳边传来嘈杂的说话声,我听不清他们再说什么,似乎有人在很着急的打电话。

      后来,我感觉有人触碰我的身体,他们把我抬了起来,我听到有液体滴落的声音,好像是从我身上流出的。

      奇怪,我怎么一点力气都没有了呢,我还得去找叶旭南啊,他还在等着我呢!

      我努力的睁开眼,看见了他。他就站在我对面,穿着大学时候最爱的那件白衬衣,阳光洒在他身上,他朝我笑笑,挥手叫我过去。

      这一刻,我笑了。叶旭南,原来,我没有把你弄丢,这回,是你把我弄丢了…

      叶旭南,故事我忘了。你…我真的不要了。

  •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次写小说,大家支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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