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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林智峥看着蜷在沙发上的抱成一团的娇小的女生,嘴角莫名的上扬,像是有一种恶作剧成功的满足感。
      他放开金良,坐在对面的沙发上,翘着二郎腿,用嫌弃的口吻说:“你以我为原型创造角色,我倒是不介意,但是这个结局也太惨了吧。”
      听见那个声音离自己比较远,金良才从自己的胳膊里探出小脑袋,知道他并没有秋后算账的意思,就整了整凌乱的刘海,乖巧的坐直,嘿嘿傻笑,“没有,我只是借用了你的名字,你听,林智峥,多像韩剧里默默付出、不求回报,讨无数粉丝喜欢的男二角色名字啊!”
      林智峥听了后瞬间心花怒放,但是却没有表现出来,反倒是蹙眉,“我万万没想到,当初的高中同学,如今竟然成为了知名小说作家,写的小说突然蹿红,名声大涨。”
      “我也没想到,当初的高中同学,如今竟然成为了我的上司。我就算再怎么出名,不也只是你手里的一个小作家嘛。”
      林智峥白皙纤长的手摩挲着下巴,那骨节分明的手,又细又长,像是钢琴师精心养护的。“怎么办呢?有那么多导演来找我要买版权,该卖给谁比较好呢?”
      金良听到这句话后,美丽的桃花眼一瞪,“嗯?我觉得卖谁都行,我只有一个要求。”
      “要求?你应该知道,你跟我们签的合同,版权全在我们这里,由我们说了算,而且卖出的版权费用五五分成吧?”
      金良看到林智峥这么一副商人模样,精打细算,非常嫌弃,“我不是说钱的事。我想让白行简来演男二那个角色,我可以在一个星期内修完全文,把男二的结局更改一下。”
      “白行简?!” “嗯嗯。”金良两眼发光的看着他。
      林智峥继续摩挲着下巴,突然一句话都不说,微微低头沉思,过了一会之后开口:“我可以说服白行简,让他出演男二这个角色。不过你之前传给我的那篇新文,我看了觉得不是很满意。” “我也只是说说而已啦!白行简上次客串了一部偶像剧,被网友群嘲,不仅没有导演敢找他,他也不敢去拍戏了。”金良低头嘟囔着,又瞬间抬起头来,疑惑的问:“等会,你刚刚说啥?你把我的新文都给否决了?”
      “嗯,”林智峥点点头,右手食指在殷红的嘴唇上摩挲,“你这本《重回》写的还不错,以自己为原型剧情比较真实,引发了许多读者青春时期的回忆,所以反响才这么好,但是你新开的文是属于玄幻系列,两部作品之间跨越太大,并且你的文笔无法支撑,所以我建议你,”林智峥对上金良的眼神,劝她:“放弃吧,重开一本。”
      从来没有被责编打击过的金良一下子就站了起来,为自己的“孩子”据理力争:“《重回》也算是都市玄幻这一类目,我新写的《荣耀》是古装玄幻,而且主线是女主寻找其他遗失文明的传承人,一起来守护大陆。男主作为反派出现,并且他是最后一位传承人,在结尾强大的远古生物复苏,威胁到大陆时,女主不幸牺牲。男主为了女主毕生所愿不顾世人成见,与其他传承人一起站在长城外守护大陆,当传承人一个接着一个喊出自己口头禅的时候,那才是我要表达的,最燃的一幕。”
      “起风了,猎杀时刻;让你们见识一下什么叫高端操作。这些都是传承人决斗时的台词,如果可以拍成电视剧,当背景音乐一起,观众肯定热血澎湃、体验保家卫国的荣耀时刻。”
      林智峥靠在沙发上,仰着头看着金良替自己新文辩解,在那一瞬间,她好像散发着光芒,执着坚持着。
      最后林智峥点点头,“那这样吧,目前你只写了十万字,既然你打算写六十万字的话,你还得再交给我二十万字,并且我要在文里看到爽点,主角的金手指以及光芒,再决定要不要推。”
      “再写二十万字嘛,没关系,我十天内完成交给你。”
      “十五天,我要看到修好的《重回》以及《荣耀》的后二十万字。”
      “什么?”
      “怕你偷懒,我要你来我办公室,当着我的面去写。”
      “……”金良有点怀疑自己的耳朵,问:“你说什么?”
      林智峥不苟言笑,正经的说:“我的时间非常宝贵,要处理《重回》版权的事情,而且还要管理整个编辑部,你在将来的半个月内,《荣耀》越早写完越好,这样我可以及早做决定。金笔马良这个笔名名声大噪,一定要趁热打铁,新开的文一定要再上一层楼,不然会连累《重回》,所以你知道你下一篇文的重要性了吗?”
      “可是,”金良眉毛拧成麻花,“我辞职后做全职,就是不想上班啊,来你这里写,这跟让我上班有什么区别。”
      “你也可以不来啊,不过男二这个角色,我可就给其他人了。”
      林智峥用这个来威胁金良,她反问:“那好啊,我可以来,不过你要是请不到白行简来演男二这个角色怎么办?”
      “你想怎么办?”
      金良想了一会,然后坏笑的看着他,“请不到白行简演男二,那你自己上啊!”
      “……”
      第二天,金良拎着自己的电脑,如约而至。
      编辑部的人一个个瞪大眼睛看着她走进了林编的办公室。
      金良坐在沙发上,看着那个电脑屏幕后面的男生,问:“我坐哪啊?总得给我一张桌子啊!” 林智峥忙中抽空的撇了金良一眼,打电话让其他人搬进来一张办公桌,就放在林智峥的正对面,有了自己的办公桌后,金良非常开心的打开电脑,手不停的在键盘上飞舞起来,为了替《荣耀》这本新小说争取到林大主编的青睐,她一定要竭尽全力。
      灵感如泉水一样不断的涌来,在金良的脑海里,仿佛已经置身于《荣耀》世界里,她化身为女主,肩负使命,寻找传承人,一起来守护这片濒临崩塌的大陆。
      两个人在办公室里各做各的,不觉间已经过了午饭时间,差不多下午一点了。
      林智峥才起身,到金良面前,右手食指弯曲着敲敲桌子,提议道:“我下午需要跟合作人吃饭,你一起去吧。”
      金良头也不抬,“我又不是秘书,你叫我去干嘛啊?”
      “对啊,我没有秘书,所以你就暂代下。”
      金良烦躁的抬起头,对上他微笑的眼眸,好像在说你要是不同意那我就继续威胁你。金良弱弱的问:“我现在灵感特别多,能不能不离开啊?”
      林智峥弯下腰来,离她越来越近,他笑着说:“不能。”
      有一种寄人篱下之感,金良没办法,只能听从这个冷漠又霸道的林智峥的命令,拎着电脑跟他后面跑。
      是谁说林智峥特别好,特别温柔,特别有礼貌来着?虽然当初在学校里的时候接触的不多,但也不至于是小说里霸总那一类的啊。
      是,没错,她承认林智峥长得是还行,有一双可以装无辜的星星眼,但是哪里看出来特别好,特别温柔了?
      整天摆着一张脸,为难她也就算了,还威胁她。要不是为了给自己的偶像白行简争取出演男二这个角色,她才不会忍气吞声的跟着这个大灰狼尾巴后面乱跑呢! “金良,跟上。”
      “好嘞。”

      说是要跟合作人吃饭,其实就是在一家五星级酒店里的大堂吧喝着下午茶,聊着天,而还没有吃过午饭的金良只能陪着自己的电脑,坐在不远处听着他们谈天说地,看着他们喜笑颜开。一边听着自己肚子咕咕叫的声音,一边还得马不停蹄的码字。
      到了下午三点左右,他们的小小会议终于结束了。林智峥起身,扣上宝蓝色西装的扣子,文质彬彬的跟别人告别,金良关上自己的电脑,立马跟上。
      林智峥跟金良来到地下车库,金良马上跑上前去,舔着脸问:“亲爱的林编,我们是不是回编辑部了?”
      “不啊,谁说回去。”
      “那去哪?”一脸生无可恋的金良瞬间没了表情。
      “我先回家,换套衣服。”
      金良又笑着问:“那要不您老先回去,我自己可以打车回编辑部的,我保证在办公室里乖乖的码字,好吗?”
      “不好,先跟我回趟家,然后带你去个地方。”
      “啊~”
      金良还是被林智峥拉上了车,他油门一踩,来到了中高档小区,并停在了一幢楼下面。
      林智峥停好车后,解开安全带,问她:“要不要上来喝口茶?”
      金良连连摆手,“算了,我在车里等你吧。”
      然后林智峥不管她,自己先下了车。金良听到自己肚子继续叫,想起自己也一天没喝过水了,去他家蹭口水喝也行,于是也立马下车,跟上他的脚步。
      林智峥打开门后,金良心中万分感慨:万万没想到,一个小小编辑主任,住的地方居然这么豪华,一百多平方,愣是被他装修成了一居室。整体装修以黑白灰三色为主,显得空间格外的宽敞、僻静。
      “我先去卫生间洗个澡,你等我一下吧。”说着林智峥就进入了卫生间。
      金良在他家乱逛,见识一下这个一个人住的一百多平方的房子。她站在客厅中间,透过打开的门可以看见里面那个房间,床居于房间的正中央,三面都没有遮挡,一道谷仓门将整个空间分成隐私与公共区域。
      只是在一片素净的颜色中,金良好像看见,床后面那一正面墙壁都是一片红色,她不觉好奇的走了过去。
      将谷仓门完全推开以后,她只站在门口,而映入她眼中的,是一整片口红墙。在这间卧室里,物品并不多,但是这面口红墙物品眼花缭乱,颜色繁多,各种大牌的口红都被整整齐齐的摆好,码在柜子上,而中间隔断的木板有点不堪重负,中间部分还微微下沉。
      金良惊叹的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为什么林智峥会有这种癖好?
      收集口红?
      阿玛尼、迪奥、甚至萝卜丁,系列齐全,她作为一个女生都没拥有这么多。
      “你在看什么呢?”
      洗完澡的林智峥突然出现在金良身后,金良被吓得瞪大了眼睛,她连忙解释:“没关系,我什么都没有看见,你千万不要杀我灭口。”
      林智峥往那面鲜红的口红墙看了一眼,然后对她说:“在客厅等我吧,我换件衣服。”
      “我还是下去,在车子里等你好了。”
      说着金良三步并作两步离开了这里,好像再晚一点她就小命不保了似的。
      林智峥走进卧室,把门关上,自己面对着这面墙,微微叹了口气。
      真的是,不是说女生都喜欢高冷的霸道总裁这一类型吗?怎么她对自己丝毫都不在意呢?
      林智峥右手摩挲着自己的下巴,仔细的思考着,他刚洗过的头发还往下滴着水,刚从浴室出来的他脸颊绯红,嘴唇鲜艳欲滴,一副诱人犯罪的样子。他长得也算是可以出道类型的那种,怎么就偏偏她一点意思都没有呢?
      “她都没有少女心的吗?”
      装霸道总裁,真累!
      高一那会,许多同班同学都互相认识,开始加□□好友了。他是高一下学期才加到了金良的□□,却一次都没有聊过天。
      有一次,金良跟同寝室的女生聊化妆品,然后在□□空间里发了一条说说:好想拥有一支口红啊!
      林智峥高中时期并没有住校,属于走读生。周末的时候他逛商城,无意中看到阿玛尼彩妆的专柜,却鬼斧神差的走了过去,在柜姐的介绍下,他买了一支阿玛尼400的口红。从此这只口红,就一直躺在学校的书桌里,一次也没有送出去过。
      于是每次,他逛商城的时候,都会想起一个女生随手发的一条动态,然后去买一支口红,想着有机会可以送给她。以至于出差的时候、旅游的时候,过年过节,他都会买,结果一支都没有送出去,久而久之,就成为了这一面墙。
      林智峥换了衣服后,从那面墙的最高处,拿出一支阿玛尼400口红,包装盒子都还在,但是却过期很久了。
      这是那个周末,他买的第一支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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