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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番外2 献给十七岁的我 ...

  •   几度伤心,几度难过,无数次劝自己放弃,发现自己怎么也做不到。
      有些事情不是回避就能做到的,人生苦短,我不想给自己留下太多遗憾,关于他,我想顺心而为。
      2012年3月28日,我向陈先生告白。
      2012年3月29日,我十七岁生日,告白被拒。
      2012年4月28日,我写了一封长长都情书,交给他,被退回。
      2012年4月29日,我以日记的形式祭奠郭妞妞十七年来用尽都所有勇气,和或许可以称为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爱恋。
      让我动心都是他说的那一句话,内容与我无关。
      他说“我爸妈离婚了,各自到现在也没有再婚,等我长大了工作了娶老婆了,谁来照顾他们…万一娶个老婆对我妈妈不好怎么办……”
      那时我还没有喜欢他,可是当他说完那句话的时候,在我脑海里浮现的第一句话竟然是——那就让我和你一起照顾呗!
      也许所谓心动,便是这一秒的事情。
      我知道,十七岁的花样年纪,谁也不敢说她真正明白什么是爱。可是我知道,至少在那一刻,我想牵住他的手,告诉他你还有我。
      我和他的接触不多,了解不多。但是我知道,陈先生是个好孩子。而我,算的上是一个乖巧懂事的女孩,不过一些女孩子的小缺点我也是有的。或许是受爸爸的是非观影响,对于那些懂得感恩孝顺父母的孩子,我总是能多几分好感。
      一度喜欢在午饭后和丢丢在操场上闲聊到中午一点才回教室休息。个人比较喜欢闲聊是一个原因,还有一个便是总能碰见他刚好学习完下教学楼。
      知道他有晚修下课后再操场上多跑几圈的习惯后,路过操场,总是忍不住放慢脚步,慢一点,再慢一点,存点小私心希望被他发现后,能停下脚步与我说一说话。
      人与人之间需要缘分,可是你不知道,很多缘分其实是我主动创造的。
      在陈先生身上,我用尽了女生的小心机。
      喜欢一个人并不是什么值得羞愧的事,对于这一切,我不觉得有什么难以启齿和丢脸…对于陈先生,我喜欢上了努力追求过了,真心付出过了…虽然失败了,但是在以后的以后,再次回忆起来,我一点也不会后悔现在的所作所为,那就好了。
      丢丢和黎小玉说,不值得,他不值得你那么喜欢。
      可是,喜欢就是喜欢啊,哪有什么值不值得这种说法!
      我用尽十七岁所有的勇气,对于他,我溃不成军。
      我现在已经高二了,已经是高二第二学期了,马上步入会考冲刺了,我的生活将逐渐忙碌起来了…所以如果我在告白第一次以后再不努力一回,我想,我和他的生活也将渐行渐远,慢慢的,毫无瓜葛。
      陈先生,对于你,我不想错过。
      可是,如果只是我的一厢情愿,又何来错过一说?
      我曾经自卑是否因为我的相貌身材,无法得到你的喜爱。可是如果一个人无法接受你现在的模样,又凭什么拥有你日后最美的模样?如果陈先生真的是一个只看外貌的人,那么与你错过,也算是我的幸运了…
      当丢丢把我那封装满心意的情书送给陈先生。
      当陈先生毫不犹豫的将情书退还给丢丢。
      我好像听见,心脏跳动的声音在慢慢变缓…有谁在我耳边说,:“心如死灰”。
      十七岁,我很勇敢把爱说出口。
      十七岁,我拼尽所有勇气,换的一个心如死灰。
      世界是那么美好,还有好多优秀的男孩子等着我去遇见。可是我想,在高中毕业之前,我怕是再也无法去喜欢别人了。
      我快高三了,那将是我一个重要的转折点…爸爸准备对我进行“陪读生涯”,我要努力。
      我一点也不缺爱,我有全世界最爱我的男人在我身边疼我爱我;我有可爱的陈小贱,尹丢丢,黎小玉等朋友关心我爱护我……我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把在我心中跳动的陈先生的名字埋藏在心底深处,以此,祭奠我十七岁荒芜的爱恋。
      陈先生,再见!
      那个在中午等待暗恋男孩子的妞妞,再见!
      那个十七岁耗尽勇气去喜欢一个人的傻姑娘,再见!
      再见,十七岁。
      欢迎回来,可爱单纯无忧的郭妞妞,一切回到开始之前。
      (该日记摘抄于2012年4月29日晚,郭妞妞的私人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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