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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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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自己是不是做错了,新成一直反问自己。
医院里聚集大量记者,想知道究竟屋子里躺着的人是谁,病情如何,是生是死。
终于迎来消息,是一个五十岁的陈姓男子。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情况非常复杂。
男子因为受惊过度,大小失禁。而且精神有点失常,好像中风一样。行动可能不便,说话都有点困难。
短时间里可能很难康复,比植物人好一点。至少眼睛会动,意识有待检查。
究竟他在屋子期间发生什么了,没有人知道。
新成只能继续被拘留了,接受调查。
新成完全不认识对方,双方都没有任何过节和联系。
大楼门口外面的一些监控看见被害人出现时间,新成在上班。有很多人作证,究竟有没有罪只能等以后法官的宣判。
新闻纷纷报道这个事故,鬼屋吓人一时成为热点。
随着事故调查的公布,定义为恶作剧事件。
受害人多次私自闯入他人地方,被发觉后。受到犯罪嫌疑人恶作剧报复,导致悲剧事故的发生。
事故简单来说,就是受害人经常偷入犯罪嫌疑人的出租房,甚至在三更半夜里装鬼神弄鬼,对嫌疑人做出恶作剧。出于报复,嫌疑人把屋子搞成鬼屋,想反恶作剧回来。没想到受害人受不住惊吓,反而被差点给吓死。
大家几乎对事件一边倒,都非常站新成一边。
各大论坛更加为他行为疯狂点赞,不过讨论更多的是这样做有没有犯罪产生了重大争论。
随着被害人家属在医院做的一场发布会,发布了病情。
事情发生了大反转,话锋一转人人出于同情病人。看见瘫痪在床的受害人,把事故定义成一场有计划的谋杀。
"谋杀"这两个字,非常刺眼。
莫名看见网上的讨论,作为一名记者实习生。他并没有加入讨论,而是不断的记录和摘抄。
舆论导向变得越来越模糊,甚至发生了变质。
很多人都开始变得疯狂,形成了两大阵营互相怼。恶言恶语,人身攻击。
"私自闯入鬼屋,被惊吓过度是谁的错。"
这是莫名取得标题,对双方当事人都进行批判性报道。
鬼屋吓人事件,搞得满城风雨。个个都持有不同的观点,但莫名却把观点转移到法律上,不在局限于案件。
比如,有人提出了在外国对于私闯他人住宅可以当场击毙。
这个观点一直被人拿出来当无罪反驳,莫名从这个观点入手。
大多数人都以为是真,这个论点涉及很多因素。
如果在没有合理的证据下,都要判处罪行。
莫名做出了大量报道和案件的探讨,得到了上级大大欣赏。
随着大量的报道,对新成的处境越来越不利。
莫名随着有上司的支持,作为一名实习记者。他开始访问屋子周围的房东和居民,甚至以前住过的住客。
在房东哪里了解到,被害人一年前住过那屋子。之后房东升价,双方闹得不欢而散,搬走了。估计就是这样有钥匙,然后实施报复的恶作剧。
而且问道的几个租客就是因为夜里受到惊吓,而搬走。有一个女租客甚至连夜离开,连押金和自己东西都不要了。
莫名得到了很多信息,但都没有直接报道。
反而去医院,借采访受害人家属时,有意无意的透露给家属。
最重要的是房东是一个隐形富豪,有十几间房收租。
得到这个消息后,家属的儿子陈浩很聪明。直接去告房东,要房东负一部分责任。
房东也够呛的,除了去警察局。个人信息被曝光,每天都有记者找他。
莫名不断地以访问的方式联系房东和租客,尽量与他们交流。
常常以新闻部门名义在自家网站和论坛里,发出有关的访问,并没有做出大肆报道。
报道非常中肯,让上级非常满意。
房东不得不出来面对记者,甚至还要去医院探望受害人。
似乎一切都在莫名的预料只中,并且还做出了一个计划。
警察去出租屋收集证据,并没有找到有什么攻击性武器,或者危险物品。
但是在拍摄现场环境,却显得非常异常。
把房门关上,音乐打开。即使几个人站着,都有点瑟瑟发抖。心里忐忑,忽上忽下。
整个屋子拍摄取证完毕后,警察就解封了。因为并没有涉及人命,一切等待判决。
新成没有得到保释,因为受害人病情反复。最好是期待他能康复,还原事情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