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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芭比娃娃 ...


  •   自认识魏千以来,他一直都是一副斯文柔和的模样,就算生气也不过是装模作样的吼叫几句而已。如此疾言厉色沈玉还是第一次见,一时间被他的样子吓住了,竟不知怎么回话。

      两个人就这样四目相对,一个愤怒,一个惊讶。

      足足过了十几秒,魏千才从失控的情绪中反映过来,他松开沈玉的衣领重新坐回座位,拿起桌子上的白开水灌了一大口。

      冷静、冷静。

      魏千觉得脑子里一团乱,本以为是救命恩人的路人甲突然摇身一变,不仅来路成谜,而且还跟红姨扯上了关系。

      全是因为手边这只独一无二的荷包。

      魏千拿起荷包又仔细看了两眼,没错,这是红姨的荷包,旧旧的,暗红色带黄色花纹,边缘被磨出了粗糙的毛绒绒的线。

      魏千只瞥了一眼就能如此确信,不是因为什么惊人的洞察力,而是上面留着自己当年的杰作。

      一个绿线绣着的歪歪扭扭的“千”字。

      那是魏千中学时一个贼冷的冬天,在还没有智能手机的时代。

      学校里莫名刮起了一阵“针织刺绣“风,不管男生女生,下课时从课桌洞里掏出来的不再是电子游戏机和金庸小说,而是花花绿绿的毛线团和看花了眼的十字绣。

      少年情窦初开的年代,所有暗戳戳的暗恋明恋都在互送的拙劣围巾和手套里发酵开来,那些藏不住的小心思在天寒地冻的三九腊月里在纷乱的毛线杆和舞动的绣花针里翩翩起舞。

      起先小魏千是没什么兴趣的,在那个懵懂的年纪,他既没有什么暗恋的扎马尾辫的女孩子,也不是什么心灵手巧的主儿,甚至一度对这些东西嗤之以鼻。

      男孩子嘛,成天穿针引线多没劲。

      直到有一天,韩远青这货在家里蹭完了饭,拒绝了魏千的游戏邀请,华丽丽的从包里拿出了一团毛线。

      ……

      魏千觉得这个初一就长到一米九,从小练散打的发小一定是脑子被驴踢了。

      他一脸自闭,嫌弃的指着韩远青那一团屎黄色的毛线团,憋了一分钟才憋出一句整话:“你、你丫有喜欢的女生了?”

      韩远青无辜又纯洁的摇摇头:“没有啊,说啥呢,讨厌~”

      伴以造作的娇羞。

      魏千崩溃了:“那你丫的织什么毛线?!!”

      “哎呀小千千,淡定。”

      “小爷我现在没有看中的,不代表以后没有嘛,这可是小爷17岁的青春和心意,等将来小爷送给心上人……哎呦,想想就贼他妈浪漫……”

      魏千无语。

      二货和中二病都有一个“二”,自有他的道理。

      从那天之后,魏千家就出现了一幅神奇的画面,老老小小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绣花的绣花,勾毛线的勾毛线,一派温馨贤惠。

      红姨的荷包就是这个时候被魏千给霍霍了的,一个用绿线绣的歪歪扭扭的“千”字,是魏千这么多年来第一次在针线上动手,也是现在为止的最后一次。

      那个时候吃完饭没人陪他打游戏,百无聊赖在客厅闲晃,趁着红姨手把手教韩远青勾花的时候,魏千暗暗对红姨刚做好的小香包动了手,洋洋得意的绣上了自己的名字。

      韩远青恬不知耻的笑话他绣的丑,魏千举着被针扎的遍体鳞伤的手指,毫不犹豫的给他来了一脚。

      一旁的红姨却说好看好看,这荷包自己可要贴身带着呢。

      ……

      魏千打开荷包,从里面抽出一张符纸。

      这个他也记得,是今年过年的时候红姨去庙里烧香,给他求回来的护身符,说可灵验呢,让他随身带着。

      可那时的魏千有着少年人的一身通病,骄傲又棱角分明,对这种符怎么会上心呢,随手放在书桌上,又不经意间溅上了几滴墨汁。

      后来红姨进来收拾书桌的时候看见了,直呼“罪过罪过”,悄悄的自己收走了。

      很多年以后魏千才明白,年轻人之所以年轻,就是因为不懂失去的机会永远不会再来,错过的心意也终将可能会后悔。

      现在他坐在这嘈杂纷乱的咖啡厅里,手指慢慢摩砂着这一方沾墨的黄纸,在无限的悔意中暗暗红了眼眶。

      对面一直察言观色、坐立不安的沈玉看到魏千红了的眼眶,终于完全慌了。

      他小心翼翼的打量着魏千的神色,好像生怕一个不小心这位小哥哥会哭出来一样。

      魏千不经意间一抬头看到他这副如临大敌的样子,突然觉得有点好笑。

      这个二傻子。

      他用力按了按眼角,将那份酸涩压回去,把手上的荷包放到自己和沈玉面前,正色道:“这个,对我很重要,我希望你诚实一点回答我,你是从什么地方得到的。”

      沈玉盯着眼前的荷包看了一会,将自己醒来后是如何发现这枚荷包的原原本本对魏千讲了一遍。

      讲到末了,顿了十几秒才又说道:“我对你讲的话无一字是假,我自知实在过于离奇很难让人信服,若你仍是对我不信,尽可离去,这两日来的照拂我已感激不尽。”语气淡淡的,听不出什么情绪。

      说完,兀自盯着桌面看。

      魏千紧紧盯着沈玉的脸看了足足有半分钟,最终下定了决心似的抄起那枚荷包捏在手里,站起了身子往外走。

      沈玉低垂着的眼睛轻轻眨了两下,透出了一股任命般的失落。他抚在腿上的手轻轻抖动了一下,然后紧紧攥住了自己的衣衫。

      “还不跟上来吗?”

      魏千扔下轻飘飘的几个字,大踏步的向门口走去。

      沈玉猛的抬起了头,像是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眼里尚未消逝的那抹失落陡然转化成了一阵狂喜。

      他手忙脚乱的将桌上的财物重新收置到自己身上,目光却紧紧跟随着魏千的背影游走,随后快步的跟了上去。

      沈玉唇角勾起如释重负的笑。

      真是大起大落的一天啊。

      出了门魏千打了一辆滴滴,然后站在咖啡厅门口等。

      他回过头去看沈玉,隔着咖啡厅的玻璃门,他看到沈玉慌里慌张的站了起来想走,又折回去匆匆忙忙的收拾桌上的东西,像是抓住了什么千载难逢的好时机。

      魏千回过头来,觉得自己好像掌握了什么生杀予夺的大权一样,有点残忍。

      车很快来了,魏千等着沈玉过来一起上了车,报了家里的地址。

      车很快开出去,身后的咖啡厅越来越远,最终消失在远处的模糊的街景里。

      魏千转过头,发现沈玉正傻傻的盯着自己看,眼里脸上,都是藏不住的满满的笑意。

      魏千心里那种扔掉流浪狗的感觉又一次暗戳戳的冒出了头。

      但这次,他打算先养起来,他对着沈玉笑了笑,然后摸了摸折好放在裤子口袋的荷包。

      毕竟,这好像是一条有用的流浪狗。

      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快五点了,打开房门,扑面迎来的空调风让魏千觉得一天的阴霾之气仿佛都在这一瞬间被吹散了。

      空调真是好东西,感谢伟大的科技发明!

      在门口换鞋的时候,魏千拿了成平的拖鞋给沈玉,看他有样学样的模仿自己换上,然后乖乖的跟着自己去了屋里。

      屋内外的巨大温差让人心情一下子愉快起来,魏千领着沈玉在沙发上坐下,然后从冰箱里掏出两罐可乐打开,递了一罐给沈玉,自己则“咕咚咕咚”一口下去,喝掉了一大半。

      爽!

      魏千自己开心了,便等着沈玉来问问题了。

      从这门口的换拖鞋、冷空调、屋里陈设到他手上的那一罐还簌簌往外冒着冷气的可口可乐,魏千觉得以沈玉在咖啡厅的好奇心,他有许许多多感到新鲜的、要问个明白的。

      于是魏千舒服的倚着靠垫,等着他来问。

      可他等来等去,沈玉却只是拿着手里那一小罐可乐慢慢一口口喝着,喝一口就闭着眼睛皱着眉咽下去,那表情,活像在受刑。

      魏千觉得好笑,笑着笑着却慢慢从沈玉这莫名其妙的举动里砸么出了点别的东西来。

      他不是不好奇,只是将这份好奇藏了起来。

      魏千以前看书的时候看到过,被从孤儿院领养的孩子一般都会特别听话、特别会察言观色,因为怕人家嫌自己不乖把自己送走,所以吃饭的时候多吃菜少吃肉,吃完抢着去收碗,让做什么做什么,因为没有安全感,像一个温顺而没有灵魂的芭比娃娃。

      沈玉现在就是这个芭比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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