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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第 36 章 ...

  •   莫昭昭拍拍李婉华说:“男人和女人不一样。他们和女的左右脑分工不同。刘志凯待你那么好,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是不像从前蜜里调油吗?婉华!我早就说过婚姻久了就是那样子。你想过成诗的样子是不可能的。什么牧歌啊、精致的人生啊。你过日子哪不跟烟火打交道?再过一段时间你孩子上幼儿园了,你看你还有没有时间感慨这些。不是我说你,知足吧。刘志凯人不错。谁没有脾气?他不是木头人。”

      李婉华听完莫昭昭的话知道她是不错,到底自己在纠结什么呢她回想起过去出嫁之前。刘志凯许久没有联系自己她也曾这样内心彷徨过。每一天,当阳光变得刺眼的时候,也是一天时间的开始,漫长而又枯燥。乏味的人、乏味的生活。恋爱时她常常会因为他而走神,接到他的电话会高兴,很快又不高兴,因时间太短。他有时忙忙碌碌,这时的他很乏味。可就是这样的人啊,她就像中了毒一样,一直任性地坚持着,只要看到他的眼睛她就再也挪不开自己的眼睛。既正直又善良,既成熟稳重又孩子气十足,有时像一只猫一样慵懒,又有时像一阵风旋卷而去。生活远没有想象中的轻松,然而她希望每一天都能在欢笑中度过。现实生活中每个人的爱情都不可能那么尽兴,当爱情还是很美丽的时候,人们还是希望它能够更加美丽,但事实总是与之相反。就像盛开的花朵,当它美到耀眼,令人挪不开双眼的时候,它就开始衰败,慢慢走向沉寂。

      爱情也是这样。七年的时间里有七个春夏秋冬,但每一年的春花秋月不尽相同。李婉华曾在某公众号看到有些大道理写得非常动人,要求人应该做得如何如何,就能收获到美满的爱情。但人与人不一样,出生不一样、经历不一样、生活不一样造就了不同性格的人,假使所有人都一样,不觉得这世界太枯燥了吗?人……是没必要完全非要因他人喜欢的样子而活。刚失恋时,她一直介意别人的眼光,力图做到完美,但,她发现只有遵循内心的真正想法,才会快乐。而活在别人的想法之下,不过是变相的自我虐待。她曾经把刘志凯当做自己最爱的人,那时候爱得蜜里调油。恨不得朝朝夕夕相处,直到有一天人们会为了面包各赴前程。有时争吵时,会眼疼得发酸。没有任何一种永恒不变的情感,也许有一天它依然稚嫩,最后分崩瓦解。也许有一天它日渐成熟。李婉华现在有了孩子,和所有的女性一样,孩子似乎有时候又超过了刘志凯在她心目中的地位。

      人生慢慢度过,悄无声息。一年接着一年。刘志凯和李婉华为了孩子上学,在城中买了学区房,原先的房子空着,偶尔会在周末的时候回去住。

      那一年孩子已经五六岁了,已经迈过了说话、走路的阶段。女儿很懂事、可爱。她想起刘志凯拿着鸡蛋引着女儿向前走路时的模样,刘志凯弯着腰捏着鸡蛋对女儿说:“过来!”

      女儿扬起小手口齿不清地发出呜呜的声音想要抓到鸡蛋,女儿虽小也有意识,看着女儿眨着眼睛努力向前走路的样子,她忽而觉得女儿并不是为了鸡蛋,而是为了完成要走的路。从一个爬行的婴孩成长为直立行走的能独立思考的人。

      刘志凯说他小时候也是这样学会走路的。李婉华说他胡说,那么久的记忆怎么会记得刘志凯坚持自己的记忆是记得的。好吧,记得就记得。

      母亲和父亲时常来看自己,这时候她明显感觉父母老了,头发斑白,连走路的步子都不大稳当。以前隔壁的老邻居去了也不少。常年在一起的赵大妈、王大姐、李大妈,赵大妈病了好长时间初愈,家里人时常推她出来晒晒太阳。王大姐的儿子移居到了美国,她自己则搬到了女儿家。至于李大妈则承担了饲养小黑狗的责任,偶尔也会在院子里走走。昔日的“三家帮”沦为了独行侠。

      李婉华感到时间具有腐蚀性。那些喜欢操人家心的老大爷老大妈也被时间操心了。她想起自己做姑娘时,老是和邻里因为噪音问题争吵:

      记得那时每天大清早都有两三个人聚在窗下吧唧吧唧畅谈人生,谈得气定神闲、声如洪钟,时不时伴有清脆的喇叭声“请注意倒车!请注意倒车!”

      半梦半醒中总能给这几个婶婶叔叔们脑补出各种符合他们声线的形象。在脑细胞被分贝分裂无数次几近瘫软时,她终于跳起来拉开窗户吼:“你你大清早吵个啥呀?太过分了吧!”

      估计是某次投诉到政府起的作用,喇叭给关了,终于消停得她半日闲……

      她曾因为这些作为被街坊邻里嘲讽,“嫁不出去的老姑娘,脾气也不小。”

      记忆里的这些老大爷老太太有好多已经不在了。时间真是可怕啊。

      有一次她端详镜子里的自己,不过是三十七八岁,可镜子里的人和自己不大相像。人苍老起来真是可怕,原先她又大又圆的琥珀大眼,已经多了分棱角,平滑有弧度的双眼皮折叠成内双。她的大小眼明显,有一只眼变成了三角眼。她的眼角爬上了细纹,婉华举起手来要按平它,无论她的手指怎么来回磨蹭,它还是在那躺着提醒她岁月不饶人。

      刘志凯现在走在外面,人家都客客气气地喊他一声“刘总”。虽然他待她还和过去一样,但在李婉华这里看出了一些不一样。以前的他热爱工作、家庭,可现在的他仿佛在社会中滚了又滚,有时待人的态度似乎不是那么真诚。到底是什么造成的呢?她不大清楚。又或许是几年前的那次刘家手机公司遭受了经济震荡的缘故?人啊……从来不可能永远不变。她深知其中道理。

      刚结婚那会儿家务事基本上都是刘志凯做,渐渐的刘志凯繁忙了,他请了一个四五十岁的阿姨帮忙。他说要让李婉华和他在一起幸福,所以他要宠着她。让李婉华操劳的只是刚生下孩子的那段时间,为了孩子能和自己亲近,她选择了自己带孩子。

      这就是宠吗?李婉华有些无奈地笑了,果然男人和女人的思维不一致。她知道现下她和刘志凯之间的沟通越来越少,刘志凯总是忙碌于工作,很少待在在家里,李婉华也知道他的打拼是为了公司的发展,是对员工负责,也是为了自己妻女的生活保障。

      如今她常常独守空房,在偌大的房子里只有她和孩子、帮佣的蔡阿姨的回音。李婉华默默地和孩子一起吃饭,吃完饭蔡阿姨帮忙洗碗、收拾家务,她和孩子一起做功课成为了常态。

      有一天早上,他俩要出门上班,那时李婉华已经拿了驾照,有了自己的车。接送孩子、上下班都是她自己开车。

      她望向他有好多话要说,声音在她的脑中横冲直撞,最后变成短促的一句话:“你还回来吃饭吗?”

      “不!晚上我还要陪客户。你和孩子吃吧……”刘志凯换好鞋子微笑着说。

      果然是这样的回答,李婉华心中早有了答案,她没有过多的失望,只是想试试刘志凯的反映。

      晚上刘志凯回来身上带着烟味和酒气,李婉华扶伺他睡下。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两个人躺在一张床上,思想却背道而驰。

      萨特说:“快乐是情/欲的死亡和完结。它是情/欲的死是因为它不只是情/欲的完成并且是它的终点和它的目的。”

      婚姻中最难熬的七年之痒被拉开了。

      李婉华的同学常常羡慕她有大把的时间空闲下来,她过着阔太太的生活,学起了插花、绘画,做起了内秀型女人,其实一切不过是她无聊至极的行为。她手里拿着花枝,一下插入白釉瓷器瓶中,一下又抽回,琢磨着如何摆弄才好看:

      她觉得枝不在繁,花不在艳。真正的美在于三枝两朵淡雅之作。所以欧美人插花从来是做加法,而亚洲人插花是在做减法。星疏静廖意,一抹秋枝痕。欧美人讲究人文精神,故有巴洛克的富丽、洛可可的浮夸、野兽的浓重。或许受佛宗的影响,亚洲以风雅为基调,以物哀、物喜为代表横穿意识流折射在插花技巧中,所以一支残荷、枯藕、山菊往往代表着对世界观和人生观的阐述,是对禅宗的一种致意。插花可以陶冶情操,相较于李婉华这样爱花又是手残党人而言,绢花倒是个不错的选择。

      她的同学群里有人听说她学插花,要拉她出来一起切磋一下,把她好一阵猛夸。“她又没有见着自己的手艺,这可真是虚假。”李婉华放下手机长吁一口。

      李婉华不知道她的内心也在发生变化,从前的她在现在的她看来处处是那么的幼稚,六七年的工夫将她洗礼成见解独到、言语辛辣的妇人。

      一些人将她的生活评价为活得有“仪式感”。

      李婉华不爱这个词,她经常看到一些文章中描述精致的生活时总爱使用它。什么都是有板有眼,真是无趣加无聊。无非就是要求砸银子砸出的快感。还要动不动就扯罗曼蒂克。婚姻有诗意的地方,但也有其现实的一面。人们鼓吹一切都应个性自有,但李婉华看法不同。就好比生孩子,没当妈的和当了妈的心态明显不一样。虽然生不生孩子是自己的事,但如果人人都不要孩子,对国家真是个灾难。相反,一天到晚鼓吹感性才是真的不可取。狄更斯《雾都孤儿》中的大卫·科波菲尔为什么和朵拉最后搞不好呢?也是现实。

      人要婚姻美满,要懂得适当妥协,互相协调。现实是为诗意的人生做导航的,而不是拿来做衡量,做对比的。男与女最大的区别在于男性理性,女性感性,男性思维是直线思维,女性思维是发散性思维。所以男与女之间说到最后有种鸡同鸭讲的感觉。

      莫昭昭说,与男方思维不能同步的感觉是十分崩溃的。但与其去抗衡,去摧毁,不如放宽心胸,多动点脑子好好与对方沟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婚姻是双方合作的关系,不是单边协作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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