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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红线 ...


  •   杜鹃成簇,柳浪如烟。穿花拂柳的人白衣飘扬,腰上悬着两个酒壶。顾惜朝远远看到,“嘁”了一声,转身进屋。
      只一转身,清朗的声音已在背后响起。
      惜朝啊,你看今天真是个好天气呢。所谓簪花赏月,不如清风临盏……
      回过头去,白衣青年长身玉立眉目含笑,发似墨,肤如脂,春花映得好相貌。顾惜朝无奈一笑,扬起追命递过来的酒壶,“追三爷又闷了吧,没人陪你喝酒,便来看我这个闲人?”
      白衣青年先他一步推开半掩着的屋门,笑道,“非也非也,惜朝这里,景美人美,当然比呆在六扇门要好得多了。”话音未落,人已不客气的进了屋。
      顾惜朝手搭在门边,看了一眼屋外满山满野的杜鹃花,便也进屋去。

      门半掩,酒半酣,人生长乐。
      道是两人情投意合,倒也不甚相契。追命生来不羁,酒兴随意而至,世上万事都不放在眼里,正合了顾惜朝兴,却也拂了顾惜朝的意。
      顾惜朝一年前历经大劫,神志几乎丧失干净,幸得铁手相助,把他带回京内调养,花了许多心血时间,终是把他神志唤回来,武功却是一时半会练不回的了。甫醒过来,受不起一夜之间天翻地覆的打击,顾惜朝险些自断性命。追命便是那时候与他熟稔起来。
      顾惜朝不能喝酒,喝酒必醉,醉必闹事,一闹起来便是上下不得安宁。追命偏喜欢拉着他喝酒,时间一长,倒是追命对他的酒品最为了解,醉起来也制得住他。
      诸葛小花无奈的指责追命这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可是顾惜朝的酒品竟渐渐的好起来。连带着他的身体也渐渐好转,武功竟也有了一点恢复的迹象。
      追命说,那是因为,顾惜朝,忘了戚少商。

      千里追杀,岂是想忘便忘得了的。顾惜朝如今,借着伤病与药力,忘了那段过去,忘了那个人,也许,并非坏事。
      追命摇晃着酒壶,对着无情笑。无情想了想,觉得三师弟的话不无道理。
      只是,三师弟你为何对顾惜朝那么好?无情拈起一粒白子,手指纤长,夹着云子的姿态优雅且闲适。
      因为我看他最顺眼,恐怕——就像看我自己一样顺眼。
      追命呵呵的笑,无情也笑了,道,三师弟你不与我下一盘么?
      不下不下,大师兄你哪次不是杀的我屁滚尿流,我才不要跟你下棋。追命好看的脸皱得像个包子,无情看着他笑,却叹口气道,
      “你真的下不过我么?我倒觉得……”
      觉得什么,也未细说。

      崔略商记得顾惜朝。
      那年,崔略商十二岁,甫明事理,学了一身轻功腿功,身体却还不好,需要用烈酒驱寒。
      于是,小孩子每天偷偷溜上街去买酒喝。街东头那家酒铺,不掺水的酒最香最醇,老板娘也漂亮,对嘴甜的小追命疼爱有加。每天拿着三钱银子去买酒,小小的崔略商舔一舔嘴唇,喝多少也不会醉,倒是身轻如燕。
      只是这一天遇到了新奇的事。天香楼门口一群小混混打架闹事,围了许多人看热闹,却没有人上去劝阻。崔略商经过那里,见一群人围着一个老人拳打脚踢。少年气性最是凌厉,平地一声喝止,飞身凌空踢翻了一圈人,随身的酒也洒了一地。
      围观行人皆道少年好身手,崔略商正自得意。却有一只小手从后伸来,拉了拉他衣角,
      “你弄脏了我的衣服。”
      回头看去,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娃娃站在身后,不过五六岁光景,弯弯头发系了个双丫髻,身上穿了一件淡天青色的夹袄,被酒泼湿了一大片。
      小娃娃嘟着嘴看他,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崔略商顿时觉得自己是个大坏蛋,做了欺负小朋友的行为,将刚才的英雄气概全冲淡了。为了弥补自己的负罪感,12岁的崔略商很英雄的拍了拍胸膛,“啊,是我不对,小妹妹别生气啊,大哥哥这就去给你买新衣服换。”
      小娃娃听了这话,嘴噘了起来,显出一个鼓鼓的腮帮子,眯起一双大眼睛盯住崔略商,“谁是小妹妹?”
      崔略商歪了歪头,“?”
      “我叫顾•惜•朝,是男孩子。”小娃娃认真的点着他说,“记住了?”
      “啊?!”崔略商的下巴掉了。
      拖了小小顾的手找了家成衣铺,挑了件新的夹袄买下,崔略商摸了摸瘪得可怜的钱袋,觉得之后几天的酒都没着落了。
      小小顾依然皱了粉嫩嫩的一张小脸,“要是被娘亲看到,又要挨打了。”
      崔略商看了看乖乖站在身边的小娃娃,叹了口气,“没关系,大哥哥带你去把衣服换了,回家说是我买的,你娘自然不会生你的气。”
      小小顾抬头看着他,他很自豪的指指自己,“六扇门未来的大捕头,崔略商!”

      崔略商很自豪自己的眼光。小小顾换了鹅黄色的小袄越发显得水嫩可爱。此刻这个小鬼正一脸狐疑的看自己身上的新夹袄,而崔大捕头在一边口水。
      “大哥哥,你刚才打倒那一圈人的腿法,好厉害。”
      崔略商忽然听到这挑剔的小鬼赞扬自己,一时还很不适应,摸头笑,“当然当然,我的腿法可是很好的,跑起来师兄师父都追不上。”
      “真好~”小小顾忽然露出很向往的表情,崔略商重新拾回了英雄大侠的豪气,“以后要是有人欺负你,你就到六扇门找我!我给你出头!”拍着胸脯信誓旦旦,“大哥哥保护你,什么坏人都不用怕。”
      “如果我娘受到欺负,大哥哥你也能保护她么?” 小小顾一脸认真。
      “当然!捕快的使命,就是保护所有人不受欺负!”崔略商这话说得斩钉截铁,毫不迟疑。小小顾认真的看着他,忽然说道,
      “大哥哥真是个好人,等我长大了,嫁给你好不好?”

      每次说到这个段子,追命都笑趴在桌上,面前脸色青白不定的某人一脸恨不得杀了他的表情。顾惜朝并不太记得有这么回事,而追命说得真心实意信誓旦旦,连细节都描述得出来,不由得他不信。于是他只能黑着脸听追命说,一边考虑着要不要杀人灭口。
      可惜追命的武功已是失了内力的他所远远不能及的,如今,还真变成了追命来保护他。
      “你说,我早在十几年前就见过你了,比戚包子都不知早多少吧!”
      追命喝多了,拍着桌子大声说。
      顾惜朝本不能喝,可是这两壶酒都是追命喝了,他反而没事。
      “追三爷,戚少商……是怎么一个人?”
      追命抬头看看他,促狭一笑,“戚包子啊,你神志未复之前,他倒是时常来看你,如今你好了,他反而丢下六扇门去做金风细雨楼楼主了,也没来过,真不够意思。”
      “这个人——最重江湖义气,重朋友,重兄弟,投怀送抱的女人也有无数,偏偏好象不那么重情人。庙堂上一战之后,他连等了他五年的女人也背弃了,前两天神侯府还收到请贴,说是赫连小妖终于要和息大娘成婚了。”
      顾惜朝听着,皱了皱眉头。追命好似说书的一般,继续接下去道,“你接了傅宗书的命令要杀他,夺那把剑,于是他就逃亡了一千里,倒没被你杀了,结果还能赶到朝堂上阻止你逼宫犯上。你假称要加入他的连云寨,结果拜香的时候,里应外合,把他一干兄弟杀了个干净,后来又血洗小雷门,全灭毁诺城,逼得他一路不能安宁。这些故事,便是京城里说书的,一天也要演上三遍,恐怕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吧。”
      顾惜朝忽然一笑,“人人都知道我是追杀戚大侠的魔头,现在追三爷你却安分的坐着和我对饮。”
      “你现在,一无武功,二无出路,”追命笑得格外开心,“傅宗书既已坐毙,追杀你又有什么意思。何况……我崔略商也不是愚忠之辈。”
      追命的脸有些发红,酒意薰得双眼水气氤氲,“只是,我既生长在神侯府,就须对师父师兄尽忠,至于其他,我小小捕快,也做不到更多。”
      顾惜朝哼了一声,长身而起。
      追命呵呵笑起来,也站起身,从后面箍住顾惜朝的腰。顾惜朝蓦然一僵,却听白衣美青年凑在耳边笑道,“有件事我忘了,当年我给你换衣服的时候,看到你腰上系了条红绳子,还坠着一块玛瑙,可爱的紧,不知如今还有么?”
      顾惜朝怒起来,一胳膊肘子扫过去,“那种东西,怎么会有。”
      追命知道顾惜朝这人脸皮薄,偏偏就喜欢逗他,放了手支在桌子上笑,“我知道,那是辟邪的红绳嘛,惜朝你明年就二十四了,到时候我送你。”
      顾惜朝回头,想骂追命几句,却看见他被酒意染红的脸颊映着灯光,真好似漫山遍野的杜鹃一般明艳,一时也没了火气。追命眯了眼睛,看顾惜朝冷冰冰的神情渐渐绽开,心下柔软的地方就慢慢舒展开了。
      “今年的酒,格外香醇啊~”

      数日后,金风细雨楼在汴京最大的布庄开业。
      金风细雨楼是靠打秋风过日子的,这布庄原本也是六分半堂的产业,如今转到金风细雨楼名下,重新开张,自然是少不了几大头领的。
      追命接到一张邀请函,上面写着托他交给无情,落款不出意料果然是有桥集团,方应看。
      想了想,把邀请函转交无情,追命片刻之间就消失了踪影。
      衣锦天下,华丽丽的大招牌挂在门头上,格外灿烂。追命蹲在对面二层小楼的顶上,挎着半壶酒,悠悠然地看对面噼里啪啦鞭炮烟花中红艳艳的布庄。
      戚少商离开六扇门之后一年,虽然也常回来看望几位师兄弟,但是追命总在外办案,见面机会倒是不多。如今看到,戚大侠倒是变了个模样,白衣翩然,颇有文人书生的风范。
      阳光明丽,追命懒洋洋地靠在屋顶上,眯着眼睛,在人群里细细找寻。
      其实顾惜朝是很容易发现的。
      他与热闹的人群格格不入,追命有时候会想,这个人,与自己有那么相似的外表,为什么看上去却完全不同。
      也许正是因此。
      自己为什么要带顾惜朝出山来找这个家伙?追命挠挠头,觉得自己也不知道真相。
      只是觉得要解决那满眼的疑问,不如直接找正主来得简洁明了。
      只不过……私自放顾惜朝离山,这个罪名,追命仰头望天,炽烈的阳光如金子般洒满他年轻洁净的脸庞。可是他南方总捕也难以担待的罢。

      顾惜朝自然看见了大堂之上,白衣翩翩,笑容温和又有几分孩子气的那位神龙捕头,戚楼主。
      春日的阳光如花瓣般飘飘洒洒,落在他青色的衣椐上,令他甚至有了一分不真实的错觉。这个男人,他曾经咬牙切齿恨的人,他曾经追杀了一千里,最终依然令他功败垂成的人。如今在这春日融融的阳光下,这人微笑着,招呼着客人,那身白衣脱去了大漠风沙,粗砺的头发竟也能梳得服服帖帖,沧桑历尽的脸上开始有了江南水乡的润泽。他看见他,就记起来了,原本是特意忘记的罢,为了与那些黑暗丑陋的过往一刀两断,为了不让那些带着泥泞的爪子重新抓住自己的腿和身体。顾惜朝突然头痛欲裂,捂住眼睛向着门柱倒下之前,下意识的回头看了一眼对面。高高的屋檐上斜倚着一个人,一样的白衣,长发随风飘舞。

      追命恨恨敲了一下脑袋,自言自语地骂道,“忘了他还有伤,这么一刺激,果真是不倒都不行的。”
      戚少商站在床前,低头看着床上昏迷状态的某人犹自蹙紧着眉头,就好象在梦里依然受着折磨一般。叹了口气,道,“没想到他这么恨我,我数年不见他,就是为了不让他记起来,他好受,我自己也好受。”
      追命抱着臂靠在门口,闲闲道,“戚大侠,你倒是好受。他记不起的日子,也会每日的追问,你以为,人忘记过去,是件幸福的事么?”
      戚少商沉吟半晌,忽然道,“我明白。若是我,也不愿忘记。”
      “他原不是恨你。”追命走到床前,低头看了看,叹道。
      “我也明白。只是,我受不起,他也,受不起。”

      顾惜朝再醒过来,已是躺在山间小居的床上。夜色沉沉,床边放了一个普通的篮子,里面插满了杜鹃花。
      他按住额角摇了摇头,自言自语道,“我怎么会躺在这里,难道今天的事不过是梦……”
      他原没想到会有人接下话来,却有人接了:
      “不是梦,我把你从京城里背到山上,可花了好些力气~”
      追命大咧咧地跨坐在凳子上,扬起脸冲着他笑。
      顾惜朝略略运了点气,发现体内已有一丝真气可以自由运转,不由得大奇。追命看他表情,笑道,“戚包子给你运功疗伤,又有杨无邪大总管下金针,用奇药,现在是不是好了很多?”
      顾惜朝目色微茫,又叹了口气。
      追命接下去道,“你见到他了,也想起来了,如今……如何想?”
      顾惜朝从鼻孔里哼了一声,道,“不如何想,我都想起来了,千里追杀,若是放在现在,我定要了他命!谁要他与人恩惠,倒像是好人一般。”
      追命笑得灿烂,把凳子往床前拖了拖,不由分说的伸手抓住他的手,冰冷入骨。
      “他也说了,他原不恨你。你们实在是世上难得的知音,合该纵马江湖,快意恩仇。”
      “他挡我的路,做不成知音,便该做仇人。”
      “如今,仇也了了,恩也报了,顾惜朝,也该做回那个恣意的书生了。”
      “……”顾惜朝一时无语。手还握在那家伙手里,追命的手十分的热,像是太阳的温度一般,他浑身都散发了暖的气息,就像春日的阳光,花瓣一样纷纷扬扬,令人不由得心生笑意。
      追命见他脸上慢慢地漾开一丝笑的影子,忍不住笑得更灿烂,眉梢一扬嘴角一挑,孩子一样的表情。
      “呐,我是崔略商,六扇门大捕头,人称南方总捕追命追三爷。怎么样,你可是说过,长大之后,如果我能保护你,你就嫁给我的哟!”
      顾惜朝仰起头,笑意止不住地曼延开来,甚至笑出了声。然后他忽然睁开眼,挣开那只被握得紧紧的手,一掌敲在追命头上。
      杜鹃花开,一室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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